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中部,H省,L市,A区。
整理了一下崭新的白大褂,理了理自己帅气的长发,轻轻摩挲自己已经剔溜干净的下巴,刚从医学院来到实习单位的当归感觉神清气爽,衣锦还乡,荣归故里的感觉,实在是爽啊。
三天前由太阳物质爆发引起的作家集体梦,让天神组的当归大佬非常振奋,因为他的纸魂也诞生了。
作为一个医学生,不写自己最熟悉的领域怎么成?就连叶秋叶的《超能神医》都是当归给他提供的初始素材,轮到自己写的时候当然要写自己最专业的科目——国粹,中医。
《留在洪荒学中医》,洋洋洒洒超两百万字的大部头,将自己的专业所长全都写了进去,书中主角李甘草作为李时珍的后代,天生拥有超级敏感的五感,舌头能分辨药丸中的草药成分,鼻子能嗅出草药剂量的多少,眼睛能看出病患身有何疾,耳朵能听见内脏运行的杂音,手指能探知脉象的虚实凝滞,将洪荒时代的大佬一身中医绝学尽数纳入囊中,更关键的是,他有现代医学的医理支撑,活学活用,开创妖族医学新篇章,给女娲看妇科,给神农祛除残毒,给有巢氏配眼镜,给撑天神龟配假肢,在洪荒时代混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人生,不,长生唾手可得。
但是正如那些穿越文作者的纸魂处境一样,他的纸魂李甘草在现代社会一样非常尴尬,现代医学中医虽是国粹,但疗效偏慢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些着急见疗效的病都得西医上阵,中医还是主治慢性病,主要患者是得了慢性病中老年人。
同时,中医这个国粹啊,既看资历,更看长相。
这梳着时髦长发,下巴溜干净的当归在中医这嘎达就不好使了,首先长相就不合格。嘴上没毛办事不牢,放在中医这儿也是通用的至理名言,这么年轻帅气的小伙子能懂什么中医?看过多少病人,抓过几服药哇?望闻问切,学全乎了吗?你给大爷我搭搭脉,分得清楚自己按的是哪条脉吗?再加上刚刚从医学院回家乡医院实习,丁点资历都没有,更不用提了。
还没施展本事,先就被病人嫌弃了。
当归当然知道中医这个科别的利与弊,他也不着急。有事的时候就帮老医生搭把手,有不嫌弃自己年轻的也上去看病,有纸魂李甘草的知识储量在,他怕啥。
但毕竟自己刚刚开始毕业实习,还没有拿到处方权,所有的方子都得是老大夫开,一些自以为更加对症的配方也尝试着提了一些,却不会有人采纳,毕竟他刚来,怎么都得踩踩他的傲气,要不然人就不好管了。
闲话休提,今天不知道抽了什么风,所有的老大夫竟然打破了常规,原本一天轮一个的坐堂安排直接取消了,全员上班。原本还能记个病例,写个医嘱的他,在老同志全体上班这个前提下是一点活都没有了,横竖无事可做,已经浪费了整天时间,好不容易马上要下班的当归开始在门诊大楼里面瞎转悠,身边一个穿着束腰麻衣,扎着马尾辫,口中嚼根甘草的帅气小伙儿躺在半空,就在众人头顶飘着,却无人发觉,拥有这么惊人本领的小伙儿偏偏一副无聊模样。
“哎!我说,甘草。这么闹下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要不然咱们两个出去另立山头,直接用你的洪荒中医学开诊所,挣钱自己花多得劲啊。”
“切!小子,你叫谁甘草呢?别套近乎啊,老子可是曾经,不对,未来,也不对,总之吧,洪荒女帝的男人,最强洪荒神医,怎么会为了你这区区凡间小事而随便出手呢?还是自己好好学吧,有不会的,老老实实向老子磕头请教,别总想利用老子赚那么两个臭子儿!”
