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计划管理
教学计划管理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环节,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保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学院培养专门人才,组织教学过程,检查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依据。教学计划又是高等院校培养专门人才的总体设计,是学院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依据,也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制订教学计划要遵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与“广”相结合,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等诸原则。制订教学计划首先需要进行必要的基本调查研究,然后提出本校制订或修订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及要求,再由院(系)主持、组织本学科专业的学术教学带头人及有经验的骨干教师先行研究课程结构体系,最后经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审议,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主管教学校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教学计划是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它要顺利有效就不能有太大的随意性。
(2)教学运行管理主要是围绕教学计划的实施所进行的教学过程及相关辅助工作的组织管理,是按教学计划实施的对教学活动的核心管理
教学过程本质上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一种认识过程,又是学生通过教学获得全面发展的一个统一过程。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首先要把握它的主要特点:一是大学生学习的独立性、自主性、探索性逐步增加;二是宽厚的基础学科上的适度的专业教育;三是教学和科研的逐步结合。根据这些特点,在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中要注意把握四个方面的工作:要制订好课程大纲;要针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科学研究训练这三个主要环节设计好组织管理的内容、要求和程序,并依此来进行检查。教学运行管理过程中还要抓住两个重点:一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过程的运行管理,要贯彻教学相长的原则,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二是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行政管理,应制订教学工作制度的规程,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提出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2.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①教学质量是个综合化的概念,衡量其质量的高低应该包括教学、学习及管理质量的综合指标;教学质量又是一个渐进的、累积的形成物;教学质量又应该是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更应注重在动态管理和过程管理,这是因为教学质量管理的最终任务是保证和提高每一项教学活动和每一个教学环节以及最终的教学质量。转变教育思想、提高教育质量是搞好教学质量管理的前提条件。
②研究完成全程质量管理的设计,建立适合校情的质量监控体系和运行机制,要深入研究质量监控。实施包括招生过程的质量管理,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实行科学化考试管理,实行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查制度等一系列的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③建立科学的、可操作的质量管理模式,包括质量检查方式、教学工作评估、教学信息的设计、采集、测量、统计分析和管理等。质量管理是高等教育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中的一个二级指标,在每年的教学评估过程中,各个学校所提出来的专家评、教评学、学评教对提高和保证教学质量有好处,但是从教学质量的保障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的运行机制来说远远不够。
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来说,每个学校的组织保障往往都有,但是支持系统往往不完善,支持系统应该通过宣传和发动,使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都能投入系统中运行,但是有相当多的学校,一部分教师能够理解和认同这个体系,有一部分教师不认可,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并没有积极地投入系统中来,就造成有一部分信息无法回收,而回收信息的可信度也不是特别高。所以,要构建一个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良好的质量监控运行机制需要做很多的工作,需要广大师生的理解、认同和投入。
我们认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应该是闭环系统,而在合格、优秀、随机水平评估过程中发现,相当多的院校这个系统是开放的,开放往往开在信息反馈系统。在明确目标、确定标准、获取信息、处理信息的基础上,还应将对问题的处理结果反馈到信息源,这样才能成为闭环系统。希望每个学校都能建立起一个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良好的质量监控运行机制,因为这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很重要的手段。关于本部分内容将在以后的再做论述。
3.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教学基本建设管理包括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践教学基地、教风、学风、教学队伍和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它们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应以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坚持下去。在每项基本建设中要不断提出改革措施,创造稳定、良好的教学环境。这些方面的建设既是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又是直接服务于教学工作的基本建设,是形成稳定、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条件,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
(七)大学教学管理的组织系统与制度
1.教学管理的组织系统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教学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现代化教学组织系统的逐步建立,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正一步步推动和促进了教学管理的发展和完善;同时,也为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组织系统是教师和学生在学校这个系统里稳定和谐运行的保障。
学校的教学管理组织系统是指在主管教学的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由教学决策、教学行政管理、教学业务咨询、教学监督与评价等组织机构以及广大教师共同组织而成的教学执行系统。组织系统的完整性和可行性首先要求健全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体制。学校教学工作,要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校长主持日常工作,并通过职能部门的作用,统一调动学校各种资源为教学服务,统一管理教学工作进程及信息反馈,实现各项教学管理目标。一般来说,学校教学管理组织系统包括三类性质不同的组织机构:
