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十岁的时候吃饭吃着吃着希望嚼出金子来;在十五岁的时候相信有白雪公主和青蛙王子;在二十岁的时候还相信自己以后能成个对社会有巨大贡献的人;这些都还只是低级白痴所干的事,要是到了二十四岁以后还相信这世界有绝对的公平公理,那真是白痴到无可救药了,但我就好像干了这事。比如说吧,小不点的案子做了笔录后我就满怀信心地等警察给她个什么说法,可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第三天来了一个英俊威猛的警察,像征性地送来了那几个女人凑的一千块钱,我旁敲侧击地想问那几个女人怎么样了,得到的信息是她们都安全本份地受到教育后回到家里去了。
从此警察再也不见,我问小不点打算怎么办?小不点说还能怎么办?她们做小姐的常遇到这种事,被人殴打或剪头发还算是小事,前段时间她们夜总会一小姐被人用硫酸在包房里破了相,泼硫酸的人连跑都懒得跑,悠然自得地干完事后还喝了一杯包房里的茶水。警察来了后,这事很快就私了,只赔偿了一笔钱了事。做小姐的本来就是见不得光的,哪能讨还什么公道?只能好好休养一段时间,起码把伤养好把头发留长一点,我一听这事挺麻烦,想甩脱关系,便送了她两千块钱让她好好照顾自己,溜出医院再也没去了。
本来我以为这事就这样了,自己东一下西一下地忙着就把小不点给忘得差不多了,有一天张福荣来书店接我一起去吃饭,刚走出书店没多久,见到小不点迎面撞来,顶着一头的棕色卷发,跟只大头兽似的,很是滑稽,我知道她的头发还没长好这个是假发,直着眼想装不认识她,没想到她看到我亲热地说:媛媛,这么巧,我正想找你,上次的事还没谢谢你呢,想请你吃顿饭,顺便把钱还给你。
说老实话,看到她我很不高兴,更别说和她一起吃饭了,为了甩掉将来有的麻烦,也为了和她脱清关系,我说:小不点,那钱是我送给你的,你现在有困难也不用还了,谢谢也不用了,作为一个最普通的有点良知的人也会这么做的。说完我矜持地笑了一下,想和张福荣离开。
没想到小不点说:不行不行,我这个人从来都是知恩图报的,你不愿意跟我吃饭那就算了,我知道我跟你们这些人不是一个档次的,你的钱我还是要还的。说完就从包里摸出一叠钱,估计是提前准备好的,递过来。
我说:“真的不用,你现在情况也不是很好,等以后真的好了再还给我吧。”说完拉着张福荣迅速地离开了。
张福荣一直没说话,我知道以前他是那家夜总会的熟客,肯定认识小不点,看到她他比我更郁闷,我便把那天的事抽筋扒皮地告诉他了,反正也没什么好瞒的,当他知道我不是还和她们有来往时才展开笑脸,我心里叹了一下,在夜总会认识我的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结,只是一直逃避或者假装不在乎而已,到一家环境还很安静的小店吃炒菜时,我问他:你是不是后悔认识了我?
他喝了口啤酒,说:“怎么会?”
我冷笑了一下,知道他言不由衷。
他也不再说话,就埋着头一口一口地吃菜喝酒,我想想也无趣,也懒得理他,安慰自己说:哼,大不了跟你分手我从头再来,哪一天不是一个新的开始?这世界上的男人绝对比四条腿的蛤蟆多。
不过想到如果真的跟他分手,心里还是疼了一下,突然觉得自己很可怜,也没胃口吃饭了,捧着一杯啤酒发呆,突然张福荣从包里掏出一个牛皮信封,递给我说:媛媛,这是我送给我们的结婚礼物,你看喜欢吗?
我疑惑地看着他,百思不得其解地掏出信封里的东西,信封里有两把亮晶晶的钥匙,和一张房产证,上面的业主名字赫然写着: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