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三日午时,城南柳府。
柳家老爷和管家见到柳飘飘后,一副疼惜爱护之色,赶忙招呼下人们扶小姐到内屋好生照料,街坊邻居都来道贺,恭喜柳老爷找回爱女。
柳老爷笑中带泪,邻居们赶紧劝他一把年纪了,不要太过激动。
“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呀,不知道该为老爷子感到高兴还是惋惜。”李正想道。
拿到两千八百五十金后,李正与虎头哥平分了,并拒绝了管家的宴请,一起离开了柳府。
来到一个行人稀少的地方后,李正说道:
“虎头哥,实不相瞒,我在那人马妖的铁箱中找到了金票,值三万多金元,咱们到千叶金庄兑出来平分了吧,如何?”
虎头哥豪爽地笑了两声,直视着李正说道:
“李正兄弟,我这条命都是你救的,这份钱我不能要,你拿去吧。”
“这怎么行,没有你在的话,我也活不成的,这钱你必须拿着。”
虎头哥停下了脚步,郑重地说道:
“兄弟,我比你岁数大些,也见的多一些,你就听我的吧,在洞中的时候,你其实可以抛下我不管,带着三万多金元自己回来,柳老爷的赏金也全归你。”
虎头哥的声音有些哽咽。
“可是你没有,换做是其他人,可能就那样干了,我也会死在那个谁也找不到的山洞里,再也见不到我那婆娘和孩子。”
李正默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虎头哥。
“你若是还愿意叫我一声虎头哥,就别再说这钱的事情了,或者,你可以把这些钱分点出来,给那些女人。”
“女人?”李正忽然明白了,“你说的是那个村子里的女人吧,我原本就打算分一些钱给她们,大哥放心。”
那个杀死人马妖的年轻女人,绝对算的上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虎头哥把自己的住址告诉了李正,邀请他改日去做客,李正欣然答应。
暂别了虎头哥,李正直奔通达酒楼,已经过去七天了,房子也快到期了,不知道毛毛怎么样了。
临走前给她留下的钱足够这些天的伙食,想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小半个时辰后,李正赶到了酒楼,与掌柜的打了个招呼便直奔楼上,来到二楼尽头处的一处房门前,心情忐忑地敲了敲门,没人回应。
李正推门进去,刚要呼喊毛毛,一把匕首突然从门后袭来,角度刁钻,似乎是专业的刺客。
李正暗道不妙:“猪八哥派人来杀我了?”
天问剑在背后出现,挡下了这一击,李正回过身子挺剑突刺,却发现刺客不是别人,正是自己日思夜想的毛毛。
“是我呀,你怎么了?”李正问道。
毛毛恍惚了两秒,睁大了双眼终于确认了是李正后,扔下匕首,哭着扑进了李正的怀里。
抱着毛毛的时候,李正扭头看了看,矮桌上还放着没吃完的米饭和大饼,以及两副碗筷。
他的心好像被剑刺中一样难受,更加心疼怀中的毛毛,紧紧地抱着她。
这个时候,哭泣声突然停止了。
毛毛挣脱李正的怀抱,直勾勾地看着他,眼睛中满是血丝,泪痕爬满了脸颊,突然抬手,给了李正一耳光,清脆又响亮。
李正捂着脸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毛毛的眼神和语气都十分决绝,说道:
“不许抛下我一个人,以后你去哪我就去哪儿。”
李正恍然大悟,说起来,这五年里他们形影不离,这是他第一次离开这么久,而且杳无音讯,换做是自己,也会发疯的吧。
“我答应你。”李正说道。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毛毛的神情缓和了些,指着桌子说道:
“去吃饭吧,我给你留的。”
李正却拉起毛毛的手跑了出去,来到了大街上。
“哥哥,去哪儿?”
“带你去吃好吃的。”
半个时辰后,在千叶城最好的酒楼——大千酒楼中,掌柜的看到了两位奇怪的客人,他们一男一女,一高一矮,穿的衣服,则是一新一旧,头发是一长一短。
说是兄妹吧,更像是拐卖人口,可当掌柜的看到那男人点的菜之后,就打消了疑虑。
毕竟,天下就没有这么好的人贩子。
“永昌烤鸭,平湖醋鱼,飞龙汤,南坡肉,十全丸子,粉蒸凤尾,白切龙胆,鲜烤羊羔肉。”这些招牌菜,是一样不落地点了一遍。
那个女娃起初很是惊讶,之后就毫不客气地吃了起来,吃的很香,掌柜的都觉得脸上有光,又免费送给他们一壶上等好酒。
看着毛毛风卷残云大快朵颐的样子,李正不禁想道,过去真的让妹妹受苦了,也没发现她这么能吃。
眼下虽然赚了点钱,但要是按照这种吃法,大概是养不起她的……
“哥哥你不吃吗?”毛毛喘了口气说道。
“我吃过了,这些都是你的,不够了再加。”李正笑道。
毛毛打了个嗝,把一个羊腿塞到李正嘴里,说道:
“吃吧,别跟我客气。”
李正哭笑不得,只好笑纳,心中感慨万千。
“无论在哪个世界,有钱真的好呀!”
