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学行政管理的基本规律
当今已被发现与认识的具有正效应的大学行政管理规律大致有:大学行政管理的一般规律(或曰普遍规律)、大学行政管理特殊规律、大学行政管理的基本规律和大学行政管理工作规律等。
大学行政管理一般规律,指的是整个大学行政管理系统的管理实践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与影响作用的共同规律。如大学行政管理价值规律、大学行政管理目标激励规律、大学行政管理过程有序运行规律等。
1.大学行政管理的价值规律
价值是一个具有广泛意义的社会范畴,其产生是和人们的需要相联系的,“‘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的需要的外界物关系所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06页。因此,大学行政管理价值规律,就是指由大学行政管理主体为满足公众需要而在与大学行政管理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效用关系和必然性。
大学行政管理价值,就是大学行政管理主体在管理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效用关系,即在大学行政管理的主体与客体的实践关系中,主体按照一定的价值观确定大学行政管理活动的目标,极大地提高大学行政管理活动的效率、交通和效益,以充分显示大学行政管理价值,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大学行政管理价值的实现,也就是使大学教育活动更有效,更大地发挥其教育功能。这就表明,作为大学行政管理主体的人们所以都要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范围内与不同的程度上重视和参与管理,归根到底就在于通过这种参与能够满足其某种需要。
在大学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同管理者之间对相同的管理客体所发生的效用关系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协调或不一致,甚至出现相互排斥或对立的现象,引起大学行政管理价值的冲突,这就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和有效的调节与控制,使之通过不断改善与推进大学行政管理客体之间的效用关系,促进大学行政管理价值的发展。这就需要从物质管理价值、精神管理价值和人性管理价值三方面进行调控,以保证大学行政管理客体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精神生活需要。大学行政管理者,既是管理主体又是管理客体,因此,必须为他们在人格、人情、人道、素质和创造能力等方面的发展与完善带来最佳效益。
2.目标激励规律
目标,就是人们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标准,是构成管理活动的前提。目标会引起向心力,激励事业心、责任感和理想追求,并进而产生互相支持、协作和关心学校全局的无形力量,以及从为提高大学知名度与美誉度而拼搏的奉献精神。正是如此,大学行政管理者设置适当的目标,激发主体行政管理人员和师生员工的主动性,达到调动学校相关成员自觉进行工作质量与产品质量的积极性的目的,就成了大学行政管理的目标激励规律。
3.大学行政管理过程有序运行规律
大学行政管理诸环节——预测、决策、计划、组织、控制、总结的有机结合、有序运行、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是大学行政管理过程的客观规律。
大学行政管理特殊规律,指的是大学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某些现象所特有的规律。任何事物都有一般性与特殊性两个方面,规律也不例外,所以,规律除了有一般规律外,还有特殊性规律。而对大学行政管理的特殊规律,主要就是各个大学行政管理部门所特殊的工作规律,如大学行政管理上级对下级,以及各部门之间因工作性质不同而具有特殊规律。大学行政管理基本规律,指的就是在大学行政管理诸现象、诸要素、诸环节中起主导作用,决定大学行政管理性质及其一切主要方面与主要过程发展的根本方向的管理规律。它是决定其他一切大学行政管理规律的作用范围和发展方向的基础规律。如以人为本的规律、系统整体规律、效益最佳规律等。
六、大学行政管理机构体系及人员
(一)大学行政管理机构体系
大学行政管理工作的完成必须要依托一定的主体来完成,这里的主体主要就是指大学行政管理机构。大学行政管理机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一个体系,这也是大学行政管理的需要所决定的。大学行政管理体系,是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建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行政管理体系,是适应新世纪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是办好社会主义高等学校的需要。
大学行政管理机构的结构形式有多种,主要包括“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矩阵”等。目前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主要采用“直线——职能制”。
“直线——职能制”的结构形式把大学行政管理人员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指挥人员,如校长、系主任(院长),他们对校、系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并指挥其下级。一类是职能管理人员,如各职能处长,他们是直线指挥人员的参谋,而不直接进行指挥。
这种结构形式吸收了直线制和职能制的优点,既能使领导权力集中,避免多头领导,又能发挥职能机构专业管理的作用,最能适应现代高校规模大、专业复杂、分工细、业务性强的一种管理形式。但这种结构形式也有一定的缺点,诸如协调困难,容易造成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等现象。
(二)大学行政管理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大学的行政管理体制实行校、处、科三级制。其管理机构一般在校长领导下,设校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总务处;规模较大的学校因工作任务需要,增设科学研究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基建处、教务技术装备处(或生产设备处)、学生工作处、外事处(或外事办公室)等。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拟订学校和各处、室的职责范围和职责分工实施细则,下面择其主要管理机构的职能略作介绍。
1.校长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是在校长直接领导下的综合管理机构,在学校管理工作中起沟通上下、协调左右的枢纽作用;在校长决策过程中起综合处理信息的参谋助手作用;在贯彻执行校长和校长办公室会议决定的过程中起监督检查的作用。其主要职能是:起草全校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和规章制度等文件;组织全校性的行政工作会议,并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办理与横向单位的有关综合性工作;负责对校内外的联系,并统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全校的公文收发、缮印、档案和机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及综合统计工作等。
2.教务处
教务处是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全校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制定或修订全校各系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制定学校有关教育事业发展,专业调置、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全校的教务行政工作和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组织全校教材、讲义及教学资料的编写、审查、交流及印刷订购、供应工作;全校教师的业务考核和进修工作;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夜大学、函授部门的规划和组织管理工作等。
3.科研处
科研处是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全校科研工作的职能,其主要职能是:组织编制学校科研规划、审查及汇总各系、研究所(室)的科研工作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各系、研究所(室)与有关工农业生产部门进行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奖励和推广工作;组织科研经验的交流和科学展览工作;组织全校参考资料、科学著作的编译出版和科技档案工作;制定、修改全校有关科学研究的规章制度,掌握全校研究生的学习计划,教学情况,负责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的日常工作等。
4.人事处
人事处是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全校人事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掌握和制定全校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办理人事调配手续;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干部任免、调配和提拔的具体行政手续;会同教务等部门搞好全校的职称评聘工作;教职工的鉴定、考核与奖惩工作;检查各单位使用干部的情况,并配合有关单位搞好提高与培养工作;会同教务部门制定培养和提高师资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政治审查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掌握全校的工资、福利费和人民助学金的评定调整工作;办理教职工的离休、退休和退职事宜,并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参加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做好毕业生的鉴定并根据国家就业政策等决定大学生的就业取向和去向;统一掌握全校的人事调查、统计、报表及其他日常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