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琼斯到达暮角城的时候,已经是初冬时节了,这时候兽人的迁徙快接近尾声了,很少有兽人会再进攻人类了。这时候比较多的是魔兽的袭扰。
魔兽和兽人是不一样的,兽人是真正的智慧生物,虽然因为种族的不同,兽人的智力差距比较大,比如说有蠢笨的哥布林,只知道蛮干的牛头人,狡猾的狼人,当然无尽冰原上最强的是熊人。
区分兽人与魔兽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魔兽的话一般是由普通野兽进化形成的,其实力与其天生的血脉有相当大关系,而兽人则是会修炼的。
要知道兽人的历史比人类还悠久,甚至比人类都要早建立起帝国,那时候人类不过也是兽人帝国某个角落里的部落罢了。想想,要是兽人没点脑子怎么可能会建立帝国?而且很多人都猜想兽人在无尽冰原恐怕藏有大秘密,不然这贫瘠的冰原怎么可能养得起那么多兽人,虽然秋季很多兽人迁往黑沼泽,但更多的还是退往了无尽冰原深处。
这些和琼斯还没什么关系,琼斯现在总共有两百多枚金币。四大人类帝国的货币是通用的,因为都是金币→银币→铜币,基本都是一兑十,不过每个帝国的金币正面都是每个国家王室的徽章。
两百枚金币对普通人来说已经很多了,但对一个开拓领主来说,只能是勉勉强强。
琼斯在暮角城闲逛,这里到处都是交易的地方,暮角城是人类最大的奴隶交易市场和最大的毛皮肉类货物集散地。这里的绝大多数奴隶都很特别,他们是自己把自己卖掉的。
由于缺乏食物,绝大数在暮角城的农民会把自己卖给奴隶主,然后获得食物,不过最后他卖出的钱全部都归奴隶主,有时候可能靠一点粮食就能白赚几个金币,奴隶贸易的利润可想而知。
而如此猖狂的奴隶交易都没人管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暮角城是三不管地带,
“他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帝国,他应该属于全人类。”——上代光明教会教皇。
琼斯来到了奴隶市场,他穿着精致的秘银铠甲,看样子就知道不是普通人,所以立马就有一个人跑了上来。
“大人,您是想看点什么,这一片的地我都知道,您有什么想知道的可以问我。”
“我想买几个奴隶,你这边有农民吗?”
“有的有的,我们这么什么没有?您是要会种田的,还是要几个会服侍人的?”那人搓着双手,一副猥琐的样子。
“我需要真正的农民,来成为我的领民,你懂吗?”说完,琼斯掏出一枚金币丢给他。
他赶忙接住,脸上笑容更盛,“这个好吧,您跟我来,我保证帮您调到好的奴隶。”
“来来来,您这边请,您别看这外边的奴隶看上去不错,实际上这些都是人家挑剩下的,用来宰外行的。真正好的得到里边。”
“李管事,李管事,来大生意了,还不快出来?”
“小三子,什么事,你在这大呼小叫?”李管事是李伯爵的下属(这个家族就是姓李),暮角城三大家族之一。
不过当李管事看到琼斯时,马上露出了笑脸,他可时识货的,琼斯身上穿的可是秘银铠甲,价值起码数千金币,更别说这做工,这成色,啧啧,这是那个大家族的贵族吧。
“这位,少爷,您想要点什么?”
“这位大人要几个农奴,能种田的。”
李管事有点诧异,心中想着难道是最近刚被封了领地?不过他还是面带笑容,“您跟我来。”
进入里面后,琼斯就看到了很多农奴,不过倒是没有被关起来。
小三子在一旁为琼斯解释:“大人,您别看这些人面黄肌瘦的,但这些可都是正经的农民,而且一般都是有家属的,您要真想买去种田,就得要这种的。”
琼斯点了点头,李管事也停下,询问琼斯要多少。
“我要八十个青壮年,就像这种有家属也无妨。”
这下李管事可是真被吓了一跳,
“有问题吗?”
“没问题,当然没问题,不过这个价格,您看?”
“你说多少?”
