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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为人女,孝敬父母如敬天

婚姻大事要禀告

爱情到底是个人的事情,还是整个家庭的事情?婚姻到底是自己做主,还是跟全家人都有关系?很多人觉得像西方人那样,自己恋爱的对象自己找,要不要约会自己决定,结婚也不必请示父母,是很现代很进步的表现。产生这种想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忽略了东西文化的诸多差异。每个社会有不同的背景,自然会产生不同的恋爱观念、不同的婚姻原则,我们不必学也无法学。

西方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称为人际关系,强调众生平等。因为西方相信人是由上帝创造的,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儿女,这样一来儿子女儿父亲母亲祖父祖母都变成了一种兄弟姐妹关系,所以说“人人平等”。中国社会没有人际关系,因为我们重视伦理,所以我们是人伦关系,而并非人际关系。中国人告诉你,人生下来就是不平等的。谁跟你平等,你又跟谁平等?人类不可能绝对平等,只有相对的平等,也就是合理的不平等,这便是伦理。西方人儿子可以叫爸爸的名字,你回家也叫爸爸的名字试试看,他一定不高兴。

在这种人与人之间关系差别的影响之下,西方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个人,称为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中国人不是个人主义,那你会不会想我们一定就是集体主义(collectivism)?很多人受“二分法”思维的毒害,认为不是黑就是白,不是好就是坏,不是这样就是那样。世界上的事情会那么简单吗?除了德国和日本,世界上集体主义的国家也不多。就以我们比较熟悉的日本为例,他们一切都是团队行动——平时工作在一起,下班喝酒还是在一起,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一点个人自由都没有,还有什么意思?所以我是最不主张学习日本人的。

中国人既不是个人主义,也不是集体主义,但我们既有集体主义,也有个人主义。说得再明白点,个人主义有利的时候,我们就采取个人主义;集体主义有利的时候,我们就采取集体主义。有人说这样是“骑墙派”,这样的人是投机分子。那我们换两个字好了:个人主义在这个时候合理,就采取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在这个时候不合理,需要集体主义,就采取集体主义。一切以合理为标准,这不是投机取巧,而是随机应变。

中国人的这种思想,是一种非常少有的“交互主义”(mutualism),我们主张对“和”的达成,依赖于双方符合“礼”的互动。中国人常说“彼此彼此”“礼尚往来”“一个巴掌拍不响”“你不仁别怪我不义”,都是交互主义的形象说法,我们一切根据对方的表现做出相应的反应。说得再简单点:你看得起我们,我们就看得起你;你看不起我们,我们也不见得看得起你。你对我好,我就没有理由不对你好;你对我不好,我干吗要对你好?

每个人作为家庭中的一员,在对外活动中的代表性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家庭参与和个人参与。西方人受个人主义的影响,在个人与家庭之间比较而言,偏重个人参与。他们认为每一个人自己的所言所行所作所为与家庭无关,纯属个人的事情,由个人决定也由个人负责。这使得西方的家庭制度好比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开始由父母子女共同组成,但是子女成长到十八岁以后,就要离开家庭自食其力独立生活。就算子女不想离开家门,父母也会把他们赶出家门。如此一来,恋爱结婚的事情当然不受任何约束,可以独立做主,就算想受约束也没有人管。

西方人看到一个小孩子,会问他是谁,是叫Tom还是Jack。而中国人一定会问这是谁家的孩子,不会先问他是谁。因为中国自古以来最基本的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我们任何一个人出去,都代表着整个家庭,称之为家庭参与。这使得我们的家庭比较接近无限责任公司,强调一家人血浓于水,父母子女长久地相互依赖,任何事情由家人决定如何参与,结果也由家庭共同负责。家庭中任何一员在外面的言行举止,都会被当作一家人的表现。如果涉及财务或法律问题,也会要求这一家人共同负责。

当今社会,采取哪种参与方式更为合理?我们认为最好是家庭参与和个人参与兼顾并重,从而使两种方式的优势都能得以发挥。通过家人共同商议,建立家庭共识,只要是家人所认可的独特家风,就可以顺利地延续下去。家庭的代表者不一定限于父母,也可以因时因地因事制宜,推举出合适的代表人选。需要家庭参与的时候,便发挥全家人的力量;需要个人参与的时候,便充分发挥个人的专长。这种观点,再一次证明中国人是合大于分、和合性大于分离性的民族。

