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人与冯刚不无关系,所以自己偷偷的跟踪冯刚,来到了大富豪。
一听说有警察,阿才一改刚才嚣张的模样,变得小心谨慎,最近打黑风声很紧,万一对方是警方的线人来设套的,岂不是拎着鼻子向里钻?
阿才立即拖着愤愤不平的小桃红离开,小声耳语道:“小红,我们走,这笔帐,我们记下了。”
无功而返,凌月只有离开,停车场,一个模样楚楚可怜的女孩,满脸泪痕,被两醉汉围住纠缠,手腕都被醉汉捏肿了,挣扎中女孩撞到了凌月。
虽然是女孩撞倒了凌月,两个醉汉却象触电一样,杀猪似的嚎叫着,把手从女孩身上甩开,指甲缝里渗出了血迹,醉汉吃了亏,落荒而逃。
女孩呆了,看着凌月,明白了什么,立即拽住了凌月的胳膊,哀求着:“姐姐,救救我,我知道你是好人,带我离开这儿,我是外地人,连路都不认识。”
张杰义愤填膺,“小妹妹,跟我们走。”
冯刚闯荡江湖多年,对此事见怪不怪:“帮他报警吧,我们有事在身,管不了那么多。”
张杰知道,凌月肯定会管的,她痛恨色狼,更怜悯被侵犯的人,“冯刚,你有没有同情心啊,我不认为你们的警察会帮助她,带她走,上车。”
冯刚无奈:“雷锋姐姐,就听你的,上车。”
女孩与凌月坐在一起,女孩拿出一听刚开的可乐,笑得很甜:“姐姐,你喜欢喝可乐,我请你喝。”
帮助了别人,还可以得到一点的回报,这种感觉很不错,凌月很开心喝光了可乐,在夏天喝杯冰可乐,心清气爽。
忽然凌月突然感觉有点异样,烦躁不安,感应到女孩的内心充满着仇恨,仇恨对象却是自己,一道冷冽的寒气,蓦然刺向后心。
凌月迅速出击,手指轻弹,将女孩手里的匕首打落,冯刚从后视镜里看到,猛的踩了个刹车,从车里将女孩拽出来,推倒在地上。
“你居然想暗算我?狼大呢?”凌月已经知道女孩的身份,狼大的新欢,三陪女,狼大脚踝粉碎性骨折,女孩想替狼大报仇,也正是这个三陪女,让小桃红醋意大发。
女孩一脸惊恐,没想到匕首轻易被凌月打掉了,什么都没说,就被看出来历,既然事已败露,一付鱼死网破的样子:“我不知道,要打要杀随你便。”
凌月冷笑,“我知道你的狼大在哪里,连门牌号码都清楚。”
凌月的声音象尖针刺进了女孩的大脑,女孩使劲地摇着头,想着狼大的地址,不可能,她不可能知道,凡是她所想的凌月全读了个清清楚楚。
女孩狠毒地道:“我会记得你的。”
凌月鄙夷地看着女孩:“本该杀了你,不过本公主心情不错,就饶你一命,我会消除你的记忆,你根本不会认识我。”
凌月竖起了手指头,点中了女孩的头顶的百会穴,女孩昏昏睡去,睡得很香,仿佛陷入了美丽的梦境,被冯刚塞进了后备箱。
张杰羡慕地问道:“你还能消除人的记忆?”
“当然,不过只能消除一段,不能超过一天的,等她醒来,绝不会记得刚才发生过什么。”
“呵呵,你消除我的记忆,看我还会不会认得你。”
凌月白了张杰一眼,“无聊。”
冯刚惋惜道:“刚才要不是凌月会武功,肯定被暗算了,卑鄙。”
凌月脸色非常的红,因为车内光线较暗,还以为是腮红,张杰越看越不对劲,凌月的脖子都是红的,仿佛喝醉了酒一般,“张杰,我很热,你们呢?”
“不好,你好像是过敏了,冯刚,送凌月去医院。”
“我感觉很好,而且比以前还要好,就热得难受,送我回家,我要将冷气开到最低温度。”
凌月的家就是指花园小区,她很喜欢那栋屋子,装饰的典雅美丽,清扫的一尘不染,将它当作了自己的家。
张杰从路边小店买了十瓶矿泉水,一路上被凌月全渴光了,还吵着要喝水,“凌月,马上到家了,有一大桶水,够你喝的。”
张杰与凌月回家,冯刚一想车后还有个女孩子,凌月说她一小时后就能清醒,干脆将她送医院得了。
到了屋里,凌月趴在水嘴上就开始喝,喝得肚子又鼓又圆,又匆忙向卫生间跑,一连几个来回,一大桶纯净水都快喝光了,凌月才停止了喝水,满脸通红的闭目躺在沙发上,双手紧握,浑身蠕动,似乎特别难受。
张杰轻轻试下凌月的额头,触手滚烫,“哇,凌月,你烧得厉害,肯定生病了。上医院吧。”
凌月在张杰碰触额头的时候,猛的睁开了眼睛,眼瞳近乎血紫,张杰吓得心里发毛,妖怪,中邪?
