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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你情我意(1)

天生丽质

女人今年32岁,天生丽质,且有个与容貌极其相称的名字:杜若。

杜若结过婚,又离了,婚史3年。前夫是个成功的商人,创业之初对幸福的定义是:拥杜若在怀,看花开花落。后来,男人钱越赚越多,可留给杜若的时间却越来越少。有一天,男人喝醉了跪在杜若面前失声痛哭,说不小心让另一个女孩怀孕了。杜若一言不发,只是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一件一件剪自己的衣服,满床满地都是碎片。几天后,杜若对男人说,我会好好的,你去尽一个父亲的义务吧。

男人把所有家产都留给了杜若,同时留下的还有一句写在纸上的话:我放弃一生的幸福来惩罚自己,只希望你从此释怀。杜若拿起男人吸烟用的打火机,将那张薄薄的纸片烧了。

那是4年前的事,那年杜若28岁。

这是一条很静很老的小街,两边参差着一些青砖小楼和木板房,居民都是土著,大多开个日杂烟酒店什么的过日子,所以小街很显陈旧。惟一的亮点是这家叫“一剪媚”的发屋。发屋不大,也就30来平方米的样子,装修却很有个性,门外的彩色小灯和旋转广告灯一到晚上就光彩夺目,给僻静的小巷增添些许风姿。

那天是周六,这座城市下了入秋以来的第一场小雨,在街上闲逛了一天的杜若无意中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走进了一剪媚发屋。或许因为店太小,也或许因为地方太偏僻,小店的生意显得冷清,只有一个男顾客在洗头。杜若走进去,在一张空着的转椅上坐下,就有一年轻女子过来问,小姐洗头还是焗油或者剪发?杜若把包往镜台上一放,说洗头。年轻女子就开始忙开了。杜若从镜子中看见那女子竟是长得出水芙蓉般素净,少有美容行业女子的浓艳,心里很有些欣赏。女子动作熟练,往杜若头上抹洗发液,喷水,然后揉、抹、按、捏,轻重恰到好处。

做手臂按摩了,女子拉过杜若的手放到自己腿上,从上往下,又从下往上搓揉。突然,女子握着杜若的4个手指就停住了。杜若转过头,发现女子正盯着她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看。杜若心里一动,突然就有一种感觉。她轻轻问女子,我的戒指好看么?女子不抬头,但杜若还是能看到她眼里漫过一层雾一样的东西。女子说,好看好看,你自己买的吗?杜若故意漫不经心地举起右手不停翻转,淡淡地说,我先生送的。女子点点头,继续在杜若手上揉捏。

过了一周,杜若又去一剪媚发屋。素净的女子正在给人吹发,看见杜若进来,就浅浅一笑说,来了,先坐会儿吧,我这里马上就好。旁边有男孩给杜若端来一杯水,问杜若需要什么服务。杜若还没答话,那女子就冲男孩说,这个客人还是我来招呼,你忙去吧。男孩子应一声:“是,老板。”就放音乐去了。

杜若随手拿起圆桌上的一本美容杂志,想翻翻以打发等待的时间。翻着翻着,就看到了有关银街的介绍。银街本是一条普通的街道,后来因为美容美发屋集群而闻名,这里集中了30多家发屋,且每家发屋都是明星大腕经常出入的地方。凡在银街发屋做过的人,毫无例外都与诸多明星显贵有过“零距离接触”。当然这并不成为每个发屋员工骄傲的资本,但从银街出来的人,手艺肯定不错,这是不可怀疑的。

杂志有些旧了,但并不影响它的豪华与贵族气派,大16开,铜版纸,富丽堂皇的发屋照片,各式浓淡相宜的俊男靓女,世界与人生在这光可鉴人的纸页上变得美轮美奂、无可挑剔。杜若来了兴致,一页一页往下翻,然后她又看到了一幅美丽而温暖的图片:一袭白色婚纱裹身的女子微微低头,伸出白皙纤长的左手,旁边一脸幸福的男人正把一枚精致的钻戒往女人手上套。背景用了一朵硕大的玫瑰,男人黑色的礼服和女人白雪一样的婚纱靠在红色的玫瑰花瓣上,美得人心旌摇动。更美的还是那句画龙点睛的钻戒广告词:我用钻石的坚贞套住你,从此我富有,从此你美丽……杜若下意识地抬起左手,发现无名指上的戒指与图片上的那枚毫无二致。杜若感觉眼睛酸涩,仿佛有泪要流出来。她抬起一只手捂住眼睛,许久许久才松开。后来,当她准备合上杂志时,突然发现图片不起眼的地方记有一个电话号码,那个号码正是当年男人在北京租下一个柜台创业时申请的……

