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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独家记忆

我喜欢你,是我独家的记忆,谁也不行,从我这个身体中拿走你。

——《独家记忆》

六七月是个伤感的季节,因为这是个离别的时节。

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每每毕业,同学们总是难舍难分,伴随我们一起走过青春岁月的好友们,即将各奔东西,各奔前程,也许我们还有幸在一个城市,也有可能我们很难再次遇见,无论我们是交过心,还是拌过嘴,那些难忘时光终将一去不复返,而我们的青春过往也终将湮没在历史的长河里。

郭秀彦回了老家的一所学校教书。

李一诺不知道为什么,居然舍得放下李哲曦,去了英国继续深造。这样也好,对于不喜欢的英语却逼着自己苦学四年这般有毅力、有魄力的她来说,去国外继续将英语学习到底,也不失为一种令人敬佩的选择。

房素梅回了原来实习的那所乡村中学教书。

而晨昱居然像是傻了一般,不但没有去读研,也放弃了难得的实习工作,居然打着去支教的旗帜,跟着房素梅去了山村教书。

起初,冯蕾死活不同意,为此母女俩吵了好几次,晨昱不肯妥协,冯蕾也不愿意退让。

还是晨凌云目光比较长远,在他心里,只要女儿跟白惜墨断绝了关系,不再吵着非白惜墨不嫁,其他都是小事。

晨凌云心想,既然女孩子矫情,觉得为情所伤,心灰意冷,一定要有个什么仪式才能证明自己。不如就如晨昱所愿,去小山村隐居一段时间,那里条件不好,配套设施也不完善,连交通都不方便,从小在城市锦衣玉食惯了的晨昱肯定在那里待不长久。

在家庭关系中,无论是夫妻,还是儿女,晨凌云都很赞同放风筝式的相处方式,只要将线牢牢地掌控在自己的手里,即便飞多高多远都没有关系。

晨凌云跟晨昱约法三章,去支教可以,但也要有个年限,半年为佳,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晨昱在合同中签字画押后,才跟随房素梅又回到了那所半山腰上的学校。

当然,暑假还是要过的,晨昱以前就比较羡慕那些自由自在、满世界跑的背包客,只是自己没有勇气去尝试,这次好不容易借着心灰意冷,无所顾忌的优势,想要自己背包去祖国的大西北玩一玩。

鉴于晨昱没有一丁点独自旅行的经验,亲友们都坚决反对。而此刻处于敏感时期的晨昱,似乎抱着一种证明自己的想法,别人说什么,不管对错,她都要不假思索地反对,来证明自己的独立和放下。

最后还是陈逸斐的话管用,他说对于没有经验的女孩子来说,独自旅行是很危险的。不过,难得晨昱有探险吃苦的精神,自然不能在没有尝试的情况下就放弃。晨昱听了心情大好,顿时觉得这个知己没有交错。

陈逸斐建议晨昱先从短线开始,最好再报一个驴友们一起行动的组织。

晨昱很是纳闷儿,问道:“旅行社吗?”

陈逸斐解释说不是旅行社,就是专门有机构组织一些驴友统一行动。有时候他们负责提供交通工具,还有一些户外装备之类的。在穿越或者徒步的过程中,对于一些不太有经验或者遇到特殊情况的驴友,组织者会提供帮助和便利。

晨昱第一次听到还有这样的组织,不由得十分兴奋,后来,她在陈逸斐的帮助下,在网上找到了一家本地的户外运动组织公司,并从那里买了一些帐篷、防潮垫、睡袋、登山杖、护膝等装备,开始了她的户外探险。

从刚开始的一两日穿越无人的野山,到为期一周的沙漠探险,晨昱越来越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每次去之前晨昱都要打电话告诉陈逸斐自己的行程,陈逸斐给她提供意见和建议,中肯而实用。晨昱曾开玩笑地问他:“师兄,你是万事通吗?好像在我眼里,你没有什么是不知道的呀。”

陈逸斐笑着解释,说之前有个好友,因为失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想要借助恶劣的环境和身体上的极度疲累,来缓解内心的痛苦和绝望。

晨昱没有说话,因为,这句话也是她的真实感受。

在晨昱和驴友们的徒步中,有时候大家围着帐篷,点了篝火,围坐着火堆,烤肉,唱歌,也有人讲述着自己的感情故事。有次大家掷酒瓶,瓶口指着谁,那个人就要唱歌或者跳舞,或者讲笑话,实在没有什么才艺的话,也可以讲讲自己难忘的人或最囧的事诸如此类。

那天月亮很大,夜色很美,大家已经连续在沙漠徒步了三天了,不知道别人怎么样,反正晨昱觉得自己快要累死了。在沙子上铺了一块毯子,晨昱半坐半卧,闭着眼睛,听着别人的表演,直到旁边有人推推自己:“美女,轮到你啦。”

晨昱没有办法,讲笑话本来是最容易的,可一时也想不起来,再者,对于悲伤的自己,目前实在讲不出笑话。跳舞吧,民族舞和芭蕾舞她都有涉猎,可是现在快累死了,腿像是灌了铅,拖都拖不动。没办法,只好唱歌了。

