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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飘摇风雨

第十三章 飘摇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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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沉沉,将桃仙阵南面的那片竹林整个笼罩起来,没有一丝月光,也没有一丝微风。这片不大的竹林其实是一片乱葬岗。整个桃仙镇中,无主、夭亡、无钱安葬或者因恶疾暴毙的尸体都掩埋于此。密密麻麻的断碑横七竖八地躺放着,残损的棺木、芦席发出阵阵腐败的恶臭,一些葬得较浅的坟墓被野兽扒开,露出暗黄的骸骨来。

尸骸枕籍,磷光宛如野鬼的灯笼,漂浮在空中,将四周照出凄惨的微光。

这炼狱般的景象一望看不到尽头。竹影摇曳,不时有鸱枭、野狐从竹林中惊起,发出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长啸。

黑衣人盘膝坐在乱坟中,治疗身上的伤势。

被烈火灼烧过的皮肤,与身上衣衫几乎难以分开,轻轻一撕,大片皮肤就如枯叶一般委顿脱落。他手上持着一柄尖刀,咬牙将身上烧焦的肌肤割下,再抹上一层碧色的粉末。

剧痛传来,就算黑衣人这般强悍凶恶之徒,也忍不住呲牙咧嘴。

更痛的是他的心。

纵横江湖十数年,没想到竟被三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害得如此狼狈。他心中被仇恨、懊恼、羞愧烧灼着,最后化为冲天怒火。他已决心将此地半腐的尸体掘出,结合苗疆控蛊之术,以自己的血肉饲养尸体,祭炼出一组蛊尸。

蛊尸是黄泉老人不传之密,他自己也只是略知一二。蛊尸的威力比金尸还要强大,但祭炼之法也更加危险,稍不留神,就将被万尸反噬己身,然而他也顾不得了,只待蛊尸练成,就追上独孤剑一行人,将他们一个个撕得粉碎。

他面前,就摆着一具半腐的尸体。

这种尸体极为难得,是腐烂到一半之时,由于特殊的气候、或者埋葬尸体的地形变化,腐烂的进程中止,尸身便永远保持半腐半干的状态。这种尸体千具里边也找不出一具来。而只有这种尸体,才能练成蛊尸。

黑衣人咬着牙,将自己衣袖撕下,他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这一撕,手臂上大片烧伤的皮肤也跟着脱下。他顾不得上药,从胸口处取出一个檀木匣子,小心翼翼的打开。

木匣里边盛着数百枚红色的米粒,只是这“米粒”饱满之极,看去晶莹透亮,仿佛随时都要被从中涨破,在周围磷光的映照下,这些米粒红光蓝影交错,发出一股妖异的光泽。黑衣人咬着牙,用那片脱落的皮肤将这些“米粒”裹住,仔细的塞入尸体口中。

不一会,这些“米粒”轻轻蠕动起来,只听一阵诡异的轻响,一条条蜈蚣状的小虫竟从“米粒”中破茧而出,争相吞食着黑衣人的皮肤,不一会便已长到了数寸长,纷纷向尸体颅脑深处扎去。

又过了片刻,只听一阵噼啪碎响,那具尸体全身都被红色丝线布满,仿佛从内长出了一张密密麻麻的大网,将周身紧紧裹住,看去诡异之极。

黑衣人大喜,口中喃喃念着法咒,突然将中指咬破,将鲜血在尸体眉心一点,喝道:“起!”

就见那半腐的尸体砰的一声,生生站了起来。而它皮肤下那张血红色的大网,竟似乎得了莫名的滋润,轻轻跳动着,那久已腐败干枯的脉络精血,却已一种邪恶而怪异的方式,在它体内获得新生。

黑衣人将沾血的手指向右一挥:“攻!”

那具尸体随着他的动作向右转身,猛的一肘击在身旁的墓碑上。

顽石制成的墓碑竟瞬间化为尘芥!

黑衣人喜出望外,正要再次操纵尸体,突然,那尸体竟停止了动作,缓缓向他转过身来。

那张半腐的脸竟似乎牵掣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空洞的眼眶直勾勾的盯着他,似乎恶鬼发现了寻找已久的猎物。

它咝咝作声,一步步向黑衣人走来。

黑衣人大惊,不住念着法咒,又将指尖的鲜血挤出更多。

然而,这一切竟完全无效,那尸体仿佛受了魔鬼的驱使,将原来的主人当作了重生后的第一个猎物!