全世界只有中国人的亲属范围最广、亲属称呼最多,如舅舅大伯小叔表叔堂叔等,而西方人只有一个“Uncle”,因为他们没有中国人这么强烈的家庭观念。很多人批评中国人家庭包袱太重,好像整个人都为家庭所束缚,失去了自我发展的空间。中国人向来什么事情都会兼顾,我们是把个人跟家庭结合在一起,在家庭中发展自我,既考虑到家庭,也考虑到自我。因为家庭中只要有一个人有了成就,会带动整个家庭的声势,所以他在家庭中会得到家人共同的支援,所得到的成就也一定要跟家人分享。这便是在家庭中发展自我。中国人为什么这样?因为个人的力量非常有限,我们希望通过家庭得到更多人的帮忙,得到更多人的关怀,同时也请更多人予以督促,借助全家人的力量来成全个人。日本人有家庭没有自我,美国人有自我没有家庭,像这些文化的差异要去慢慢体会。

这样一来我们就会明白,中国人不能是个人主义,心中一定要有家人的存在。同时,对于中国人而言,爱情和婚姻也不可能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全家人共同的事情,需要个人和家庭的共同参与。我们不反对人要相当程度的独立,但是独立到孤家寡人无依无靠实在没有必要。什么是好父母?心中有子女,常以子女为重。什么是好子女?心中有父母,常以父母为重。这两点是不能割裂的。现在的父母,在子女择偶问题上坦白讲都是很寒心的。很多做子女的心里都有一个相同的声音:你们已经过时了,我的事情我自己会处理,不用你们管……或许子女嘴上没有讲出来,但是父母都感受到了,因为子女在行动上就是这样表现的。

有的年轻人对象确定了,但是准备结婚的时候才去告知父母,要这样的子女干吗?还有根本连说都不说就结婚了的,这样做父母的心里会舒服吗?婚姻的事情,做子女的只能禀告,而不能告知。禀告是说“我还没有决定,现在把情况说出来,请示一下你们的意见”;而告知完全是“我已经决定了,现在告诉你们,这就是我的决定”。这样,父母就算有意见,常常也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干脆没有意见了。

我们可以告知一个朋友,却没有权利告知自己的父母,但是今天很多人都这样做了。有些人觉得父母越来越冷漠,不如以前那样替子女着想了,这其实是子女自己造成的。子女不尊重父母,父母为什么还要替他/她操心?这些观念跟传统不传统、保守不保守没有关系,而是身为子女基本的修养和孝道。

子女到了适婚年龄,父母四处去打听,拜托别人给子女介绍对象。他们提供更多的机会有什么不好,自己去找不也是这样子吗?如果子女心目当中有人选,就提前禀告父母,让他们帮忙打听打听。若是双方的父母本来就认识,那不是更加方便?只要是合理的意见,又何必拒绝呢?总比自己去摸索,然后陷入情网丧失理性,最后任人摆布强得多。若是一味地自作主张,将来发生什么问题怎么办,自己有能力去面对吗?

现在很多家庭因为子女恋爱结婚的问题,闹得一家人离心离德。当一家人的心不能结合在一起,家庭就开始分裂了。如果每一个人都是个人主义,都变成独立的个体,家人之间彼此不信任不能交心,家就变成了旅馆,还能有什么温暖呢?这样的家庭还值得我们留恋吗?坦白讲,恋爱双方如果都是个人主义,自我意识太强,最终很难走到一起,也不可能长久相处。个人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如果把恋爱看成个人的事情,就必须自己挑起很大的责任,因为将来全家人都会把她当陌生人看待。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个人参与和家庭参与兼顾,父母和子女彼此尊重,相互商量,才不会自己在那里晕头转向。

听听父母的婚恋建议

动物有性的本能,但它是纯粹生物性的。人类到了某一个年龄段,也会开始爱慕异性,追求不同性别的另一半。人类需要这种本能,否则根本没有办法生生不息。但与动物不同的是,人类是万物之灵,我们除了生物性,还有文化性,会产生爱情的观念。

爱情是需要学习的,我们最好先搞清楚什么是真正有价值的爱情,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才会获得有价值的爱情,然后再开始恋爱比较稳妥。如果一切都在懵懵懂懂的状态下就开始恋爱,实在很危险。想想看,没有充足的准备就上战场,当然屡战屡败。

如果我们把恋爱看得很简单,把婚姻看得很容易,那么离婚也会跟着简单容易起来。其实离婚这种事情,讲起来还是西方传进来的,可是我们现在的离婚率快要超过西方了,这不是很可怕吗?很多年轻人不敢谈恋爱,也不敢去想结果,就是因为看到周遭太多这种失败的案例。也有的女性经过了一次两次恋爱的失败,到了第三次就对异性一点信心都没有了。这样又怎么会有美好的爱情与婚姻呢?

