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阳知道,故阳的身份需要保密,但是突然间他也想明白了,面对自己亲近的人,没必要非要保守这个秘密,如果这样的身份连自己最亲近的人都要保密的话,那么做人不是太累了吗。
“牛威,你知道吗?其实。我是故阳。”下课后,李子阳悄悄地对牛威说道。
“我早就知...”
牛威刚刚要大喊出来就被李子阳堵住了嘴:“我告诉你不是让你告诉所有人的啊。”
牛威这才冷静下来,想想也是,不过,子阳居然第一个告诉自己,那么也就说明自己在李子阳的心中是十分亲密的好哥们,那么自己也要将义气,哥们一直想保密,自己当然不能乱说。
“陆小凤和徐凤年都是你写的吧。”牛威兴奋地问李子阳。“我就说嘛。那天你跟我说什么灵犀一指什么的,我还纳闷呢,过几天网上就出了一个陆小凤,我一猜就是你。你这家伙还不承认。”
“是啊。都是我写的,我本来想保守秘密的,但是那天呼啸文学网的人来找我签约,被尹江雪撞见了,所以她才是第一个知道我是故阳的。”李子阳朝着牛威坦白。
“好啊你小子,你居然先告诉班花,这么重色轻友啊。”牛威忍不住吐槽。
“不是我重色轻友,而是那天正好费老陪着,尹江雪又认识费老,就被撞见了,然后我想了想,一个外人都知道了,没必要瞒着你。然后我就决定告诉你。”
“嗯。这才像样嘛。不过,真可惜,我还以为你真的勾搭上班花呐。”牛威忍不住吐槽,他刚刚还在想,怎么一朵鲜花就头晕眼花的来找牛粪了呢。
“哦对。牛威,你喜欢什么样子的小说啊。要不我给你写一本?”李子阳微笑着问牛威。
“给我写?好啊。”牛威顿时兴奋了。“我最近挺喜欢那个青石棺的,这种查案的故事,你会写吗?”
“悬疑吗?”李子阳想了想。好像这个世界没有那个故事。不如...
“好啊。那我就给你写一部。这样吧。反正我跟明晖日报有合作,要不,我就直接发表在明晖日报上?到时候保证你天天都有得看。”
“好啊。能不能先给我讲一下故事的设定什么的。”牛威迫不及待的开始问了。对于李子阳的写作水平,他还是很相信的,他知道不能问故事的情节,不然到时候读起来就没有兴趣了,所以他故意先问一下故事的设定。
“嗯。主角是一个侦探。是英格兰人,他自称是一名刑侦顾问,专门为警察和侦探们解决他们解决不了的事情。”李子阳说出了主角的设定。
“英格兰人?你是想按照以前译制片那样来写故事?还有刑侦顾问到底是什么?还有还有,主角叫什么?”牛威顿时满头的问号,实际上他看过悬疑小说,但是从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名词。
“主角叫做,福尔摩斯。”
是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探案集并没有出现在这个时空,所以,悬疑小说的实际上是很少见的,李子阳知道,福尔摩斯的出现一定会震惊所有人,这种类型的题材也绝对会因为福尔摩斯突然爆火。
是的,昨天魏汉冬主任告诉他,学生的天职是学习,而至于写作,在学习之余还是很推崇的,但是李子阳想了想,现在的网络上,能看的作品太少了,全都是千篇一律的未来科幻和家庭伦理,要么写的是身边事,要么写的是未来事,但是很少有书籍是真正的写一个好的故事。
于是乎,在晚上回家后,李子阳急匆匆的写出了福尔摩斯的稿子,提起福尔摩斯,当然第一个就要提的就是红发会,红发会的文章几乎完美的诠释了福尔摩斯的形象,虽然福尔摩斯真正的第一次登场时是在《血字研究》中,但是红发会的故事,绝对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足够精彩和足够吸引粉丝们的一个篇章。
很快,李子阳把《红发会》的稿子发给了张文吉,那个他只知道叫做“轻舞飞扬”的女孩,他说过会和‘明晖日报’再次合作,张文吉也没想到,第二天就已经发过来了稿子。
狂人日记的刊登,实际上并没有使明晖日报的销量增长,应该是狂人日记所内涵的东西并没有被大多数人发现,而且,狂人日记的作品到了现在这个年代,实际上已经无法掀起社会的重视了,因为现在这个时代,已经成了信息时代,狂人日记批判的是封建社会,而封建社会主义实际上也已经过去了,当人们只关注报纸上那些有趣的笑话和实时新闻的时候,那些在上面刊登的文学作品,反而不受到大家的重视了。
