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二十二岁,他二十七岁,与他的相遇是在一个下午,不是什么一见钟情的爱情,反而是很卑微的情人。
我穿着高跟鞋一身黑色短裙行走在大厦之间,手里的简历早已被汗水打湿。
北京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地方,也是我的。
每日挤在十平方米的屋子里,付着高昂的房租,生活的拮据让我只在回家后的一个小时里办完所有的事情,然后关上灯开始做梦,每天的早起只是为了多跑几家公司。
我是农村出来的,十五岁辍学便随着家里的亲戚去打工,挣得钱大多都给了家里的弟弟,包吃包住成了妈妈口中的不需要钱。
每月一千的工资,到手里只有一百元,用这一百元我可以买一件二十元的衣服,不用再穿妈妈寄来别人穿剩下的。
就在去年,二十一岁那年,向来懦弱的我攒够了坐火车的钱去往了北京。
北京很大,大到我不知道如何下脚,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那一刻我知道,我属于这里。
我的确属于这里,是在遇到他之后我彻底明白我属于这里。
当我拿着简历迈进这家小公司的时候,说实话我已经不抱任何幻想,可当他说出可以的时候,我承认,那一刻我的决定得到了认同。
公司里很多人都说我是用肮脏的交易才进了公司,做了秘书,每天端茶倒水却拿着最高的工资。
那时的我不屑于搭理他们,他们不会知道他拿着项链哄我开心的样子。
不会知道他每次抚摸我的背脊时那迷人的话语。
“你真美。”
“你像个天使。”
“我可真爱你,不要离开我。”
其实我有时候也怀疑过他对我的爱,毕竟…他二十七岁,有一个四岁的女儿,那是他与他妻子的女儿。
我知道他们的爱情,很简单,大学的女友,家里很有钱,他们结婚之后,那个女人就为他创办了公司。
可是当他拿出只有我名字的房本时,看着上面的四十六平方时,看着这在北京的一室一厅时。
我承认那一刻我不顾一切的爱了,从此对他再也没有过疑问,我心甘情愿的为了打掉了我们的第一个孩子。
我们在公司里形影不离,而我也耀武扬威,每月拿出五千块钱给我的弟弟,我在那个小小的村里有了名声。
金钱让我明白了女人也可以活的很光彩,我不再踩着几十块钱的高跟鞋,不再穿着二十块钱的衣服。
我的靓丽打扮吸引来了更多眼光,可我只会驻足在他的身边,只会在他面前袒露自己。
可是什么时候呢?是什么时候呢?什么时候那个女人发现了呢?
是在每次他在我旁边累到睡的时候打来的电话吗?
是在他一次次答应我,陪我看电影时发来的短信吗?
还是不再与我同出入公司不再让我胡闹非为的时候吗?
我怕什么,我什么都不怕,我相信他是爱我的,我再次怀孕了,我没有告诉他,而是悄悄的联系了那个女人。
我第一次见她就已经有了一丝自卑,二十五岁的她却比二十二岁的我更加年轻。
坐在咖啡厅里喝着我不曾喝的苦咖啡,吃着就算我有钱也不舍吃的甜点。
他给我的钱每月只有一万,说来可笑,一万扣除五千也有着每月我为他买的海鲜钱。
这样的生活不是他跟我说不是拮据,而是精打细算,他说我买几件衣服就已经很美了。
我满足,我当然满足,这一件衣服超过了一百就已经很好了,有他在,什么都很好。
我看着他的妻子戴着那钻戒,衣服是名牌,喷的香水是我在专柜里偶尔闻过的香奈儿。
那一刻的我唾弃,当然唾弃,拿着他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如此奢侈,虽然我知道公司是这女人开的。
“你长的是有点姿色。”
“不过你没有品味,他给你一万块你还要做个骄傲的伏地魔。”
“不知道你是不是真没脑子,他一个小公司老板怎么会没吃过海鲜?”
“你可能没吃过山珍海味,可能也没见过卡地亚吧?”
“我上个月做完月子,多谢谢你在这一年里的照顾了。”
“这卡里有五十万,房子也给你,够你一辈子了吧?”
她走了,她从始至终都是一个胜利的姿态来见我,我像一只被拔了毛的孔雀拿着那张卡走出了咖啡店。
我怎么不知道他三个月换了两次的手表是顶上我一月工资的手表,我只是爱他,爱他我就愿意付出,你懂什么?
为了他,也为了肚子里的孩子,为了这第四个孩子。
医生说,这次再不要,我可能再也做不了妈妈了,这怎么可以,他应该不介意他有第三个孩子吧?
六个月我躲着他,不再见他,而他好像在鼓励我躲起来,每月也会给我五千块钱。
知道那天他在市场里看到挺着大肚子买菜的我时,眼里的震惊足以让我笑起来。
他开始慌张的问我怎么回事,我告诉他,我要留下这个孩子,我以为他会反对,没想到他只是扶着我回了家。
我就知道他是爱我的,拿出了那条他给我买的项链,认识这么久,只有这条上千的项链是唯一的礼物。
很独特的项链,银色的链条黑色的曼珠沙华,戴在身上有一种黑暗的美色。
做好了饭放到桌子上,他还在发呆,做饭时我就发现他一直发呆,偶尔还会拿狠毒的眼神看着我。
难道他不爱我吗?不爱我又怎么会在我消失的六个月里依旧给我钱呢?是因为我卖掉了他的房子给他寄了几块卡地亚吗?
“宝贝,你转过去,项链没有戴好。”
这是我听到的他最后一句话,不知何时他拿着我削水果的刀,一刀捅进后背,我清晰的感觉到了腹内的孩子没了心跳声。
疼痛的感觉没能支持我看一眼他此时的表情是什么样的,再次醒来时我发现我不能说话,而医生的解释就是孕妇不小心滑倒,水果刀沾了太多血,指纹早已不明显。
是他送我来医院的,嫌疑没能到他身上,只是因为同事口中的我,以及送卡地亚给他的我,不足以让任何嫌疑给他。
医生告诉我在救护车上突然爆胎,猛地刹车让他手里拿着的针管插进了我的嘴里。
针管在嘴里狠狠的划了一下,导致我再也不能清晰的说话,就此成了哑巴。
我恨啊,好恨啊,我开始打碎东西,像个疯子一样,妈妈的到来让我彻底成了疯子。
妈妈的言语中透露出了医药费太贵,不如给弟弟买房子娶媳妇,我的反抗让妈妈看成了太多打击成了疯子。
我被我的妈妈与他的好心亲自送到了精神病院,现在的我每天只会对着阳光傻笑流口水。
有时候会静静的抱着一个枕头,久坐会让我的脊椎疼痛,躺着的时候我会怀念那二十二年的时光。
后来那个女人来过一次,说愿意带我离开这里,我拒绝了,出去又如何,在这里包吃包住不是很好吗?出去有人管我吗?
那个女人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便叹息的走了。
我看着紧紧握在手心里的项链,散发的光芒让我恍惚那一年时光是不是真的。
“言先生,拿走吧,这是我最后的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