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是玉锦庄新来的布料,小姐看看有没有合眼的,奴婢让人给小姐裁几件新衣服,把京城那些个臭美的小姐们统统都比下去!让她们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美人!”
“就你贫嘴!新衣服自然是要做的,不过不是为了与人比美,而是为了取悦自己。”
“小姐,听说黄鹤楼新出了几道招牌菜——笼蒸大闸蟹、秘制瓦罐鹿肉、葡萄酒烤野猪,吃过的达官贵人听说都赞不绝口呢!小姐,要不我们去试试看?”
“嗯!单单名字听起来就不错,想必味道也是绝佳的!这个可以有!”
“这几道菜工序比较复杂,慕名而来的人也比较多,奴婢先去黄鹤楼安排一下,免得让小姐久等。小姐就先在玉锦庄这里看着布料,等选好布料再来黄鹤楼用膳吧!”
“好!你且安排去吧!等我看完布料,就来黄鹤楼找你。”
得了小姐的令,黄蜂雄赳赳气昂昂地去了黄鹤楼,一上来就点了那几道招牌菜,外加小姐平日里爱吃的几道家常菜,还指定要小姐惯用的天字一号厢房——彩云间,孰料却被店小二告知厢房里面已经有人在用膳了。
“我家小姐是尚书府千金,任凭里面是什么人,都得给小姐把厢房让出来!老规矩,损失的银子我自会赔给你们!”
“不行啊!这次真的不行!里面的人可是……!”
不顾店小二焦头烂额苦逼哈哈的阻拦,黄蜂一脚踹开了彩云间的门大声吼道:“都给我滚……”
话还没说完,黄蜂活像见了鬼似的,两脚一软扑通跪了下去,磕头如捣蒜一般,使劲抽着自己耳光忏悔道:“御王饶命!奴婢不知道里面是御王,扰了御王清净。奴婢该死,奴婢该死……”
位居首位华衣玉冠的公子满脸愕然震惊之色,手中筷子顿在空中愣是半天没反应过来。
陪坐的一圈大臣面面相觑各自忐忑,不知踹门暴徒是谁家的刁奴,也不知会招至怎样的泼天大祸。
原来厢房里的人不是别人,竟是身份尊贵行事凌厉的墨承渊,黄蜂这一脚可是把自个给踹到鬼门关里去了。
“听风,把这个不知死活的婢子拖下去,杖毙!”墨承渊冷冽的眸子瞬间染上愠色,声音里亦带着丝毫不加掩饰的杀意。
听风应了一声“是!”,抬手拎起黄蜂的胳膊一路拖行。
“且慢!堂堂御王竟然欺负一个婢女,传出去也不怕人笑话。”
一道轻灵悦耳的声音蓦地自门外响起,来人正是户部尚书嫡女千金,也就是墨承渊的挂名未来王妃穆宛宛,
“黄蜂是我的贴身婢女,侍奉我十年有余,御王就算是要杀要剐,好歹也该给我一个交代吧!”
“哼!”墨承渊冷笑一声,语带讥讽道,“本王欺负她?好!你倒问问她,本王和几位大臣刚议完事,在此间用膳。是谁给她的狗胆,敢撒泼踹本王的门,赶本王出去?”
“不可能!黄蜂她一向老实敦厚,怎么可能做出这种横行
霸道的混账事情来!”
墨承渊说的话,穆宛宛显然一个字都不信,她将手轻轻抚上黄蜂肿胀不堪,满是血污的圆脸,哑着声音道,
“黄蜂,你莫要怕!没有做过的事情咱绝对不能认!你只管原原本本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就算是舍了这条命,我也会还你清白的!”
黄蜂吃痛地哆嗦了一下,垂着头低低啜泣道:“小姐!是奴婢的错!都是奴婢的错!御王他说的都是真的!是奴婢该死!奴婢不知道里间用膳的是御王!不该踹御王的门!奴婢该死,奴婢该死……”
穆宛宛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眼中这个敦厚纯良的一等婢女,骨子里竟有如此媚上欺下,仗势欺人的劣根性!原来她之前所说的安排,就是这样的安排之法么?
怪不得生意好得爆的黄鹤楼,每次她去的时候都能够订到天字一号厢房——彩云间,只要她出马随时都能订到大厨的招牌菜,靠的就是这样的法子么?
纵然黄蜂抢占厢房行为恶劣,冲撞御王论罪当诛,但她的初衷是为了办好差事。且不论此事是因自己而起,就算是看在十几年主仆情分上,穆宛宛也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墨承渊将黄蜂活生生杖毙于此。
穆宛宛闭了闭眼,认命地双膝下跪,恳求道:
“御王,是我错了!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都怪我平日里对黄蜂未加约束,她才会犯下如此滔天大罪,冒犯了御王盛威!黄蜂是我的贴身婢女,还请御王念在上次马场让我受了委屈冤枉的份上,就饶过她这一回吧!”
黄蜂顿首在地泣不成声,使劲地扇着自己肿若猪头的胖脸。
墨承渊盛怒之下原本铁了心要将黄蜂杖毙,但见了穆宛宛又是服软又是求情,还委委屈屈地提及马场平白受辱的事,满腔的怒气竟也消了一大半:
“好!穆宛宛,这一次本王就暂且饶了这个贱婢,马场的事以后不许再提!带着你的人给我滚吧!若有下一次,本王绝不轻饶!”
“谢御王!”穆宛宛俯首在地上拜了几拜,这才躬身从厢房缓缓退出。
黄蜂刚在鬼门关走了一遭,身子不由得往一边瘫倒下去,几个穆家的侍从赶紧将她架起,跟着穆宛宛一并退了出去。
出得厢房,穆宛宛乘机板着脸教训了黄蜂几句,让两个侍从先把她送回府上一边养伤一边反省,她自个则往京城最热闹的古道茶楼去了,点了壶上好的碧螺春,准备悠哉悠哉地听段评书压压惊。
说书先生将惊堂木一拍,一段骇人听闻的京郊杀人案就此拉开序幕。
大约在五天前,有一位官家大小姐去京郊的普度寺上香,府上为她备了一顶上好的金丝楠沉木轿子,随行的还有十来个精壮家丁和三五个婢女,浩浩荡荡地出了城。啧啧啧!那排场,可不是一般的小门小户可相提并论的!
本来天色已晚,便不宜再出城赶路了。可能是因为家世显赫,又有十来个家丁相护,官家大小姐便任性地在选在了傍晚出城,誓要赶上普度寺的第一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