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风一阵,胜命漂入洞府,从袖中拿一瓶药,倒入护水中,对洪醉道:“昨夜虎头峰妖王相邀宴会,今日我去一去,小老儿你在此洞府耍晚,待我夜黑月出归来。”
“妖王宴会,该有很多好东西。”洪醉喃喃道,“晚上回来,揣点好货让我开开眼界,看看妖家产物,长长见识。”
“这倒是简单,回来讨要一些便好。”胜命自己又服下一枚丹药,顿时,妖气更浓,妖臭更重,将身上的人味消除干净。便化成妖风吹出洞府,望虎头峰而去。
洪醉突然想起一事,当日来千山叠时,路上碰着两小妖孩,提及虎头峰,不知那两妖孩跟那虎头峰上妖王有什么关系。洪醉本想问,但胜命行色匆匆,也没好问。
这七八天时间,洪醉天天都有胜命在旁说闲,今日,胜命去赴宴,洪醉便觉得格外无事。身外妖府之内,也不能潜心修习,一时之间,也落了点闲。
突然,胸口炸痛,似要撕裂一般,如一把乱刀在洪醉心口搅动,磨得他冷汗直冒,咬碎门牙,直接从行军战椅上滚落,像一只野兽,在地上打滚。那种胸口炸痛感,不是瘟瘴成毒导致,而是洪氏一族的命道在作祟,即将凋亡之感。
他预感到洪氏一族的最大危机,来自黄金家族的威胁,曌世居极有可能暴露。无道气将洪醉托起,放在行军战椅上。洪醉再也不敢坐以待毙,留下一封早已准备多时的信件,和一张羊皮卷。看了看护水中的洪惊,便立即动身,折返曌世居。洪醉本想等着洪惊醒来,和他一起返回曌世居,但事到如今,洪氏一族安危,曌世居安危为大,洪醉不敢耽搁。书信是他早已备好,他也惧怕突如其来的事情发生,所以尽量对一切做好万全准备。如同他一手策划洪氏一族的未来,尽管洪氏一族的发展屡屡超过他的预期,但他还是兢兢业业地坚持着计划洪氏一族以后的道路。
而洞府之内,护水之中。
洪惊元神开始转醒,元神发现他处在一片尘埃之中,他在其中漂浮游荡,尘埃之地又是一片无穷无尽地。
“永恒逆支流也是无穷无尽地,百折心经之内也是无穷无尽地。”元神并不觉得无穷无尽有什么稀奇,毕竟他经历地多了。同样的场景,便用同样的招数来破解。
破解之法就是以无穷无尽时间去找出路,这就是洪惊元神的办法。以无穷无尽破解无穷无尽。
不过这处地界又和永恒逆支流,百折心经之内不同,永恒逆支流,百折心经之内有无穷无尽的风景。而这处,除了尘埃就是尘埃,再无其它。
元神在尘埃中游荡,不知道多久,遇见了他自己——神念。神念,元神一见如故,携手同行,再入无穷无尽尘埃之中。又不知道过了多久,再遇见三魂七魄。
三魂七魄,神念,元神再一起入尘埃。终于在寻到一河,流入其中,再见天日。
洪惊从护水中悠悠转醒,死而复生,重见天日。
从心脏开始跳动时,他便获得命道的青睐,从死亡中归来,他已不是从前那个少年,命道给了他再一次机会,也就赋予了他前所未有的使命。
洪惊茫茫然,不知东南西北,不知上下左右。他从前所知道的所有事物,都需要时间慢慢恢复。
他从护水中爬出,身体上千疮百孔已经被护水完全修复,不见一点儿疤痕,只是肉体之上,散发着浓浓妖气。护水本是妖家之物,作用人身,自然带有妖息。
洪惊赤身裸体从护水中爬出,跌跌撞撞,一脚打翻了罐子,护水顿时四溢奔流,流入石缝土泥。护水乃妖家珍品,其中天材地宝,妖丹妖丸,虎魄龙胆不计其数,熬炼而成,极其珍贵。为救洪惊,胜命算是下了血本。
洪惊一脚便是一罐,要是胜命在场,一定会气将洪惊生吞活剥。
洪惊浑身无力,又一跤摔倒在地,刚从护水中醒来,身子虚弱,跌一跤,又昏了过去。
洞府外骄阳似火,千山叠下刮起阵阵妖风,缠缠绕绕,卷到玉郎洞前。现出老妖胜命,胜命一瘸一拐,进到洞府内。
见大罐破损,护水全没,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也知道是洪惊醒了。
