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蛰寒趁着白金枝那边嘈乱的时候,慢悠悠又洗了手,这才出了门。
不知道李乐乐说的是什么铺子,沈蛰寒往前走了些,才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正坐在路边的小摊上。
“老板,馄饨多少钱一碗?”沈蛰寒走上前,直接坐到李乐乐身边。
摊主见来了客人,弯着腰用腰间的抹布擦了两下桌子,面上带笑道:“客官,您来啦!我这的馄饨又大又鲜,只要两文钱一碗!”
“先来四碗吧。”
“好嘞,您这是一起的吗?”
“一起的,都端来这桌吧。”
“好嘞!”
摊主应声,立马掀开大锅盖,将自家老婆子刚包好的几个馄饨下了锅,一阵带着淡淡肉香的雾气窜出来,被风一吹,直飘向桌椅这边。
沈蛰寒看了看对面微张着嘴的丹凤眼男子,又看了看小脸红扑扑的李乐乐,等她跟自己说一说情况。
过了好一会儿,李乐乐才轻轻搓着手上最近新做好的帕子,头微低介绍道:“钟大哥,这是我……是我义姐。沈姐姐,这位是钟大哥……”
本想说沈蛰寒是借住在自己家里的,可若是这么说,总觉得别扭,只好将她称呼为自己的义姐。
沈蛰寒听完,仍旧保持着刚才的动作,有些哭笑不得。
真想问问乐乐,这车轱辘般的介绍方式,是谁教她的。
还好之前沈蛰寒听赵氏念叨过,这位钟大哥,应该就是李乐乐的未婚夫婿,钟及罗,那个考了好几次秀才都没中的书生。
钟及罗早就在沈蛰寒落座的时候,就惊得差点把嘴里的馄饨掉出去。
看着沈蛰寒那如凝脂般细腻的脸庞,娇小可人的样子,平生真是第一次见这样美得如此可爱的姑娘。
在钟及罗看来,沈蛰寒额头上微湿的碎发,更添加一份别样的风味,真想伸手替她擦去。
两息的静默后,钟及罗咽下嘴里剩余的馄饨碎,一副书生有礼的模样轻抚衣襟,眯眼笑道:“原来是乐乐的义姐,在下钟及罗。”
沈蛰寒察觉到他的目光,皱了皱眉,心中不喜。
人家的事情,自己又管不着,因此只礼貌性地对钟及罗点了点头,也没回什么话,揽过摊主端来的馄饨,吹吹热气,吸溜着吃了起来。
这馄饨真不错,皮薄得能看到内里微红的肉和翠绿的葱花,且一个个包的极严实,没一个漏的。
喝一口馄饨汤,细细一品,隐有一股鱼鲜味。
碍于沈蛰寒这个电灯泡在,李乐乐都不好意思和钟及罗再说什么话,小手在木桌下揉搓着帕子,就听她在旁边吸溜吸溜的一碗接一碗地吃。
看她吃得那么欢,李乐乐肚子也有些饿。
刚才在见到钟及罗,只顾着激动,都忘了叫一碗馄饨了。
李乐乐自打定亲后,随李三诚来过镇上,见到钟及罗第一眼便心生爱慕,碍于自己爹在场,只能远远地看看。
方才在路上看到他在这里,不知怎的就走了过来,脸上的胭脂都浓了几分。
“老板,再加一碗馄饨。”李乐乐叫道。
“好嘞,稍等。”
钟及罗看了看天,三两下将自己的馄饨汤喝了个干净,眯起笑眼,对李乐乐温柔道:“乐乐一会儿慢些吃,别烫着。时候不早了,我还要赶去学堂。”
他本是看着李乐乐,可半个眼睛都要飘到沈蛰寒那里去了。
钟及罗起了身,又拿出十二枚铜钱放到桌上,豪气道:“乐乐,沈姑娘,你们慢用。这顿早饭我请了。”
他话音刚落,沈蛰寒也吃完了最后一口,当即冲摊主叫道:“老板,再来十碗。”
摊主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转身看去,见沈蛰寒两手食指交叉,正冲他比了个十,赶紧应道:“好,好嘞!”
今儿回去可要烧烧高香,干了这么多年,第一次遇见这样的大主顾啊,一次要了十几碗!
钟及罗面上的笑容渐渐消去,皱了皱眉,忍下想跳起来骂人的冲动,沉声道:
“沈姑娘,莫要浪费粮食,我看你吃四碗已是极限……若是爱吃,日后有机会小生再请沈姑娘可好?”
李乐乐也随着钟及罗的话点了点头。
在外面,再怎么说也要估计一下形象,十碗太多了吧,而且花的可都是钟大哥的银子……
沈蛰寒拍拍肚子,摇头道:“怎么,我饿了,还不能吃个饱饭吗?”
钟及罗眼角抽了抽,面上露出几丝嫌恶,咬牙从腰间拿出一串铜板放到李乐乐面前,“沈姑娘真是好胃口,在下赶时间,先告辞了。”
啧啧,可惜了,这么美的女子,若是城里小姐就好了。
到底是乡下的,吃起饭来竟这般粗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