“这是什么?”轻舞飞扬很快就回了消息。
“这是我新写的小说。希望能够刊登在明晖日报上。”李子阳如此回复道。
“这是什么样的小说?”张文吉实际上还没有看李子阳发过来的文件,只是因为尊重所以在收到消息的瞬间就直接回复了消息。
“是一部悬疑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刑侦顾问收到警察的邀请帮助警察破案的故事,我希望把这个故事写成一个系列,所以,先看看你们明晖日报是不是愿意刊登我的这一部作品。”
“悬疑?我可能要先看看故事的内容才能给你答复。”
张文吉也不敢轻易的做决定,实际上明晖日报确实收到了好处,销量上没有提升,但是同时也获得了跟费老口中这个天才作家合作的机会,这是他们的意外收获。原本以为只是能采访李子阳获得独家专访,但是没想到幸运的是李子阳给了他们刊登作品的机会。
据明晖日报所知,费老这几天发表了两份对华夏文章的表扬文章,其中一个是网络上不知名作家写的《陆小凤传奇》,而另一个就是在这娲城三高中流传的《西游日记》。对于采访网络上那个不知名作家,几乎所有报社都不抱有这样的念头,所以,当得知李子阳处于娲城,娲城的所有报社都开始出动。明晖日报无疑获得了最大的机会。
他们无条件的刊登了李子阳的《狂人日记》,原本以为明晖日报会一下子火爆起来,但是没想到的事情是销量并无增加,反而是那些刊登了李子阳消息的报社们都涨了一点销量。但是这并没有让明晖日报气馁。明晖日报的主编明确的说,一定要和李子阳合作下去,毕竟是费老评价能扛起未来文坛的天才人物,现在如果可以讨好,那么恐怕不会有人放弃这个机会。
投资一个天才,还是报道一个天才,明晖日报的主编早就做好了这个决断。但是同时主编也给张文吉下了一个要求,要确定文章足够吸引读者们的兴趣。而且,要由张文吉起一个真正能够让读者们关注的大标题。
【往年秋天的一天,我造访我的朋友夏洛克·福尔摩斯。我见到他时,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面色红润、头发火红的老先生深谈。我为自己的冒昧表示歉意。正当我想退出来的时候,福尔摩斯出奇不意地一把将我拽住,把我拉进了房间里,随手把门关上。
他亲切地说:“我亲爱的华生,你这时候来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怕你正忙着。”
“是呀,我是很忙。”
“那么,我到隔壁房间等你。”
“不,不,威尔逊先生,这位先生是我的伙伴和助手,他协助我卓识成效地处理过很多案件。我尽不怀疑在处理你的案件时,他将同样给予我最大的帮助。”】
张文吉打开文档,一字一句精心的研读,但是她始终觉得别扭,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叙述方式,的确是李子阳擅长的第一人称叙述,但是却用了一个不同的角度,他根本不是用福尔摩斯的口吻叙述故事,而是用了福尔摩斯好友华生的口吻,来讲述整个故事。
而且,这种写作的手法也根本不常见,就像小时候看过从国外引来的译制片一样说话,总觉得有些拿腔拿调,张文吉很奇怪,一个华夏作家,怎么会写出一个英格兰的主角,而且她越往后看越觉得作者实在是心思缜密,因为通篇故事中完全没有多余凑字数的废话,整个故事严谨周密,完全的写出了一个真正的福尔摩斯形象。那是一个绝对冷静且十分聪明的刑侦高手。
是不是这个文章的作者也是一个刑侦高手,或者说他真的经历过这样的案件。这不可能吧,李子阳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学生,如果真的这个故事从他手中写出的话,那么费懈先生的话说的绝对是没错的。
这个人真的可以扛起整个华夏文坛未来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