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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大汉奸养成记 (1)

秦桧,字会之,江宁(今南京)人,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曾经当过密州(今山东诸城)教授,后来复中词学兼茂科,当过太学学正(太学中的训导人员)。他当太学生的时候,“博记工文,善干鄙事,同舍号为‘秦长脚’。”(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五)他为什么会得到“秦长脚”这个外号呢?陈致平《中华通史》第六卷第三章中说:

一般清寒而用功的学生,仍多各自埋头读书。其富贵或好事的学生,则喜作课外活动,或互相标榜,或结交显官,而学中游宴之风颇盛,不仅酒食徵逐,甚且公然招伎纵乐,成为一时风尚。譬如秦桧,便是此中能手,学中称为“秦长脚”。这种颓风,在宋徽宗时为盛。

在1127年金兵扣留徽钦二帝准备掳之北去之前,金帅曾经召集百官共议,打算拥立一个异姓皇帝。东京留守王时雍竟然大胆提出张邦昌的名字,众人大惊失色,但在金帅监视之下,谁也不敢说出半个“不”字。秦桧身为御史台长(御史中丞),也是噤若寒蝉,不敢开口。倒是比秦桧级别低得多的监察御史马伸挺身而出,大声说:

吾曹职为争臣(就是诤臣,也就是言官),岂容坐视不吐一辞?当共入议状(也就是“意见书”),乞存赵氏。(《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建炎元年二月癸酉条)

这份意见书并非秦桧起草,而是马伸起草的。作为御史台领头人的秦桧,经过“同僚合辞力请”,才不得不战战兢兢地在这份“议状”上签了名。尽管这时秦桧已经站在反对拥立张邦昌的一边,但却十分担心,唯恐马伸起草的“议状”措词过于激烈,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在签名之后,又赶快以个人名义单独上书给金帅,表示刚才签名其上的那份“议状”并非完全出自本意。秦桧单独上书的内容现存两个不同的版本,一个版本出自《大金吊伐录》卷下,对金国统帅的阿谀奉承,达到令人不忍卒读的程度:

张邦昌在上皇时,执政日久,伐燕败盟之计,皆所预知(这是在告发张邦昌,也是在表示自己对金国的忠心)。今若册立,恐元师府大兵解严之后,奸雄窃发,祸及无辜,将不称元帅吊民伐罪之意。若蒙元帅推天地之心,以生灵为念,于赵氏中推择其不预前日背盟之议者,俾为藩臣(赞成宋廷降金),则奸雄无因而起,元帅好生之德,通于天地。

另一个版本出自《宋史·秦桧传》,是经过秦桧本人或者是他的部下精心修改过的。不是只拍金国的马屁,而是兼顾大宋与大金,两面讨好。其文如下:

张邦昌在上皇时,附会权倖,共为蠹国之政。社稷倾危,生民涂炭,固非一人所致,亦邦昌为之也(说张邦昌做了不少坏事)。天下方疾之如仇雠,若付以土地,使主人民,四方豪杰必共起而诛之,终不足为大金屏障。必立邦昌,则京师之民可服,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天下之宗子不可灭。桧不顾斧钺之诛,言两朝之利害,愿复嗣君位以安四方,非特大宋蒙福,亦大金万世利也。

秦桧当时因为处在御史中丞那么重要的位置上,表面上不能不装出一副正直的样子,但是从他“秦长脚”的本性来说,是个投机取巧贪生怕死的软骨头。在靖康之难中,徽饮二帝、文武百官同被金人掳走成为囚徒之后,他的本性也就逐渐暴露出来。在同时被掳的许多文官中,有人坚贞不屈,以死明志,例如张叔夜在被押送过国界时投水自杀;有人长期被囚,不见天日,但是绝不投降,不为敌人所用。惟有“秦长脚”在被掳以后,发挥其“长脚”特长,时时奔走活动,向金人献计献策,拿出一套又一套的方案,希望帮助金人唾手而亡中国。金人惊喜地发现,这个“秦长脚”的确是一块当汉奸(当时叫做奸细、细作)的好材料,他为侵略者所设想的许多好主意,比他们自己所想的还要周到得多。他们互相传说,竟然惊动了金国的最高统治者金太宗吴乞买。吴乞买郑重地把秦桧赐给其弟挞懒,要挞懒加以重用。于是,这个阶下囚一下子就升为座上客,先后当了挞懒的参谋军事、随军转运使。