现在的年轻人觉得恋爱是恋爱,婚姻是婚姻。所以很多人会说:“结婚还早,先找个人谈谈恋爱,享受享受年轻的生活再说。”甚至还有人认为婚姻只是一种形式,是对爱情的一种不信任——我们的爱情是很纯洁的,难道还要怀疑吗?两个人相爱,一定要用一纸文书来证明吗?

这些话听起来好像很时尚,但时尚多半是经不起时间考验的。想想看,为什么“时尚”常常变来变去?因为它刚出来的时候,大家认为很好。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就会纰漏百出,所以流行一阵子就不见了。婚姻是一种社会文化,对男女双方都有安全保障,而不是枷锁和约束。没有经过时间验证的理论,最好不要随便相信。如果听了就相信,听了就去做,听了就尝试,吃亏的一定是自己。

尤其现在是一个资讯爆炸的多元时代,什么话都有人讲,什么理论都有人拿出来,而且听起来都还蛮有道理的。怎么可能没有道理呢?因为人往往都是在讲自己的道理,从他那个方面来听,当然会认为是对的,当然听起来有道理。但是这些道理很可能是局部的片面的,甚至是歪理。我们所要寻求的应该是正确的道理,是经过时间检验的原则,而不应该是部分的道理或阶段性的时尚。

中国人在姻缘方面有些基本原则,被很多年轻人认为是陈旧和过时的,甚至是错误和害人的,其实并不是这样。中国人最了不起的智慧,就是持经达变。什么叫作“经”?就是不变的原则。我们常常以古圣先贤的原则作为根本,因为这些原则经过长期的考验,不会错到哪里去。什么叫作“变”?就是权宜的应变。我们会根据时局的变化调整自己的态度,改变应对的方式。中国人最了不起的就是几千年来既坚持不变的原则,又会不断地随时代做出权宜的应变,但是始终没有改变原来的精神,这样才会安全,才会可靠,才会有效。

比如“父母之命”好不好?有的年轻女性抱怨,说父母总是催她找对象,催她结婚,但从来没有真正帮助过她。处于恋爱过程中的人,需要别人的指导,而最合适的人选就是父母。但是现实中,大多数的子女都很回避跟父母谈这种事情。

父母是过来人,既有感情的经验,也非常了解子女,更不会存心相害。为什么一定要把父母之命解释成不重视子女的幸福,完全以父母的利害强制子女去承担不喜欢的爱情和婚姻呢?我们不否认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但是大多数的父母都是为了子女的幸福,帮助子女寻找适合的对象,希望子女有一个稳定的家庭,这样的父母之命难道也不好吗?

做父母的也应该想一想,一味催促是没有用的。如果以子女的终身幸福为立场,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配合双方现有的条件,并且和子女共同商量,充分地交换意见,适时地加以辅导,相信这样的父母之命,必能获得子女的欢迎。子女也要明白,既然父母是最好的指导者,为什么不向他们请教呢?如果把父母之命当作是父母的指导,这不是很现代化的观念吗?

说到父母之命,我们也会想到“媒妁之言”。其实媒妁之言就是现在的婚介,既然可以委托婚介所找对象,为什么不能找人做媒呢?如果做媒的“月老”,不但德高望重,而且热诚待人、实事求是,绝不过分夸张或借机谋利,完全站在客观的立场,认为合适的才加以介绍,尊重当事人和双方家庭,一切顺乎自然,丝毫不加勉强,那么这对男女的交往会带来很多方便。可是现在很多人宁愿登报征婚,然后吃亏上当,也不相信媒妁之言。

