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天起我开始练习走路。我坐上椅子,两条腿——先是左边的好腿,再是右边的瘸腿——小心地踩在地上,然后绷紧膝盖,抓住椅背一使劲站了起来。
对我来说,站立和单脚跳问题都不大,但因为爬起来比跳快得多,加之房间不大,所以我很少站立,这就使得腿上——特别是右腿——和背上的肌肉因缺乏锻炼而萎缩了。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一旦我下定决心,再大的困难都能克服。
当务之急是锻炼右脚,我的想法是抬起左脚,只用右脚站立,如能保持住身体平衡,或能忍受得了疼痛就大功告成了。
练习的第一天,虽然靠着椅子,我的身子仍晃个不停。我试着把重心从左脚慢慢换到右脚上时,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
如果我能早点开始学走路,也许扭曲的踝关节在触到地面时就不会这么痛,上面的皮肤也不会这么容易就磨破了。总之,如果开始得早,也许不会像今天这么狼狈不堪。
但这只不过是我的猜测。我知道,如果只是这么一直站着,永远也不会有任何进步。我松开抓住椅子的手,把右脚伸出去,身体也跟着送了出去。脚踝处传来一阵剧痛,仿佛一把刀猛地插进那里,我扑通一声重重摔倒在地。
我爬起来,扶着椅子站稳后又试了一次,还是摔倒了。第三次我先出左脚,再心惊胆战地伸出右脚,但仍是同样的结果。
右脚上的皮磕破了,血流到地板上,不一会儿,我已痛得坚持不下去了。我跪坐在地板上,浑身抖个不停。等平息下来后,我拿来抹布擦去了地板上的斑斑血迹。
第一天的情况就是这样。第二天更糟,右脚上的伤口还没愈合,左脚和左腿也受伤了。腿痛得无法伸直,膝盖由于多次摔倒而变得伤痕累累。这天我没有练习走路,而是扶着椅子站着,把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脚,如此循环往复。当我筋疲力尽躺在床上时,钻心的疼痛让我忍不住抽泣起来。
当然,这一切都是暗中进行的,在成功之前我不想让妈妈知道,也不敢肯定如果杰米知道了,他能不能守口如瓶。如果我愿意,我满可以对着窗外大喊“我要学会走路”!但这样做有什么意义?我偶尔会和街上的行人打个招呼,他们也会向我挥手致意,甚至还回上一句“你好,艾达”,但这并不表示他们愿意和我交流。
如果妈妈知道了我这些想法,也许会笑着对我说:“想不到你还挺聪明嘛!”
这天的练习结束后,我忍着剧痛躺在床上,抱着那只瘸腿,思绪像脱缰的野马浮想联翩,脑海中缓缓展开一幅美丽的画面:妈妈牵着我的手,带我来到街上,向遇到的每个人介绍说:“这是我的女儿艾达。看,她能走路,并不像你们想的是个没用的人。”
毕竟,她是我的母亲。
脑中变幻着不同的画面:我陪她去商店购物;我去学校读书。
夜深了,我坐在敞开的窗户旁,把杰米抱在腿上:“快说说,今天有什么新鲜事?在学校里学了什么?”
“今天按你的吩咐去了一家水果店,”杰米说,“水果堆得到处都是,连桌上都堆满了。”
“都有些什么水果?”
“嗯——苹果,还有一种很像苹果的水果,还有一种圆水果,橘黄色、亮闪闪的,还有一种绿油油的……”
“你得搞清楚它们的名字。”我说。
“这个办不到。”他说,“店主一看到我,就抓起一把扫帚把我赶了出来,说哪儿来的臭乞丐,敢来偷水果。”
“别听他胡说,你可不是什么臭乞丐。”我们不是经常洗澡,妈妈觉得受不了我们身上的味道了,才会给我们洗一洗,“而且你也不会偷水果。”
“我当然会。”杰米把手伸进衬衫下面,掏出一个他说的那种“很像苹果”的东西,黄色的果皮,软软的果肉里有些细小的颗粒。这是一个梨,但那时我们还不知道。咬上一口,甘甜的果汁顺着下巴往下流。
我从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
第二天杰米带回来一个番茄,但第三天当他在肉店偷猪排时,却被当场抓了个现行。店主狠狠揍了他一顿,又把他扭送回家,在妈妈面前告了一状。妈妈掐住他的脖子边打边骂:“你个蠢货!偷糖就算了,偷肉你是要闹哪样!”
