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林婉除了上班,就是在思考莫甄的事情。
她想单独请他吃一次饭。
美名其曰吃饭,其实真正的目的是约会。
她自己也已经老大不小了,是该到谈恋爱的年纪了,家里的父母也总是在她耳边念念叨叨的让她谈恋爱。
那现在,她遇见了心动的人,还是主动出击为好。
林婉掏出手机打开微信,她的微信好友不少,她依稀记得自己有莫甄的微信。
她翻了很久才找到莫甄,莫甄的头像是他自己黑色的影子,高中时他的头像就是这个,没想到现在过了这么久都没有换过。
林婉踌躇了很久,才向莫甄发送了邀请信息。
林婉:学长,你这周六有空吗?我能请你吃顿饭吗?
对方很快便回复了。
莫甄:我有空,没问题。
林婉只觉得心里一阵激动,没想到这么容易就邀请到了莫甄。
林婉:地址就定在浪花饭店,到时候周六6:00我们准时在门口见面可以吗?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回复道。
莫甄:其实不是浪花饭店也没事的。
林婉:哈哈哈哈没事啦,你不用担心我的经济能力,我没问题的。
浪花饭店,是一家高档餐厅,在里面吃一次需要花不少钱。
林婉虽然有些肉疼,但觉得自己若是和莫甄一起吃饭还是正式些比较好,莫甄看起来可不像是会在路边随随便便的小饭馆里吃饭的人。
毕竟他的举止中都透露着绅士的贵气。
她也知道莫甄话里的意思是说浪花饭店消费水平高,他不想让她难为自己,但林婉秉持做事就要做好的原则,依旧无条件是浪花饭店。
虽说自己经济条件一般,但吃一次还是承受的住的,最多就啃个几个星期的方便面,没什么大问题。
莫甄和她其实更像是两个世界的人,但林婉并没有太在意这些。
她从来都觉得自己想要得到的事情都要试一试才能知道结果。
周六晚上,两人如约来到了浪花饭店,他们几乎是同一时间到达的。
林婉穿了一件自己很久以前购买的红色小礼裙,这件是她买过最贵的衣服,她一直都舍不得穿。
礼裙是漏肩的,林婉在家中穿上照镜子时才想起自己右手臂上方的外侧的纹身,是……傅司年名字的logo,还是笔画最密最多的那种。
该死,居然完全忘了这茬。
林婉看了一眼时间,还有半个小时。
她随意披了一件衣服飞快的冲出去找了一家商场。
没错,她家里没有小礼裙的披肩,而且傅司年给自己的纹身,实在是太扎眼了。
要是被莫甄看见,估计对她的好感度直接下降为零。
他没准还会觉得自己对傅司年有变态的迷恋,甚至还疯狂到纹了他的名字……
这就是锅从天上来!
林婉以最快的速度找了家店铺买了一件黑色的小披肩,和礼裙非常配套,还能恰恰好好挡住肩。
她这才满意的打车去了浪花饭店,在车上还因为跑的太急喘个不停,以至于司机师傅看她的眼神都奇奇怪怪的。
林婉对傅司年的怨念又深了几分,原本还一直觉得这个纹身就是摆设的来着,现在看来,她以后穿衣服都得注意着点才是。
最好什么时候去把这个纹身给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