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气的时候真的是连吃人的心都能有,宋之洛很懊恼为什么就学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呢,哪怕是学会那个男人一点点的控制力,她今天都不会这么为自己的饭碗担忧。
清晨,她像往常一样早早的就来到了公司,心里很忐忑,昨天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拿咖啡泼了林大律师,这回她不凉才怪,任谁能受得了这种挫败?
可惜,她忘了,林绎根本就不是个正常人。
当女老板来电话的时候,她在心里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可当进到办公室的时候,她就像个破了洞的气球,瞬间就泄了气,饭碗没了,下个月的开销怎么办?
说实话,百十来块房租钱可能连人家买个粉饼的钱都不够,可笑的是她还得为此日夜奔波。
“小宋,下午你得去林律师的事务所一趟,将发票给人家送过去,还有公司附赠的礼品也一并让司机带去。”
宋之洛惊奇的看着女老板,半天后才淡淡的‘哦’了一声。
“你也真是,至于生那么大的气么?几句不疼不痒的话,你也太让人下不来台了,要不是林律师大度,你还能今天站在这儿吗?”
宋之洛没有应答,只是干瘪的听着。
“好了,林律师说你们之间有误会,我也不好过问,一会儿给人家赔个不是,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不说开了也不好,下午你就去一趟,一并办了吧。”
瞧瞧,到底是唯利是图的人,无奸不商果然没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吗?敢情不是她被调戏,所以才能这么理直气壮,轻描淡写的这么说着在别人身上发生的事,反正伤自尊的都不会是自己是吗?
女老板看着她笑笑,“放心吧,林律师不是个小心眼儿的人,他说他不会不要礼盒的,人家连定金都交了。”
到底是场面人,一码归一码,这个男人竟然没有因此而公报私仇,这一点倒是真让宋之洛对他刮目相看了,他虽然不是个正人君子,但此刻可以证明,他还真的不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小人。
但是,女老板的指示还是让她很生气,难道财务部销售部的人都死光了么?非得她去不可?她这个助理当得,真可谓是面面俱到,时刻都别想闲着,可再怎么生气她也不好表露出来,毕竟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这是常识。
下午,当她到了律师大楼的那一刻起,心里的火气就噌噌的往外冒,连林绎办公室外的小助理和她礼貌的打招呼她都没理,因为生那个可恶男人的气,她连带着把别人也一并算了进去,想着能和他这种人共事的也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当她怒气冲冲的推开办公室的门的时候,迎面而来的并不是那个男人惊讶的目光,而是一股浓重的酒气,看来他是知道自己会来的,林绎手里握着红酒,还在慢条斯理的品着,见她来了,还伸手拿着酒杯向她举了举。
“来啦,坐。”那人一脸和气的笑着,起身给小助理递了个眼色。
“给宋小姐倒杯温水。”小助理点头转身出去。
宋之洛眼神冰冷的看着他很强硬的说,“我想喝咖啡。”
“呵呵,那可不行,宋小姐,拜你所赐,我已经有三套衣服洗不出来了,这次我可得长点记性。”
小助理将水递给她,随后又礼貌的离开了,林绎将手中的酒杯放到了办公桌上又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我看我还是坐在这里比较安全,说实话,刚刚我是特地喝酒的,因为知道你会来,所以我才这样做,无非是想让自己说说真话而已。”
“鬼才知道你说的那句是真的!”宋之洛小声嘟囔着。
林绎嗤笑了两声,抬眼有些漫不经心的审视着她,本来是不想说的,可是如今他实在是不想再和眼前的这个女人绕什么弯子了,他还真不在意眼前的这个人到底是个什么心理,白水鉴心也好,欲擒故纵也好,归根结底,都是他太无聊了而已。
