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前,求大佬赏个收藏呗——
学校餐厅。
进来一帮队人,很特别,引起了用餐同学的一阵躁动。
“餐厅越来越人性化化了,吃饭还送走秀表演嘛!”
只见他们是成双入对进来的,还放着《唐伯虎点秋香》的插曲音乐。
为首的第一对是校花沈心挽着一个带着墨镜的男生的胳膊,随后的三对,女生没有挽着男生的胳膊,不过男生都戴着墨镜,最后一对是两个戴着墨镜的男生搂肩搭背的进来。
他们一看就是临时搭建的队伍,有的连节拍都踩不准,但不影响他们放飞自我的狂浪自嗨。
不少同学看着,没忍住,笑出各种姿态来,比上课时放松了好多。
一个男生还把饭都喷到对面的舍友脸上,没事,对面的舍友也把吃进嘴里的饭喷到了他脸上作为回报。
来而不往非礼也。
没事互喷,基情最深。这不,两人又搂在一起在地上打滚,基情四射。
“这谁呀?领头戴墨镜的那个。”
“哦,是我们隔壁8班新来的复读生,叫沈马,老牛掰了,刚来就跟班上的体委干仗。”
“叫什吗?你说清楚。”
“沈腾的沈,马华腾的马,清楚了吧?”
“哦,我知道,我知道!是不是那个敢当面叫教导主任赵叫兽的那个呀?太牛掰了!”
“真的假的?他怎么还能活着来吃饭呢?”
“还跟校花挽着胳膊,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何方神圣不知道,但是能这个时候进来复读的,绝对不是一般人呀!”
有些知道点实情的学生在讨论着沈马。
还有些心存大抱负的同学对这种哗然取宠的行为不感兴趣,继续讨论沈琇再捐1000万的话题,还纷纷替李校长操心,筹划着把这笔捐款做分配,什么重建宿舍楼呀,改造操场啦,重修教学楼啦之类的。
午饭时间,正是各种信息交流传递的绝佳时候,上了一上午的课,边吃边聊,放松一下大脑。
总体来说,这场走秀还是比较合格的,起码没有同学丢鸡蛋和菜叶。沈马比较满意。
开心的和沈心去排队打饭。
端着沈心打给他的满满一餐盘的饭菜,沈马苦笑了几声,“我吃不了,太浪费啦。我没瘦,天生就这样,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不管,大不了你改天请我吃大餐吧。”沈心又给沈马餐盘里放了一个大鸡腿。
沈马和沈心并排坐,保骏和斩鹿并排坐,其他人依次坐下。
“神马?他是你大叔?”斩鹿吃了一惊,但是心里瞬间一惊,有了一丝希望。
“对呀,我跟我大叔亲密不行嘛?”沈心说出喝沈马心里关系后,又很自然的靠了靠沈马的胳膊。
沈马也配合的摸了摸沈心的头,像一个长辈般。
“行行行——!”
