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考成绩出来了,林晓考的不错,毕竟是以初中学校前三的成绩考进来的,虽然那是所县立的初中吧,但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老师把成绩单还有各科优秀试卷贴到了楼道成绩栏里,大家一哄而上。
林晓看了一眼成绩便退了出来,实在是挤,她也没什么别的好关注的。
“诶你字写的不错啊,怎么做到的,是练过吗?”身后一个男声响起,是宁想。
林晓回头,有些紧张,她天生不自来熟。
“英语吗?初中的时候练过,挺喜欢的就练了。”
突然,一个大胆的念头涌上心头。
“要不,咱俩互批习字吧,你帮我看看语文,我帮你看英语。”
“好啊,那你把语文习字给我吧,我去拿我的英语。”
就这样,班上语文习字最好的宁想和英语习字最好的林晓结成了师徒,班上人调侃,你俩这还给不给人活路了,你俩互补那还不无敌啊。
林晓的英文字是初中为了中考才练的,类似于印刷体,整整齐齐,让人看了很舒服。其实比起规整的印刷体,她更喜欢飘逸的圆体,不拘一格,错落有致,看起来更养眼。没错,她就是喜欢好看的字,近乎痴迷。她似乎很有练英文字的天赋,无师自通,只在网上随便描摹一张照片,一遍体成,三天,便彻底换了字体。这几年来她也七七八八的学过好多字体,英文的,汉字的,却总是写不好汉字,没别的原因,没有耐心练,便总是半途而废。
她帮他批习字很认真,她从小便是个有责任感的小孩,总觉得帮别人就要全力以赴,做的尽善尽美才好。她仔细的指出他习字中的一个个问题,给他写好评语,往往要花上一整节公共自习,好在高一课业不是很紧张,她游刃有余,也没耽误什么。
也经常把自己的语文习字拿去让他批,他的评语也渐渐多了起来。
慢慢的,两个人以这种方式熟悉起来,通过评语来聊天,交流。她对他也没有了一开始那种抵触,他这人看起来高冷,其实私下里也是很逗比的一个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