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姑娘的水晶鞋掉了,很多人都说合脚又怎么会掉,也有人说是魔法。
如果我遇见你,是命运,与你走到一起是缘分,与你散了是缘尽。
那在我们都失去对方时,是命运的捉弄,还是我们根本没能逃过彼此。
我喜欢你,如阳光沐浴过得花朵,如夏日里吃到的第一口冰淇淋,如秋季里踩过的第一片树叶,如冬日里贪恋的温暖。
我是一个哑巴,从我记事起我就知道我与别人不同,在这不大的农村里我哑巴遭人笑话,我的容貌遭人赞美,我长的好看,却没有一副好嗓音。
优秀的成绩让我考到了镇里,在那里我遇见了一个男孩,我们一样,不同之处他是盲人。
镇里的看待与农村不一样,我们可以像个正常人与健康的人在一个学校,盲人的书籍跟我的也不一样,我的是看的,他们的是摸得,这里有不少的聋哑人。
我认识他,是因为他的成绩永远挂在第一位,他是校长的骄傲,虽然是一位盲人,但是名牌大学早已经在等着他选择。
我当然不服输,正如在村里那些人说我时,我会反抗,以至于他们也说我疯子。
父母的遗弃让我与奶奶相依为命,可是就在去年,我成了好听的孤家寡人。
这里的老师比我原来的那些好多了,他们会温柔细语的跟我讲我看不懂的,会很有耐心的看我打手语。
我认识他是因为他坐在了我吃饭的位置上,他看不到我原谅他,他的座位在我后一排,我便坐在他的位置上,等他发现他右手边有着不属于他的杯子时。
他站起身摸着桌子的号码向我道了歉,这时候我才知道他的声音如此好听,他长的好看。如果不是眼睛我想很多人都喜欢他,当然现在也有很多。
不知怎么的我开始注意他,他看书的样子,吃饭的样子,走路的样子,温柔的样子,他好像没有脾气,每天都是笑着面对所有人,不像我,整天拉着脸。
我比划他看不到,我也不能拦在他面前,因为我不会说话,这成了我们沟通的问题。
我每天跟在他身后,他好像发现了我,会问我为什么跟着他,我会在他手心里写一句我要保护你。
从此,我们成了朋友,他没有问过我为什么不说话,因为他的一些会说话的朋友也是用这种方式。
渐渐的我喜欢上了他,我知道了他不喜欢吃茄子不喜欢吃辣椒,喜欢别人在他手心里写字,这样能提高他的认字能力,怪不得学习这么好。
我也有了朋友,第一次有健康的人愿意与我做朋友,她长的很好看,她会送我一些吃的,当然都是两份。
她说我的朋友也是她的朋友,我很开心,但是她却不让我介绍她是我的朋友,说什么不想打扰我与他的关系。
我写信烧给我的奶奶,告诉她,孙女过得很好,有了喜欢的人与对自己很好的朋友,突然发现抱怨不再有了,我也微笑面对他人。
我为了他开始努力学习,而我的好朋友也与我一起进步,我们都考上了大学,这样的生活让我觉得我是一个正常人,有时候他会摸着我的脸颊五官。
他说他想看看我的样子,我在他手心里写会的,因为我在找人捐眼角膜,虽然我没钱,我努力的兼职打工就是为了让他像个正常人。
我猜他不会嫌弃哑巴吧?
四年很快就过去了,他长的越发好看,可惜他看不到自己的样貌。
大学毕业他也成了跟我一样的人,一样可怜的人,他的父母飞机失事,都已不在了。
那几天的他很难过,第一次喝起了酒,他说再也没有亲人了,自己又是个盲人怎么生活?
我每天陪在他身边,为他擦去眼角的泪痕,那天的我陪着他喝了很多酒,我们在一起了。
他问我会离开他吗,我摇了摇头虽然他看不见,我握着他的手,他应该知道了答案。
他又恢复了以往,他说他要为了我,为了这个家,可是就算上了大学,他又能干什么?
但是他没有放弃,我虽为哑巴但却能看见,我们从来没有为谁养谁而吵架,很快有公司破例收他,做了计划方案的他又很快得了上司赏识。
他说我是他的天使,我却只回了他一句保护你亦做你的眼睛。
我最好的朋友很羡慕我,说我怎么会有这么好的运气有了他?我没有回答她。
我们越来越离不开彼此,他很少再说想要看见我,这样的生活我们都很满足。
在一起的第二年,我感觉身体不舒服,瞒着他去了医院,我们有爱的结晶了,但我也有癌症晚期了。
二十四岁的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绝望,但我很快收拾好了心情,回到家是他手里拿着钻戒向我求婚,我没有答应。
第一次他露出了难过的表情,我看不下去,我心软了,我在他手心里写着你又没有为我做一次饭,答应你做你的保姆吗?
他笑了,他拿着我手里的菜,说以后我会多照顾你,那一天我第一次吃了他做的饭,我吃着哭着,他发觉后说难吃也不能这样。
我也只是把手放在了他的手里,钻戒很好看,他也很开心,他说还以为是因为我不喜欢他。
我抱着他听着心跳,怎么会不喜欢,不喜欢谁要跟你在一起?真是个傻瓜。
那天我告诉他,有人愿意捐眼角膜,他很开心,他说第一个想见的人是我。
我说需要住医院很久,期间我不能去看望你,因为我的工作不允许我请假,他理解,因为有一次一个多月他都没有回家,他说没关系,只希望第一眼见到的是你。
他住院了,我也住院了,我在他隔壁,不服输的我与老天作斗争,化疗让我掉光了所有头发。
半个月的折磨就已经让我疲惫不堪,夜里的疼痛我从来咬牙坚持,我很庆幸我是哑巴,痛苦的喊声永远都是无声的。
第二十八天,我没能抗过去,眼角膜在死前的那一刻送了出去,我最好的朋友在照顾他。
我走了,他见到的第一眼不是我,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很不开心,问我在哪。
我最好的朋友戴着钻戒问他在说什么,他说在一起那么久,我的心跳我所在手心里写的字早已铭记于心。
他当然没有找到我,他又颓废了好久,这次是他自己走出来的,他一边赚着钱一边去旅游,那是我的愿望,我与他共同的愿望。
他的身后再也不是我,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没有对她太多的言语,她把钻戒扔了,我想她再也不需要活在我之下了吧,她喜欢他,从她接近我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了。
我喜欢你,是那片从你头顶划过的白云,是你眼里的风景,是你眼角的泪,是你入喉的烈酒。
我走了,我会找个天使去爱你,当你再拿起钻戒时,我的执念也就放下了。
“下一位贵客,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