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颉秋醒来时,已不见林惜雪人影,大概她已经先行归去。
他身子虚弱,四肢仍是软绵,但已可动弹,见昨夜林惜雪放下石洞拉他上来的那根绳索绑在洞口尖石上,便丢出洞外,顺着溜下。
洞外已经白日西挂,斜晖脉脉,原来自己已经昏迷了一整日了,想起昨日躺在梧桐树下,山林也差不多是这般景致,一日之隔,却几经生死,不由有些隔世为人之慨。
不知什么时候山林间又下了一场雨,地上树下湿哒哒的,草叶子上的水珠映着霞光,熠熠生辉。
顾颉秋在石壁下捡了一根树枝,以作扶杖,穿过没膝草丛,被打得一身衣裳尽是露水。
他伤病未癒,腿上又被灰狼咬了一口,行路一瘸一拐的,但心中却似乎有一种说不出的欢喜,连他自己也不太承认这是一种欢喜。
原来臭婆娘……嗯,如今可不能再称她为臭婆娘了……说起来自己作为男子汉,可忒的小心眼了,虽然她平日对自己冷冰冰,不屑一顾,但危难之际,却能舍身相救。
难道在她心中,自己并非如此不堪,昨夜昏迷之中,她悉心照料,自己也不是全无知觉,如果她真的看不起自己,又怎会这般不辞辛苦,无微不至?
顾颉秋想起平日林惜雪远远看见自己,就像看见臭坑里的老鼠,眼珠差点翻到脑后勺的模样,不由觉得十分好笑。又想起其实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那时他们还整天厮混在一起。
那时候林惜雪才八九岁,天生一副小大人的气派,顾颉秋整天像鼻涕虫一样跟在她身后,两人上山下水,捉鱼摸虾,斗蟋蟀,掏鸟蛋,迟迟不肯归家,有时候林惜雪干脆在顾颉秋家过夜。
两个小孩窝在被窝里,说着些鬼神妖魔的故事,顾颉秋往往被吓得魂不附体,心惊胆战,而林惜雪则在一旁不断取笑。
还记得有一次,林惜雪和林叔闹别扭,天黑也不肯回家,两个人攀折了树枝树叶掩盖在洞口,藏在山洞里,听着外面野兽的嚎叫声,吓得瑟瑟发抖。
顾颉秋又饿又冷,埋怨林惜雪道:“小雪姐,我早说回家了,要是有老虎或者野猪进来,吃了我们怎么办?”
林惜雪生气道:“你怕什么,要是老虎进来,也是……也是……先吃我,就你那小骨头连老虎塞牙缝都不够!”
顾颉秋实在又饿又怕,忍不住哭起来,林惜雪捂住他的嘴巴道:“胆小鬼,你哭什么,快别哭了,再哭,他们就找到我们了!”
顾颉秋道:“小雪姐,我不想哭,可是我忍不住呀……”
果不其然,顾颉秋的爹爹和林叔没过多久找到山洞,林叔狠狠地打了林惜雪一巴掌,把她挟在胳膊下带回去,林惜雪还气鼓鼓地骂了顾颉秋一句:“胆小鬼,都怪你!”
但不是这个,肯定不是因为这个所以他们才闹僵。
尽管之后好几天,林惜雪都不肯和他说话,也不肯带他一起玩,反而和另外几个同龄的小伙伴走在一起。
不过很快她就原谅他,又和以前一样有说有笑的,因为顾颉秋把他爹的一把匕首偷偷送给她。
那么,这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的呢?
是在那件事一两年之后,还是更早之前?实在不得而知,总之,无论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从小亲近的两人忽然变得形同陌路,这一点是早已发生的事实。
想起从前种种趣事,顾颉秋忽然很想立刻见到林惜雪,然后笑着对她说:“从此以后,我们就冰释前嫌罢!”
