登陆注册
62788700000015

第15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大纲应试策略

本章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特征和5个具体罪名。核心考点主要集中在对5个具体罪名的认定上。本章出题方式主要是选择题。顺便提及的是,有的较为权威的观点是从构成要件的内容和责任形式两方面来阐述各罪的犯罪构成的。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构成为:①构成要件的内容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②责任形式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谍罪的犯罪构成为:①构成要件的内容为三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②责任形式为故意。考试大纲坚持以传统四要件理论来阐述刑法分则各罪的犯罪构成(构成要件、构成特征)。

●大纲要点解析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本类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①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指我国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②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危害我国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③犯罪主体是自然人(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且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本章规定的犯罪只有背叛国家罪和叛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实施。④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多数为直接故意。少数犯罪既可以为直接故意,也可以为间接故意,例如,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二、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1.分裂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分裂国家罪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其构成特征有:①侵犯客体是国家的统一。②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分裂国家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包括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三种,只要实施三种行为方式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实施两种以上行为的,仍定一罪,不实行并罚。注意:不要把组织、策划两种行为理解为实施行为的预备行为或共同犯罪中的共犯行为。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活动的,成立本罪。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境内外公民。④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煽动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其构成特征有:1)本罪客体是国家的统一。2)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煽动是指以各种方式引起他人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的意图。这实际上是分裂国家罪的教唆行为,但由于刑法分则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因而不再以分裂国家罪的教唆犯论处。煽动分裂国家罪属于举动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煽动行为就构成既遂。煽动行为不以公然实施为必要;被煽动人是否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论处:①明知是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③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④使用互联网方式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叛逃罪

(1)叛逃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①必须发生在履行公务期间。②必须是擅离岗位叛逃。擅离岗位是指无正当理由、无正当根据而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具言之,是指未向有权批准的机关或人员报告,或虽已报告却未得到批准,或者未得到有权机关、人员的命令,而私自离开所在的工作岗位。③本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叛逃境外,即在境内履行公务期间叛逃至境外;另一种是在境外叛逃,即在境外履行公务期间叛逃。驻外使、领馆人员在任时出走,逾期不归,就属于在境外叛逃。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叛逃罪从重处罚。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叛逃罪与背叛国家罪的界限。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叛逃罪和背叛国家罪的关键区别表现在行为方式不同:叛逃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而背叛国家罪是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和安全。

(3)叛逃罪和投敌叛变罪的界限。投敌叛变罪是指中国公民投奔敌人营垒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或者在被敌人捕俘后投降敌人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行为。叛逃罪和投敌叛变罪的关键区别在于,叛逃罪的行为方式是“叛逃”,而非“投敌叛变”,所谓投敌,是指主动投奔敌方或者被敌人捕俘后屈膝投降。所谓叛变,是指背叛祖国、背叛人民。在投奔敌方或者向敌方投降的场合,只有进而为敌人效劳、服务,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的,才能认定为“叛变”。投降叛变后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的,比如投敌叛变后又向敌人提供情报或者参加间谍组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属于投敌后“叛变”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只成立投敌叛变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4.间谍罪

(1)间谍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其构成特征有:1)侵犯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如下三方面的行为:①参加间谍组织。②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③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轰击是否得逞不影响间谍罪的构成。具备上述三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间谍罪。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间谍罪与叛逃罪的界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叛逃行为,叛逃后参加间谍组织的或者接受间谍组织任务的,应以间谍罪与叛逃罪实行数罪并罚。仅有叛逃行为而没有实行间谍行为的,只成立叛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间谍行为,而不具有叛逃性质的,只成立间谍罪。

5.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其构成特征有:1)侵犯客体是国家的安全与利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包括:①行为对象是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情报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②必须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境外机构、组织与个人是否与我国为敌,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宜限定为境外企图搜集我国国家秘密与情报的机构、组织与个人。此外,为境内的机构、组织、个人或出于其他目的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后,非法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的,仍然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③行为方式表现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四种。窃取即通过盗取文件或者使用计算机、电磁波、照相机等方式取得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刺探即使用探听、侦察、搜集、骗取等方式获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收买即利用金钱、物质或其他利益换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提供即违反法律规定,将国家秘密、情报直接或间接使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知悉,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属于非法提供。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行为人实施四种行为的,也只定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中国公民和非中国公民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此外,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设有标明密级的事项关系到国家安全与利益,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也以本罪定罪处罚。

(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认定。①为境内的机构、组织、个人或出于其他目的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后,非法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或个人的,仍然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②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秘密但误以为对方是境内机构、组织、人员而非法提供的,或者过失(没有认识到是国家秘密)将国家秘密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只能分别认定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3)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间谍罪的界限。①主观上明知对方是间谍组织而为其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构成间谍罪,而不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是非间谍性质的。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客体仅限于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而间谍罪除了得到国家秘密情报外,还参加间谍组织、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其他派遣,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同类推荐
  • 经典阅读与语文教学:钱理群作品系列