我们常常扭曲古圣先贤的主张,不能予以时代化地好好发挥,最大的问题就在于食古不化、望文生义、自以为是。整个环境已经改变了,当然不能因循守旧,否则就是食古不化,就是回到从前。原则不能变,但是方式一定要改变。很多人都是望文生义,比如父母之命永远是对子女的限制,媒妁之言就是媒人为了自己的好处,不顾惜两家将来的幸福。这都是望文生义导致的不求甚解,进而使太多人产生自以为是的误解。

也有人说,“不经一事,不长一智”,恋爱也可以在实践中学习。别的事情或许可以,但是爱情方面也如此,所付出的学费未免太高了一点。因为恋爱虽然可以承载幸福的爱情,但有时也会像一个迷人的漩涡,将人整个席卷进去,最后甚至惨不忍睹。

恋爱不能走一步算一步,不能试图在做当中学、在失败当中获取经验。我们需要慎始,把恋爱当作一门学问,体会什么叫作爱情,什么叫作婚姻,以及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观念,把握合理的原则,寻求正当的途径,然后身体力行,才能得到圆满的善终。

不盲目顺从,也不过分敬重

“孝”是单音字,中国人讲话喜欢将单音字变成双音词,所以就有了“孝道”“孝经”“孝心”等词汇。但是,不知道从哪一个朝代开始,有人加上“顺”字,成为“孝顺”,以为只有顺从父母的指示才叫作孝,实在是贻误后世。孝一旦形成制度,就会十分僵化,失去弹性,也很难应变,不合乎因时制宜的要求。存心不顺,显然是不孝。不合理的顺,同样是不孝。若是父母让子女做不正当的,甚至是违法的事情,子女也顺从,那就是害父母于不义。

比如妈妈跟小孩说:“隔壁邻居正在盖房子,堆了很多砖头,你去搬几块回来我们家里用。”小孩要不要去搬呢?如果按照孝顺的说法,当然要去搬呀!可是小孩听从妈妈的吩咐,真的就去搬回家里,以后被邻居们知道了,都说妈妈是个爱占小便宜的人,那不是害了妈妈吗?所以将孝解释成孝顺并不妥当,因为“孝”一旦到了“顺”的地步,那就没有是非了。

曾子的父亲脾气很坏,有一次曾子在瓜地里除草,一不小心锄断了瓜根。他的父亲很生气,一顿棍棒将他打得昏死过去。孔子听到这件事,认为曾子做得太过分了,生气地告诉看门的学生:“曾参来时不要让他进来。”曾子认为自己孝顺父亲,并没有过错。孔子说:“舜侍奉他的父亲,需要的时候,没有不在父亲身旁的;父亲想要杀死舜的时候,他从没有让父亲找到过。小打就忍受惩罚,大打就赶紧逃走。舜的这种做法,没有使父亲犯下不守本分的过错,自己也没有失去淳厚美好的孝德。而曾参这样不顾身体忍受暴怒,假如真的被父亲打死,就会把父亲陷于不义的境地,与不孝相比,哪个重要呢?”曾子听到这番话后,明白了自己的过错,忙去找孔子检讨。

这就是孔子“无可无不可”的道理:做子女的,爸爸要打你,先看看爸爸是不是很生气,拿的东西会不会打死人。不会的话,打几下也不会怎么样,这是孝;会的话,赶紧跑,这也是孝。中国人老是摇摆不定,好像这样不对,那样也不对,是有一定道理的。顺的时候是孝,你就要顺;不顺的时候才是孝,你就要不顺,这才是懂得孔子道理的人。

真正的道,必须掌握合理的“度”,才算中道。孝到合理的程度,敬到合理的地步,并不是盲目顺从和过分地敬重。过与不及,都属于偏道。

子女尽孝的三个层次

在孔子的弟子当中,曾子以孝闻名。曾子对于孝的体会和认识,应该是十分深刻而中肯的。他认为孝有三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由于环境快速变迁,现代子女不可能回到从前,但是孝道的要求,也不应该由于今非昔比,就全盘加以否定。只可惜多数人不能明白孝道的时代意义,因此不能表现出现代化的孝道。

第一,心怀恭敬地服劳奉养父母。

子女到了能够自己谋生的年龄阶段,首先要自食其力以不累及父母。俗语说得好:“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时衣。”即在鼓励成年的子女要有自食其力的勇气,不能够存有依靠父母的念头,这是人最基本的义务。有了自食其力的基础,便应该进一步服劳与奉养父母。服劳的意思,是代替父母劳作,为父母分忧分劳;奉养的意思,则是供给父母衣食,使父母不必为生活而忧虑,得以安享余年。这两种行为,只是对父母最低限度的报答,子女应该尽力去做,不能稍有应付的念头。

