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蕾莎•门多萨。”过了一会儿,他喃喃自语。说出这个名字时,他还不住地摇头,好像说起什么有趣的东西。他喝了一口啤酒,吃一块肉,又喝了一口酒。他依旧从镜片后面直视着我,露出些许嘲讽的表情,好像在表示自己并不介意聊起陈年往事;而敢在锡那罗亚州冒这个险,全是我自己甘愿招惹的。挖出已经不在世上的人的故事并不会引起麻烦—毒枭们有各种名声和真实故事,最危险的,是谈论那些还活着的人,因为有可能被爱嚼舌根的人和告密者放出来的消息搞混。我接受游戏的规则,瞧了一眼从他敞开的格子衬衫中露出来的黄金船锚—只比泰坦尼克号的小一些,就挂在一条粗链子上;我不再拐弯抹角,直接提出那个快要烧掉我嘴巴的烫口问题,就是四天前在“唐吉诃德”酒吧从艾梅尔嘴里听到的那件事。我把自己必须知道的问题提出来,然后抬眼看着他。眼前的家伙同刚才一样打量着我。也许他觉得我还算亲切吧,我想,不然我的麻烦就大了。
几秒钟过后,他又灌了几口啤酒,视线从没离开过我。他必定是对我有些好感,因为他终于露出了一点笑容,这一点我可以发誓。
“是为了写小说还是电影剧本?”他问。
“还没定。”我回答。这两种基本上是一回事。
他伸手递来一罐啤酒,然后回过头去拿另一罐,开始谈起格罗那段背叛的过去。
格罗,这个家伙还不错。勇气过人,言而有信,长得也不赖。颇有路易斯•马吉尔的味道,只是瘦了些,看起来也比较严肃。资质聪颖,心地善良。对朋友出手大方,手上有多少钱,就会全数花掉。好些日子里,他和格梅斯曾经一块儿在音乐、酒精与女人中放歌纵酒到天亮,大肆庆祝任务的成功。有段时间他们甚至很亲密,就像锡那罗亚州居民说的,是感情很好的拜把子兄弟或莫逆之交。格罗是墨裔美国人,出生在得克萨斯的圣安东尼奥,从懵懂无知的青少年时期就开始贩运大麻。他们不止一次一起到美墨边境的蒂华纳城、墨西卡利或诺加利斯,直到被美国人抓到并且送进那边的监狱关了一段日子。
后来,格罗迷上了飞行。他付了民航驾驶训练的学费,去一所在札帕塔大道上的破旧飞行学校上课。因为飞行员是不错的职业,或者可以说是人人称羡的,格梅斯说到这里时肯定地点头,尤其对那些没了母亲的孩子来说。毒枭们需要适当人选,能在山区狭小的隐蔽跑道上秘密地降落和起飞,或是必须低空飞行以避开“半球系统”的雷达扫描,那个系统控制了哥伦比亚到美国之间的空中航线。这样看来,赛斯纳飞机不过是格罗双手与胆量的延伸:他可以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下降,这胆量为他赢得了名声、金钱与敬重。库利亚坎市的朋友们公平地封他为“短程航线之王”,甚至连恰里诺•桑切斯都成了他的朋友,他还向格罗拍胸脯保证要以这个称号为他谱一曲《短线之王》;但是在歌曲完成前,桑切斯就遭人杀害—从环境来看,锡那罗亚州是个最不利生存的地方,于是格罗没了歌颂自己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