    经典阅读与语文教学:钱理群作品系列

    钱理群先生是著名学者,亦是语文教育改革的积极参与者,身兼思想者与实践者双重身份。本书即是钱先生作为“教育的实践者”所作的具体教学试验的总结,全书由“最为用心,投入、花费精力最多”的一篇篇教学文本解读组成,是作者身体力行为语文教育改革所做的重要实事,充满了深刻的锐见与平易的交流,既为一线老师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实际帮助,也能找到改变当下语文教育困境的突破口。作者自认为这是构成其生命轨迹的重要组成部分。
  • 执业兽医学习要点指南

    执业兽医学习要点指南

    本书从执业兽医的学习者切身情况出发,总结归纳相关学习中的要点,对15门学科如何掌握进行了分门别类地考察,就每个方向如何迅速学习和掌握进行探讨,并归纳学习要点。紧密结合《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剖析和提炼,帮助考生有重点、有层次的进行复习。
  • 奋斗21天,考上公务员

    奋斗21天,考上公务员

    国内第一本面向公务员考试的心灵励志兼方法指导书,全书全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为什么要报考公务员;第二部分则是对公务员考试笔试《行政职业测试》和《申论》两门课的难点、特点、考试技巧进行分析,并制定为期21天的“三轮”复习方法;第三部分是针对公务员考试的面试环节,进行各类情景模拟并指导考生在不同情况下发挥出最好效果;第四部分则是指导考生在体检、政审环节要准备哪些资料、有哪些注意事项。第五部分是按具体情境分析刚刚当上公务员的年轻人如何面对工作中的挑战和机遇,这一部分系作者亲身体验,其精彩程度堪比《侯卫东官场笔记》等小说;而实用性更胜一筹,曾引得百万网友疯狂转贴!
热门推荐
  • 思路

    思路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念头,它们如夜空的流星转瞬即逝。我只是把那些耀眼的光芒,收集起来然后告知世人。看!这里曾经有流星划过!
  • 珏剑

    珏剑

    剑神宫莫名崩塌,世界灵气复苏,迎来大争之世……且看王珏,一路苍生睥睨,天下传名
  • 校花夜夜香

    校花夜夜香

    佣兵之王许意被自家老头子威逼利诱之下,无奈跑去做了校花的贴身保镖,奈何每当夜晚校花的闺房总是传来一阵诱人的香味,终于有一天,许意按耐不住,推门而入......
  • 魔人的崩坏世界

    魔人的崩坏世界

    在这个崩坏的世界,我曾一度的认为,人类最终最强的敌人,是崩坏本身。但是到现在我才发现,摧毁人类的,并不是什么崩坏,而是人类自己。人类的灵魂和魔人的灵魂相融合,来到了这个遍地都是崩坏的世界。黑死病、战争、崩坏......死士、崩坏兽、律者......天命、逆熵、世界蛇......湛蓝色的魔人观察着这个世界,同时进行着干涉。阎魔刀的锋芒,将从此拉开序幕。(因为大家都懂的缘故被屏蔽了几章,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鬼泣+崩坏三+其他原创剧情+其他世界)(求推荐票和收藏!)
  • 永夜星辉歌录

    永夜星辉歌录

    *无尽冒险*高悬疑,略惊悚*设定集不定期放出
  • 橙黄色童话书

    橙黄色童话书

    《橙黄色童话书》是一本29篇童话组成的小集子,由著名学者、童话创作人安德鲁?兰编著。收录了著名童话《英雄马科马的故事》《想见天堂的国王》《王子伊安的故事》《豺狼长子历险记》……
  • 平行界点

    平行界点

    走进一个个平行世界,看见不同的自己,发掘一个个真相。
  • 这位朋友请留步

    这位朋友请留步

    “这位朋友,你自重,我已经有孩子了。”“没关系,我不介意,帅哥电话留一个?”“我只是来寻乐子的,不想找麻烦。”“不要这样嘛,现在带个孩子的男人才更受欢迎,我喜欢孩子又不要你负责,试试呗。”“……可你是男的。”“你不也是男的,我都不介意。”“滚。”
  • 不如修炼

    不如修炼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将游戏天才苏鸣夏变成了修炼天才苏鸣夏。对此,苏鸣夏表示:没什么能阻止我夺冠的道路。因此——“鸣夏,舅母带你去挑些首饰?”“不如修炼。”“夏姐姐,我做了桂花酥,一起来吃嘛?”“不如修炼。”“夏夏,一起去投喂毛球好不好?”“不如修炼。”直到有一天……男人将苏鸣夏揽入怀中,细心处理她手臂上的伤口。“又受伤?上次还说一定会让我陪你一起呢。”“一点小伤而已,还不如……不如你陪我回去见见我爹娘?”原来这个世界除了变强,还有友情、亲情和他。这是一群人越长大越温柔的故事√(最强输出少女VS最佳辅助神明,1V1甜文←是指爱情)(女主并非万能,所有收获都是因为自己的努力)
  • 女人一生要做的50件事

    女人一生要做的50件事

    做女人就要做一个简单的女人、快乐的女人,有魅力的女人、自信的女人;有点自强,还要有点自尊;有点自立,还要有点自爱。战胜自己,相信自己,超越自己,看重自己,才会有不竭的动力和无穷的力量去创造更美好的人生。只有每个女人都活得精彩,才能构成这个世界的妖娆美丽,才能让生命之花绽放得无比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