子游曾问孝于孔子,孔子说:现在人以为尽孝,就是能够在饮食方面供养父母。至于狗和马也都能受到饲养,如果对父母只养而不敬的话,那么跟饲养狗和马有什么区别呢?现代人把奉养父母当作尽孝,自以为有钱让父母花用,有食物让父母享用,有衣物供父母使用,便是孝的表现。如果做到这种地步,便自认尽孝,那实在是太小看自己了。孔子所说的敬,实际上是诚意的意思。有诚意的孝,而不是形式上的顺。不问条件,也没有一定的标准,凡事诚意就好。有的人对宠物的爱护,甚至比对父母还用心,岂不是父母反不如宠物?

所以在子夏问孝时,孔子这样回答:侍奉父母,贵在长久保持和颜悦色。这比为父母服劳,侍奉父母饮食,实在要困难得多。长期在父母跟前保持和颜悦色,真的有那么困难吗?如果真的这样想,最好检讨自己,是不是对待父母缺乏诚意,所以才会失去恭敬的心。对父母不敬,还能够敬重什么人?精神上的孝敬,才是人和禽兽的差异。孝是做人的根本。由此可见,不孝的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可期待的。

子女对于父母的年龄,应该时刻放在心上。随着父母年龄的增加,要加倍关注父母的健康。一方面多多了解老年人的保健知识,从旁调节父母的饮食和劳逸,或者实时对父母提出劝告,使父母保持愉快健康的身心。同时父母生病时,子女更应该用心照顾,尽量使父母宽心,以期早日康复。千万记住,无论奉养服劳还是照顾父母的健康,务必做到恭敬而有诚意,毫无怨言才对。

第二,心有父母,使其不因子女而蒙羞。

孝的第二个层次是“弗辱”,就是说子女要好好做人做事,不使父母或自身受到羞辱。

现代的子女,说起来只有一个毛病,那就是心中没有父母的存在。只知道有自己,不知道有父母,以自我为中心,一副“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派头,完全没有顾忌。殊不知就凭这句话,便会把自己害惨。

父母心心念念教养子女,他们努力工作,他们看人脸色,他们忍辱负重,都是为了子女。但父母从来不强求子女要做什么,只在乎子女心中有没有自己。我们可以不怕警察,可以不怕法律,但是不能不怕父母难过。人会不守规矩,会为非作歹,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过分自我,把父母抛在脑后,认为什么都可以做。

孟武伯问孝于孔子,孔子回答:子女要做到只有患病的时候,才会引起父母的担忧。人吃五谷杂粮,要完全没有疾病不太可能,而且也不见得是好事情。父母为子女的疾病担忧,是亲情的表现。子女如果品行不端,时时令父母放心不下,处处让父母为之担忧,这便是不孝。若是言行端正,只是偶尔生病时,才使父母担忧,实在已经是孝子了。当然,子女对自己的健康也应该注重,因为父母最关心的就是子女的健康。子女有了疾病,或者受到伤害,父母比子女还要紧张,还要忧伤难过。

中国人最看不起的,就是一个人心中没有父母。子女读书好不好,成就大不大,赚钱多不多,其实都无所谓。但是心目当中有父母,是对一个中国人最基本的要求。不让父母丢脸,是最为根本的孝道。心目中有父母,处处想到父母的立场,是孝的起点。

第三,子女要集义行善,显扬父母。

曾子认为的大孝是“尊亲”,子女力求发奋图强,使父母享有美名,才算是大孝。我们常说光宗耀祖扬名显亲,完成父母未完成的事业,实际上都是对父母的大孝。小孝用体力,中孝兼用心智,大孝则永久维持孝心,也就是不论父母在世与否,都能够心中有父母,终生不敢使父母蒙上耻辱。

《论语》中记载向孔子问孝的,还有孟懿子一篇。孔子的答案只是“无违”。无违的意思,是不要违反父母和子女相处的道理,并不是一定要顺从父母的命令,或听从父母的话,一切以合理为度。那么子女做到什么程度才是合理的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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