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一见到胡橙寒酸的打扮,才子们便立刻又趾高气扬起来,良好的自我感觉又回复到了他们身上,才子们完全无视胡橙的容貌,反而从他的寒酸上找回了巨大的自信心,纷纷出言讽刺了起来。
胡橙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是部队里的一个士官班长,从二十一岁大学毕业,勤苦打拼四年,以二十五岁的年纪成为最年轻的士官班长见识的各种人物自然不在少数。
看见旁边人的目光,胡橙自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忍不住的心中冷笑,原来嫌贫爱富有着这样悠久的历史,每个时代都一样,并非他那个世界的特产。
候公子的三艘画舫也缓缓离去,围观的人群也渐渐散去,胡橙旁边的女子们偷看了他一眼,红着脸离去了。
胡橙见湖上风景依旧,一切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心中也是忍不住好笑。在大学时代,这种追求女生的场面见过无数次,相对来说,这候公子的表白,实在是太小儿科了。
胡橙心中泛起一种淡淡的怀念,想起了以前宿舍的兄弟们,也想起了第一任的女朋友,想起了分手那夜她痛苦欲绝的目光。
虽然她去了美利坚合众国,但胡橙知道,她对自己的感情是很深的,她曾经无数次的请求过胡橙与她一起出去,甚至连签证和机票都为他准备好了,却被胡橙毫不留情的拒绝了。
在北大清华,出国是时尚,但与胡橙他们不一样,他毕业的时候甚至没有选择那些大公司,只是选择了去参军入伍,因为他看了一部电影战狼里面一句话“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
他有一种很深的故乡情结,胡橙相信自己的一句话会令女朋友终生难忘:“我不想用我黑色的眼睛看到的世界,在他们眼里却是蓝色的。”
她上飞机的时候,胡橙根本没去机场送行,这倒不是他绝情,而是他不知道去了该说些什么,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选择,怨不得别人,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听说她哭得稀里哗啦的,差点连飞机都上不去,胡橙除了有一种心痛之外,却同时有一种报复后的快感,谁说男人不能小心眼?
之后四年,胡橙一直在部队艰苦训练,大功小功立了不少,是部队里有名的新晋兵王。
本来他一个人活的很舒适很惬意,直到那个丫头来到部队,一切都变了。那丫头挂着个连参谋的头衔,正好是胡橙的上级,也不知道哪里看胡橙不对眼了,竟然处处针对他,也从来没有给过胡橙好脸色看。
要不是看在她老爸的面子上,胡橙早就把她千刀万剐了。
顺便说一句,这丫头的老爸——是部队里的团长。
一想起那个可恶的丫头,胡橙就恨的牙痒痒,要不是她,自己怎么会来到这个破地方呢。想起自己从山顶上窒息的瞬间看见了那个小丫头,那丫头的神情似乎很不对劲,好像是痛苦,嗯,很痛苦。朦朦胧胧中,胡橙记得她拉了自己一把,似乎想把自己拉上去,又或者是自己拉了她一把,然后貌似她也跟随在自己的身后跳了下来。
当然,这些都是不确定的记忆,那时的胡橙早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这些朦胧的记忆,根本就无法确定当时发生了什么。
胡橙才不会相信那丫头会自己跳下来呢,他失足跌下泰山,那丫头估计高兴还来不及呢。
胡橙又对这丫头咬牙切齿了一阵,便不去想她了,既来之,则安之,胡橙生性乐观,乐观得甚至有点嚣张,但对于他来说,在这个崭新的、茫然未知的世界里,他不嚣张谁嚣张?
胡橙的心思又回到了当前的境地,玄武湖波光鳞鳞,无数才子佳人的佳话正在此处上演。眼前的金陵美景,倒着实不负秦淮河畔风花雪的艳名了。
只是听说北方战火正浓,这些所谓的才子佳人们却似乎没有一点觉悟,整天都在搞些这样的风liu勾当,也正验证了“北豺狼,南才子”的美名。
来到这个地方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事实已经无法改变,胡橙开始以一个本地人的眼光,来关心和看待问题了。
“暖风熏的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胡橙轻轻吟道,此情此景,正觉了这句,至于这是哪位先贤的诗句,并不重要,在这个地方,从胡橙口里吟出来的,都是属于他胡某人的了。
无耻者,无敌!
作为一个常年奋战在调教新兵的一线班长,胡橙什么样无耻的事情没见过,相比起那些肮脏无耻的**子,念上一首诗,胡橙觉得自己纯洁的像个幼稚圆里的小女孩。
瞧着玄武湖上的又一个才子被请上其中一家家千金小姐的官船作“恳谈”,想想自己的这一番落魄遭遇,心里着实有些不平,胡橙又狠狠的、不屑的朝湖中吐了口吐沫。
呸,吐口口水,淹死你丫的这些泡妞不要命的家伙。
“好一个‘暖风熏的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兄台此句实在是妙极,妙极啊。”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胡橙身后响起,伴随着小扇敲击掌心的声音竟是在为他叫好。
那清脆的声音缓慢的重复着他刚刚吟过的这句诗,语气中颇有几分赞赏。
终于有一个家伙欣赏我了,胡橙嘿嘿一笑,心里也有几分得意,虽然这诗不是我写的,但是我会吟,能吟出来,咱也不简单啊。胡橙的父亲,是乡里农村小学的语文老师,打小为了锻炼他的记忆能力,唐诗宋词什么的可没少背。
胡橙缓缓转过身来,一个脸如敷粉的绝色公子,正站在他的身后对他微笑。
之所以用绝色二字,是因为这位公子确实当得起。
细柳眉,丹凤眼,唇如绛点,眸如晨星,手拿一把白色小扇,身着一袭淡黄色长衫,站在那里有如细柳扶风,说不出来的俊俏味道。
胡橙没见过宋玉和潘安,但是据他估计,那俩小子,也绝对比不过眼前这位绝色公子的。
胡橙虽然也自认英俊潇洒风liu倜傥,但是一来他到这里才一个多月,对这种环境还有着很强的排斥感,另一个原因,这货身上有股子脂粉气,一看就知道是喜欢整天在帷内厮混的富家公子哥,与胡橙的黑马王子造型,完全是两种风格。
所以,论起俊俏来,胡橙实在是比不过他,就这一个月来他见过的所有公子小姐们,也没有一个能比的上绝色公子十分之一的。
绝色公子旁边还站着一个清秀小厮,也是俊俏的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