冬天到来以前杜若染上了流行感冒,发烧,咳嗽,头疼,持续了一个多月才好。一天同事打电话,说公司第二天要去邻市与兄弟公司搞活动,让杜若一定参加。杜若在梳妆镜前看了自己半天,就拎了包直奔一剪媚。

发屋灯光明丽,音乐婉转,顾客多得座无虚席。杜若只好先在墙边的皮沙发上坐下等候。女子看见杜若进来,立即举着两手泡沫过来招呼。这时,从门外跑进来一个三四岁大的小男孩,直朝女子扑过来,一边妈妈妈妈地喊。女子弯下腰,狠狠地在男孩脸上亲了几口,说儿子一边玩去,妈妈正忙。男孩屁股一扭,正要转身,被杜若一把拉住。男孩转过身来,杜若一下子呆住:男孩简直是男人的翻版。女子注意到了杜若的失态,什么也没说,悄然退了开去。杜若轻轻揽过男孩,开始与他聊天。男孩并不怕生,伶牙俐齿,从善如流。他说从没有见过爸爸,他说妈妈不告诉他爸爸在哪里,他还说妈妈很棒,唱歌很好听,常有北京的叔叔阿姨打电话来找妈妈,让她去北京。杜若用手指轻轻抚着男孩的脸,问他妈妈会不会带他去北京。男孩也用手指绕杜若围巾上的流苏,绕了很久才回答,说妈妈不会去北京了,妈妈说坤坤(男孩的名字)是属于这里的,不能在别的地方长大。不知何故,男孩说完这话,竟低头在杜若怀里蹭了几下。杜若冲动地紧紧抱住男孩,霎时泪流满面。

那时女子已做完手中的活,正给顾客找钱。杜若走过去,用戴着钻戒的手扶着转椅,定定地望着女子,一言不发。女子被杜若看得惊悚起来,只好把目光投向别处。女子说,我到这座城市来,就是来向你赎罪的。这一切错不在他,而在我的处心积虑。我以为这世间的爱情只要经了时间,都会淡化,甚至轻易转移。可是我到底估计错误,也有人是要守着一个人爱一辈子的,他就是。他说没有杜若,这个世界对他没有任何意义。你是个好女人,你断了他的后路让他来一心一意当个父亲,而他只是带了躯壳来,就是这个躯壳也是给孩子的。孩子周岁后,我就带着他离开了。女子叹了一口气,望着杜若说,真的很对不起,如果你想报复,想发泄,我认了。

杜若歪头灿然一笑,顾自坐到转椅上,然后仰头冲女子说:我什么都不想干,只想洗个头,仅此而已。

为了你的幸福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相爱,距离变得很近。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本来很近的两个人,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淡忘爱情。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两个人一起是为了快乐,分手是为了减轻痛苦,你无法再令我快乐,我也唯有离开,我离开的时候,也很痛苦,只是,你肯定比我痛苦,因为我首先说再见,首先追求快乐的是我。

凡事皆有代价,快乐的代价便是痛苦。

开始的时侯,我们就知道,总会有终结。

爱情还没有来到,日子是无忧无虑的;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当时觉得很大压力,后来回望,不过是多么的微小。

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别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暂的时光。

曾经相遇,总胜过从未碰头。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

我以为爱情可以克服一切,谁知道她有时毫无力量。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阴晴圆缺,在一段爱情中不断重演。换一个人,都不会天色常蓝。爱情要完结的时候自会完结,到时候,你不想画上句号也不行。

同一个人﹐是没法给你相同的痛苦的。当他重复地伤害你﹐那个伤口已经习惯了﹐感觉已经麻木了﹐无论在给他伤害多少次﹐也远远不如第一次受的伤那么痛了。

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爱一个人很难,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更难。

当爱情来临,当然也是快乐的。但是,这种快乐是要付出的,也要学习去接受失望、伤痛和离别.从此,人生不再纯粹。

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又被两个人所爱。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不能见面的时候,他们互相思念。可是一旦能够见面,一旦再走在一起,他们又会互相折磨。

只想找一个在我失意时可以承受我的眼泪;在我快乐时,可以让我咬一口的肩膊。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别离,是为了重聚。

