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迹故人......绝迹故人......”曲长歌喃喃的重复,三年前的场景不停地在脑海中闪烁......
那时,炎夏,烈日,大海,孤舟,海天一色,无风无浪。一只秃鹫已盘旋了三天,饥饿难耐,但它在等,等着舟上的人死去,等尸体腐烂,等着着享用美餐。
舟上的人也在等,等着秃鹫没了力气,等着它掉下来,等着吃这只秃鹫。
他是曲长歌,除了等,他更想闭上眼。
但他不敢,怕闭上眼再也睁不开。
他已飘了半个月,没有了水,没有了食物,嘴唇干裂,沁出了血迹。
他努力将血痕舔干净,不敢浪费,尽力地汲取着血液里的点点盐分。
他好几次想放弃,活着不如葬身大海来的洒脱。但生命不再属于他自己!他要活下去,为岛上的人活下去!
他来自绝迹岛,无踪无迹,江湖寻而不得的仙岛。
岛上没有仙,有人,一群人,一群无忧无虑,各自平等的人。
他们姓曲,在岛上不知生活了多久......
直到流星划过,天被染得血红,火烧毁了一切,大地开始割裂,海掀起了巨浪......
而他在舟上,身后的绝迹岛变成一个通红的火球,沉没在海里。
绝迹岛陨没了!
他逃了,带着所有人的希望逃了,所以他不能死!
孤独的在海上飘了半月,直到此刻,闭上了眼睛倒下……
秃鹫在俯冲,散发着动物的野性,这是它最精准的一击,也是最后一击。
秃鹫在空中张开利爪,准备抓破他的胸膛。一双手,无情的手,撕碎了秃鹫的梦。
曲长歌,正食着它的肉,饮着它的血.......他活了下来。
之后三年间,曲长歌四处流浪,如那无根之草漂泊在世。
人生下来好像就是为了离别,不是生离,就是死别。亲朋好友在一瞬间消失,他虽活着,却找不到用心活下去的理由,他认为自己不配。
公孙欣欣见曲长歌目光落在远方,眼中有似乎着无尽悲凉,不禁关心地问:“曲公子?曲公子?可是有什么难处了?”
曲长歌仿佛是神游归位,朝着公孙欣欣摇了摇头,问道:“公孙前辈说的绝迹故人指的是?”
公孙宇道:“公孙家祖上也姓曲,与少侠同宗不同源。”公孙宇看了看公孙晴,公孙晴点头示意,让他接着说下去,他接着道:“先父来到长安才改姓公孙,先父之前的名讳是曲青瑶。”
曲长歌内心不由一颤,嘴上重复着“曲清瑶”三个字。他突然问道:“难不成是百年前出走绝迹岛的那个人?”
公孙晴肯定地说道:“正是先父!”
公孙欣欣也是头一次听说这么神秘的事情,好奇的问:“爷爷竟也姓曲,他为何要从绝迹岛出来?”
公孙显也在问:“绝迹岛不是快活无比的仙岛么,为何要走?”
公孙晴道:“岛外是一片未知的世界,可能这就是吸引你爷爷的地方吧!”
公孙家竟是绝迹岛故人之后,曲长歌看到他们如同见到亲人,眼睛里时不时流露出对远方故乡的思念。他顿了顿道:“曲前辈离岛后再也没有回来,岛上传言,说他还是没能逃出那个巨大的漩涡。”
公孙宇道:“可能是先父的运气吧,岀岛后他来到长安,成家立业,便有了我和姐姐。”
公孙显双眼放光,显然对绝迹岛大有兴致,问曲长歌:“想必曲公子也是绝迹岛之人吧?”
“是。”曲长歌答道,随后沉默。
“那曲公子为何要出来?绝迹岛又在何方呢?”公孙显追问道。
曲长歌依旧沉默,他不忍去想那段经历,悲痛,孤独,他端起酒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缓缓地道:“绝迹岛沉没了!只我一人逃了出来!”
所有人都闭上了嘴,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安慰眼前这个充满故事而神秘的少年。
公孙欣欣望向曲长歌就像看着一个伤心的孩子,端起酒杯与他对饮,说道:“莫怕,你还有我......我们。”
曲长歌叹了一口气,问道:“你们怎知我是绝迹岛之人?”
