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若玫瑰”是黎丞云觉得形容虞疏桐最贴切的词语。美艳若花朵,恐怖如荆棘。
第一次见她时,他刚从警校毕业,第一次执行任务,分了个路人甲的角色——酒店服务员,主要的任务就是接应虞疏桐。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
起初还以为是个文艺温柔的女孩子。
直到她一身长裙,朝他阔步走来,散着头发,张扬招摇,整张脸都写满了嚣张和不屑,举手投足间也总有那种震慑千军的霸气,却不是正气,怪怪的,坏坏的。
后来一把开了保险的枪抵在眉心她依旧面不改色的摇着红酒杯,一饮而尽后,以黎丞云还没反应过来的速度向他证明了漂亮的女人并不都是花瓶。
她的高跟鞋踢了踢早就被方才的局势吓得瘫在地的黎丞云,这才让他缓过神来。
一地的死尸,和一只留了口红印的高脚杯。
他爬起来的时候原本在楼下埋伏的同志都听见枪响冲了上来,虞疏桐没走,就在门口,对面多了一个林队,
林队说“团灭?”
虞疏桐挑眉轻笑,右手做了一个枪的手势,抵在林队眉心“刚才他们就像这样把枪抵在你最爱的女人的额头上,你能容忍吗?”
林队也笑,伸手欲环住她的腰,却被她一转身躲掉了“放心,都活着。”
“知道你懂分寸。”
虞疏桐的手滑到了他胸口,点了两下“给我根烟。”
林队很听话的从兜里掏出了烟盒,拿了一根递给她,又打了火,她接过烟叼在嘴里,低了一下头正巧点燃了。
“女孩子,少抽烟。”
虞疏桐笑,两指夹住烟,抬起头,一口白烟被她缓缓的吹在林队脸上,慢慢散开,却也将她的脸包裹了进去。
风情万种,
黎丞云最厌烟味,每次闻道都要咳上一阵,可此时此地却觉得这个女人吐出的烟,是甜的。
后来好一阵,也是因为虞疏桐常常便衣的缘故,黎丞云都没办法把她和那庄严神圣的警服警徽连在一起,他觉得无论是长相,气质,还是那天和林队的所作所为都是一个词,妖艳贱货。
不过,很快他就后悔了,这个女人,会变脸,做什么像什么,穿上长裙便妖艳,穿上警服倒比任何一个人都要正气凛凛。
新人大多都是些纸上谈兵的主儿,都是要老人来带一带方可成器的,进队的第一天,他迎面撞见了虞疏桐,桐姐顺手送了他一根棒棒糖,对他说“吃了我的糖就是我的人了,以后跟着我保你们不受欺负。”
“谢谢桐姐。”
“叫我漂亮姐姐。”
有那么一段时间,即便虞疏桐和林队是整个警局所有人都默认的情侣,她常年穿着的红衣还是顺理成章的成为黎丞云心中的朱砂痣,惊艳了时光的红玫瑰。
她和林队很奇妙,黎丞云这么久也只有初次见面那次见他们有过肢体接触,说是暧昧对象却除了工作之外从无共同话题。
正巧年底的年终聚会,玩的嗨了,也都醉了,有得谁熊抱谁的,有哭的稀里哗啦嚷嚷着别离开我的,也有捶胸顿足大骂老天不公一身宏图壮志无处挥发的,虞疏桐也喝多了,就坐在那里,红着脸,嘟着嘴,一碰就倒。
黎丞云和林队是为数不多不喝酒的,安顿完其他同志后,黎丞云扶着虞疏桐上了林队的车,李擎逸顺路,也跟了上来。
林队抬手调高了空调温度,放了首舒缓的萨克斯曲。
这个地方,多数都是打工族外来人口,放了年假昔日堵的水泄不通的马路倒也能让车子跑起来了。
黎丞云头靠在车窗上,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林队平日里也算和蔼,可他就是如此一个不管领导多亲民只要是领导站在面前腿就软的人,他没开口,林队也专心开车。
空调的温度有些高,吹的人犯困。
昏昏沉沉之时,林队叫了他一声“你不必跟来的,我和她是邻居,还是说你怕我趁机图谋不轨?”
黎丞云立刻摇摇头“不敢不敢。”
林队斜眼看着他,轻挑剑眉“你喜欢她。”
“……”黎丞云的脸立刻红了起来,下意识的回头看后座的虞疏桐,万幸还睡的熟着呢。
李擎逸一直是个八卦小喇叭,黎丞云喜欢虞疏桐这件事他从头到尾都清清楚楚,见黎丞云害羞他便答话“是呢,可喜欢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她这种人,最招你们这些情窦初开的小孩子喜欢了。”
李擎逸平时和林队打得火热,交情深了,自然就口无遮拦“那林队你不也是喜欢的很嘛。”
林墨初撇了撇嘴“你懂什么,我刚见她的时候左不过也是你们这年纪,年少道行浅,情窦初开就被她撩走了魂,小心翼翼的把她放在心里护了十年。”
李擎逸感叹道“十年?十年前桐姐才十七吧。青梅竹马的爱情啊!”
林墨初没答话,车子继续前行,窗外的霓虹灯晃的李擎逸眼睛痛,索性闭了眼,一时间车内只有那萨克斯依旧舒缓的奏着,无一人言语。
李擎逸一偏头,瞥见旁边的黎丞云脸像醋泡的一半绿,立马实相的把接下来的感叹吞了回去。
车马上就要开到李擎逸家的时候,林墨初突然开口“我和她左不过一个不长脑子的死心塌地的爱上一个不长心的。”
李擎逸被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打的有点懵,回家上楼直到临睡前才想起来,林队说的许是他和桐姐。
一个没有脑子,一个没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