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升高一暑假的一天里。我撒着拖鞋,穿着大裤衩子,到小区门口的冰淇淋店买冰激凌。那家冰激凌店是一位老奶奶开的,所有的冰激凌都是纯手工现做的,物美价廉。唯一的缺点就是每天卖的冰激凌限量。那年的夏天出奇的热,冰激凌卖得特别好。
当我在暑假第8次去店里买冰淇淋时,那个卖冰淇淋的老奶奶用手指了指店里一个很好看的男生,遗憾地告诉我最后一个冰激凌被那个男生买走了。那是我第一次遇到林墨,至今我都清晰的记得,他当时穿着一件白色T恤,脚踩一双黑白匡威鞋,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在想,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孩子。
可那时相比帅哥,还是美食对我更有吸引力,走了那么久,太阳又那么毒,结果离冰激凌却只有一步之遥,我只能远远地看着林墨拿着冰淇淋!鼻头一酸,我很没出息的哭了出来,那个冰激凌本来应该是我的!
林墨明显被我突如其来的嚎啕大哭吓到了,看了看手中的冰激凌,又看了看可怜巴巴的我,叹了口气把冰激凌递给了我。
我泪眼巴巴的疑惑地看着他。
“给你的。”他说。那时我觉得他简直是天使
我承认那时我对他充满了好感,对于吃货来说,能给你吃的的人就算不是好人,也绝对不坏。他把最后一个冰激凌让给我,那他就是我的恩人!可下一秒我就想一巴掌呼死我的恩人。
他笑地无比灿烂的对我说:“大男子汉,一个冰淇淋而已,有什么好哭的,丢不丢人。”
我犹如晴天霹雳,幽幽说了一句:“我是女孩子。”我那时虽然是短发,穿衣服有点“英气”,发育不是很好······但还是能看出是女生的吧!后来的某一天谈起这件事时,林墨问我:“你就说说你当时哪点能让别人看出你是女孩子?”我努力想了想,好像真没有!
当时林墨听到我说的话后愣住了,几秒后,他很不地道地笑了出来。
我的脸更黑了,然后一点点靠近林墨,一脚踹了上去,我妈告诉我有气要发出来,否则自己会憋坏的。随后林墨的身体由静止变成运动向地上摔去。摔是没摔着什么,只不过身体向前倾时把脚崴了。说实话,他也真够没用的。
我和林墨也因为这一脚,生活开始有了交际。
晚上我妈劈头盖脸地教育了我一顿,对我说要向她学习,淑女点。我忍不住在心中偷偷地吐槽了一下,也不是到是谁告诉我能动手的尽量别动嘴。然后我妈提了箱牛奶,拽着我去看林墨,给林阿姨林叔叔赔礼道歉。林阿姨和林叔叔人很好,并没有为难我,相反还安慰了我一下,让我不要自责。我羞红了脸笔直地坐在沙发上,拘谨地坐如针毡。林阿姨看出了我的不安,便让我去林墨房间去看看林墨,他们三个大人单独聊会。我只想早点远离这个地方便木讷的点了点头。
当我进去时,林墨正躺在床上看书,那只肿得像猪蹄一样的脚踝,格外显眼。我咬了咬嘴唇,向他走去。
他放下书,问:“慕柠柠,你脸怎么这么红,很热吗?”
我没回答,用手轻轻碰了碰他肿得像包子的脚踝,小心翼翼问道:“疼吗。”
“嗯,可疼了,差点疼晕过去。”他说道。
我低下头,一直看着他的脚踝,心里暗暗骂自己,干嘛上去就给人家一脚,这么冲动这下闯祸了吧。
他把脚踝往里缩了缩,说:“别盯着看了,看得我都不好意思了。你下午踹我的时候可不是这样小心翼翼的。”
我仍旧低头,不出声。
他干笑了两声,伸手在我眼前晃晃了,说:“骗你的,看着吓人而已,根本不怎么疼,医生说了好好休息,不要乱动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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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笑着,把手握成拳状在他面前挥了挥,十分有礼貌地询问他:“我想让您的手肿的和您的脚踝一样,您看可以吗?”
他尴尬地笑了两声,打了个哈哈岔开话题。他指了指写字台旁边的板凳,示意我坐下,我把板凳拖到他床头,坐下后,从口袋里拿出一根棒棒糖,递给他。
“嗯?这是?”
“赔偿你的。”我道。
“就一跟棒棒糖?”他笑着对上我的眼眸。
“你不要可以还我。”说完,我便伸手去抢,他慌忙把棒棒糖收起来。
“我没事,真的。”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