“这些人一般都是连着家属一起卖的,我也不算上他们的家属了,一个两个金币,总共160枚,您看怎么样?”
琼斯一听有些心动,果然便宜,帝国那边一个都要六七枚金币,这边打包都只需要两枚,不过他可没冲动。
“李管事,你这可就不厚道了,这么大的买卖你按零售价算,这这么能成?”
李管事也是讪讪一笑:“这个,要不我总共给您便宜五枚金币,怎么样?”
“五枚怎么行,起码三十枚!”小三子伸出三根手指头挥了挥。
李管事一听要吐血了,这自己不要赚钱的啊。
“十枚,最多十枚。”
“二十枚,起码二十枚。”
“不行不行,二十枚太多了。”
“李管事,你觉得这个值多少钱,”琼斯看不下去了,他拿出了他的皇家骑士徽章。
李管事看着这枚徽章,“这...这是,皇家骑士徽章?!”
“原来,您是皇家骑士啊,那这个,好说,好说啊,您看您这八十个人我买您一百二十枚金币,您看怎么样?”
“行,那就这样吧。”
“不过我这边需要点时间准备,不如您明天再来拿?”
“行。”
琼斯都没想到皇家骑士徽章在这边这么顶用,实际上,每一个皇家骑士都代表着皇家的颜面和某一个大贵族。
所以李管事自然是想交好的,而且120枚金币也不是没得赚,就是少一些罢了,用这一套交好贵族他早就玩得炉火纯青了。
“小三子,你今天打探一下这边的粮店和武器店,明天我会待人来买,你记住了吗?”
“您放心,我今儿个就把他摸清楚。”
琼斯点点头,又给了他一枚金币,小三子咬了咬,满脸笑容。
第二天,琼斯来到李管事处,看到了八十个年轻男子(家属在后院)。
琼斯看着这一群人,对着他们说:“我要去的地方在暮角城以西,有愿意跟我去的就走到我的右手边,不愿意去的我不会强迫。”
下方一片骚动,谁想去暮角城西面找死啊。
这时一个壮汉站了出来:“俺不管你去哪里,只要你打得过我,我就跟你去。”
“庞力,你干什么,人家愿意收留你的母亲和你的妹妹已经很好了,”李管事站了出来,他也很头疼,这个庞力在他这待了快一个月了,每次又贵族想买走他,他就说要打一顿,搞了几次都没人要买了,尤其是他还拖家带口的。
“你叫庞力?”
“没错,只要你打得过俺,俺就跟你走。”
“好,我和你打。”
“不过俺先说好了,俺不和你比什么技巧,俺就和你比力气。”
“没问题,”琼斯把剑丢给小三子,“帮我拿着。”
“来吧。”
庞力生得五大三粗,身上得肌肉明显的突出,而且一米八几的个子与一米七的琼斯形成巨大的反差。
庞力径直冲了上来,搭住琼斯的胳膊开始使劲,庞力一开始以为琼斯这么瘦小估计是个弱鸡,但他发现不管怎么使劲琼斯都一动不动,他用出全力,涨红了脸,还是推不动琼斯分毫。
对面的琼斯则是看着庞力,虽然庞力的力量几乎比初级骑士还强,但对琼斯来说,毛毛雨啦。而且他发现庞力并不是骑士,看来是天生力大无穷啊,说不定可以培养一下。
僵持了一会儿,琼斯也不装了,一推,庞力就飞了出去,倒在地上。
庞力倒在地上后,也就不起来了,盘腿而坐,“你厉害,我跟你走。”
“好了,那接下来愿意随我走的,走到我身后,”琼斯拿回剑。
庞力站了起来,跑到琼斯后面,之后又陆陆续续有几个人走了出来,但原地还是剩下了二十几人。
李管事着急了,“你们这些蠢货,大人愿意收留你们,你们还不肯了?”
“不必了,就这几个人吧。”
“那就收您九十个金币吧。”
琼斯付了钱,六十个人加上家属有一百三十多个,他们将成为琼斯的第一批领民。
接着在小三子的带领下,又买了四个月所需的粮食,又花了120枚金币为六十个人,每个买了一副皮甲和一柄制式的铁剑,琼斯开始向领地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