得知两人真实关系后的男生和女生们,总算把心放回肚里了,继续边吃边聊。
“对了,沈心,记得上次沈琇捐款,听你说过,沈琇也是你大叔吧?你到底几个大叔呀?”一个女生好奇的问道。
沈心故意看了看沈马的脸,笑着说,“具体多少,我也没数过,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又冒出一个大叔来。”
“大哥,你今年贵庚呀?”斩鹿好奇的问。虽说愿赌服输必须叫沈马大哥,但是看着他的模样也没自己老成呀。
“反正比你们都大,说出来怕你们尴尬,就不说啦。”
“切,还能多大?大个5、6岁就不错了,再大的话,还能回来复读?那就是脑子有病啦,我说的是吧?”斩鹿不服气,又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说着自己不同的看法。
“对,有道理呀,嘻嘻。”沈心带头笑了起来。
“呵呵。”沈马给了他一个面子,笑了两个字。
吃过午饭后,跟沈心等人依依不舍的告别后,男生们也回到各自的宿舍,沈马没想到和斩鹿、保骏一个宿舍。
沈马拿着洗发水和斩鹿让给他的一个新脸盆去卫生间洗了个头。
看着水龙头上镜子里的自己,“还是像十年前那么帅。”
被推门而进的斩鹿听到,“大哥你真帅。”
“我去!你能不能等我出去了,你再撒尿呀?”沈马听见斩鹿那哗啦啦的放水声,骂了一句。
“刚才饮料喝多了,憋不住了。”斩鹿一边放水,一边回头解释道。
“你别回头说,赶紧尿吧,我洗完了,出去了。”沈马赶紧拉开门,从里面逃出来。
再说下去,万一斩鹿转了身尿他身上,可不好办了。
这个斩鹿真是个糙汉子,粗枝大叶的。
幸好斩鹿是这个性格,刚才没有听出他说的“十年”的所指。
“十七八岁,十年前才七八岁,别人是怎么形容的呢?反正我不会说像十年前一样帅这个样的话。到底该怎么写呢?”保骏皱着眉头,抱着手机,半卧在下铺的床上,喃喃自语。
“又开始文学创造呀?有多少粉丝了?”沈马好奇的问道。
保骏抬了抬头,“哦,切了重新写呢,刚签约呢,粉丝两位数呀。”
“哦,叫啥名,我一会儿看看去。”沈马没太听明白保骏的用词,听意思应该不是太好吧。打算去给他捧捧场。
“你有起点APP吗?在上面搜《重生之我不想当大佬》,刚换的的名,你看看能搜到吧?”保骏有点担心的说。
“稍等呀,我先下一个,再说。”沈马打开手机。
习惯性的摸口袋,去掏烟,发现没带烟,想到老爸给他在被子里藏了两盒烟,赶紧去摸。
还真有,掏出来一看,哈德门。
行呀,有个烟抽就不错了。
“有抽烟的吗?一起呀。”沈马拿着哈德门冲着同宿舍的同学晃了晃,发现没人搭理他。
算了,还是自己抽吧。
走到阳台,关上门。
沈马,点上一根烟,深吸了一口。
接着打开手机,下了一个起点APP,用微信注册登录,搜索《重生之我不想当大佬》。没有找到。
沈马推开阳台窗户的门,“保骏,没搜到,你原来名叫什么呀?”
“原来叫《重生之商业大亨传奇》。”
“哦,这个名不错呀,怎么改了呢?”
“你不懂,现在流行这个反套路的起名,越是心想当什么,就越表面上说自己不想。你平时不大看小说吧?”
“哦,看的不多,我先看看你写的吧。”
沈马重新搜索,搜索结果第一个就是《重生之商业大亨传奇》,左边的小说封面是个呆萌的卡通人物,戴着方形墨镜,双手张开放在胸前,一脸的委屈像。
右边是书籍信息:五个菱形.都市.连载.11万字。
点击进入,随意浏览了一下,点击右下角的红色按钮“立即阅读”进入。
沈马开始阅读,“第一章我不想重生呀
讲的是一个互联网创业公司的技术总监王建,本来过得好好的,结果被系统选中重生到高中时期。他跟系统抗议,结果系统给他看了一下他原来的生活画面,在他失踪后,他的未婚妻和他的创业好兄弟立马结婚了。
心灰意冷的他,只好安心的在重生的年代进入角色……”
我去!这,这不就是写的我本人的故事吗?沈马差点从阳台上蹦下去。
再往下看——
“第二章 2002年第一场雪
讲的是,王建熟悉了新身份后,开始策划互联网掘金计划,首先开始疯狂注册各种短号QQ和双字母的网络域名……”
虽然写的有些夸大,把别的大佬的事迹强安到王建身上,但是还算说的过去。
沈马一章一章的读下去,不知不觉,五十多章读完,脚下一地烟头。
看小说真TMD费眼又费烟。
关了手机,沈马抬头看看路边的树,多看看绿色有助于眼睛恢复疲劳。
大脑还是处在刚才的小说故事里,我要是重生了估计也赶不上小说里王健的水平。
牛掰!原来小说还可以这么写!
“谁在阳台抽烟?”一个声音从楼下传了上来。
——大佬,小弟又来求您翻牌了。能否赏我个收藏,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