忘记分开后的第几天起

喜欢一个人看下大雨

没联络孤单就像连锁反应

想要快乐都没力气

雷雨世界像场灾难电影

让现在的我可怜到底

对不起谁也没有时光机器

已经结束的没有商量的余地

我希望你是我独家的记忆

摆在心底

不管别人说的多么难听

现在我拥有的事情

是你,是给我一半的爱情

我喜欢你,是我独家的记忆

谁也不行

从我这个身体中拿走你

在我感情的封锁区

有关于你绝口不提没问题

一曲未完,晨昱已经泪如雨下,声音哽咽。

身边有一个比晨昱大三岁的妩媚女子,体贴地从口袋里掏出纸巾递给她,拍拍她的肩膀,说:“妹子,失恋啦?”

晨昱没有说话,印象中这个女子好像叫鲁苏,平日里很受同行的男士们喜欢。倒不是这个鲁苏长得有多漂亮,若论清丽她绝对比不上晨昱,个头也比晨昱矮三五厘米,体重也比晨昱重上几斤。

但鲁苏身材好,该胖的地方绝对不瘦,该瘦的小腰,盈盈一握,几欲折断。加上会打扮,队里其他女孩子都是普通的运动装,运动装无法跟时装相比,终是显得臃肿些。而鲁苏是唯一一个不穿运动装的人,她用舒适的休闲装来代替。即便是每天的旅行累得要死,可鲁苏总是妆容精致,金色的披肩卷发一丝不乱。

失落的晨昱一改往常的活泼,此次徒步过程中几乎不怎么说话。没想到鲁苏却问了这么一个尴尬的问题,晨昱面露窘迫,不知道如何答复。

鲁苏拉着晨昱离开大家的篝火晚会,来到帐篷里扔给晨昱一罐一斤装的黑啤,自己也打开一瓶。

“妹子,看你这么难过,这几天都没有笑过,应该也是被甩的那一方吧。哎,想开点儿吧。你只是离开了一个不太爱你的男人,而那家伙却失去了一个这么漂亮,还那么爱他的女孩子,这是他的损失,对吧?我经常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刚开始觉得是文绉绉的废话,可等说多了,我居然信以为真,把它当作至理名言了。”

晨昱很是惊讶,皱了皱眉:“姐姐,你也失恋啦?”

鲁苏笑道:“失恋是痴情人的专利,我为什么就不能失恋呢?”

晨昱喝了一口黑啤,一股清新的麦芽香扑面而来:“我的意思是姐姐长得那么……”她不好意思说妖艳,于是改口说,“那么迷人有魅力。”

“遇不到对的人,漂亮有什么用?我是在快要结婚的时候,突然被丢弃的。”

看着晨昱不可置信的目光,鲁苏轻叹一声,问:“小妹妹,你跟你男朋友发展到什么程度了?”看着晨昱茫然不解的样子,又补充道,“到几垒了?”

晨昱皱眉:“几垒?垒球?哦,不对,是棒球。姐姐还会打棒球呀,真厉害。”

听着晨昱驴唇不对马嘴的回答,鲁苏忍着好笑,耐心地将几垒分别代表什么,一一告知。

晨昱知道鲁苏的意思后,不好意思地伸出右手食指,红着脸说:“应该算一……一垒吧。只牵过两次手,还有……背后拥抱,那是因为公交车上拥挤,我不习惯,险些摔倒,他才……”

鲁苏有些哭笑不得地说:“才一垒,妹妹难过些什么?”

晨昱不以为然地说:“失恋跟这个没什么必然的联系吧,有些纯洁的暗恋,在得知那个人有喜欢的人了,也是会伤心难过的;而有些……就算是本垒,也不见得有一丝情谊的呀!”

鲁苏沉思一会儿,点头称是:“你说的没错,几垒不重要,重要的是用情有多深。像我跟他,高中同学,大学他在首都,我在东北,我们忍受了三年的异地恋。我大专上三年,一毕业就来首都陪他,他本硕连读,一共七年。我就在首都打工,一个月三千块钱,用我微薄的工资,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一间平房。”

听到这里,晨昱“啊”了一声,晨昱出生于传统的家庭,受到的教育是自尊自爱,不到结婚,不能有更近一步的关系。所以即便是她再喜欢白惜墨,也仅限于牵手、拥抱。

鲁苏看了晨昱一眼,随口解释了一两句:“这个……可能对于你们传统的女孩可能……但是,在我们那里,这不算什么。”

不理会晨昱张大的嘴巴,鲁苏端起啤酒,扬起头来,“咕咚咕咚”喝了几口,甚是豪爽大气:“这几年,我打工,他读书。有幸福,也有争吵。他虽然外表看起来文质彬彬,可是性格很是暴躁,一旦不高兴,轻则吵架,重则动手。”

晨昱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

鲁苏打开第二瓶啤酒,继续说:“哦,对了,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他长得像苏有朋?”