黑衣人已经觉察出大事不妙,正要用遁地术顿走,那尸体猛然张开巨口,向黑衣人恶扑而来,黑衣人仓促间一掌迎上,顿时只觉巨大的力量宛如山呼海啸,向自己袭来,黑衣人的呼吸都已停滞,只听一声脆响,他的手臂竟生生被尸体击断!

蛊尸的力量,竟然一强如厮!

黑衣人忍住剧痛,纵身向身后的竹林跃去,他控尸多年,知道尸体唯一的缺点,就是轻功。只要他能攀上竹枝,就能逃脱尸体的追捕。

然而,他身子方在半空中,一阵恶寒从心中升起,全身真气顿时凝结,完全不能运转,纵起之势一断,重重摔在地上。

他勉强抬头,就见那张狰狞的脸已逼在眼前,朽烂的皮肤下红网脉脉搏动,几根尖利的长牙从它口中慢慢突起,就待向他脖子咬下!

黑衣人情知万无生理,只得闭上了眼睛。

死亡并没有如期降临,而是一个淡淡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控尸多年,这次也算作茧自缚了。”

黑衣人一怔,这片竹林里竟然还有人?他惶然睁开眼,却见那具尸体张着巨口,就贴在他身边,长长的利齿离他的脖子只有一寸的距离,却从此疆住,再也不能挪动分毫,仿佛那秘魔般的力量瞬时又已重归虚无。

这个场面多少有些滑稽,但黑衣人却一点也笑不出来。因为他已看到了尸体后的那个人。

来人缨络飘舞,周身笼罩在一层银光中,肩头还伏着一头紫色的小兽,神情极为萧然,正微笑着看着他。

黑衣人心中大惊,这一人一兽,看来已在这竹林中呆了不短的时间,而他竟没有丝毫察觉,这如何可能?难道他真的是上界仙人,偶然出现在炼狱之中,来渡化自己的么?

然而这念头一闪既逝。这世上哪里有神佛,就算有,也是自己的死敌!

黑衣人咬牙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能反控我的蛊尸?”

宸随云淡淡笑道:“几年前,我曾带给你师父黄泉老人几件礼物,作为交换,他将派中所有秘笈借我一阅,因此,这控尸之术并不是我的对手。你要打败我,必须用其他的办法。”

黑衣人将信将疑:“就算你也修习过控尸之术,但此尸是我的血肉练化,已与我的心意相和,你又怎么能让他反过来攻击我?”

宸随云望着他,眼中有一些怜悯:“那不过是因为,我们的血液都经过相同的法术祭炼,而我,恰好比你修习得更高一层。”

黑衣人讶然道:“你……你也会血魔搜魂大法?”

宸随云点了点头:“想必你也知道,会这种法术的人,并不止于你我二人。这种法术在每个修习者手中,都会有不同的面貌,你化为纵蛊控尸之法……”他顿了顿,将目光投向远方,若有遗憾地道:“而龙八则运用为越伤越勇之术,他在此术上的领悟,其实比你更深,只可惜,我向人许下承诺,暂时不去找他的麻烦,所以,你就成了第一个替代品。”

黑衣人看着他,狐疑地道:“你怎么知道这么多?你找我到底有何目的?”

宸随云笑道:“我找你,就是让你与我一战——用血魔搜魂术一战。”

黑衣人道:“不可能!血魔搜魂术一旦施展,轻则武功全失,重则当场毙命。”

宸随云依旧笑着,但目光已有些森然:“你以为,自己还可以选择么?”

黑衣人深吸一口气,渐渐握紧了拳头,他已然明白,眼前这个人要的,就是自己的命。虽然此人武功远远高于自己,但他一生杀戮无数,生死报应早已不放在眼中,只要你的刀更快,这颗头颅就任由你来砍!

黑衣人全身骨骼都发出咯咯的响声,显然他已决定拼命!

宸随云却摇了摇头:“不是现在。”

黑衣人一拳击向地面,怒道:“你要杀就杀,要想慢慢折辱我,那是万万不能。”

宸随云将檀香兽的巨尾拢在脖上,淡淡一笑道:“我从不杀垂死之人。你先与龙八等人一战,又被蛊尸反噬,已然强弩之末。我要杀人,不必借别人之手。”

黑衣人一怔:“那你要怎样?”