公孙晴道:“上次偶遇,无意间看到少侠使了一套拳法,与先父所练的一模一样。”
曲长歌回想起来,要自己练拳的正是那“乞丐”,还讨走了自己身上的衣服。他看了一下公孙显,公孙显也在笑着看他。
曲长歌道:“那正是童拳,岛上人人皆会。”
公孙宇道:“先父曾提过岛上的人除了会这套强身健体的拳法,不会丝毫武功,怎么曲少侠武功奇高?”
“我的武功来自岛内的宫殿遗迹,岛上有人之前宫殿就已经在那儿了,怕是有几千年的历史了,但里面却依然金碧辉煌。”
公孙欣欣问:“为何其他人不学呢?”
曲长歌道:“那是因为岛上只有我能领会宫殿里的东西。也正是因为我学会了宫殿里的东西,在危难之际,合全岛之力把我送了出来,为了保留他们最后的希望!”说着,曲长歌又添了一杯酒,还是一饮而尽!
他干的越是痛快,心里越是痛苦,他本是个该死之人,又不能死,他肩负的东西远比他人想象的要沉重。
公孙宇眼含热泪,似乎被曲长歌坚强的意志所感动,也饮了一杯酒道:“曲少侠是个吃过苦的人呐,公孙府以后就是你的家了!”
公孙显不住地点头,更是举杯大声道:“来,我们欢迎长歌兄弟回家!干了这杯!”
曲长歌一瞬间也红了眼眶,附和道“干!”
众人,你一杯我一杯,喝的酣畅淋漓,仿佛忘记了件大事。
公孙欣欣却没有忘,只见她不停给她的哥哥和爹爹使眼色,意思是多给曲长歌灌酒,把他灌醉,好他让忘记傍晚的神剑之约。毕竟对方是天下第一神剑客沈孤影,从十五岁踏入江湖就没有败过,就连陕悲客也不是他的对手。
可曲长歌的酒量被她低估了,她又着急地给她的哥哥和爹爹使眼色,意思是别再灌曲长歌酒了,他还有事。
但对于喝到兴头上的三个人,就是神仙来了,也要拉着神仙饮上三杯。
只听曲长歌悄悄的跟公孙欣欣道:“我不会醉的,傍晚不会有事,放心!”
他的话似乎有种让人必信的魔力,公孙欣欣竟点了点头,道:“那傍晚我也要去!”
“好!”曲长歌答应道。
几近傍晚,长安西市的落松楼内早已人声鼎沸。一些长安富贾,江湖豪客也早早汇集于此,不为别的,只为一瞻神剑风采。
只见沈孤影,身着紫青衣,一人一剑,独坐一桌,两位白衣剑童手提剑匣,立与左右。
落松楼大厅有三十八张大桌,沈孤影坐在中央,却没有一人敢与他邻桌而坐,只因他寒气逼人,令人如坐针毡。于是就有人打赌了,一个麻子脸的刀客道:“我赌十两银子,绝对没有人敢坐在沈孤影旁边。”说着,从怀里掏出十两银子,放在桌上。
这话被旁边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听见,他衣着奢华,一看就是暴发户,也跟着起哄道:“你那算什么,我赌一百两,没有人敢去找他喝酒!”说罢,将沉甸甸的银子,扔到桌上。
也有人纷纷议论了:“一百两啊,要不你去试试?”
“他的剑太快,我不敢,你去吧!”
“诶?那你去,你去!”
那暴发户,听着众人窃窃私语,得意的道:“没有胆量,入什么江湖!一千两!有人没有?”他挥了挥手,叫人抬了口大箱子进来,里面自然全是银子。
落松楼这下炸了锅,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哇!一千两!够我花三辈子了!”“一千两能取多少房老婆啊?”“那可是一千两啊,怎么就没人敢呢?”说这话的人目光扫着大家,脚却没有往前迈一步,毕竟性命比钱更重要。
正在众人纷纷议论时,一个少年大声的喊:“我!但收起你的破钱!”说时快,那时迟,一道寒光停在那暴发户的咽喉。那暴发户咽了口唾沫,豆大的汗珠从额头冒出,一股暖流也湿润了他的裤裆。
那少年目如闪电,怒道:“一身铜臭,臭不可闻!你的胆量呢?”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倔强,熟悉的天真,沈孤影转头,看见的正是徐青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