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传
鲁迅(1881.9.25—1936.10.19)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城里一个破落的封建士大夫家庭,原名樟寿,后改名树人,字豫才,“鲁迅”是发表《狂人日记》时开始用的笔名。鲁迅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著作二十卷,继往开来,博大精深。《狂人日记》、《孔乙已》、《药》等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奠定了新文学的基础;《阿0正传》的发表,为新文学史树立了一座丰碑,对中国作家和世界作家产生了巨大影响;《热风》、《二心集》、《而已集>;等杂文,精悍犀利,独树一帜,开创了中国现代文学的新领域。他卓越的文学成就,不仅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新文化艺术宝库,而且也是对世界文学的巨大贡献。
论“他妈的!”
无论是谁,只要在中国过活,便总得常听到“他妈的”或其相类的口头禅。我想:这话的分布,大概就跟着中国人足迹之所至罢;使用的遍数,怕也未必比客气的“您好呀”会更少。假使依或人所说,牡丹是中国的“国花”,那么,这就可以算是中国的“国骂”了。
我生长于浙江之东,就是西滢先生之所谓“某籍”。那地方通行的“国骂”却颇简单:专一以“妈”为限,决不牵涉余人。后来稍游各地,才始惊异于国骂之博大而精微:上溯祖宗,旁连姊妹,下递子孙,普及同性,真是“犹河汉而无极也”。而且,不特用于人,也以施之兽。前年,曾见一辆煤车的只轮陷入很深的辙迹里,车夫便愤然跳下,出死力打那拉车的骡子道:“你姊姊的!你姊姊的!”
别的国度里怎样,我不知道。单知道诺威人Hamsun有一本小说叫《饥饿》,粗野的口吻是很多的,但我并不见这一类话。Gorkl所写的小说中多无赖汉,就我所看过的而言,也没有这骂法。惟独Atzy bashev在《工人绥惠略夫》里,却使无抵抗主义者亚拉借夫骂了一句“你妈的”。但其时他已经决计为爱而牺牲了,使我们也失却笑他自相矛盾的勇气。这骂的翻译,在中国原极容易的,别国却似乎为难,德文译本作“我使用过你的妈”,日本译本作“你的妈是我的母狗”。这实在太费解,——由我的眼光看起来。
那么,俄国也有这类骂法的了,但因为究竟没有中国似的精博,所以光荣还得归到这边来。好在这究竟又并非什么大光荣,所以他们大约未必抗议;也不如“赤化”之可怕,中国的阔人,名人,高人,也不至于骇死的。但是,虽在中国,说的也独有所谓“下等人”,例如“车夫”之类,至于有身份的上等人,例如“士大夫”之类,则决不出之于口,更何况笔之于书。“予生也晚”,赶不上周朝,未为大夫,也没有做士,本可以放笔直干的,然而终于改头换面,从“国骂”上削去一个动词和一个名词,又改对称为第三人称者,恐怕还因为到底未曾拉车,因而也就不免“有点贵族气味”之故。那用途,既然只限于一部分,似乎又有些不能算作“国骂”了;但也不然,阔人所赏识的牡丹,下等人又何尝以为“花之富贵者也”?
这“他妈的”的由来以及始于何代,我也不明白。经史上所见骂人的话,无非是“役夫”,“奴”,“死公”;较厉害的,有“老狗”,“貉子”;更厉害,涉及先代的,也不外乎“而母婢也”,“赘阉遗丑”罢了!还没见过什么“妈的”怎样,虽然也许是士大夫讳而不录。但《广弘明集》(七)记北魏邢子才“以为妇人不可保。谓元景日,‘卿何必姓王?’元景变色。子才日,‘我亦何必姓邢;能保五世耶?”’则颇有可以推见消息的地方。
晋朝已经是大重门第,重到过度了;华胄世业,子弟便易于得官;即使是一个酒囊饭袋,也还是不失为清品。北方疆土虽失于拓跋氏,士人却更其发狂似的讲究阀阅,区别等第,守护极严。庶民中纵有俊才,也不能和大姓比并。至于大姓,实不过承祖宗余荫,以旧业骄人,空腹高心。当然使人不耐。
但士流既然用祖宗做护符,被压迫的庶民自然也就将他们的祖宗当作仇敌。
邢子才的话虽然说不定是否出于愤激,但对于躲在门第下的男女,却确是一个致命的重伤。势位声气,本来仅靠了“祖宗”这惟一的护符而存,“祖宗”倘一被毁,便什么都倒败了。这是倚赖“余荫”的必得的果报。
同一的意思,但没有邢子才的文才,而直出于“下等人”之口的,就是:“他妈的!”
