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是一阵又一阵的鬼哭狼嚎,季思瑾被惊醒。她看着周围,不由得心底一怔。
这是一个地下室一样的地方,四周铜墙铁壁,墙上挂着种种铁具,上面沾有干涸的血迹,有些甚至正在滴血。而就在隔壁的房间,传出了一阵阵痛苦的嚎叫,听的人毛骨悚然。
季思瑾整理了下思绪,这些人应该并不知道她的身份,只把她当做普通百姓的女儿,性命暂时没威胁了。她用手肘碰了碰旁边正小声啜泣的桃衣女子,问道:“这是哪?……你又是谁?”
少女抬眼看着她,眼睛已经哭肿,她沙着嗓子道:“我叫宋小陶,我也不知道这是哪,我只知道前些日子不过是干了农活晚了些回家,就被打晕带到了这里。”
干农活?难怪,这些人估计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所以那贼人也就肆无忌惮起来,毕竟这种小家小户的人家丢了女儿就算报官,也无法掀起什么大风大浪的。
“我叫季思瑾,你可以唤我阿瑾。我也是被人打晕带到这的,不知道隔壁……是发生了什么?”季思瑾试探地问道。
“之前听到路过的贼人说起,这里根本就是一个屠宰场!他们会将女子们带进去,锯掉双腿,套上他们事先准备好的鱼尾,再缝制好,将其泡进药材罐,习惯水下生活的同时那条鱼尾也将永远长在其身上。”宋小陶说到这,忍不住全身发抖,又开始啜泣。
季思瑾心里狠狠一沉。简直是心狠手辣!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也做得出来!
她看了一眼周围的女孩,有的被吓傻了,有的还在沉睡之中,还有的跟宋小陶一样哭泣着。季思瑾看着满地干涸的血迹出神,可是她现在脑子里一团乱麻,想不出一点办法。难道就这么坐以待毙?等着他们来带人?
季思瑾突然坚定地看着门边,就算没有办法,那也可以创造办法,剑走偏锋!她可不喜欢扭扭捏捏婆婆妈妈,这种像无头苍蝇的感觉简直令人厌恶。
这时,门口走来两个虎背熊腰的男人,烛光摇曳着映照出他们的脸,脸上的鲜血触目惊心,其中一个伸手抹了把胡子,嘿嘿地笑了笑:“你们之中的哪一个若是能取悦到我,我待会便允她能使麻弗散。”
“这……是否坏了规矩?”另外一人迟疑道。
“无碍,反正他们没了腿,我让他们最后享受一次男人,他们还得感谢我嘞。再说了,上面也只说要他们缝个尾巴,又没吩咐别的。”他将手上的锯子重重的放在房子里唯一的一张桌子上。他像个老大爷似的,神在地闭上眼,居然还哼上了小曲。
这些如花似玉的姑娘们纷纷动摇了,但是有了麻弗散可免去许多疼痛,比活生生的砍去双腿好得多。
于是她们闭上眼,似乎下定很大决心才沉默着上前。
季思瑾看不下去了,她上辈子好歹学过一些拳脚功夫的,至少对付一个壮汉是没问题的。但是这两个人让她很没底。她犹豫了一下,摆出一副讨好的笑容上前。
“这位大哥,就让奴家来伺候你吧。不过……这儿人多,奴家脸子薄的很,可否……可否……”她殷红着脸,佯装羞涩道。
男人看着她裸露在外的肌肤,虽说沾染了些许污物,但是也看得出来当是保养的极好的,他色眯眯地扫了她一眼:“哈哈哈,好!”
另一人想要说些什么劝一劝,却被这人打住:“区区一介女子,能凶悍到哪去。仁兄你就好好享用这满屋子剩下的美人吧,这万花丛中最娇艳的一朵,我就不客气了。哈哈哈。”
那人似乎也觉得没什么,一个女人罢了,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走在前面的季思瑾勾唇,是么,待会你就会好好“享用”本姑娘对你的“伺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