但一想到这些年她的冷面相对,他又知道无论他说什么也好,她始终不会改变,虽然昨夜她舍命相救,但那也说明不了什么。
顾颉秋长长叹了一口气,苦笑着自言自语:“不,这起码说明了一点,那就是她救了你的命,对你恩重如山。
“你更加不得不离开落霞了,不过,这不正是你一开始的打算吗?管她嫁给阿猪阿狗,都与你无关了,只是林叔……”
雨后山林的清风虽然仍是凉爽,山林中雨滴落在水面、草尖的声音虽然仍是悦耳,还有那间中滑过的一丝鸟鸣是如此的空灵,但这一切都与顾颉秋无关了,因为他的心开始变得有点毛躁。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空气中的水雾进入五脏六腑,然后徐徐呼出,似乎所有烦心事都一同滤出。
他努力咧嘴一笑,自言道:“男子汉大丈夫,为这点芝麻小事,伤神费思,未免太过婆妈了吧,我心如鸿浩,落霞这小破山早就待不住了,早走早着,明日我便到阿牛哥那里住上几天,把伤养好一些,再考虑到哪里去……”
他下了决定,顿觉天高云清,万物通透。这时心里不闹腾了,肚子却咕噜咕噜地响起来。原来他昏迷了一整天,颗粒未进,早已空乏其身,方才神思恍惚,并不察觉,等到反应过来,肚皮已经贴在脊梁。
恰好此时听到一阵流水声,想起不远处的溪涧边,长着几棵挂果的野酸枣树,这些日子差不多也成熟了。
此处的溪涧名字叫做玉簪溪,是落霞山中玉龙涧的分流,因溪水两边长着许多玉簪花,故而得名,这名字还是顾颉秋给起的。
这玉簪溪原本只是小小的一带,只有半丈来宽,跨步即可越过,因为雨水缘故,溪水涨了不少,漫过了两边草丛、石头,即便如此那溪水仍然清澈透明,映着霞光,宛如彩练一般。
顾颉秋寻到那野酸枣处,站在地上够着树枝,摘了一手,也不管酸涩干苦,胡乱吃了几个,差点噎了半死,俯身到溪里捧水喝,正好低头见溪水边的浅沙里有一截竹枝似的东西莹莹发光。
“咦,这是什么东西?”顾颉秋好奇心起,伸手拔起,放在霞光中细细辨认,竟然是一把断了一截的碧玉萧,这玉箫倒插在溪沙里,颜色与水草相差无几,若不是靠近细看,真是谁也发现不了。
此处荒山野林,亘古无人烟,怎么会有一把玉箫落在这山溪里?
这半截玉箫又不知躺在这溪里多少年月,如果不是恰好被顾颉秋发现,不知还要在这里躺多久。
顾颉秋把那玉箫在衣服上擦了擦,细细端详,这玉箫玉质沉碧,通透无杂质,幽光内敛,肃然温润,箫身更有阴刻的精细花纹,若非拿在手中,难以察觉。
顾颉秋心想:“落霞山可没有这么好的玉石,即便有,山民俭朴,就算连林大林二那么有钱的人家,也不会这么奢侈用来雕玉箫--这漫山遍野要找几根竹子,还不轻而易举--这玉箫自然不会是山民所有,更不会是他们打猎所遗了。我听人说,这落霞山的风水极好,以前镇上有个到京城里当官的,就偷偷把他母亲葬在了山上,莫非这玉箫就是……”
他一边细细打量着玉箫,一边胡乱猜测玉箫来历,自然无从所得。
说也奇怪,那玉箫拿在手中,发出一阵幽凉,竟然十分熟悉,不自觉就把玉箫放到嘴边,下意识吹了吹。那玉箫断了半截,当然发不出声音。
“这么好的玉箫却断了半截,真是可惜……看这玉箫的断口平滑齐整,似是利器所削,也不知道是这利器锋利,还是雕刻这玉箫的玉器质量上乘,这断口竟然一丝裂纹也没有,当真奇怪。”
顾颉秋不无惋惜地想,转念又想:“这玉箫虽然断了一截,但拿到镇上大概也能换几个铜板罢……哈,不想我顾颉秋还有几分横财命呀……”
当下便把那玉箫收入怀里,又喝了几口水,便起身回去。
说起来,世间事就是这么奇妙,若他再迟走片刻,定然能看到从玉簪溪中一块石头后,被冲出来的白毛毛的一团。
