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支烟
为什么想到要在春天的时候谈一场恋爱。我不是个寂寞的人,无论如何不是。我和很多人一样,一个人的时候我可以睡觉上网打游戏瞎侃更高级一点的做做网页搞搞编程,用阿大的话来说,那是猪一样的单身汉生活。
阿大当然不会说自己是猪,果然紧接着那一句话之后他得意洋洋地宣布自己已脱离猪的行列了。可惜的是不足半个月阿大又重新变回了一头猪。
他拖了十瓶啤酒回宿舍,被放倒以后开始发起酒疯,阿三和阿四万般无奈地附和着他高喊冬天都要过去了春天还不会来吗。
我听着觉得好玩,我也谈一场恋爱吧,不为了什么的。
我敲着键盘,在他们的喧闹声中她点头了。她这样轻易地答应了,我反倒有点意外,我本来是那样子想着,然后随便说说的。也好吧,见面就见面,搞不好我真可以谈一场恋爱,不很认真地谈一谈。
话是这样说,但我还是认认真真地整理了一下自己,指甲剪了,胡子刮了,穿了套洗得还算干净的衣服去见那个名叫唐懿的女孩。我还特意跑去买了一包烟,我记得她说过她喜欢男人抽烟的动作。
约好的那天下起了蒙蒙细雨,好不容易才回暖的天又一落千丈,雨丝中混着颗颗冰冷,仿佛冬天还没有完结。这样辗辗转转已是第几次了?今年的气温似乎预示着无常。
碰上这样的天气,我站在商场门前的台阶上,几乎已断定了她不会来了。她说她会坐33路车到的,我抵达商场以后的第三辆33路车驶进不远处的公车站时我还是禁不住往那边努力地伸望。
车门“哗啦”一声洞开,门前绽开许多朵鲜艳的花伞,顺水流向各个方向,其中许多朵是向我这个方向流过来的。我看准了一顶暗绿色的小伞,我直觉那就是唐懿。
小伞果然一直飘到了我跟前,伞下露出一张清秀的脸,没有带来什么意外与失望,宽大的T恤牛仔裤,我注意到她的裤脚被打湿了好大一片。
她也一眼认出了我,轻轻地点头微笑。
她的笑让我有点为难。大概我们的缘分真是天成的,否则在人来人往的商场门口,我们凭籍什么把素未谋面的对方一眼认出?我不应该草率地对待这一段缘的,我或者可以认真一点,再认真一点。
“好冷。这就是我们的春天吗。”她收好雨伞整了整围巾说。
我如梦初醒,建议到顶楼的咖啡厅里坐一坐。走进商场,迎面一群头戴印有旅行社名称标志的帽子的人,乱嚷嚷的正往外走,人潮中我很自然地拉起了她的手。放手也是很自然,在上到顶楼以后。我们就像一对久已熟悉的情侣那样。
坐下来我拿出准备好的香烟,点燃了第一支,然而竟很不争气地咳了一声。烟雾里她的脸显得清晰而动人。
二、半支烟 A
他说他叫顾桓,G大三年级的学生,是个很平凡的男人。
平凡好。我不是个激烈的人,也不喜欢和激烈的人打交道。或者换句话而言我也是个很平凡的人,像所有平凡的人一样过着日子,把每天该做的事做好,努力地争取一切能让我向上的机会,踏踏实实地憧憬未来,顺其自然地寻找或者等待爱情。
偶然有发闷的时候,想生活里有些和平常不一样的因素。这还是有的,比如我去年生日时第一次买福利彩票中了十块钱,我很珍惜这些惊喜,那十块钱我过了塑夹在了我的日记本里。
然而这一次和顾桓见面不能算是意外了。我忘了我们结识了多久,我们真的是老朋友了。真正的意外反倒是我们竟直到这天才见面,他之前完全没有提出过,玩笑性质的也没有。
在一个本该早就温暖起来,但却拖拉了好久,终于有了点暖意的日子里他终于把约见的信息发了过来。他说他的室友失恋了,他突然有了个冲动,想在春天里谈一场恋爱。为了这句话我笑得很痛苦,他难道不知道这个南方的城市是没有春天的吗?