秦桧一生都在为金国出力,可说从未中断。他的出力,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被掳之后,投降金国,作为金国的臣子,不断地为主子出力,出谋划策;二是在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十月以后,被挞懒纵归南宋,受到赵构的接纳,迅速爬上宰相的位置,执掌大权。表面上他已经是南宋的臣子,实际上,他当了宋金两国进行投降交易的金方代表,坚定不移地为金方出力,最终成为不折不扣的汉奸卖国贼。

在金国的三年(1127~1130)中,秦桧已经开始进行卖国投降活动。《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这些史书把他的许多活动都已经记载下来,斑斑可考,无可遁形。他不仅就自己所知,把宋廷的许多国家机密和盘托出,提供给金人作为制订对宋政策的参考,而且设法送信给过去的同僚,策动他们叛宋投金。他的活动范围非常广阔,居然能和被关押的重要人物徽宗赵佶交往,帮赵佶写信给粘罕,和粘罕探讨投降条件;帮赵佶写信给赵构,劝赵构死心塌地向金国投降,绝不可进行抗金斗争,如果自不量力,进行抗金,则“祸皆自取,悔将何及”!“秦长脚”的脚长手也长,他居然把手伸过了河,伸过了江,干预了赵构小朝廷的内政,促成了这个小朝廷迅速走向腐败,走向投降。

1130年春,兀术从江南败退,被岳飞这支新军横扫出江南地区,从此宋金强弱易势,金兵不敢再窥江南。挞懒看出了这种新形势,知道光靠武力不足以灭宋,于是就有计划地把自己手中的一大法宝——大汉奸秦桧直接派到江南去,让他钻进赵构的小朝廷,加速推动赵构向金国投降。当年秋,挞懒率军从山东攻入淮南,秦桧随行。金兵攻打楚州(今淮安),久攻不下,挞懒就叫秦桧写了一篇文告,散发到楚州城里去,劝令军民投降。由此可见秦桧在挞懒军中已经处于很重要的地位。这年十月二十五日,金兵攻破楚州。就在这一天,秦桧与王氏、家奴、婢女一起乘了一只大船带了不少金帛驶进宋军辖区的涟水军,然后由当地官员护送,航海直达行在(陪都)越州(今绍兴)。

听说秦桧全家从金国安全南下,宋廷朝野都很吃惊,再加上秦桧自己声明,他是在楚州杀掉金国的监视人员,夺舟归来,大家认为这其中疑问太多,无人能够相信。这些疑问是:

一.当时和秦桧一同被掳的有何栗、孙傅、司马朴三人,为什么这三个人都没有回来,只有秦桧一人能够南归?

二.自燕京至楚州,两地相距二千余里,岂能平安地渡河泛海,不受盘查、阻挠?

三.若如秦桧所言,杀了监视人员,夺舟而归,则一人逃命已大不易,怎能携带全家?

秦桧所说的话,漏洞百出,谁也不会相信。所以军中诸将都说:“在两军对垒的时候,怎么能领着全家带着那么多财物跑过来呢?这必然是金人派过来做破坏工作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十八,建炎四年十月辛未条附录)秦桧是怎么来的?《宋史·秦桧传》中已经作了一个非常简单扼要的结论:“秦桧在金廷首唱(倡)和议(投降活动),故挞懒纵之使归也(有意派过来的)。”不管大家如何怀疑,反正赵构和他一拍即合,完全相信,十分高兴:

帝曰:桧朴忠过人,朕得之喜而不寐(欢喜得睡不着觉),盖闻二帝、母后消息,又得一佳士也。

《宋史·秦桧传》还特别提醒我们,南宋小朝廷初建之时,赵构虽然一再派使节赴金国求和,但还是随时作两手准备,“且守(或者抵抗)且和”;而“专与金人解仇议和(一意投降),实自桧始(自从秦桧来到南宋小朝廷之后,赵构就决心投降,再也不愿意考虑抵抗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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