过了玉簪溪,再走上两三里路,穿过一片矮树林,杂草中隐藏着一条小径,沿着小径,走七八里路,越过几个小山头,慢慢道路变宽,地面也铺了些石块,然后半山腰中的树梢上,就现出一片青瓦灰檐来,正是林家庄的所在。
传说五百多年前,林氏先人曾在前朝宫廷里当过侍卫,当时朝廷昏庸腐败,诸侯拥兵自重,祸乱四起,可谓大厦将崩,国将不国,危亡之祸,只争旦夕。
林氏先人身怀绝技,乱世之中,不难自保,但家中老幼,却未必保护得周全,因而毅然辞掉官职,辗转来到此地,见此处虽然蛇虫横行,猛兽出没,但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几处山头斜坡更是天赐良田,只需引山水浇灌,便可梨作梯田,足保后人衣食无忧。
此外,山中虽猛兽诸多,亦好供狩猎捕食,使林氏后人不忘崇武尊强、励炼体魄的家风。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此处远离纷争,不必受战火牵涉。
自从林氏先人定居落霞,可谓诸事顺畅,万般无忧,可是有一点就是,人丁始终不能鼎旺,像如今林家庄也仅有五六十户人家,不足四百人口。
村里的外姓人不多,除了顾颉秋之外,还有两家,一家姓陈,一家姓杜。那两家在林家庄安居都已经历了三辈人,唯有顾颉秋一家,来到此地扎根还不足二十年。
据林叔说,他年轻时在外流荡,和顾父结识,两人脾性相投,携手同游,在各处胡闹了不少日子,后来还一同认识了顾颉秋的母亲,再后来就是游子倦游,飞鸟厌飞那一套。
顾父曾听林叔说过他的故乡落霞山如何山川秀美、云蒸霞蔚的,心向往之,便一同回到了落霞安居下来。
顾颉秋的屋宅在村庄东南最边上的一角,不必经过他人房屋,一路走来,没有碰到一个人,倒也于顾颉秋相宜。
薄而朦胧的暮色撒在墙角、树丛里,村庄死沉而静谧,顾颉秋推开柴门,一只乌鸦呀的一声扑翅飞走,把他吓了一跳。
屋宅里自然又是一个人也没有,呆呆坐了一会,庭中已经洒了一层淡淡的月光。
一夜辗转,天还没放亮,就起床收拾细软————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除了几件破衣服,爹娘留下几锭碎银,就是昨日在落霞山里捡到的那把断箫。
还有从前为了讨好林惜雪偷给她,后来又被林叔送回来的那把匕首。
这把匕首锋利匕身黝黑,似铁非铁,不知道是什么铸成,不但轻巧灵便,而且锋利无比,最适合像他这样体弱无力的人使用了。
自从爹娘死后,多亏了这把匕首,他才能在林中设置陷阱、捕猎兽物、砍枝伐条的。他能在落霞不至挨饿,这匕首少说也有三成功劳。
收拾好物件后,把屋里屋外清扫干净,又煮了米饭,备上酒水,到山中拜祭了父母。
古老的松树下,两座土坟并列一起,萋萋芳草,茕茕其影。
顾颉秋跪在坟前,眼里起了酸风,忽然笑道:“老爹、老娘,我又来看你们,说不定这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们了,原本以为再过几年,等我死了,就让人家把我埋在你们二老身边,现在看来,我还是不打扰你俩二人世界了……
“其实,我也不想离开,可是林叔太顽固了,我总不能耽误那臭婆……嗯,林惜雪……你们也知道儿子的情况……算了,你们不是常说男儿志在四方,你们总不希望儿子,到死都没有出过落霞山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