宸随云道:“带你去一个幽静之处,等你养好伤,再来与我一战罢。”话音刚落,一道紫芒从他手中透出,黑衣人还未来得及抵挡,紫芒已透体而入。

黑衣人只觉他的笑容渐渐模糊,四周磷光银影终于融为一团,再也分不开去……

时当宋高宗绍兴四年。

宋、金交兵多年,金国节节进逼,中土沦丧,烽火万里。大宋偏安一隅,文明终被野蛮的武力追逐得无处藏身,为宋朝的文官政治下了一个凄楚的注脚。

金国为挟制宋朝,以及压制后方蜂拥而起的抗金义军,于建炎四年九月,册封刘豫为子皇帝,国号“齐”,定都大名府,随即迁往开封,统管京东、京西等地,史称伪齐。刘豫即位时“万民拥戴”,他也立志做个好君主,自以为宋朝文官政治失之在宽,所以便反其道而行之,“专务以猛济宽”。横征暴敛,严刑酷法,百姓荼毒,黎民灾殃。

要知宋朝虽然在对抗邻国中始终没有取得优势,北宋有辽,南宋有金,宋末有元,终于亡在了异族手中,虽然有文官政治宽之过,尚文轻武,战力不强,但亡国的祸根,却并非在文官政治上。制度只是制度,没有任何一种制度是绝对完善的。文官政治的宋朝既然免不了灭亡,那么就算实施了武官政治的宋朝,也一样免不了灭亡。南宋灭亡之祸,应当是肇于北宋。

当年北宋与辽用兵,连番大战下来,两国兵力都遭到了极大的削弱。当时辽国肖太后当权,朝中重臣多有异心。肖太后深谋远虑,认识到战争持续得越长,手下这些臣子的功劳累积就越多,到最后赏无可赏,不赏众心不服。功高震主,便是大大危险之事,便有议和之心。而北宋用兵多年,国力也将枯竭,是以在寇准筹划之下,两国订立了澶渊之盟,宋岁贡三十万银,辽尊宋为兄,世代交好。辽国倒也没违背这个诺言,终辽一代,再没跟宋交过兵。宋虽岁贡银,但比起战争的消耗,无疑九牛一毫。本是仇家对头的两个大国,竟然就此换来了累世和平。

而这恰恰就是宋国衰亡的基础。后来辽国被金取代,也正因如此。

当时宋辽虽最为强大,但西有西夏,藏边有吐蕃,南有大理,也都各自建国,并未遭吞并。本来宋辽互有攻防,各自屯兵演武,日夕以惕,武备之力都不敢削减。但澶渊之盟后,随着讲和日久,两国忧患既去,都习于安乐。既然没有忧患的动力,那么不管是文官政治还是武官政治,都不能振乏起愦了。所以,大宋军力日衰,最终灭亡的根本原因,就是孟子那句老话:“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而最直接的导火索,就是当时寇准扬扬自得,以为奠定宋朝万世基业的澶渊之盟。

所以,有一个强大的敌人,未必就是件坏事。如果卧榻之侧,容不得他人酣眠,那就做得绝一点,将所有的敌人,无论大的还是小的,全都消灭干净。那么也就不会有后来的金了,南宋也就不会灭亡。

而北宋的一时安乐,也就注定了要南宋来承担这恶果。金国与伪齐互为奥援,南宋朝廷又惧敌偏安,节节败退,大好江山,被金齐占据。

三月间,金朝元帅左都监完颜兀术会合二万伪齐军,在开封城西北牟施冈同宋军会战。李横、牛皋等军没有铠甲,被金方重甲骑兵击溃。宋军从此一蹶不振,到十月为止,不仅伊阳县的风牛山寨、邓州、随州、唐州、襄阳府等地相继陷落。

独孤剑几人混入的部队,是戍守淮南西路的节度使刘光世的部将俪琼所属。在与金齐联军交战中,一败涂地,失了襄阳,正退往郢州。大军新败,士气低落,只顾着逃命,哪里还管是不是有人混入?连年交战,兵源不足,就从当地老百姓中抓壮丁,随减随补,倒也真分不清楚哪些是新人,哪些是旧人。五人刚从大火里逃出,满脸黑灰,看上去就跟这些败军一模一样。何况人人恐惧金军,只有逃兵,没有义勇,有来主动投军的,军官们高兴还来不及,恐怕他们想通了转身就走,有几个人递过盔甲来,敦促他们赶紧穿上。

一穿上盔甲,那就属于正规编制了,再要逃跑,便须军法伺候。那军官颇为得意自己的捷才,独孤剑五人更是大喜,抢过来迅速穿在了身上。一身盔甲穿戴好后,所有人的模样都差不多。黑衣人再想找出他们,真是比登天还要难。五人想到此处,都是大喜。

独孤剑见伍清薇一笑,娇靥映日,丽彩生辉,心中动了动,将手上的黑灰抹在了她脸上。伍清薇刚要斥骂,忽然想起军中并无女子,生生住口,狠狠瞪了独孤剑一眼,转过头去细细地将黑灰涂匀了。独孤剑见她虽是涂着黑灰,仍然细致之极,仿佛是调脂抹粉一般,绝不让它有丝毫的不均匀之处,不禁哑然失笑。他怕伍清薇再瞪他,强行忍住了。

伍清薇拿出一面小巧的铜镜,前后左右照着,仿佛不甚满意,又重新涂了几次,忽然粗声对降龙道:“这位兄弟,要赶路就走快些,别拖拖拉拉的!”