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僣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洽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

感冒原本是一种很伤感的病。

追求和渴望,才有快乐,也有沮丧和失望。经过了沮丧和失望,我们才学会珍惜。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相爱却不能相恋,相恋却不相爱。

我也相信爱可以排除万难;只是,万难之后,又有万难。这是我更相信的。

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远。我们此生共赴天涯海角,不是游走半个地球,而是人间相伴。

你爱我吗?已经爱到危险的程度了.危险到什么程度?已经不能一个人生活。

相逢,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爱情是风花雪月的事,失意的人是玩不起的。

无法厮守终生的爱情﹐不过是人在长途旅程中﹐来去匆匆的转机站﹐无论停留多久﹐始终要离去坐另一班机。

离开之后,我想你不要忘记一件事:不要忘记想念我。想念我的时候,不要忘记我也在想念你。

爱情不是避难所,想进去避难的话,是会被赶出来的。

如果没法忘记他,就不要忘记好了。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当一个人以为可以还清悔疚,无愧地生活的时候,偏偏已到了结局,如此不堪的不只是爱情,而是人生。

爱一个人,你是会自爱的。

承诺本来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一场角力,有时皆大欢喜,大部份的情况却两败俱伤。

爱情不是避难所,想进去避难的话,是会被赶出来的。

最厉害的病毒,是爱和谎言。我们害怕岁月,却不知道活着是多么的可喜。我们认为生存已经没意思,许多人却正在生死之间挣扎。甚么时候,我们才肯为自己拥有的一切满怀感激?忘掉岁月,忘掉痛苦,忘掉你的坏,我们永不永不说再见。

人生的大部份时间里,承诺同义词是束缚,奈何我们向往束缚。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会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活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

爱情从希望开始,也由绝望结束。死心了,便是不再存在着任何我曾经对你有过的希望。

爱上了你,我才领略思念的滋味、分离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还有那无休止的占有欲.为什么你的一举一动都让我心潮起伏?为什么我总害怕时光飞逝而无法与你终生厮守?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

明知会失去自由,明知这是一生一世的合约,为了得到对方,为了令对方快乐,也甘愿作出承诺。恋爱旳一个追求不自由的过当你埋怨太不自由了的时候,就是你不爱他的时候。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尚上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人生的大部份时间里,承诺同义词是束缚,奈何我们向往束缚。

爱情,是自身的圆满,我不再缺少些甚么了。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

暗恋最伟大的行为,是成全。你不爱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恋,是一生的事业,不因他远离你而放弃。没有这种情操,不要轻言暗恋。

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不曾被离弃,不曾受伤害,怎懂得爱人?爱,原来是一种经历,但愿人长久。

青春的风口浪尖

凌溪一直在寻觅着自己的终身幸福,一直到29岁这年,处在青春的风口浪尖上,她遇见了让自己倾心的男人,原以为幸福的日子从此来临……

金秋十月,29岁的凌溪踏上了婚姻的红地毯。

终于光荣地摘掉“剩女”的帽子,成了有夫之妇,凌溪还是非常满足的。

想当初,要不是家里逼的太紧,再忍受不了老妈那比原子弹威力还大的唠叨,以及闺密们也一个个相继成家,凌溪是打死也不再去相亲的。

老啦!凌溪自从去年伊始就这样感慨了,眼见皱纹一天比一天紧,斑点一天比一天多,她心里也着急啊,可是,身边的男士不少,可以符合结婚条件的却一个也没有……

长相,职位,家世,身高……这些坚持,一样都不能少。

深知女儿秉性的凌家父母,终于打听到符合女儿各式条件的一桩亲。男方今年31岁,大学本科毕业,在一家外企任经理一职,外貌俊朗,身材高挑……总之,就是条件算得上上乘。凌溪一开始听到这些,颇不以为然,最后是在老妈那种怜悯夹杂着企盼的目光中点下的头。

相亲的过程很简单,就是若干人在一起见面喝了个茶。

最后,剩下29岁的凌溪和31岁的楚峰。

感觉就像杯子里的碧螺春,虽然两人交谈不多,可凌溪还是品尝到了一丝爽口的香甜。

一个月后,正值新人结婚的大好月份——10月。

凌溪到穿上洁白婚纱的那一刻,都还不太敢相信,自己竟然就这样不可思议地闪电式结了婚。

一切繁琐的仪式过后,晚上,送走宾朋,新房内只剩下楚峰和凌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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