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末天下群雄并起,617年唐国公李渊于晋阳起兵,称帝建立唐朝,定都长安,正式掀开了大唐开元盛世的篇章。遥望这千年古国,这里有数不清的人间沧桑,有说不完的雄心壮志,有赏不够的风流才俊,有道不尽的悲欢离合。
唐太宗贞观十五年,文成公主远嫁吐蕃,缔结和发展了藏汉两族的亲密友好情谊。此时的唐朝在唐太宗李世民的“贞观之治”下逐渐社会安定、经济恢复并稳定发展走向繁荣昌盛。
走在长安的街道上,虽然已是夜晚,长安城内外却依旧是灯火通明,沿街的摊位上围满了人,湖上游弋的画舫也充斥着靡靡之音,这样的景象让眼镜仔看痴了、听醉了,整个人就像失了魂一样,游离在各个摊位上。
“老...夫子,我们不该是去华州吗?怎地来长安了?”
“长安为京,可谓是最热闹的地方,虽说皮影戏起源于华洲,不过我更认为在长安可以找到我们需要的东西。”
对于老师德佩斯的解释,小笙有些不以为然,其实当德佩斯提议来唐朝的时候,小笙就很是疑惑,芯片上的提示只有一首诗,最多指明了任务目标和皮影戏有关,而根据资料显示,皮影戏是中国民间古老的传统艺术,史书记载它始于西汉,兴于唐朝,盛于清代,元代时期传至西亚和欧洲。
所以换而言之,对于穿梭时间的选择,要么选择最初的西汉,要么选择鼎盛时期的清朝,若仅仅因为唐朝时期是皮影戏流传至民间的时候,那也该是选择后面的清朝,那时候皮影戏到处可见。
可德佩斯选择了唐朝,并且确定了明确的时间点和地点,那么即使非常信任自己老师的小笙,也难免会心生一丝猜忌来。
“我们先找个客栈住下来吧。”
“好。”小笙点头轻允了一声,将已到嘴边的疑虑咽了下去,心想还是等老师自己开口吧。
三人在街上逛了一圈,长安城内大大小小的客栈不少,只是大多数都没有空余的房间,最后三人在靠近街尾的地方找到了一间小客栈,不知是否是因为地理位置过于偏僻,导致无人问津,整个客栈的客人也就小笙他们。
小客栈是一对夫妇开的,入住当晚,客栈的老板娘因为家中母亲生了病,便回了娘家去照顾老人,客栈里只有老板一人在,晚饭时候,老板听闻小笙三人是外地来的,便热情地和他们同桌吃饭喝酒。
“老板,镇上可有演皮影戏的戏班子?”
“皮影戏?”
“就是影子戏。”
“你说影子戏啊,有有有!街东边有个华影苑,据说整个戏班子是从华州来的,那个影子戏堪称一绝!”
听之,小笙和眼镜仔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几人又继续喝酒聊天,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小笙他们已喝了不少,想到明天还需要去华影苑一探究竟,便和老板推辞了一番,回房间休息了。
然而在这天夜里,有一个人偷偷溜进了眼镜仔和小笙的客房,将小笙和眼镜仔放在桌上的佩刀摸了去,便出了房,过了一会儿后这人又蹑手蹑脚地返回房间,把佩刀原封不动地放了回去后就离开了。
翌日辰时,小笙和眼镜仔起床洗漱,两人不约而同地瞥了一眼桌上的佩刀,又相视一笑,随后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一样,各自拿好自己的佩刀,下楼到客堂吃早饭,那里德佩斯早已坐在桌边等他们了。
三人用过早饭后便出门一路直奔华影苑。另一边客栈的店小二看了看时辰,时候已经不早,可仍未见到老板的身影,按照往常早就起来了,今个儿怎么还房门紧闭,连个动静都没有?
左等右等,感觉大事不妙的店小二一把推开了老板的房门,只见老板睁着眼躺在床上,胸口被桶了一个窟窿,地上是一大滩的血迹,店小二哆哆嗦嗦地走上前去,往老板鼻下一探,瞬间腿软地向后倒去,“杀...杀...杀...杀人——!!!”
刚想要大叫的店小二猛然想到了什么,立马紧紧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他惊恐地瞪大了双眼,警惕地往四周瞧了瞧,在确认没有人后,他利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阖上房间的门,冲出客栈直奔官府。
小笙三人根据昨晚客栈老板的提示,在街东边准确找到了华影苑,三人刚准备要跨进戏班大门,下一秒他们便被一堆衙门公差团团围住,“就是他们!昨晚上就他们来住店!”客栈的店小二站在公差中间,指着小笙他们大声喊道。
“你们几个,跟我们去趟衙门。”
“公差大哥,是有什么事?”
