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步入工作后,战战兢兢地生活了一年,成功演示出了一个宅女应该有的生活标准,完成工作回家,即使是休息日,也难以踏出家门,与外界唯一的联系只是工作而已。但在网上却是活跃非常。
一般来说,高中群这种东西在这段时间应该没有显眼的地方,即使是同学聚会也应该是二十八岁的时候,大家十周年纪念日的日子。
也就是这里,我知道了一个消息。
暗恋之人成为了偶像,还是很火的那种。
消息传播的很迅速,很快就众人皆知。
当然我惊讶了一下,偶像在我眼中还是卖萌的形象,可我暗恋的人在我眼中却是高冷的样子,连说出的话都不过几句而已。
群里面最近几天热度很高,像以前一样,我没有说话,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的确,像以前我也搞不懂这种社交之类事情,与人交往什么的,有喜欢的人甚至都是因为误以为是同类的缘故。
我暗恋的人,方知寒,即使是同班同学,我对他的了解还是只有名字而已,如果将班级分为三股势力,一股是显眼的,从事着班级里面的要职,而这些人或多或少心中会有得意的情绪所在。另一股就是普普通通,凡事班级里有什么大事,这些人会遵从大众的呼声。剩下的一股自然是被老师同学称之为渣滓的一种人,无所事事,过早放弃自己的人生,打架。
我一直以为我与他都是普通那一类,下课时,都会因为没有人玩,尴尬的在桌子上睡觉,数着时间,快上课时,假装睁着朦胧的眼神醒过来,得源于多年的联系,这种装睡的功夫,我十分熟练。
然后我前面的家伙,也是几乎和我一起醒过来,这让我不得不以为他与我都是独孤的同类。
甚至也是因为对方是男性,内心产生过莫名的悸动。
后来我也觉得我的暗恋产生于这样同类的共鸣。
我自然是错误的离谱,我是一个阴沉女,但他绝对不是一个阴沉男,当年高冷人设特别合青春期少女的胃口,我前桌,名为方知寒的高冷少年,有着很好的长相,即使不用说一句话,也变成了显眼的存在。
后来换过位置,与他的距离变得格外远,不是关系,而是位置距离。
暗恋他并不是少见的事情,当时暗恋他的人很多,而我不过是最为寻常的一个。
很快我就释然了,毕业后,工作后,他也只是我回忆中的人,而那种情感我也理解为只存在高中的情感,年少时期遇到的人太过惊艳,只存在于记忆中的话,也是很好的。
保持着这种思想的我,并没有过于关注这些事情。
不知是为什么,不太想看年少时期暗恋的人长大时的模样。
直到有人在联系工具上面q我。
“喂,在?”
“在”
“你追星吗?”
“你追星?”
“我不追星啊,而且我是在问你,不要拿我的话堵我。”
“我只是好奇你竟然不追星。”
“是的啊,我只爱纸片人!”
“这个我知道了。”
“等等,你还没问我的问题!”
“不追星啊!干嘛?”
我问道,说来完全不理解这个问题,追不追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