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瑚反复研读《食经》,终于发现分锅烹饪原来是门颇为精深的学问,它要求厨师对于食材特性得相当熟悉,同时,还得研究那些大小各异、形状不一的各种厨锅。什么锅易于保鲜、什么锅易于激发食材的营养、什么锅易于蒸炖……这玩意儿都得好好琢磨才行。
羊黄瓜条肉、冬笋、燕窝、银耳、苔树菇五种食材各有其特性,羊黄瓜条肉得用陶罐一样的厨锅小火慢炖好,而且什么调料也不放,最重要的是不能放盐,就搁白水里清炖即可。
冬笋比较适合使用石锅,这种食材得放一些清香型的调料,比例也非常有讲究,小丁正处在试验期,这方面还顾不上。
燕窝得用砂锅,这道程序用时最短,火候的把握至关重要,稍有不慎,好好的燕窝就做“焦”了。
银耳的加工制作相应要简单一些,只要不用铁锅、铜锅即可。不锈钢材质的厨锅也可以,不过,一般讲究些的厨师更习惯用石锅。
苔树菇是南冼本地特产,加工这种食材,只能用铜锅,《食经》所载文中透露,只有使用铜锅才能最大限度激发苔树菇的鲜香滋味。
眼看着天光渐亮,小丁一点儿睡意也没有,他心里相当清楚,此次“厨艺大赛”是自己翻身的唯一机会,必须好好地把握。
不管多少,“厨艺大赛”的奖金对于自己来说太重要了,它将是改变自己人生命运的第二次良机。
小丁反复抽取《食经》文中一些片言支语的细节,再将其组合成文,最后确认,苔树菇才是“五福吉庆鱼”的灵魂食材,将苔树菇加工成汁,最后调和这道菜的味道才是一切的关键。
所有能想到的细节,小丁都将其一一记录下来,剩余那些没搞明白的,他也补注在旁边,以待日后再补充。
伸伸懒腰,小丁感觉有些困了,一抬头,发现天已经大亮了。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小丁相信自己已经有可能做出那道“五福吉庆鱼”名菜了。
顾不得吃早饭了,小丁和衣靠着被子小眯了一会儿,快六点的时候,小丁打了个愣神儿,醒了。
自打严经理上任以来,“愉心居”不再负责员工的早间工作餐,平时小丁都是自己做,今天一看时间不早了,赶紧洗漱一下,到楼下小吃摊买了三根油条充充饥。
太阳初升的时候,严经理人已经在办公室开始安排一天的事务了。尽管不招人待见,小丁也得承认,严经理还是比较敬业的。起码在工作时间安排上从来不偷懒,基本上可以做到早到晚退。
小丁和老杨头刚刚将一上午的肉类食材全部加工好,严经理卡着时间点儿在远处冲小丁招招手,估计又有啥事问他。
严经理办公室,茶香四溢,估计是那种上等花茶的味道。
严经理喜欢喝茶。
“小丁呐!那七道菜名打听得怎么样了?”
“张大厨说得含含糊糊的,我还没有完全搞清楚呢。”
“小丁,不是我说你,年纪轻轻的,做事怎么老是拖泥带水的,这象是一个年轻人的作派吗?如果你嫌勤杂工的工资低,不肯认真为店里做事的话,你完全可以考虑另谋高就嘛!对不对?”严经理有点儿生气了。
其实,小丁已经起了辞职的心思,只是一时半会儿的还没完全想清楚而已,一听严经理不大高兴了,听这话茬儿这是想辞退自己呀,算了!暂且忍耐一下吧,就把那七道菜名告诉她,她又能把对门饭店怎么着呢?
真是的!
“那我就把已经打听到的告诉你,不过,我可不敢保证信息不出什么差错。”小丁随口应付了一下。
“这才象话嘛!说来听听。”严经理脸上总算露出点儿笑脸。
“大概是……‘云蒸霞蔚’,应该是‘一掌豆腐’……还有‘三山五岳烩’、‘七宝芙蓉鸡’……还有‘醉卧虹桥羹’、‘九子闹龙宫’……”小丁随口应付了一下,还装着记不清的样子。
“不对呀!这才六道菜,还差一道菜呢!你说你这人什么脑子嘛!办件小事还这么不利索。”嘴上虽然这么说,其实,严经理心里不由地一阵狂喜,感觉小丁这小子还行,自己总算对总店那边有所交代了。
“我想想……最后一道菜的名字好象是‘金……堂’的。”
“‘金玉满堂’吧?”
“对,对,对!还是经理厉害,就是‘金玉满堂’。”
“不错,不错!继续努力,我不会亏待你的。”
“没什么事儿,我就过去干活了。”
“去吧,去吧!你在张大厨那边再下点儿功夫,尽快把这些菜的具体做法也搞清楚,到时候,总店那边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明白,明白!”随口应付两句,小丁转身走了。
来到庭院当中,小丁长舒一口气,心想:“这地方看来是不能待了,准备准备,还是辞职吧。”
严经理的这种作派让小丁感觉非常不舒服,收入高低倒是小事,关键是感觉不对了。
想当初,小丁有的是机会做大导游,随团、承包一处旅游公司分店,自己承揽大业务,都可以挣到更多的钱,但是,小丁始终坚持做小导游。
那是因为小丁喜欢自由闲适生活,喜欢跟讲道理的人打交道,小丁不愿意成天披着盔甲与别人战斗着过日子,那样活着没什么意思。
“愉心居”的风气变了,变得让小丁感觉非常陌生。他相信,其他同事也有相似的感受,自己这么年轻,为什么要陪着那个莫名其妙的严经理在这儿做那些没什么意义的事情。
下午快六点的时候,宫见心陪着自己的一位好友前来“愉心居”吃饭,二人刚刚落座不久,店里的桌子就快坐满了。
“你们二位还真是吉祥之人呐!我们店平常这会儿没有这么多客人呢!”小丁客气地招呼着宫见心和她的朋友。
“丁先生是吧?我姓楚,听见心说,是你治好了儿子的顽疾?”宫见心的那位好友仔细打量了小丁半天,随口笑着问道。
“碰巧而已,还是孩子的母亲护理得好。”小丁笑着谦让了一下。
“不瞒你说,我本人就是一个大夫,主修中西医结合专业,医科我就读了七年。结果,我治不了我闺蜜孩子的病,说来惭愧呀!丁先生,你也不用跟我在这儿客套,如果没有什么独特的医术,那孩子根本不可能好得这么快,古移山老先生都束手无策的病人,你现在跟我说‘碰巧而已’?!丁先生,态度不够真诚呐!”宫见心的好友说话还挺直的。
“我真不懂什么医术,大家都是朋友,我有必要撒谎吗?呵呵……”小丁谦和地回应了几句。
大家正在这儿闲聊呢,打门外闯进三位体格十分魁梧的男子,为首之人衣着光鲜,双目很挺有神,看上去也就是三十岁左右的年纪,手腕上戴着一块挺不错的手表,手腕微动处,手表表面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在其身后跟着两个二十七八岁样子的男子,也是那种穿着非常讲究的人。
三人大大咧咧地走进店来,为首那位男子扫看几眼之后,发现只有宫见心这一桌人还少点儿,于是,他就想着过来拼个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