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安排妥当后,林清河独自一人,打了一张长途车票,坐上了回家的班车。
一学期的背井离乡,令她甚至都已经忘记了母亲烧出的饭菜味道。母亲一个人,会很孤单吧。
从未如此迫切的,他想要尽快回到家。
其实,在这之前齐落落也是吵着要跟他一起的,不过林清河坚决不同意。平白带一个女孩子回去,这不是等着让母亲和邻里乡亲开涮么。更何况,家里小,也没容她睡的地方。一个城里娇生惯养的小姑娘,真到了那种穷乡僻壤,还不知道要遭多少罪呢。
得亏了齐落落导师给她来了电话,说临时有课题要安排给她,小姑娘这才郁郁作罢。
漫长的旅途,林清河一路望着窗外的景色从高楼大厦变作了丛丛树木,再到崎岖的土丘地。
车一到站,早已是归心似箭的林清河第一个奔了出去。
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晚霞红艳下,袅袅炊烟幽幽飘向远方。
这里就是自己的家乡,虽然贫穷落后,却是多少金钱也买不来的纯天然,是自己心中唯一的净土。
忍不住猛吸了一口气,带着花草香味的清心空气瞬间沁入肺里,填满整个胸膛。
一切还是自己离开时的模样,真好!
带着这份沉甸甸的思乡情怀,他踏上了故土,走进了那个寒酸而又温暖的家。
望着那位背影略有些佝偻,发丝见白的母亲,林清河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妈~”
母亲的身形明显一滞,缓缓转过身,满是皱纹的面容又是惊又是喜。
“你个死娃儿,咋子回来也不说一声嘛!”
听到这句很是亲切的家乡话,林清河莫名感到一阵心痛。
“我想你了嘛,妈!”即使今年已经二十四岁的他,仍旧习惯于在母亲跟前撒着娇。
“快快!包都丢下,饿了吧?妈这就给你做饭!”
于是,母亲用着家中仅存的食材,做了一桌子或炒或闷的小菜。林清河边吃,一边痴痴傻笑。
“在外面读书读傻啦,吃个饭就顾着笑,笑个什么劲!”母亲一筷子敲过去。
“好吃嘛,妈!”
“好吃就多吃!”说着,母亲一个劲往他饭碗里添着菜。
望着母亲沧桑的面孔,林清河心里说不出的苦涩,连日来的委屈与遭难,也不忍心说给她听了。
相比自己这些,母亲承受得更加多吧。
这一顿饭,是林清河活到今天吃得最香最有味的一次。
当晚,陪着母亲将自己的房间收拾出来,林清河躺在床上,回忆着以前初中、高中在这个狭小的空间,秉烛奋斗的日子,不知不觉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天刚放亮,伴着几声公鸡啼鸣,林清河伸手揉了揉眼睛,这才确认自己的确是在老家。过于舒适沉溺的一觉,让他差点以为这是在做梦呢。
来到院落,母亲正在撒米喂着几只老母鸡,家里的鸡蛋就全指望这几位金主了。
大院门口,还有一个健硕的背影,孤零零地埋头蹲在一角,瞧着动作,应该是正在一口一口往嘴里扒着白粥。
在他对面,还坐着一只浑身乌黑的田园犬,一双眼睛一转不转地盯着他的饭碗,摇着尾巴,满嘴的哈喇子。
那人捏着一颗咸鸭蛋朝着砖头地磕了磕,然后用筷子将整个蛋黄蛋白一股脑扒进了饭碗里,又是滋溜两口。
“去去去!”终于,在大黑狗凑近的时候,那人起身朝着狗的肚皮踢了两脚,将它甩远远的。
“金黑子!”这下,林清河可认出他来了。
那人也听到了林清河的声音,一扭头,吧嗒碗便摔倒了地上,米粥洒了一地。
“小林子?”
“真是你啊,怎么,好好的蹲我家门口吃饭干什么?”林清河笑。
眼前的这位,正是金黑子。虽然知道这不是他的真名,不过从小到大,他的便宜老爹也只会一口一个黑子的叫唤他,就像使唤这只养的大黑狗一样。时间一久,乡里乡外也都跟着这么叫了。
记忆里他似乎挺瘦一人,怎么几年没见,长这么壮硕了?
林清河还清楚得记得,自己上小学三年级那年,已经是六年级的金黑子,大庭广众中被几个低几届的小学弟逼到了墙角,拳打脚踢之下居然毫无还手之力。这小子自幼老实,而且脑袋缺根经,简单来说就是轻微的智障,所以学习差、反应迟钝的他自然成为了老师眼中厌恶的差生,和同学间欺负的对象。
当时林清河放学正巧路过,眼见作为同乡邻居的金黑子被人欺凌,已经发育到一米六的身高的自己,当即出手把那帮小屁孩给打跑了。那一刻,身材矮小的金黑子,就这么仰起盖着鞋印的小脸蛋,咧牙对着自己呵呵傻笑。后来,每到放学,金黑子就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自己后面,赶也赶不走的那种。
“清河啊,你就让他在那吃吧,他帮了咱家不小的忙呢?”母亲走过来,叹了一口气。
“他?能帮什么忙?”林清河很是诧异。
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乡里在村支书的号召下,大家纷纷将政府分配的农田都租给了一个外乡人养殖河蟹。母亲不答应,想着自己多辛苦些,以后自家儿子在外面成了家,买了房,也能吃到家里种上的新鲜蔬菜不是。可那时村支书已经代表整个村子跟人家签了契约了,于是他本人代表全村,亲自登门游说林清河母亲,结果当然是以失败告终。
村支书不死心,见软的行,便威胁林清河母亲,说她早已与丈夫离了婚,儿子也在外面读书,眼看着毕业后是不会再回乡里定居。那么按照规定,按人丁一人三亩的田地。到了她家,现在只能给上三亩,相比之前,足足被没收了六亩!