“宋小姐,我也不想和你捉迷藏了,其实就是一句,我对你,很感兴趣,我想,你对我也很有兴趣对吧,要不然也不会反映那么大了,你说是不是?”林绎挑着嘴角看着她,在探寻着她眼中的答案。
宋之洛迷茫的看着他反问道,“你所说的兴趣是什么,我不明白。”
林绎满含笑意的眼睛此刻开始闪烁起了诡异的光。
“宋小姐,何必明知故问那。”他转着手中的笔,看着那人真的很不解的样子,他不得不摇摇头饶有兴趣的解释起来。
“到了我这个年纪,女人从来不是什么奢侈品,可以说爱情也只是一个笑话而已,我对女人只存在两种感觉,一种是有兴趣,一种是没有兴趣,也可说是一种商品,一种是想要,一种是不想要,不会再有第三种感觉,仅此而已。”
其实有时候,对于一个成熟男人来说,无聊是一种很令人懈怠的情绪,搞不好就会让人很抑郁,这对生活工作都不好,所以他们才会不断地寻找刺激去发泄,刺激着自己的感官,刺激着自己的思想,乃至刺激着自己的身体,人都是有好奇心的,何况是他这么一个极好挑战的人,你越是排斥,他就越是兴奋,而且很乐在其中。
宋之洛终于明白了眼前这个男人话语里的意思,可是对她而言,爱情不是笑话,那是一种不能被玷污和亵渎的情感,就犹如生命里终究会被孕育出的荷花,是不能被玷染的。
林绎不屑地看着她冷笑的表情,“我知道,你有‘感情洁癖’,从第一次见到你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了,我之前也遇到过有‘感情洁癖’的女人,可最后,我都成了他们唯一的洁癖,我不否认我一直在勾引你,也知道,你抗拒的很吃力,要不然,那天晚上,你也不会在电话里那么沮丧的说了,因为你敏感,所以我才让你猜,我要用多久才能把你搞到手。”
“哼……,是啊,林大律师,我都忘了,你已经是中年男人了,这个年纪好像很抢手,对吧?很可惜,我对你没有半点兴趣。”
林绎的眼神萦绕着狡黠,“宋小姐,你真可爱,连撒谎都这么理直气壮,真有志气。”
其实,宋之洛想说的是她对林绎没有兴趣,因为她喜欢林绎,喜欢和兴趣不应该是一个等级,她不想亵渎了自己的情感,所以到后面没有说下去,她知道自己永远都没有机会会说出下半句,因为现实,因为自尊,都不容许她说出去。
一个人若是对自己了解的透彻了,就不会在敢对别人做过多的评价了,宋之洛很了解自己的处境,所以她不会多浪费一点儿自己的心情,别人的兴趣,那是别人的,也许这是一段孽缘,也许这就是老天给她安排的另一个坎儿而已,可是,源头呢?她上辈子真的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了吗?所以这辈子才这么倒霉?才会让人这般的愚弄?只是人家的一种兴趣而已么?
林绎的话终究打断了她的思绪,“宋小姐,你说,我们该怎么办才好呢?现在我对你有很大的兴趣,你年纪不大,胆子倒是不小,敢拿酒和咖啡泼我,还敢挂我电话,就这些,我就很感兴趣了。”
林绎用手抚摸着自己的唇瓣,一脸温柔和蔼的笑意,“我呢,可能会继续勾引你,直到没了兴趣为止,你呢?想要怎么做?嗯?”
宋之洛冷笑着看着眼前这个犹如毒苹果一样的男人,“我?死磕喽!你既然不想放手,我又对你没兴趣,那就看谁能最终达到目的,赢了不要骄傲,输了可以重来。”
林绎有些醉意上涌竟然给她也倒了一杯酒,“宋小姐,有志气,既然如此,你看我办公室里有什么能让你有兴趣的东西,尽管拿走,就算是我送你的见面礼,怎么样?”
宋之洛没有接他递过来的酒,而是继续喝着自己手里的白水,抬头对他笑了笑,“有一件东西,还真能让我有兴趣。”
林绎醉醺醺的看着她,“是什么,尽管拿去。”
宋之洛喝光了自己杯中的白水,将支票装到了包里,而后将发票拍在了办公桌上之后,做好了要逃走的准备。
她恶毒的看着林绎,“如果可以,我要把你变成松狮,然后卖到狗市去,让你当一辈子的种狗,让老板天天带着你去赚钱……。”
说完,她就赶紧逃了出去,边跑边大笑,笑到肚子都开始有些抽筋,眼泪都出来了。
兴趣是吗?这就是她对这个可恶的男人该有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