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单于北望拂云堆,杀马登坛祭几回。
汉家天子今神武,不肯和亲归去来。好诗!好山河!”
骑着毛驴,行走在这甘凉大道上,沿途风光无限,眼前便是玉门关,余莽莽不由得咏古抒怀,心想,有这般壮阔景色,难怪从古至今,诗人们都要对着玉门关吟咏一番。
正细品间,一旁同行之人也长吟道“汉家旌帜满阴山,不遣胡儿匹马还。愿得此身长报国,何须生入玉门关。”曲调婉转,时而情戚戚,时而意难平,寥寥几句,其中韵味便绵延不绝,大漠苍凉,雄关赫赫,千年杀伐,一朝身死,恍如昨日。
这戏腔唱出来的诗,实在是要比余莽莽自以为豪情的朗诵高明上许多,让闻者仿佛置身诗中,久久不能自拔。
余莽莽在这韵调中沉浸许久才醒悟过来,对着身旁之人拱手道:“辰老板果然名不虚传,这《塞上曲》经过如此演绎,当中韵味便又多了数分。”
“余大哥谬赞了,还是叫我辰老弟来的习惯。”那马上之人谦虚的摆摆手,“而且,此尽是诗中意境,要说名不虚传,当属这玉门关才是。”
“辰老弟的戏腔,正是点睛之笔,好山河,好景色”余莽莽叹道。
话说这辰老板,本名辰凌,是余莽莽在嘉峪关时偶遇的一位戏伶,当时二人都在一家酒馆中喝酒,一队马匪忽然杀到,约莫二十来人,手执各色火器,他们破开酒馆木门,便要劫掠,余莽莽与辰凌二人几乎是同一时间出手,三下五除二,对方还未开一枪,就全部被打晕在地。二人互相感叹对方身手,由此结识,攀谈之下,竟发现二人目的地一致,便相约结伴而行,互相有个照应。一路闲聊下来,二人对互相都有了些许了解,这辰凌小时候原先是佛门弟子,后因为寺庙被大帅殿英炸毁,不得以带着密经流落世间,被一位唱戏的伶官收养,还倾囊相授,辰凌心知这乱世,习武才是保命之道,故而从不敢在练功上自行懈怠,凭借天生聪慧的悟性,参透了那本密经《封魔录》。辰凌从小就长得俊俏,弱冠之年,便已经是玉树临风,由于日夜练功的他身法也是格外灵活,颇得伶官喜爱,二人搭戏,一文一武,在当地声名大噪。只是,造化弄人,那伶官得了不治的绝症,去之前,交给辰凌一封信,要他代自己赴一个十年之约。信上所指,便在大漠之外,一个叫做黑山口的地方。
至于余莽莽,符门大弟子,此行,是来寻一味传说中的药草,他偶然得知,世间有一种药草,名为玄霜花,此花生于塞外苦寒之地,常人生服,便可延寿数十年。制成药丸,能解百毒,余莽莽虽然不知道此花到底能不能帮忙罗家村村民彻底化去香仙髓之毒,但是他不放弃任何能够救人的办法。江湖传言,上次发现此花,便是在阴山山中,而黑山口,是距离阴山最近的镇甸,余莽莽决心先去那里安顿下自己,再作打算。
二人目的地相同,又意气相投,一路结伴同行,平添诸多乐趣,而后,竟结拜为异性兄弟。
二人穿过玉门关,行走在大漠上,几天后,入眼的景色却让他们再无心情去观赏景色。西出玉门百里,入眼竟是越来越多的尸体!
尸体大都已经被沙子掩盖不少,余莽莽连忙从驴身上跳下来,去检查这些尸体,有些尸体表面没有伤口,有些却是被利刃割颈一刀毙命。
一旁的辰凌惊道:“大哥可知这是怎么回事?”
余莽莽又检查了一下死者的服饰,按压了一下尸身的腹部,看了看手掌,当年的法医知识在此刻又派上了用场。
“这些,应该都是村民,老老实实种地的庄稼汉,这些,是饥饿脱水而死,而这几个···”余莽莽眼中闪过一丝寒芒:“这些颈部有刀伤的,身上明显有被搜罗的痕迹,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了,从刀伤上看,前深后浅,应该是刀从高处劈下,伤口外翻,伴有碎骨的迹象,应该是刀携带着巨大的冲力,如果我判断不错,应该是有人骑马将他们砍杀。”
“骑马砍人!”辰凌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道:“为了钱财,夺人性命,分明是江洋大盗的行径!”
“老弟,你说对了,准确的说,是马匪”余莽莽从沙子中,发现了一坨干透了的马粪。
大漠中有马匪,这本是习以为常的事,但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劫掠贫苦百姓的道理,他们已经没了家园,为何要连他们的性命也夺走。余莽莽仔细的翻看了几具被马匪杀死的流民尸体,发现只有老人和男人,女人和孩子却是一具也没有。
“这群畜生!”余莽莽重重一拳,捶在了沙漠上,无形的冲击波在沙漠中四散开来。
二人不忍这些人曝尸于此,遂将尸身堆到一起,余莽莽以朱砂画符,他的指间燃起一团火焰,沙漠中的尸体缺乏水分极为易燃,余莽莽用手一指,火焰熊熊燃起,辰凌就地盘腿,念起了往生经。
让余莽莽感到奇怪的是,这么多亡者,可是在这里却感觉不到一丝亡灵的印记。
也许是生时太苦,死了,便毫不犹豫的入了轮回,来世做牛做马,再也不做这乱世中人了罢,余莽莽也坐了下来,默默念起了轮回诀。
火光漫天,烟雾遮天蔽日···
再往前走,这样的惨状越来越多,看起来这横祸出自不同马匪之手,有的死于刀伤,有的死于箭伤,有的被斧子劈掉半个脑袋,有的胸骨被硬生生撞碎,刺破心肺,更丧心病狂的是,余莽莽发现了一具女子尸身,居然被生生糟践致死!
这荒凉大漠,竟成了马匪肆虐的修罗场!
“你说,这些百姓,为什么不留在家乡,反倒往这荒无人烟的大漠里走呢?”余莽莽心中生出一个疑问。
辰凌小心的给那具女尸整理好破碎的衣衫,擦去她脸上的污秽,取出自己包袱中的脂粉黛墨,一笔一笔,用心在女子脸上勾勒着,“谁愿意背井离乡,恐怕,也是因为这乱世吧,这些本本分分的百姓,被逼的活路都没有一条!”一滴泪,悄无声息的落在女子的脸颊上,随即,被辰凌轻轻的抹去,画完了脸,忽然发现,女子的嘴角似乎有些异样的红,像血,他掰开女子的嘴,从中取出一物。
竟是一截断指!辰凌拿给余莽莽看,余莽莽发现,断肢中的血尚未干涸,他连忙取出其中指血,以血画符,常言,十指连心,只要有了此血为媒,百里内,血的主人则无处遁逃!
“果然,由此往西三十里,这个混蛋就在那!”余莽莽的眼几欲滴血。
毛驴的速度本是追不上马的,但是余莽莽绘制了四个甲马符,绑在驴腿上,这驴居然就此撒丫狂奔,刚好追平了辰凌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