母亲人单力薄,想讨个说法都没门路,只能整日以泪洗面。后来,也不知道金黑子这小子从哪听到的消息,大半夜提着把菜刀就冲到了村支书家里,锵地将刀口砍在人门框上,吓得人媳妇当场尿了裤子。第二天,村支书便上门道了歉,被收的农田也还了回来。到这里,事情才算圆满解决。
“有这事,您怎么不早说啊!”腾地一股无名业火冒上胸口,林清河冲着母亲喊。
“这不是已经解决了么,告诉你?你还能跟这娃儿一样提着刀去讨说法啊?”
林清河一滞,他知道,自己也许会这么做,但村支书一定不会买自己的账。金黑子能搞定,是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疯子,逼急了,这人真的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林清河转过脸,看着那个向着自己傻笑的金黑子。
“这娃儿也是可怜,老子嗜酒如命,一喝醉了就打他出气,这娃儿愣是一声不吭,也不知道还手!”母亲说着,去捡地上金黑子掉下的饭碗。
金黑子的父亲,爱赌嗜酒,脾气还差,他母亲一生下他后就跟别人偷偷跑了。直到后来,他父亲终日无所事事,以酒买醉,好好的一个家就此落魄了。只是没想到,现在居然到了对亲生儿子下毒手的地步。
有时候,金黑子老爹在外赌博,输了就去喝酒,醉倒就躺在路边睡,几天几夜不着家。金黑子脑袋又笨,以前自己饿急了的时候也偷偷烧过饭,不过结果饭没烧好,倒将自己家给点成了个大火团,还差点因此殃及邻居,害得人家多少人上门去讨说法。
这不,这几日金黑子老爹又没了踪影,只剩下他和这只瘦瘪的大黑狗,挨着饿大眼瞪小眼。
林清河母亲可怜他,这才每天都会多备一碗饭,留给他。这小子也是死脑筋,不愿意进人家家门,就这么蹲在门口,津津有味地吃着白米饭。
林清河搞不明白,以现在金黑子这身膘肉,怎么也不会打不过自己的父亲吧?或许,在他简单的思维里,与父亲动手,就是不对的吧。
“走!带你上街吃好的!”林清河一把拽过他,回头冲着重新盛了碗白粥的母亲喊了声,“妈,我带他出去吃哈!”
一路来到村上唯一的街区,林清河拉着金黑子走进了一家面馆。
“老板,来两碗阳春面,再加两个荷包蛋!”
“要三个!”金黑子结巴着跟了句,笑。
“好!来四个,给他面里放三个!”
香喷喷的细面端上桌,林清河用筷子伴着汤汁搅动一圈,便大口大口吃了起来。滚烫的馨甜包裹着舌蕾,明明只是三块一碗的普通白面,却令林清河吃得浑身止不住地打颤,舒服啊!比起之前与柳橙心吃的那些海鲜鲍鱼,不知道强上多少倍呢!
“小林子,你什么时候带我去大城市啊?”金黑子抬起头,瞪着亮晶晶的眼睛,满是期待。
明明说话结巴的他,一提起这事儿,居然说得无比自然流畅。
林清河忽然想了起来,自己在出门上大学之前,曾经拍着金黑子这个小弟的肩头,一副趾高气昂地跟他说:“放心,等哥混出名堂来,就带你一起去大城市,吃好的,住大房子!”
那时的他,听自己说完后,好像也是这副表情吧。
可是,当时的自己正值年轻气盛的年纪,只是随口一说的啊。没想到,他还一直记着,并当了真。面对这个比自己还要长上三岁的金黑子,林清河有些愧疚,当初因为他傻里傻气的,自己还瞧不起他,戏耍捉弄过他来着。可这人,明显只记着你对他的好,也从不抱怨这个世界的不公。
就像那条整日围着他转的大黑狗,忍冻挨饿,也是不离不弃。
带他走,离开这个冷漠的地方,林清河脑海里不禁闪过一丝这样冲动的想法。
可是,以现在自己的这屌丝境地,一个人生活都是磕磕绊绊的,连说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都难,又怎么养活他?
林清河拍了拍他的肩头,温和一笑:“再等等~哥一定带你出去,去大城市!”
母亲,就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羁绊,金黑子,现在也算他的恩人了。无论自己混成怎番模样,都不能辜负她们的期盼。
“再等等,一定接她们出去!”在心底,林清河默默起誓。
可这一等,要多久,连他自己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