又半个时辰后,酒楼外。
李正捧着毛毛的脸说道:“你是妖怪吗!竟然全都吃完了!”
“嘿嘿,毕竟好吃嘛,以后可不可以每天……”
“不行!”李正果断拒绝了。
……
毛毛撒娇地拉住李正的手,接着爬上了他的后背,李正无奈,只好背着她慢慢地走着,此刻街市还比较热闹,叫卖声此起彼伏。
“小妹妹这么漂亮的脸蛋和身材,怎么能不戴项链呢!还有手镯最好再来一套!”
首饰铺老板的眼睛真的厉害,一下就看出了毛毛是女儿身,自然不会放过做生意的机会,抓起一把闪闪发光的饰品,朝着毛毛挥舞。
毛毛的眼睛闪烁着,紧盯着首饰铺,仿佛是又看到了好吃的。
不等毛毛发话,李正就转身走进了铺子,让毛毛挑一个最喜欢的款式。
毛毛看了一会,指了一个项链,银白色的花瓣底托,中间是墨绿色的玉石当做花心。
老板当即拿起项链,兴奋地说道:
“这位小妹妹真有眼光,这可是上等的纯银器和龙血玉加工而成,能够祛毒驱寒,永葆青春,现在做活动,只要9998金元,机不可失呀!”
一听到这价格,毛毛立刻嘟起了嘴,在李正耳边轻声说道:
“哥哥,你这次赚了多少钱呀?”
“不多,但是买这个还是够的。”
毛毛惊呆了说不出话,在她的印象中,李正身上从没有不会有超过100金元的财产。
“你是不是……是不是……”毛毛的声音突然颤抖起来。
她想起做乞丐的时候,有的乞丐会出卖自己的内脏来换取金元,但他们通常熬不过冬天就会死去。
李正把毛毛从背上放下来,轻拍她的小脑袋,悄悄说道:
“你放心吧,我不会做那种事,只是这老板太奸商了,我来跟他搞搞价。”
“998。”
老板听到报价后一脸猪肝色,很是尴尬。
但看到李正手边的宝剑,知道他是修行人士,又不敢直接轰人,只好与李正磨起嘴皮子来。
说到这门功夫,李正绝对是大宗师了,在当乞丐的时候,他就琢磨过小摊贩上讨价还价的技巧和心理战术。
曾靠着替人跑腿买东西,然后低价买入的方法赚了一些钱,凭这手本事没少混鸡腿吃。
一炷香后。
“1998,再低我这生意就不做了,这一天都白干了。”
老板的脸上失去了活力,他没见过李正这样的买家,明明刚从全城最好的酒楼出来,却要和他这样一个小老板在这还价半天。
偏巧吧,旁边的这个小女娃也十分乖巧可爱,一直用一种无辜的眼神看着他,算了算了,就1998卖给他吧。
“成交!”李正说道。
老板又按照李正的描述,在玉石上雕琢了一个猫的形状,把项链交给了李正。
毛毛把项链捧在手心看了又看,也不知怎么回事,眼泪就涌了出来。
大概她之前从未想过,自己可以拥有如此美丽的东西。
玉石上的猫是哥哥常讲给她的一种动物,虽然在北境看不到,但她知道那是一种十分可爱温驯的动物。
她把项链交给李正,要他亲手给自己戴上。
李正将项链戴到她脖颈上,恍惚间觉得,毛毛已经长大了,女孩子的稚气褪去了三分,稍稍有一股女人的韵味了。
毛毛双手勾住李正的脖子,问道:
“好看吗?”
“当然好看。”
毛毛踮起脚,要给哥哥一个亲吻,没想到李正闪过脸躲开了,和往常不大一样。
“你怎么了?”
“没……没什么。”
李正岔开话题,牵起毛毛的手,沿着街道继续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