这李甘草脾气还不小,其实他是虚张声势的。这个时候的李甘草属于刚刚穿越至洪荒,凭借优秀的五感留在神农手下分辨草药,还没有什么问诊的能力,所以必须拿着点,要不然出手不成被打脸,岂不是尴尬到家了。
“我还不知道你,现在你还装不起来呢,等等后续发展吧,再说了,我连医师资格证都没考呢,自己开诊所再找个有医师资格证的老先生挂名?那是自力更生,还是请个爹来给他打工呢?对于未来,我是这么计划的……”
当归当然也清楚自己的处境,刚想将自己的三年计划抛出,就被李甘草打断了。
“咦?你先别说话,那边那个人,不对劲啊……”
李甘草改躺为趴,认真盯着门诊部留观病室的方向,那里正有一个病人在民警的护送下抵达医院,从一闪即逝的几个瞬间来看,这是一名被大型犬科动物围攻,导致严重咬伤的继而诱发濒危休克反应的危重患者。
当归肉眼凡胎的,当然没有李甘草那么牛掰的视力,但从送他过来的阵仗和最近的时事新闻来看,当归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当然不对了,那是被一个新发生的突发性狂躁症患者袭击了。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这样的病患,咱们医院已经收治了好几批了,听说外科那边已经要装不下了,全市各大医院都这样。”
作为一名还未被人发现特殊之处的新晋医学生,当归虽然形象小帅,但级别不高也不富,所以消息还是有点闭塞的,他还不知道那些突发性狂躁症患者已经被以行尸命名了,若是知道,他绝对比李甘草还要紧张。
“我在洪荒的千坟冢里面好像见过这样的家伙……”
李甘草依旧盯着那个方向不肯移开视线,他的灵觉不断示警,情况没有那么简单,正在向越来越糟的方向发展着。
“哦?就是那个你刚刚到达洪荒,附身觉醒的乱葬岗吗?我记得,我安排你在那里度过了一个让我非常愉快的夜晚啊,哼,哈哈,哦吼吼哈哈!”
“……哼哼,很爽是吗?小子,别以为我是好欺负的,大不了等下同归于尽好了!”
能作为主角被设计出来的人物,哪有一个是简单的?一眼就看出症结所在,现在可不是在你当归大佬设计的那个玄幻的洪荒大陆,而是你跑不掉溜不了的老家——基地啊。再那么不知深浅的让李甘草大佬不爽下去,到时候大佬不用主角光环覆盖你,秒秒钟让你领饭盒去啊。
“奥?既然大佬你都这么说了,那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能够提点小弟一下吗?”
大佬之所以是大佬,那就是识时务,懂形势,能忍人所不能忍,受人所不能受,懂了吗?
“那个人,姑且算是人吧,他的灵膜出现了多处破损,魂气正像蒸汽一样向天上射呢,大约再有5分钟吧,他就会变得和千坟冢的腐败僵尸一般无二了。”
“是僵尸吗?能有多厉害?和我的设定一样吗?”
当归小弟立刻警觉起来,在他的设定中,个体的僵尸确实不厉害,但它的尸毒非常厉害,沾染上也会变成僵尸,所以如果不在发现的时候立刻就进行剿灭,过段时间再去你有可能面对的就是一支僵尸大军了。
“应该没有尸毒,但是也有传染的途径,从那些灵膜上的破口来看,是咬伤!对的,被他咬伤就会损伤灵膜!”
“那,那怎么办?你会修补灵膜吗?”
当归小弟立刻求助,有大腿一定要抱紧了,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不顺心将自己至于危险的境地。
“小老弟哇,教你个乖,老子是中医啊!”
“……中医治三魂七魄的灵魂疾病,不对症吗?”
时间过得真快,哈哈,5分钟已经过去,那个全身遭遇大型野兽撕扯,导致身受重伤休克的患者已经停止了抽搐,安静的躺在门诊病房的处置室内,一身沾满血污的衣服已经被自己撕扯成了布条,脚上的鞋子已经被甩丢了,袜子已经和周身的衣物混为了一种颜色,血色。
“啥时候变?”
当归紧张起来了。
“马上了,还有三缕魂气,3,2,1,变了!”
李甘草也有点兴奋,这种腐败僵尸却是洪荒之中最常见的一种怪物类别,属于新手村毕业怪,现在和李甘草这个伪老乡异界再见,颇有些泪汪汪的乡亲情结。
随着李甘草的计数,已经没气半天的重伤员忽然再次“喝喝喝”的喘息起来,随后周身恢复行动能力一般颤抖了起来,将一旁准备将他推入停尸间的医院护工吓得摔倒在地,泪眼朦胧却喊不出一丝声响,双手双脚用力滑动却使不上力,只能不转眼的盯着病床上狂暴身影,身体在地上无力的蹭着。
“小子,现在是咱们上的时候了!这不就是你一直在等待的升职加薪契机吗?为了人族,为了洪荒!”
在洪荒大陆险死还生的李甘草那可是一部两百万字级别大部头的主角啊,设定上他就比一般人要有种的多,再加上医生这个天职加身,让他更是种上加种,直接爆种了!
“这个腐败僵尸,绝对不能让他活着,我感觉得到他的饥饿和毁灭的欲望!”
没有任何犹豫,丢下自己慵懒的伪装,完全燃情爆种的李甘草直接飞扑向了30多米外的僵尸,留下还懵逼的当归小弟继续留在原地犯难,该用什么姿势上呢?
就在李甘草冲出20米之后,忽然身体一阵模糊,随后神情庄严肃穆,浑身燃着熊熊正气的甘草plus在当归的身边重新冲出,两人擦肩而过的瞬间都短暂的凝滞了一下,如此冲了两个来回之后,李甘草难以置信的停下了身形,和当归吃惊的面容相对无言,懵逼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