这个人。顾桓,唐懿,挺般配的两个名字。我有种很坦率的直觉:我可以和这个人在一起。
我喜欢他的孩子气,常常出其不意地让我笑得很快乐。第一次见面,他竟在我面前抽起了烟。看着他不很熟练地弹着烟灰,用力压着咳嗽的样子,我笑倒在沙发上。我随意晃动着的手扫下了我面前的那杯咖啡。
他把烟摁灭,抽出一张面纸一边擦着桌面一边说:“这下子穿帮了。很蠢吧我?早应该知道会被你看出来的。我很少抽烟。看过很多男人抽烟?你说你喜欢男人抽烟的样子。”
我说:“我最喜欢你抽烟的样子。”
离开时他牵着我走向电梯,我把他拉住了:“走楼梯吧。”
我们从十八楼沿着空空荡荡的楼梯往下走,我探头看见一层层的阶梯和扶手盘旋着延伸,仿佛世界没有尽头。
我推着他要他走在我的前面,我站在比他高一级的楼梯上刚好和他一样高。我很高兴地把这个发现告诉他,他转过身说:“这样好啊。我吻你的时候就不用低下头了。”
三、半支烟 B
我给他们每个人发了十五块,说:“滚吧,去上通宵网,今晚别回来了。”
阿三和阿四哄笑了一通后很爽快地答应了,只有阿大捏着那十五块钱孜孜不倦地问我:“这是真的的吗?她肯?你小子耍了什么诡计?你听我说,还是谨慎一点好,别以为男人不吃亏……”
他的话音消失在门外,被阿三和阿四连拉带拖地带走了。
我环视一眼垃圾场般的宿舍,觉得有必要收拾一下。
我首先把洗手间擦洗了一遍,阿大说洗手间是很重要的,接着是把积压了好几天的脏衣服洗掉,扫了一把地,把四处乱扔的物件收拾好,略略擦了擦桌椅,干得比宿检时还要认真。
最后我看了看凌乱的被窝,考虑了一下,还是走过去仔细地整理了一下。
我想我忙累了,看着焕然一新的宿舍,我的脸蓦地热了,并感到了心跳的异常。
唐懿在九点多就来了,带了一包麻油鸡,一条长方包和一些零嘴。她是洗过澡后过来的,头发带有淡淡的洗发水香味。
她把伞靠门边放着。我问:“还在下雨吗?”
她说:“停了,地还是湿的。”
“外面冷吗?这春天就是奇怪,没完没了。”
她笑了:“你以为这个城市真有春天啊?”
“哦……”
我们说了一会儿话,我开始有点慌乱了。我支吾了一阵说:“要不要听音乐?”
我没等她回答就开了电脑,点出播放器,响起的是Linkin Park的重金属摇滚。高分贝的旋律震得耳膜生痛。我窘迫地说:“太吵了吧。我换安静点的。”
她摇摇头说:“我喜欢吵的音乐。”
我们便在那让我们无法思考的音乐声中吃完了她带来的麻油鸡面包和零嘴。我们没再说过些什么话,因为音乐很吵,假如我们要说话就得凑近对方的耳朵大声地吼叫,我们很有默契地省去了这一重麻烦。
吃完东西后她把油油的塑料袋和面纸卷成一个小包,拿出阳台外扔掉,洗完手进来我已关掉了电脑拉上了窗帘。
“把灯也关了吧。”我说。
她点头同意。
房间里漆黑一片,所有的声音都随着光明隐去。我摸索到了她的手,替她解下缚着头发的橡皮筋,一头散发落在我的掌心里,光滑如流水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