自洪醉离开毛斑原,又过去了七天,洪惊一共在护水养了十五天才醒来,着实令胜命诧异。按道理讲,一般人族妖类十天便能醒来,修为高绝之辈四五天便能转醒,而堂堂洪氏一族族人,居然呆了整整十五天才醒,确实令人诧异。不过鉴于洪惊此次算是完全地死而复生,在护水中呆上十五天转醒也算不上稀奇,因为无从考证,之前,谁也没有死而复生的运气。
一连两三天,洪惊只能从头开始学走路,学说话,学最基本的,死过一次的人,走路,说话,最基本的东西在记忆当中都凌乱了,如碎裂的镜子,需要时间填补完整。
当所有曾经能做的东西都能做时,能说的都能说时,时间又过去了七八天,算是恢复得相当快了,期间,一直都是胜命在旁指导洪惊恢复,费尽心力,不辞辛劳。其中缘由,便是老妖怪胜命一直是个爱美之人,在外人面前以“玉郎君”自居,但胜命长相实在磕碜,鬼见了他,都先怕他三分,他也自知之明。而洪惊长相本来就清秀俊俏,再加经过护水养护,肤白皮嫩,更胜从前俊俏,便对洪惊动了点歪心思。
“洪惊小子,这些日子我为照顾你,劳精费神,身子都垮了。”胜命巧挖小坑。
洪惊这傻小子还不知道胜命意思,道:“恩人老爷,救了我的命,已是爹娘再造之恩,你又不辞辛劳,悉心指导我,又累坏了身子,即使我当牛做马,也不能报此恩情。”胜命不仅救了他的性命,也还在这几日指导洪惊恢复,当牛做马也的确难还其恩情。
“我既不是你的恩人老爷,也不要你当牛做马,我只要你认我当爹便好。”胜命笑道。原来胜命一直便是喜爱美貌之人,他在别人面前多以“玉面郎君”自居,确实恶心到了不少妖类。妖家请他治病救命时,便都叫他一声“神仙老爷”,在暗地里,私底下,众妖都唤他“癞皮狗”,“泼皮狗”,胜命有自知之明,也晓得,面上不说,心里却耿耿于怀,如鲠在喉。求个洪惊做儿子,带在身边,也是一块门面,他得不到玉面郎君的称号,他儿子也能。他得不到“玉面郎君”之称,洪惊这般清秀俊俏,也对得起“玉面郎君”的称号,如此一来,便小小地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只是他还不知道洪惊愿不愿意认他当爹,毕竟认人为爹为娘这件事实在太大了。
洪惊面露难色,苦道:“我自幼便无爹娘,认个您这样本事的当爹,乃是我的莫大荣幸,只是你长个狗头,我长个人相,你我品种不同,当爹也说不过去。”洪惊这小子也是个不孝子,对爹娘这事不怎么看重,没什么体会感悟,爹只是个称谓而已。
听洪惊如此说法,胜命狗脸一红,思考半晌,不情不愿道:“那就做个干爹,就算品种不同,也无所谓。”胜命考量到确实是这个理,再者说一人一妖以父子相称,也不太合适,更重要的是洪惊是洪氏一族的族人,他又和老洪醉是挚友,他占了洪惊便宜,洪醉自然也要拿回来,说不定便是拿他丹药灵丸,他实在不愿意跟洪醉纠缠,吃亏的总是他。所以便退一步,当个干爹,也可以让洪惊充当门面。
洪惊也欢喜,笑道:“我只有没见过面的亲爹,还没有干爹,现在有了干爹,我也终于是有爹的爷们了。”洪惊倒是想得开,也不管干爹是人是妖,竟然欢喜应承下来。
胜命一瘸一拐走过来,拍了拍洪惊肩膀,语重心长道:“我也终于有个后人了。”膝下无子也的确是胜命的伤,以他名望,找个女妖轻而易举,只是他命里是个天煞亡星,娶三个死三个,更没个一儿半女。哪里有他老友洪醉那般高产,妻子不知多少,反正儿女成群,只是基本上都已经战死。
“干爹!”洪惊相当激动,作个晚辈之礼,对胜命狗脸喊道。只是那种场面颇显奇怪,一个清白少年对狗脸妖怪叫干爹。站在人族,妖族立场上,可能都觉得很荒唐,而且恬不知耻,不过洪惊,胜命满不在乎,甚至乐在其中,一个享受着父爱,一个享受着子孝。
“乖儿子。”胜命不曾有过儿子,但他无比从容熟练地回道,“乖儿子”这三个字他都不知道已经练习了多少次,今天终于派上用场。
有了这干儿子,因为胜命这张脓疮狗脸而丢的面子,终于可以找回一点了。
“你在护水中养得持久,浑身妖气浓郁,也不怕黄金家族来查来看,别人问你时,你便说洪惊只是你的诨号,没个姓名,有我作保,妖家是不会起疑心的。”胜命考量还是相当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