要攻击高门大族的坚固的旧堡垒,却去瞄准他的血统,在战略上,真可谓奇谲的了。最先发明这一句“他妈的”的人物,确要算一个天才,——然而是一个卑劣的天才。
唐以后,自夸族望的风气渐渐消除;到了金元,已奉夷狄为帝王,自不妨拜屠沽作卿士,“等”的上下本该从此有些难定了,但偏还有人想辛辛劳苦地爬进“上等”去。刘时中的曲子里说:“堪笑这没见识街市匹夫,好打那好顽劣。江湖伴侣,旋将表德官名相体呼,声音多厮称,字样不寻俗。听我一个个细数:粜米的唤子良;卖肉的呼仲甫……开张卖饭的呼君宝;磨面登罗底叫德夫:何足云乎?!”(《乐府新编阳春白雪》三)这就是那时的暴发户的丑态。
“下等人”还未暴发之先,自然大抵有许多“他妈的”在嘴上,但一遇机会,偶窃一位,略识几字,便即文雅起来:雅号也有了;身份也高了;家谱也修了,还要寻一个始祖,不是名儒便是名臣。从此化为“上等人”,也如上等前辈一样,言行都很温文尔雅。然而愚民究竟也有聪明的,早已看穿了这鬼把戏,所以又有俗谚,说:“口上仁义礼智,心里男盗女娼!”他们是很明白的。
于是他们反抗了,日:“他妈的!”
但人们不能蔑弃扫荡人我的余泽和旧荫,而硬要去做别人的祖宗,无论如何,总是卑劣的事。有时,也或加暴力于所谓“他妈的”的生命上,但大概是乘机,而不是造运会,所以无论如何,也还是卑劣的事。
中国人至今还有无数“等”,还是依赖门第,还是倚仗祖宗。倘不改造。
即永远有无声的或有声的“国骂”。就是“他妈的”,围绕在上下和四旁,而且这还须在太平的时候。
但偶尔也有例外的用法:或表惊异,或表感服。我曾在家乡看见乡农父子一同午饭,儿子指一碗菜向他父亲说:“这不坏,妈的你尝尝看!”那父亲回答道:“我不要吃。妈的你吃去罢!”则简直已经醇化为现在时行的“我的亲爱的”的意思了。
1925年7月19日
原载1925年7月27日《语丝》周刊第三十七期。
我之节烈观
“世道浇漓,人心日下,国将不国”这一类话,本是中国历来的叹声。不过时代不同,则所谓“日下”的事情,也有迁变:从前指的是甲事,现在叹的或是乙事。除了“进呈御览”的东西不敢妄说外,其余的文章议论里,一向就带这口吻。因此如此叹息,不但针砭世人,还可以从“日下”之中,除去自己。
所以君子固然相对慨叹,连杀人放火嫖妓骗钱以及一切鬼混的人,也都乘作恶余暇,摇着头说道,“他们人心日下了。”
世风人心这件事,不但鼓吹坏事,可以“日下”;即使未曾鼓吹,只是旁观,只是赏玩,只是叹息,也可以叫他“日下”。所以近一年来,居然也有几个不肯徒托空言的人,叹息一番之后,还要想法子来挽救。第一个是康有为,指手画脚地说“虚君共和”才好,陈独秀便斥他不兴;其次是一班灵学派的人,不知何以起了极古奥的思想,要请“孟圣矣乎”的鬼来画策;陈百年钱玄同刘半农又道他胡说。
这几篇驳论,都是《新青年》里最可寒心的文章。时候已是二十世纪了;人类眼前,早已闪出曙光。假如《新青年》里,有一篇和别人辩地球方圆的文字,读者见了,怕一定要发怔。然而现今所辩,正和说地体不方相差无几。
将时代和事实,对照起来,怎能不教人寒心而且害怕?
近来虚君共和是不提了,灵学似乎还在那里捣鬼,此时却又有一群人,不能满足;仍然摇头说道,“人心日下”了。于是又想出一种挽救的方法;他们叫作“表彰节烈”!
