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云笙习惯早起,当她开门准备出去跑步的时候,就发现了睡在门口的路远。
听见声响,路远睁开眼睛,一抬头看见了扎着高马尾,穿着粉白色运动衣的莫云笙,她还是如十七八岁时一样耀眼,让他一时恍惚,以为回到了那一年。
“你怎么还在这里?”
“我……”
“你喝酒了?”莫云笙嫌弃的皱眉,还捂住了鼻子。
“嗯,昨晚喝了一点才回来。我想用一下洗手间。”
“哦,那你用吧。我出去了。”
“云笙!”
“嗯?”
“早点回来,我给你做早餐好不好?”
“不用了,我已经做好了。”
好像重新开始,为时不晚!路远在卫生间的柜子里轻轻松松找到了新的牙刷、牙膏,有用清水洗了脸,可他实在不知道哪一条毛巾他可以用,每一条都很香,都是莫云笙的味道,只好偷偷抽了两张放在台子上的洗脸巾擦了擦脸,然后在一堆瓶瓶罐罐里随便找了一瓶乳状护肤品抹了抹脸。
厨房里,电炖锅突突的冒着热气,他揭开盖子看到是炖的燕窝,这个女人,还真是会保养,难怪皮肤那么好。
洗漱完毕,他突然开始怀念他睡了两年的沙发,躺下去就睡着了……
莫云笙跑完步刚好路过小区旁边的早餐店,也不知道怎么的就鬼使神差的买了一笼包子、两根油条、两个茶叶蛋。当她提着一大包早餐回到家的时候,路远果真还没走,在沙发上睡的正香。
她把早餐拎到餐厅,又转身回房梳洗。路远觉浅,开门声早已让他清醒过来,让他诧异的是莫云笙居然没有把他叫起来一顿冷嘲热讽,也没有赶他走。
等莫云笙一回房间,他就赶紧起来,跑去餐厅瞅了一圈,嗯……他果真没有闻错,是小笼包和油条的味道,他看了看分量,想着今天是有留下来吃个早饭的口福,赶紧去拿碗筷……
莫云笙洗漱完毕、换好上班的衣服走到餐厅的时候,发现路远已经坐到餐桌旁。她刚才打包回来的早餐,已经被摆好盘,看起来很是精致。
路远见莫云笙走了出来,连忙给她盛了一碗刚熬好的牛奶燕窝,热气腾腾的。
莫云笙是最不爱喝牛奶的,“你加牛奶了?!”
“嗯,这样味道很不错,对你身体和皮肤也好,快尝尝”,路远很是殷勤。
莫云笙皱着眉头尝了一口,好像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喝,便欣然接受了。
路远心情大好,昨晚的郁闷一扫而空,好像很久没有这么坐在一起吃个早餐了,这样的生活才是他想要的,“云笙,我想搬回来住,我可以还是睡沙发,坚决不影响你的生活,可以吗?”
莫云笙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了,房子是他买的,家里的装修、家具家电也都是他出的钱,她似乎没有什么立场可以赶他走。更何况当初,不也是他自己选的沙发,自己搬出去住的吗?现在倒是开始询问起她的意见了。
“房子是你买的,家里的东西也都是你置办的,我也不能搬去我爸妈家住,你要住我也没办法,何必问我的意思?”
“好,那我尽快搬”,路远好似拿到了特赦令一般开心,连着手上的油条都变得更加美味了。
莫云笙倒是不再说话,低着头认真吃着早餐。
吃完早餐,路远帮着她把碗筷收进洗碗机,两个人便一前一后的出了门。电梯里除了两人再没有其他邻居,路远轻轻靠了过去,“云笙,今天我送你去公司吧?”
莫云笙很是吃惊,“啊?为什么?”
“想和你多待一会,可以吗?”
“不必了,我可以自己开车去,而且你的车太招摇了。
敢情是不太喜欢他那辆车,“那我下班去接你?我换一辆低调的车。”
“可……”
莫云笙还没来得及回话,电梯就到了地下停车场,路远快速走了出去,他不想听拒绝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