“你们用刀捅死了老板!”还未等公差开口,店小二倒是着急着给小笙他们定下了罪。
“那还真是该死。”小笙应声道,脸上却表露出一抹玩味儿,略微遗憾地耸了耸肩,一旁的眼镜仔更是夸张地做了一个“哇哦”的表情。
“别闹。”德佩斯有些无语地看着自己两个学生,虽然不知道昨晚上发生了什么,但从对话中也了解了七八成。
店小二显然是被小笙和眼镜仔两人的举动给惹毛了,他一把抓住身边公差的衣服,一手指着小笙和眼镜仔二人,“公差大人,他们身上有刀!刀上肯定有血!你让他们把刀交出来!那是他们杀人的铁证!”
店小二的嚷嚷声让更多人围了过来,一群不明真相的百姓也跟着怂恿公差检查小笙他们身上的佩刀。带头的公差在听了店小二的话后,神情复杂地看了一眼店小二,刚想开口问店小二,却被一群百姓叫嚣着打乱了他的思绪,无奈着转向了小笙这边。
小笙知道这个公差应该已经听出一些什么来,只是可惜周遭所发生的变化使得他乱了分寸,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判断,小笙决心要帮这个公差一下,于是他主动走上前去,双手奉上了自己的佩刀。
“公差大哥,佩刀在此。”
公差的眼里闪过一丝诧异,犹豫了片刻后他拿起了佩刀,当着众人的面,将佩刀拔出,只见刀身干净如雪,在阳光下泛着光。明白小笙的所作所为后,眼镜仔也紧跟着奉上了自己的佩刀,拔出,一样干净,什么都没有。
“不可能!就是他们捅死老板的!刀上是有血的!”
“哦?你是怎么知道刀上有血的?”小笙微微调笑着,但是看店小二的眸子里划过一抹厉色。
被小笙如此盯着看的店小二顿时心中一颤,双腿有些不听使唤地抖了抖,“我...我...我...”我了大半天都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要不我来帮你说吧!”眼镜仔俏皮地眨了眨眼睛,一把搂过店小二的肩膀,“昨晚上啊,我和我兄弟小笙回房休息,这才睡了一会儿,有个人就偷偷进了我们的房间,我们起初都以为是个贼,可这小毛贼很是奇怪,他什么都没偷,只是把我们的佩刀拿走了,更奇怪的是没过多久这小毛贼又把刀给还了回来。”
眼镜仔紧紧地搂着店小二,绘声绘色地说着昨晚上发生的事情,随着故事的进展,店小二抖得更加厉害了,脸上竟还冒出了不少汗珠子。
“等那小毛贼走了后,我们就起来检查佩刀了,你们猜这么着?两把刀上都沾着血,还不少呢!这时候我们觉得事情不妙,这是有人在借刀杀人啊!明摆着要嫁祸在我们两兄弟头上!这官府查起来,我们兄弟跳进黄河都洗不清啊!我们思来想去,决定先把这事给瞒下来,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待我们自己查明事情真相后再去找官府......只是...”
眼镜仔止了话,歪着头瞧着店小二,“你怎么知道刀上有血的?这件事除了我和我兄弟,就只有——凶手知道了。”
话音落地,眼镜仔适时地松开了揽着店小二肩膀的手,而此时的店小二如断了线的风筝,一屁股瘫坐在了地上,惨白的脸上透露着绝望。
事已至此,大家基本都已经知道杀害客栈老板的真凶是谁了,带头的公差二话不说将店小二从地上拖了起来,带着他回了衙门,小笙三人作为证人也一同前去,到了衙门,店小二突然一改之前的态度,咬死不肯承认自己杀人,直到县老爷搬出了刑具,在一轮严刑拷打之下,店小二终是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至于杀人的原因,皆因客栈的老板娘而起,原来这个店小二私下与老板娘存有私情,时间久了,老板娘不想再搞这种偷鸡摸狗的事了,便怂恿店小二将那客栈老板杀了,好让两人正大光明地在一起,小笙他们投宿那晚正是店小二准备下手的日子,眼看着客栈来了人不好下手,这店小二便转念一想换了个“借刀杀人”的法子,把罪名嫁祸在小笙头上。
只不过这店小二千算万算,没算到小笙他们是特工,向来警惕性很高,在他踏进小笙房门的那一步,便已经注定了今日的下场。
就在官府定案画押后,小笙三人便向公差大人辞行准备离去,这一回头便和一人撞了个满怀,定睛一看是个小娃娃,扎着学童的辫子,哭丧着个脸。
“小孩,你没——”
小笙话还未说话,只听到那小学童边哭边往衙门那公差大人身上扑去,嘴里还叫着:
“爹!不好了!华影苑出事了!影子戏吐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