这类妙法,自从君政复古时代以来,上上下下,已经提倡多年;此刻不过是竖起旗帜的时候。文章议论里,也照例时常出现,都嚷道“表彰节烈”!要不说这件事,也不能将自己提拔,出于“人心日下”之中。
节烈这两个字,从前也算是男子的美德,所以有过“节士”,“烈士”的名称。然而现在的“表彰节烈”,却是专指女子,并无男子在内。据时下道德家的意见,来定界说,大约节是丈夫死了,决不再嫁,也不私奔,丈夫死得愈早,家里愈穷,他便节得愈好。烈可是有两种:一种是无论已嫁未嫁,只要丈夫死了,他也跟着自尽;一种是有强暴来污辱他的时候,设法自戕,或者抗拒被杀,都无不可。这也是死得愈惨愈苦,他便烈得愈好,倘若不及抵御,竟受了污辱,然后自戕,便免不了议论。万一幸而遇着宽厚的道德家,有时也可以略迹原情,许他一个烈字。可是文人学士,已经不甚愿意替他作传;就令勉强动笔,临了也不免加上几个“惜夫惜夫”了。
总而言之:女子死了丈夫,便守着,或者死掉;遇了强暴,便死掉;将这类人物,称赞一通,凿道人心便好,中国便得救了。大意只是如此。
康有为借重皇帝的虚名,灵学家全靠着鬼话。这表彰节烈,却是全权都在人民,大有渐进自力之意了。然而我仍有几个疑问,须得提出。还要据我的意见,给他解答。我又认定这节烈救世说,是多数国民的意思;主张的人,只是喉舌。虽然是他发声,却和四支五官神经内脏,都有关系。所以我这疑问和解答,便是提出于这群多数国民之前。
首先的疑问是:不节烈(中国称不守节作“失节”,不烈却并无成语,所以只能合称他“不节烈”)的女子如何害了国家?照现在的情形,“国将不国”,自不消说:丧尽良心的事故,层出不穷;刀兵盗贼水旱饥荒,又接连而起。但此等现象,只是不讲新道德新学问的缘故,行为思想,全钞旧账;所以种种黑暗,竟和古代的乱世仿佛,况且政界军界学界商界等等里面,全是男人,并无不节烈的女子夹杂在内。也未必是有权力的男子,因为受了他们蛊惑,这才丧了良心,放手作恶。至于水旱饥荒,便是专拜龙神,迎大王,滥伐森林,不修水利的祸祟,没有新知识的结果;更与女子无关。只有刀兵盗贼,往往造出许多不节烈的妇女。但也是兵盗在先,不节烈在后,并非因为他们不节烈了,才将刀兵盗贼招来。
其次的疑问是:何以救世的责任,全在女子?照着旧派说起来,女子是“阴类”,是主内的,是男子的附属品。然则治世救国,正须责成阳类,全仗外子,偏劳主体。决不能将一个绝大题目,都阁在阴类肩上。倘依新说,则男女平等,义务略同。纵令该担责任,也只得分担。其余的一半男子,都该各尽义务。不特须除去强暴,还应发挥他自己的美德。不能专靠惩劝女子,便算尽了天职。
其次的疑问是:表彰之后,有何效果?据节烈为本,将所有活着的女子,分类起来,大约不外三种:一种是已经守节,应该表彰的人(烈者非死不可,所以除出);一种是不节烈的人;一种是尚未出嫁,或丈夫还在,又未遇见强暴,节烈与否未可知的人。第一种已经很好,正蒙表彰,不必说了。第二种已经不好,中国从来不许忏悔,女子做事一错,补过无及,只好任其羞杀,也不值得说了。最要紧的,只在第三种,现在一经感化,他们便都打定主意道:“倘若将来丈夫死了,决不再嫁;遇着强暴,赶紧自裁!”试问如此立意,与中国男子做主的世道人心,有何关系?这个缘故,已在上文说明。更有附带的’疑问是:节烈的人,既经表彰,自是品格最高。但圣贤虽人人可学,此事却有所不能。假如第三种的人,虽然立志极高。万一丈夫长寿,天下太平,他便只好饮恨吞声,做一世次等的人物。
以上是单依旧日的常识,略加研究,便已发见了许多矛盾。若略带二十世纪气息,便又有两层:
一问节烈是否道德?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现在所谓节烈,不特除开男子,绝不相干;就是女子,也不能全体都遇着这名誉的机会。所以决不能认为道德,当作法式。上回《新青年》登出的《贞操论》里,已经说过理由。不过贞是丈夫还在,节是男子已死的区别,道理却可类推。只有烈的一件事,尤为奇怪,还须略加研究。
照上文的节烈分类法看来,烈的第一种,其实也只是守节,不过生死不同。因为道德家分类,根据全在死活,所以归入烈类。性质全异的,便是第二种。这类人不过一个弱者(现在的情形,女子还是弱者),突然遇着男性的暴徒,父兄丈夫力不能救,左邻右舍也不帮忙,于是他就死了;或者竞受了辱,仍然死了;或者终于没有死。久而久之,父兄丈夫邻舍,夹着文人学士以及道德家,便渐渐聚集,既不羞自己怯弱无能,也不提暴徒如何惩办,只是七口八嘴。议论他死了没有?受污没有?死了如何好,活着如何不好。于是造出了许多光荣的烈女,和许多被人口诛笔伐的不烈女。只要平心一想,便觉不像人间应有的事情,何况说是道德。
二问多妻主义的男子,有无表彰节烈的资格?替以前的道德家说话,一定是理应表彰。因为凡是男子,便有点与众不同,社会上只配有他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