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跳出一段话。
“太遗憾了,由于您精神力不足,无法召唤出该武器,就差那么一点点哦。”
叶斯有些郁闷。
然而,就在此时,眼前突然亮出一个红色的长条。
特么的,这,是,血,条!
叶斯连忙收拢思绪,发现血条拥有者是那只被捆的血魔。
对我亮血条?
叶斯眨眨眼,是的,没有眼花,血魔脑袋上顶着一个血条。
其他人则没有。
叶斯心生警惕,这怪物毒性该不会过了吧?
也不敢多想,转过身去,双手抽出旁边哨兵的配剑,用尽全力斩向血魔后颈。
几乎同时,血魔大吼一声,身上的绳子不知为何竟然开了。
它也扑向叶斯。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群众们还来不及收回一直啪啪啪的巴掌。
血魔锋利的前爪离叶斯只有三个手指那么近,而叶斯的剑已触到它的脖颈。
几乎没用什么力气,就把血魔脑袋斩了下来。
因为,还有另一把剑也斩向了血魔,虽然它比叶斯的剑晚,不过叶斯能感觉到,它比自己快一步割了怪物脑袋,以至于自己觉得不费吹灰之力。
另一把剑来自老约克。
叶斯回头瞅了瞅他,老汉脸上波澜不惊,把剑递还给警卫官。
从血魔断颈处喷出汩汩鲜血,溅到麦克雷脸上,半身人惊慌失措,忘了擦拭。
太意外了,绑得好好的血魔,本来半死不活的,怎么瞬间狂性大发,袭向小伯爵呢?若是小伯爵不幸被血魔抓咬了,自己恐怕要坐穿牢底了。
此时此刻,叶斯的注意力并不在他身上,他唤来一个卫兵,吩咐几句,卫兵会意,走进人群,然后猛地抓住一个酒糟鼻老头,像提一只猫似的,揪到叶斯跟前。
老头脸色刷白,睁大了眼睛,忘记了狡辩,这副表情,任谁都觉得他心里有鬼。
更何况,他手里还握着一把裁缝剪刀。
血魔之所以突然发狂,是因为老汉趁群众注意力在伯爵身上的时候,剪断了绳子,血魔毒性渐消,瞅准时机,袭向叶斯。
“啊,是你,混蛋派普?”半秃男抓住老汉,“谁给你的勇气捣乱!吃了鲸鱼胆吗?”
受害的那几个村民流露出的神色,也表明老汉是熟人。
“伯爵大人,这老家伙是混子流氓,我们隔壁镇上的,特别爱惹事生非,前些时候消失了几日,也不知钻到哪个老鼠道里了。”半秃男解释道。
叶斯点点头,仔细打量了人群,没有再发现有血条的,于是对身边的警卫官吩咐道:“把这狗胆包天的家伙押入审讯室,查查动机。”
警卫官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指挥两名手下把老汉押走,又做了个手势,更多的治安卫兵开始有序的工作了,那些寻求安抚的村民也是盯梢对象。
“大人,接下来安抚子民的事,请交给我来办吧?”老约克说道,“这血魔尸体您计划怎么处置?”
“我要把它炼成血魔口服液,”叶斯想了想,用了一个陌生的词汇。
“口服液?”老约克一怔,“您是说要把血魔皮制成煎药?”
“一点不假。”
“虽然我暂时不清楚您要做什么,但我觉得您很厉害,”老约克拍马屁道。他心想,大人今天像变了个人似的,简直睿智得过份,刚才那段令人感动的演讲,安抚拉拢的手段,以及动手斩杀血魔,虽然看似普通,但发生在叶斯大人身上就有些让我吃惊了,他还是个孩子啊,对了,等下我得问问,他是怎么发现酒糟鼻老汉在背后捣乱的。”
老约克注定得不到正确答案。
在血魔被斩首的刹那,它头顶的血条一下子消失了,随后,人群中却又有出现了一条短血条。前世玩过上百款游戏的叶斯,对此很有经验,只要对方亮血条,就是敌对状态。这个短得要命的血条主人,是个老汉。血魔绑得很结实,突然跃起攻击,还用得着说吗,肯定是老汉暗中搞鬼。
能看到血条这种事,还是藏在心里谁都不说为妙。
因为血魔皮可以做成暂时提高精神力的煎药,而自己正需要它来召唤左轮手枪,到决斗日能派上大用排。
叶斯想象着单手握枪的豪迈,既然对方可以钻法律空子,我也会毫无留情,一枪打跪就行了,反正土包子们没有见过此等杀器,它什么都是,就不是十字弓,我高兴了甚至可以管它叫短柄剑,谁赞同谁反对?
至于其它几种材料,应当不难找,女伯爵的炼金室就有不少材料。
治安官驱散了人群,老约克领着那十几个村民,去议事厅登记领赏,同时差人唤来医师山姆,为他们配药,防止感染。
村民得了赏钱和医药费,千恩万谢。
半身人最后一个出议事厅,被老约克叫住:“嗨,商人,咱们稍微聊聊。”
口气不容置疑。
半身人麦克雷停下来,单脚站立,用其中一只毛茸茸的大脚拍打着地板,“还有事吗?先生,叫我麦克雷就行。”
老约克笑了,“在我看来,所有的半身人长得都差不多,请原谅,我没有恶意,你们是那么的喜欢做买卖,简直就是天生的商人。”
“您过奖了,大人。”
“事实上,虽然你在背后鼓动村民演这么一出戏,但我还是要感谢你,毕竟它让荆棘岛的子民看到了伯爵的善良,话说回来,你当时可以向村民收购血魔皮,出手后,赚的利润比伯爵给你的赏金高出不少呢,这样就稳赚不赔,万一伯爵大人心情不佳,不想犒赏村民,你岂不两方面都不讨好?”
“我喜欢一丁点挑战,”麦克雷丝毫没有因为被看穿而脸红,“如果每件事都百分百的确定,那么就没有做下去的欲望了,生意有时候就需要些风险,就像这次,我得到了村民的尊敬,以后跟他们做买卖就容易得多了,人要看长远。虽然说途中有些小插曲,但幸运女神非常眷顾我。”
然后,半身人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伯爵大人和克拉弥公子的决斗,十分有意思,我已经开始设盘赌输赢了,约克先生,您也来点?再怎么说,您的内幕消息比大众灵通得多。”
“见你的鬼去吧,”老约克摊摊手,“你可真会见缝插针。”
麦克雷仰着脸,盯着老约克,“在决斗前的任何时候,你如果要买盘,只须到夜茄酒吧来,这一个月我都在,以阿埃尔家族信誉保证。”
老约克又捻了捻宝贝胡子,最终还是问道:“目前赔率如何?”
“克拉弥赢,买十赔十一,伯爵大人赢,买十赔五十。”
“我靠,”老约克差点要说给俺也买克拉弥赢了,明摆着的嘛,伯爵大人想短短一个月战胜克拉弥,除非我的胡子被人割了。他了解一点赔率的知识,这是刚开始,随着赌徒们一拥而入,克拉弥的赔率就没有这么高了,早买早收益。他也丝毫不用担心庄家赔得连裤子都搭进去,继而赖账,事实刚好相反,庄家可以通过其它路径赚钱,并非表面这么简单。
忍住,忍住……
终于,半身人那孩子似的身影消失于门外,老约克长长地吐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