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来真是可笑,她就那样轻易被哄骗,真的信了自己失忆前认识这个男人的鬼话。信誓旦旦地以为他是真的爱她,就连自己失忆了也可以包容,陪自己度过漫长的一生。
也不怪洛娆蠢,在兜头砸下的惊喜面前,谁又能保持清醒呢?虽然她心生疑窦,但温和的丈夫在婚礼前握住她手的那一刻还是给予她很大安慰和能量。
即使心有怀疑,但她还是勇敢地握住了他。
在新婚夫妇接受祝福的时候,她看着男人英俊的侧脸,暗自许了一个愿望,她这一生都不要和他分开。
不是出于爱,而是因为,闻时是她能抓住的、最好的男人,或者说是资源。
他好耀眼啊。
遇见他之前的人生都平凡至极,洛娆已经受够了,她不想再回去,变成一个普普通通的世家小姐。
她是有野心的。
所以闻时说她失忆前是他未婚妻,她信。她压根不敢深想,她只能抓住他,握紧他伸向自己的手,借他的力量逃离这平庸的、一眼望到底的人生。
婚后的半月,闻时没有离开伊甸星半步,他和她好像是最寻常的情侣,他陪她一块看书,听音乐剧,给狗洗澡。他给的爱太过美好,看她的眼神真的好深情。
洛娆渐渐打消了疑虑,一定是这样的,她愿意相信闻时是真的爱她,是真的很钟意她,才会娶她的。不然以闻时的身份,又有谁能要挟他娶自己?
就在洛娆渐渐接受自己失忆前是他未婚妻的事实后,有个人突然告诉她,闻时娶她是因为她这张脸。
她这张脸,极艳极妍。
说的好听些是娇艳精致,说的不好听就是妖里妖气、妩媚勾人。没有大家闺秀的端庄精致,反倒有几分风尘女子的魅惑众生感。
家族的理事长老曾评价她这幅长相“不堪为中妇”,当妻不合适,只适合当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洛娆自然不喜欢这样的评价,可就是这样的一张脸,居然会让闻时娶了她。
连锡月和她说,她长了一张和闻时白月光极其相似的脸。
白月光死了,于是闻时娶了一个替代品,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到替代品身上。
洛娆越发觉得他可怕。
闻时凝望自己的眼神那么诚挚认真,居然只是透过她相似的皮囊躯壳,触摸他心中真正的月光。
可这样,不但是玷污了曾经和白月光的情感,亦是对眼前人的不忠。
她觉得他可怜,又觉得他可恶。
“能坐上那个位置的男人,又怎么可能真的温和好讲话”连锡月说,“闻时从来没有在你面前表现另一面吧。温和儒雅或许是出于良好的教养,但作为军方显贵,他是不可能长久如清风霁月的。军队里需要的是铁血冷酷,只是那样的闻时,你从来没有见过而已。”
“你眼下所看见的,全部是闻时筛选好,允许你看见的东西。你就是他豢养的金丝雀,你以为他爱极了你?他早看清了世家的虚荣本质,知晓你不会拒绝嫁给他——正常女人都不会拒绝嫁给一个各方面极其出挑的男人。”
“不过放心,至少现在,闻时没有对你厌倦,他仍很在意你。”
闻时和连锡月,并称伊甸双星。
连锡月是前帝国公主,在伊甸星漫长的历史里,帝国统治并不罕见,而最近的帝国是连氏帝国,连氏的最后一任君王被推翻,和平过继到如今的联盟统治阶段。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纵使连氏的江山不保,依旧在联盟内拥有很强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