“艾达肚子饿呢。”杰米抽抽搭搭地说。
我确实很饿。每天的练习很费体力,饿起来很快,但这事可说不得,杰米也知道说错话了,圆睁的双眼里写满惊恐。
“艾达!我就知道是这么回事!是你指使弟弟干的吧?你这个贱人!”妈妈冲到我面前,反手就是一耳光,我当时坐在椅子上,下意识地跳起来想躲开。
但我没能避开。为了不暴露秘密,我步子不敢迈得太大。妈妈盯着我,眼里似乎要喷出火来:“你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是吧?去,给我滚到橱柜里去!”
“别,妈妈,”我倒在地上缩成一团,“别这样,求您了。”
妈妈说的“橱柜”,是水槽下面一个狭小的封闭空间,由于水管漏水,橱柜里不仅潮湿,还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臭味。更可怕的是,里面有很多蟑螂。它们爬出来还好对付,可以拿纸按死,把尸体扔出窗外,但在漆黑一片的橱柜里就没法儿了,它们在我身上到处乱爬,有一次还钻进我耳朵里去了。
“进去。”妈妈脸上带着得意的笑。
“我去,”杰米说,“是我偷的肉。”
“艾达去。”妈妈笑嘻嘻地看着杰米,“以后再抓住你偷东西,艾达就进橱柜。”
“别让我整晚待在里面。”我低声祷告,但像以往一样,这种祷告是没用的。
每当遇到困境,我的思绪就进入到一种虚空状态,我可以在任何地方如椅子上、橱柜里进入这种状态,我会失去视觉、听觉甚至触觉,只觉得神思恍惚,从而忘了身处的苦难。
这是件好事,但进入状态有一个过程,熬过开始的几分钟就好了。不过这次有点不同,身体上的疼痛让我始终进入不了状态,我这才意识到我长大了,身体挤在逼仄的橱柜里伸展不开。
第二天早上我被放出来时,只觉得头晕目眩、恶心欲呕,周身上下如针扎般疼痛。我瘫坐在地板上,妈妈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这对你是个教训,别忘了自己几斤几两,小丫头。”
我想妈妈可能隐隐猜到我在做什么了。我比以前壮了不少,她不喜欢这点。她刚一出门,我马上站起来,强迫自己继续练习。
现在是八月末,杰米很快要上学了。我不像以前那么害怕他离开我了,却对整个白天里不得不和妈妈待在一起感到心有余悸。一天,杰米回来得比往常早,一脸愁容地说:“比利·怀特说所有小孩都得走。”
比利·怀特是斯蒂芬·怀特的弟弟,杰米最好的朋友。
妈妈正弯着腰系鞋带准备出去上班,听了此话,她坐直身子嘀咕道:“他们是这么说的。”
“走?什么意思?”我问。
“离开伦敦,躲过希特勒和他的炸弹。”妈妈的目光落在杰米身上。“据说伦敦会遭到轰炸,所以要把小孩送到乡下去避难,我还没想好是否要送你走,不过应该会的。你走后我还轻松些,少一张吃饭的嘴。”
“什么炸弹?”我插嘴道,“什么乡下?”
妈妈没理我。
杰米爬上一把椅子,脚有一下没一下地踢着下面的横档,他看起来非常瘦小。“比利说这个周五就走,他妈妈给他买了全套新衣服。”今天离周五还有两天。
“我可没钱给你买新衣服。”妈妈说。
“那我呢?”我弱弱地问,“我也要走吗?”
妈妈仍没看我。“你当然不行,小孩会被送给好心人收养,谁会要你?没人会喜欢你那只烂脚。”
“那把我送给坏人吧,”我说,“反正跟待家里也没啥区别。”
我眼睁睁看着她一巴掌又扇了过来,这次仍没躲过。“休想,”她嘴角露出一抹狞笑,看得我直发冷,“你哪儿也别想去,就给我待在这儿,至于会不会被炸死,就看你的命了。”
杰米的脸色一下变白了,他张开嘴想说什么,在看到我朝他拼命摇头后把嘴又闭上了。妈妈出门后,他跑过来依偎在我怀里。“别担心。”我轻轻摇着他,心里没有一丝恐惧,相反,我很庆幸这个夏天没有虚度。
“你想法儿弄清楚你们要被送到哪儿去,什么时候走。”我说,“我跟你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