三个字似有无比的魔力,令百感交集的心灵,深深的震动,玉手颤抖着悬在半空,久久收回。
凌月冷静下来,究竟发生了什么,想到那杯可乐,自从喝了可乐后,浑身就不对劲,又兴奋,又烦躁,还有再喝一杯的想法,从小行走江湖,什么毒药都不怕,可以用云絮功排掉,但是刚才的毒药无色无味,令人产生幻觉,太可怕了。
其实凌月喝的可乐里放了******,一般人受不了,而凌月喝了大量的水,体质特殊才能安然无恙,大脑仍然受到了毒害。
凌月视贞节如生命,而且云絮功有个特点,一旦发生性关系,将一半云絮功送入对方体内。
张杰在睡梦中,不知已从鬼门关走了一回,凌月差点杀了他,傻人有傻福,不杀他,就是承认了他为夫君。
凌月一咬牙,变掌为指点在张杰百会穴上,一道云絮内劲盘旋闪烁,消除了张杰一些的记忆。
凌月疲 惫的穿好了衣服,将房间的一切恢复原样,象是什么都没发生过。
张杰醒来时候,伸个懒腰,这一觉睡得好沉,阳光已经照到了屁股,昨晚发生了什么?全都记不起来了,只记得陪凌月去了趟大富豪。
“凌月,昨晚我们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喝醉了吗?”张杰感觉胳膊发酸,每日早晨一柱倾天不见了,象条疲 惫的赖皮狗趴在肚子上,一动不动。
本以为会听见凌月呵斥声,屋里却非常安静,房门敝开着,屋内收拾得很干净,衣服也叠得很整齐,每天早上狂吼乱叫的凌月人呢?
终于在阳台上看见了凌月,披肩长发,宽松T恤,运动短裤,一双修长圆润的玉腿,凝视着湛蓝的天空。
张杰喊了好几声,才微笑道:“你起来了。”
不知为何,张杰感觉凌月变了,却不知变在哪里,仿佛湍急的河流丢掉了往日的喧嚣,变得安静,矜持。
张杰俏皮的笑道:“凌月,我们出去吃什么早点啊?”
“我已经做好了,皮蛋瘦肉粥,你最喜欢吃的。”
张杰惊讶,凌月何时知道我喜欢吃皮蛋瘦肉粥,故意刺激道:“说实话,你做饭的水平一般埃”
凌月没有训斥张杰,而是轻声道:“你有女朋友吗?”
张杰是没有女朋友的,感觉说没有女朋友太没面子,撒谎道:“嗯,当然有了。”
“她是什么人?长得怎么样?”
“她是我的同学,校花,漂亮。”
张杰只顾低头喝粥,没有发现凌月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还在夸夸其谈:“她家条件也不错,她爸爸是乡长,要不是上学,说不定我们已经结婚了。”
“哦,她对你好吗?”
张杰有所警觉,难道她发觉我在说谎,她会心灵感应哟,欲盖弥彰道:“咳咳,粥煮得不错,我们虽然喜欢对方,但是毕业了,各奔东西,这份感情也放下了。”
凌月并没用心灵感应,心里乱的似翻江倒海,根本想不到用心灵感应。
昨晚那件事发生后,凌月的心仿佛一下被抽成了真空,茫然,惶恐,忧郁,一向清高矜持的眼中充满了多情的泪水。
张杰很快喝了一大碗粥,打个饱嗝,伸个懒腰,开玩笑道:“你问这么多,不会是想做我女朋友吧?”
张杰的话向导火线引爆了凌月,将那么宝贵的真情给了他,而他象个无知的孩子,给人一种捉摸不定的不安全感,难道我这辈子要跟着这样一个人?
凌月倏地飞到了张杰面前,鼓着腮帮子,掌作刀状,恨恨地威胁道:“别做梦,做公主侍卫,一辈子要侍奉公主,不准找女朋友,否则我就切了你的命根子。”
凌月似机关炮把话说完,脸颊通红,跑进房间,砰地将门关上了,羞死了,反应过火,连命根子都说出来了,糗大了。
张杰吓了一跳,哇,不允许找女朋友,还要切,切,下意识的夹紧了两腿,身为万人敬仰的公主,怎么可以说出如此粗鲁的话?
“我们去找四狼吗?”冯刚今天穿得很整齐,紫色西服,头发被发胶定得很有垂直感,神采奕奕,精神饱满。
喜欢追根究底的凌月,很安静了,让人怀疑是不是哑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