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她总是新鲜(2)
“怎么了我们的大才女?一个人寂寞吧?”杜芊把她娇美的像SD娃娃一般的脸凑到欧阳瑾跟前,说:“这是我和游乐结婚的请柬,时间就在下周,你可一定要来参加。届时青城商界的成功人士都会来祝贺,为你选上一个佳婿定然不是什么难事。虽然你年纪有些大,不过那些有涵养的成功人士不会太在意的。”她把年纪大几个字咬的很紧,生怕欧阳瑾忽略了。
接过她递上的红色纸卡,欧阳瑾不怒反笑。翻开看看然后认真的放进自己的背包:“这可是场世纪婚礼,我一定会参加。”
杜芊对她的态度有些意外,认识欧阳瑾的七年里,只要遇见她准没好事。杜芊被她在厕所浇过水,被她用花盆扔过,被她把心爱的头发烧过一截。
欧阳瑾跋扈的性格养成了杜芊喜欢绕道而行的习惯,却没有教会她慎言慎行的作风。
杜芊笑了,果然今时不同往日。欧阳瑾消失了五年,终于学会了对她礼貌。
“不过杜芊,我希望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因为我会为你备上厚礼。”
杜芊听着,心里不自觉照上一股寒凉,欧阳瑾的脸上依旧是她所畏惧的笑容:像狐狸、也像狼。杜芊开始有些后悔自己的挑衅,牙齿恨得有些发痒。好在游乐喝醉了,正在大呼小叫,她才借口躲开。
晚上聚会散的很晚,和朋友久别重逢,欧阳瑾喝了不少。散场的时候依旧抱着马伶发癫:“伶姐,我不想你嫁人,你要是也嫁了我就遁入空门!”
王晨林远远看着她,满眼的心疼。欧阳瑾从来都是孤独的,从他认识她的第一天,她空荡的眼神里就看得出来。
如果不是自己的自私,她会不会快乐点、幸福点?
马伶的老公刘绍先开着车也等在一边,眼见时间已经凌晨,如果再不回家实在说不过去。硬着头皮上前拉扯马伶,被欧阳瑾一掌打开。
“你这个混蛋,你干嘛要娶我伶姐,你能给她什么?你懂她多少?她要跳江的时候你丫在哪儿呢?”醉酒以后她的话特别多,说着说着就有点过活。刘绍先脸上一阵的尴尬,一时之间居然说不出话来。
王晨林知道再不管她一定还有更烂得情节,所以上去不由分说的把她们拉开。
刘绍先感激的对他笑了笑,把已经不醒人事的马伶抱上他的黑色尼桑扬长而去。
黑色奔驰里,欧阳瑾头枕着王晨林的腿,沉沉的睡着。摸着她柔软的头发,他居然觉得有些欣慰。倘若她每次喝醉自己都能这样看着她,那他宁愿送她一座酒厂。
她身上的香气还是那么熟悉。他记得自己送给她第一瓶香水就是伊丽沙白雅顿的绿茶香。她还在用,没有丢弃过这种味道。那时她曾说:“闻着它,我就能想起家是什么味道,就能想起幸福是什么味道。”
他把她的头发一丝丝理顺,别在耳后。
“瑾,你幸福吗?”