晨昱摇摇头,说:“现在说了,不过,我喜欢胡歌。”

“人哪有十全十美的呢,我觉得,一个男生学习好、长得帅,有点儿小脾气也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我不这么认为。”晨昱摇摇头,“新闻报道上常有因家暴而导致的悲剧。姐姐,你这还没有结婚,他便已经开始家暴了。凭他学习再好、长得再帅,也不能要呀!”

“是呀,我们都开始要准备结婚了。我这三年攒了一些钱,再加上家里人给了几万元,凑了十万元,他们家凑了二十万元,打算贷款买一个小房子。这不,因为房子发生了争执,他就动手打人,还将我往外推。”说到伤心处,鲁苏没有掉泪,却是无奈地苦笑。

晨昱关切地问道:“姐姐,你没事吧?”

鲁苏撩起袖子,雪白的臂膀上星星点点分布着不均匀的斑点,或青或紫,触目惊心。

晨昱看着这些伤痕,一边心疼,一边怒火中烧地说:“姐姐,这哪儿是优秀的人才呀,这分明就是败类呀,动不动就打女人,太不是东西了!姐姐你告诉我他在哪里,我帮你去揍他!”

看着鲁苏惊讶的眼神,晨昱讪讪地有些不好意思:“我……练过几年跆拳道,一般情况下,我是很淑女的,只有实在看不下去了才出手。”夸自己淑女,饶是晨昱脸皮厚也不禁有些发烫。

鲁苏满眼欣赏地看着晨昱,笑道:“谢谢妹子,不过不用啦,我已经跟他断了,下个月就要结婚了。报这个团就是想在结婚前,到处看看。没想到竟然能遇到妹妹这么漂亮可爱的女孩,真是不虚此行呀。”

晨昱一口气没有上来,刚喝到嘴里的酒全部喷了出来,开始剧烈地咳嗽:“姐姐要结婚,不是分……跟那个败类刚分手吗?”

鲁苏叹道:“不是他,是另外一个。工作的时候认识的一个小老板。他好像从一开始就对我有好感。这不,我这边分手了,他就向我求婚了。”

晨昱被鲁苏失恋到结婚的速度着实惊呆了:“姐姐,你了解他吗?他是什么样的人?什么脾气秉性?老家是哪里的?家里还有什么人?”

鲁苏点点头:“了解一些,他比我大十岁,今年三十五岁了。初中毕业,有一个二十个员工的小规模印刷厂,平日里印一些宣传海报之类的,在首都四环有一套九十平方米的房子,没有贷款,还有两辆车。”

晨昱皱眉,有些不可思议地望着鲁苏:“我说的了解不是这些,三十五岁,初中毕业就出来打拼了,那他有没有结过婚?他的脾气好吗?他是初中,姐姐是大学,你们有共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吗?有共同语言吗?当然,我的意思不是看不起低学历的人,我的出发点是为了聊天说话能说到一起。”

鲁苏仰起头,妩媚一笑,笑容中却隐藏着几分落寞和无奈:“这就是我在犹豫的地方,他有过两次婚姻,还有一个七岁的小女儿,可能要跟着我们,这着实令人头疼。”

晨昱很是愤怒,站起身来,不屑地说:“看着姐姐挺不错,却不想是这样的人。连个小孩子都容不下去,不好意思,这种人,晨昱不敢与之结交。”

鲁苏嘴角抽了抽,啐了一声:“不是你想的那样的,唉,跟你也说不清。总之,我生在一个小村落,家里条件不好,我还有个弟弟,即便我可以随心所欲,选择自己喜欢的人谈恋爱。可结婚,还是要找个有房有车、条件好的男人。”

晨昱对鲁苏说的话不太认同,心里觉得有些不对,却也没有出言反对。

“贫困,因为贫才处处被困,那种绝望是你根本想象不到的!”

晨昱叹道:“我知道,我有个同学就出生在那种环境的山村,她的衣食住行让人心疼。可也有坚强不息,靠自己的努力和勤奋撑起一片天地的。”

晨昱想起郭秀彦,即便是暑假,她仍留在学校,三伏天里,接了四份家教,舍不得坐公交,骑着一辆破自行车满市跑着打工做家教。

“《银魂》里有句台词,有的人光是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了。而我们的人生并不比这好多少,生老病死、失恋、失业……为了生活,我有义务让自己变得更好。相比于你们那些出生在山顶的人,我们更知道山路崎岖难行。在那些人生难免下坡路的时候,我想我们会走得更加坦然一些。”鲁苏接着说。

晨昱没有说话,她的心里觉得堵得慌。

鲁苏看着晨昱的模样,说:“妹子,我的故事讲完了。来,作为出生就站在山顶的人,跟姐姐说说你的故事。姐姐好歹比你大了三岁,没准还能给你出个主意呢。”

晨昱的故事很简单,没有暴力,没有怨恨,有的只是她对自己的后悔和埋怨。

鲁苏听后,感叹道:“这样的人,他从一出生,就跟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云泥之别。有个这样的事作为由头,将他忘了也好。依我看,你不如就选择与你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那个。”

“李哲曦?”晨昱怒道,“他跟我的两个至交好友纠缠不清,她们俩胜负如何与我无关,但是,我绝对不会做出抢姐妹心上人的卑劣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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