降龙冷不防被她吓了一跳,仔细看了许久,才恍然大悟,指着她道:“你……你……”

伍清薇依旧粗声道:“这位兄弟为何见本座如此诧异?”

降龙哈哈大笑,刚要嘲笑她几句,前面一名军官回头厉声道:“不许喧哗!”

周围的士兵一齐看过来,众目睽睽,降龙不禁被这气势压倒,赶紧低下头来,闷声赶路。伍清薇低低干笑了几声,军官又再怒目相视,她也只好低头闷走。

直走了三十多里,大军才停下来,驻扎在一个叫虎阳丘的小山坡上。伙头军埋锅造饭,其余的士兵原地休息。五人连日焦虑奔逃,此时一旦安全,都感心神疲累,倒头就睡下了。军中士兵也都三三两两的各自休息,倒也无人来管。待到天黑时,两个伙头军担着一大桶饭过来,大声道:“吃饭了!”

于是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大勺军饭。归隐子才吃了一口,就全吐了出来。那饭夹杂着菜煮的,胡乱洒了些油盐,算是也有饭也有菜。但滋味实在难吃,饭有的夹生,有的却已焦了,哪里入得了归隐子的尊口?

伍清薇有些担心地道:“老师父,你已经好几顿没吃饭了,在桃仙镇也只喝了一壶酒,难道你真的不饿?”

归隐子摇头晃脑道:“南方有鸟,其名鹓雏,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吾岂不如也?”

伍清薇毅然将饭菜放下,道:“师父真是有风骨!我陪你!”

独孤剑跟降龙忍着饭菜的气息与味道,艰难地下咽着。伍清薇轻蔑地道:“这样的饭菜,只有猪才吃的下!”

降龙叫道:“你在桃仙镇吃了那么多,当然不饿了!”

伍清薇叉着腰道:“谁叫你们不吃的?你们只顾着担心金尸银尸,我早就吃饱了!刚好走了段路消化,可真是好舒服啊。”

她拍了拍肚皮,满意地叹了口气。归隐子也跟着一起叹息,不过一人是眉花眼笑,幸灾乐祸;而另一人却是愁眉苦脸,悔之晚矣。

猛地一阵急鼓乱响,降龙跟独孤剑一惊,道:“怎么了?”

却见周围的士兵们都是惊惶站起,抢着拿起兵器,在军官气急败坏的喝骂声中,排成了一串歪歪斜斜的队伍。龙八叹了口气,忧愁地看着这支毫无军纪,也毫无战斗力的队伍。

是的,这就是大宋国赖以保家卫国的队伍,这就是恃之对抗金、齐三十万大军的血肉长城。

却要如何对抗?龙八深深叹了口气,跟随着独孤剑等人,排在了队伍中。听着领队的军官连番喝骂声,龙八只觉那未曾疗愈的伤口又火烧火燎地痛了起来。

猛地对面山丘上传来一阵激昂的鼓声,众人就觉眼前一亮,一大队人马整齐地从山的那端行了出来。甲明盔亮,森森刀尖枪尖的寒芒闪耀着,在这暗夜中看上去是那么耀眼。宋军军官喝骂声立即止住,眼神畏缩地停在这些强壮的身躯上,他握在刀柄上的手轻轻颤抖起来。

但宋军并不敢退,大军当前,若是下令退逃,立即就会演变成溃散,敌人挥兵掩杀过来,只怕便全军覆没。

但就算不退,会有活路么?

金军缓缓前行,距离宋军三十丈远处,停住。一时之间空气变得极为闷塞,一股沉重的压抑感死硬地亘在每个人的心头,压得他们呼吸不畅。就连伍清薇也感受到了这股令人窒息的压力,少有地肃穆起来。

这是大雨将来的窒闷,是大厦将倾前的宁静,是噩梦新发的酣睡,是垂死待僵时的回照,是命运的铁蹄将要踏出前的短暂停顿。

缓缓地,一乘马从金军中驰出,行到两军的正中间。马上是一名宋人,但他的脸上却全是金人的趾高气扬,鞭指着宋军,大声道:“你们,可有人愿军威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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