欧阳瑾不耐烦的伸手挠挠自己的脸,抹开了王晨林滴在她脸上的那滴泪。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空气中的尘埃在光辉下自在的飞舞。不知打哪来的麻雀站在欧阳瑾的窗户外唧唧喳喳的叫个不停,吵醒了睡的正香的她。
恨恨的睁开眼睛,瞪着粉色的床幔。昨夜就好像一场迷梦,她见到了自己一直惦记的朋友。
可是头痛欲裂的钻心让她知道那不是梦,她的确很high的喝了一箱啤酒。
还是要去斐然工作吧?她支撑着胳膊坐起来,腰和后背都像是参加完相扑比赛一样酸乏无力。
但她还是坚持着洗脸刷牙整理好衣衫。
缓步下楼,发现餐桌前只摆了一份早餐。客厅的落地大摆钟铿锵有力的响了十声,声声都像要砸穿她的耳膜。
张管家见她站在客厅便走上前恭敬地鞠躬点头:“小姐,早上好。”
欧阳瑾点点头,走到餐桌前坐下,问:“为什么不叫醒我?老管家一定会在七点准时叫醒我,这是这个家的习惯。”
张管家看看欧阳瑾喝牛奶的优雅动作,颔首谦卑的说:“是这样小姐,习惯没有变。只是早上老爷特意吩咐过,让您今天在家休息,让我不必叫醒您。”
一口面包还没有被咬断,她却停顿住动作。
居然是他,以前的他从来说一不二。如果他让自己去公司,绝不会让她在家休息,管她是伤风感冒还是宿醉贪睡。
七点起床,是她在他的督促下才养成的习惯,现在可以改变了吗?
吃完早餐,欧阳瑾决定在庄园里到处走走。毕竟这是她在青城唯一留有足迹的房子。
可惜庄园以后永远都只是房子,它曾经也被称为家,在晨夕还在的时候。
在树荫下围着庄园绕了一圈,似乎和她刚到的时候没有分别。欧阳瑾走进花房,阳光充足的花房充满了自然清新的味道。这里有她和晨夕最美好的时光,他们在这里偷偷打开天窗,期待九月的满天繁星偶尔能有一颗轻轻的滑落。
晨夕就在这里对她讲了好多关于星星的事:“恒星由炽热气体组成的、能自己发光的球状或类球状天体。恒星并非不动,只是因为离开我们实在太远,不借助于特殊工具和方法,很难发现它们在天上的位置变化,因此古代人把它们认为是固定不动的星体,叫作恒星。就像你,在晨夕心里永远都是恒星,而且特别亮。”
那是晨夕第一次形容自己,他单纯的像个未满周岁的婴孩,不会拿任何事情作对比,却把她比作自己最为钟爱的星。
欧阳瑾感动无比。颤抖着嘴唇在他性感的嘴唇印下了属于他们的第一个吻。
她下意识摸摸自己的嘴唇,仿佛上面还有晨夕的体温。
坐在花房的长椅上,她倚着靠背慵懒的抻抻懒腰,便盯着那株生长茁壮的马蹄莲出神。
过了一会儿,花房忽然骚动起来,嘈杂的人声打破了宁静。颖心挺着肚子首先走了过来,她身后跟着三个下人,手上捧着点心、茶壶和茶杯。
本来颖心是从来不进花房的,花房的花花草草带着蚊蝇虫蚁,平时躲都来不及。她宁愿坐在自己特别布置的房间里看着假花喝茶。
可是昨晚欧阳瑾是被王晨林抱在怀里弄回来的,她嫉妒、她不平、她悲愤!无论如何今天也要让她知道,谁才是王家的女主人,谁才是王晨林身边的女人。
她坐在欧阳瑾的对面,把玫瑰花茶斟了半杯。拿眼睛瞥瞥依旧看花的欧阳瑾,依旧没有反映。
颖心把喝水的杯子几乎用扔的放在桌面上,发出很大的声响来吸引她的注意。她要欧阳瑾自己和她搭话。
这陶瓷杯是她从意大利带寄回来的骨瓷,专门送给她母亲喝下午茶用的。现在主人不在了,居然也轮到她甩甩打打。
不过欧阳瑾才不在意呢,她从来不看重这些身外物。玩意儿就是玩意儿,玩的是兴致,没有这个兴致最多就是贵重的破烂。
颖心讨厌被人忽视,她生来就是掌上明珠。她装模作样的捂住自己的肚子,“哎呦哎呦”的叫了两声,张管家立刻应声而来,对着她嘘寒问暖。
