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甘肃省政府在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张瑞民:甘肃省非常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可以概括为“五个一”,就是一套好的政策、一个好的规划、一批好的产品、一批好的企业、一个好的环境。政策方面,甘肃已经有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意见,同时配合文化体制改革,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鼓励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最突出的一个例子就是甘肃是一个财力非常匮乏的省,主要靠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财政的收支平衡,即使在这样困难的情况下,从今年起,省委省政府每年由财政安排一千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这些专项资金主要对一些优秀企业、优秀的文化产业项目进行重点倾斜,用这个办法加以扶持。每年组织专家对各种文化创意产业申报项目进行论证,最终选出那些市场前景好、开发潜力大、增值空间大、带动影响力大的项目和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在银行贷款方面,政府采取贴息的方式加以扶持。规划方面,甘肃省制定了“十一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各个市的文化系统都有文化创意产业管理部门,这部以政府的名义颁布的规划,是甘肃省第一个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这个规划需要付诸实施,是有效率、有效应的,一系列的相关措施和政策都是要落实的,不是唱空头戏。产品方面,目前我们已经有了一批好的产品,但是还不满意。第一批好的产品怎么起来的?就是鼓励民间力量,充分活跃起来,先热闹起来,大家都在做,在做的过程肯定会产生一批有市场前景、受广大群众欢迎的产品,大家都来做,就一定会产生一批好的产品、一批好的企业,我们在去年全省民俗民间文化产业经验交流会上,推出了12家文化企业进行经验交流。主要是介绍他们的经验,树立典型,对他们方方面面加以帮助、扶持,让他们发展壮大,来带动其他的企业发展。最后一个是环境。好的环境要求我们营造重视民营文化企业,支持、扶持民营文化企业的舆论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大对这些企业的支持,打击、侵权、盗版、假冒伪劣的企业。
记者:在文化创意产业的管理方面,甘肃省各个政府管理机构怎样形成有效的整合和联动?
张瑞民:甘肃设有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这个领导小组,不仅有宣传文化的功能,而且有财政、发展、土地、税收、工商、人事、劳动等综合政府经济、行政管理的职能。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不是常设机构,而是一个议事决策机构。它的主要职能就是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它既有决策权,也有执行权。执行权就在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这个办公室也有协调的作用,在市场环境、社会环境、舆论环境等方面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扶持。当各个环节出现问题,宣传部门就可以出面来解决,包括政策的协调,也包括他们之间具体问题的协调,政府主要是给政策,营造大环境。
记者:甘肃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有什么自身的优势和劣势?
张瑞民:我们在两个领域缺乏优势,第一个领域就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高科技领域,比如说动漫。第二是传统的传媒领域,比如说报业、广电这些领域。
我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文化资源方面。这些文化资源优势包括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和民间文化。这些文化资源我们放手让民营企业去开发,因为它会对传统的民间文化起到一个很好的继承作用,不会影响到意识形态,所以放手让民间资本去做。正因为甘肃文化有这样的特点,所以民营企业有广阔的前景。甘肃发展文化产业,有着良好的现实基础和优越的投资环境,此外我们还可以利用甘肃的优势品牌来吸引外来投资,进一步做大甘肃的文化品牌。比如甘肃省的《读者》杂志,发行量排名世界第四,亚洲第一,月发行一千万份。甘肃省近年来在文化产业方面,做优、做精做到了,做大做强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所以要寻找战略投资者,比如说敦煌文化的开发,就是一个重要文化品牌。此次文博会也形成了一些重点推介品牌,并使这些品牌向着做优做精做强做大的方向发展,向着品牌带动、多元经营、规模发展的方向发展。甘肃的现代文化并非没有实力,比如说甘肃的舞剧《丝路花雨》剧组这次带了敦煌舞,在舞台精品馆展演以后,有8家企业已经要和我们签订长期的演出合同。《丝路花雨》在1993年上演1300多场,创下了舞剧演出场次的世界之最,载入了吉尼斯世界纪录。
文化创意产业从国际上来说,是靠创意思维赚取利益,是靠点子赚钱、靠智慧赚钱。而甘肃目前还需要靠资源,我们的思路是依托甘肃的资源优势,两头对外。所谓两头对外,即人才、资金、技术、管理,我们要从外面引进来;产品不能局限于甘肃的市场,要走向全国市场、世界市场。当前全国都在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但是各个省的思路和发展模式都不一样,关键要有自己的优势和特点,才能健康地发展。比如说深圳,就不能采取甘肃的发展模式,深圳依靠的是数字电视、动漫等新媒体和高技术产业,这是深圳的优势所在。北京则着重发展大的传媒、报业、广电集团。甘肃现阶段应把民间力量调动起来,把传统文化、民俗文化挖掘出来,把甘肃的文化品牌进一步做大做强,这样甘肃的文化创意产业才会有好的未来。
区别对待,积极推进电视内容产业发展——访国家发改委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齐勇锋
鲁佑文
齐勇锋:历史学博士,现任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员、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顾问。长期从事经济体制、文化体制改革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主持、参与国家若干重大课题和有关政策的研究工作,一些重要政策建议得到中央高层领导重视,为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采纳。主编和合作出版学术专著、译著5本,发表论文、研究报告和媒体专访百余篇。
文本访谈属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电视内容产业建设与发展研究”的一部分,原载于《新闻记者》2007年第8期。访问者系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今年5月20日,笔者就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电视内容产业建设与发展研究”,采访了国家发改委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齐勇锋主任,对包括“电视内容产业建设与发展”在内的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电视内容产业投融资环境、电视内容产业的企业构成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对话。
记者:近两年来,我国非常重视发展包括电视内容产业在内的文化产业政策构建、理论研究与实践层面的内容建设,以期提升中国传媒和出版物的国际竞争力及对外传播影响力,并从整体上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那么,我国近两年出台了哪些有利于大力发展包括电视内容产业在内的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应该怎样对其加以解读?
齐勇锋:在经济与文化日益融合的今天,文化产业为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我国是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化资源大国,具有发展文化产业的资源和市场的优势,但长期以来却处于文化产业小国的尴尬境地。在此种背景之下,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意见》;2005年8月,文化部等5部委出台了《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2005年12月,中办、国办出台《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2006年9月,国家出台《“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10月,文化部又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这些文件的出台,对我们推进包括电视内容产业方面的创业有非常大的价值;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将会出现新的局面,并将积极影响国内产业结构调整。
首先,从总量来看,在“十一五”期间,文化产业将会进入发展的快车道,文化产业发展将出现高于GDP的发展态势。我为什么会作出这么一个预测?一个是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会极大地解放文化生产力。另一个是农业税取消以后,农民的收入会出现大幅度增长,2005年大概增长11%。农村人口7亿多,城市人口5个多亿,农村人口占大多数。整个国家的基础设施这几年在日益完善,高速公路超过了4万公里,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超过了8亿部,而且这些数字在进一步刷新。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将会对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这几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和广电总局实施了一系列改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大项目,包括“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图书馆和文化馆建设等等。据我了解的情况,2007年,全国范围内,县级馆全部可以建起来,村村通已经达到97%。公共文化建设为文化消费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反过来又可以加大文化产业的发展。
其次,从文化产业结构来看,上述一系列文化产业政策的出台,大大降低了资本的市场准入门槛。就是说,娱乐文化产业,音乐、演出、会展、广告业、古玩经营、新兴媒体像互联网等等,将会出现高速增长的局面。而我们的广播电视像数字电视,由于体制原因,这几年增长比较平缓。我们传统媒体还不允许公司进入,这可能对我们传统媒体产生影响。所以体制性的因素可能是很大的制约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