“我的儿子踢我,好痛哦……”她边说又用眼角撇撇坐在一边看花的欧阳瑾,看她依旧稳如泰山的纹丝不动。甚至眼皮都不抬一下。
“快打电话让晨林回来,我肚子好痛。”她想要用力的挤下眼泪,可惜演技不够好,始终就是没有流出来。
欧阳瑾不是听不见这些话,感觉就像在嗓子里生生塞进一只花猫,抓挠不停,还用舌头舔的她恶心。站起来准备离开,她把手放在上衣的口袋里,像周润发一样叼着小草。
走到楼梯的时候她才发现嘴里叼着草。她取出来,回身对着桌上的瓷杯瞄了一瞄。一个完美的抛物线在阳光下滑过,“咚”的一声掉进杯子里。
突如其来的声响把颖心吓了一跳,佯装疼痛的伎俩也停了下来。
“有病就去治,别哼哼唧唧的腻歪。王晨林是不会回来的,你还没重要到那个份儿上。”她云淡风轻的看着盘缠在棚顶的金银花,轻飘飘的说出这么一句话。
欧阳瑾了解王晨林就像了解她自己,他连父亲病故都能继续参加谈判、继续工作,别说是个女人。
“你说什么?”颖心扶着张管家站起来,缓慢的转过身来。发现欧阳瑾已经站在了花房的门口,居高临下的眼神就像上帝看着匍匐在他脚下的信徒:可怜又无奈。
她对着挺着肚子的女人撅着嘴摇了摇头,离开了。
回到自己房间看了一会儿书,张管家就敲响了她的房门:“小姐,有电话找您,请您到楼下接听。”
欧阳瑾应了一声,一边穿鞋子一边猜是谁打电话给自己。莫非是马伶?这个鬼丫头,怎么不干脆来家里找她?
“喂,你好。”她拿起听筒,顺势坐在客厅的红色宫廷沙发上。
“妹妹的声音好销魂啊!我都迫不及待想要见你了。”电话那头的声音让欧阳瑾再次想起了风流倜傥的唐古拉伯爵,脖子下意识的疼了一下。
“是你?怎么找到我的?”
“青城首富的电话会有多难找呢?妹妹,要不要出来陪我喝杯咖啡?”
欧阳瑾在电话这头笑出了声,这种约见的情景最后出现在她上高中的时候,已经多年不见了。她对秦简的印象并不坏,只是在厕所那缠绵悱恻的情景,确实有些让她吃不消。
“怎么样,要不要出来?我就在庄园外的小路上。”
欧阳瑾忍不住觉得他有些可爱,也感觉自己有趣。居然像是十八岁时相约私奔的情怀,忐忑、又带点向往。
“你等我。”她应承下来,反正和她所谓的嫂嫂呆在家里已是一种折磨,还不如跑出去对着迷人的吸血鬼。养养眼也是好的。
换上一条裸色的纯棉及膝连衣裙,赤脚穿上一双灰色的亮片单鞋。对着镜子转了个圈,居然算得上青春貌美,只是脸色有些差。
她找出腮红对着镜子随意扫了扫脸颊,生硬的咧嘴笑了笑。背起背包就出了门。
出门右拐,欧阳瑾一眼便看见了秦简。他靠在一辆黑色的迈巴赫exelero上,对着吃惊的她摆了摆手。
欧阳瑾几乎是小跑着冲到了秦简跟前:“你的车……太漂亮了,充分证明了你比某些人有品位。”想要达到目的一定要发出完美的糖衣炮弹,面对自己梦寐以求的车子,她的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区区几句恭维,绝对可以信手拈来:“这种车也就只有你这样的帅哥开,否则定是暴殄天物。”
这些话对秦简果然有作用,他把手环在胸前,得意的看着欧阳瑾像摸恋人一样轻抚他的座驾。她比自己想象中还要有趣,至少不会肤浅的低估了他的宝贝车。
“那个……秦简,虽然我们刚刚认识。但是你这么帅……”秦简听着她软软糯糯的话语,回身看见她水汪汪的大眼睛,居然有一种奇异的感觉。
他没有想到,这个女人居然这么快就缴械投降,准备投怀送抱了。还真是高估了她!
没想到欧阳瑾再开口,便闪了他的腰。她满脸渴望的说:“帅哥,能不能让我……开一下,就一下,从这个路口到前面的红灯就行。好不好?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