(1)教学行政管理机构,如教务处等
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教导主任是具体执行者。教务处统筹管理全校的日常教学、教学研究、课程设计、教师队伍建设、教研组建设等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务处工作状态反映一个学校整体教学工作的状态。学校应健全教务处的组织结构,配备数量合适、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管理干部队伍,明确组织教学改革和建设的责任,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2)教学业务机构,如教研室等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教育科研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日益成为学校领导和广大师生的共识,许多学校成立了教育科学研究室。教研室是直接进行教学工作,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培养提高师资工作的教学基层组织。教研室一般按专业、学科或课程来设置。教研室的工作责任包括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做好本校教育科研宣传活动;组织教育科研项目的审议;管理本校课题研究;指导广大师生有效开展教与学等内容。是否设置教研室由学校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不设教研室的,其教学工作可由研究所、学科组、课程组或其他组织形式实施,确保教学研究的主体性。
(3)各种有关学校教学工作的委员会组织,如教学评价工作委员会等
教学工作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在校长、院长(系主任)领导下,研究和决定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这些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吸收学校成员及校外人员,广开言路,让他们参与到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一般情况下,教学评价工作委员会都是在学校领导的主持下,邀请一些专家,依据本校的办学方案和规划,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教师工作、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评估和反馈。
2.教学管理的制度
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是指为强化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质量控制而制定的教学规章、制度、条例、细则、守则等。教学管理制度有一定的法治效应和约束力,是全体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教学行为准则,是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规定化的重要基础。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构建是一个复杂多样的系统,需要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都作出具体而明确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学校教学管理系统可以分为教学主体系统、教学基本建设系统、学习辅助系统等不同的子系统。每个子系统内又由若干类构成,每个类下面再分别制定若干规章制度,从而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就其内容而言,学校教学管理分别涉及学生事务、教师事务、教学规范、考试制度、课程制度和教学工作有关的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制度等。
二、大学教学管理的主要环节
大学教学计划是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订,指导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高等院校组织和管理教学主要依据教学计划进行。教学计划是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又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首要环节。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直接关系着教学质量的好坏,没有一个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教学计划,就不能很好地展开相关的组织教学活动,也就不能保证教育目的和任务的实现。因此,教学计划管理是大学教学管理的核心内容,它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评价等环节。
教学计划应体现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遵循教学的客观规律,反映教育的应有价值。教学计划还应明确教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社会生产实践之间的关系,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教育方针服务。一般来说,高等教育的教学计划大体分为三类:其一,指令性教学计划。该类教学计划由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和批准实施,各高等院校遵照实行。其二,自律性教学计划。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不作统一要求,由各高等院校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编制的教学计划。其三,参考性教学计划。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订一个参考性的教学计划,各高等院校可以参照这一教学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订较为具体的教学计划。
(一)大学教学计划制订的原则和依据
教学计划是根据专业制定的,在教学活动的安排、专业的课程设置、各门课程及各种教学环节顺序安排、学年编制和学时分配上起着统筹规划的作用,是高等院校组织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参考。教学计划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学制、学习形式、课程设置、开设方式(性质)、学时分配、教学进度、教学环节、学分计算、毕业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为发展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机制,科学合理的制订教学计划是教学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
1.教学计划制定的依据
国家的教育方针和高校的培养目标是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是高等院校培养目标的方向标,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教育的基本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有用人才。因而,教学计划应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制订和修改,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培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社会主义觉悟和献身精神的“四化”建设人才。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是高等院校教育和教学管理的指南。高等院校的教学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教育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的制订因此也必须服从这个培养目标。
我国高等教育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是制订教学计划的主要依据。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多年来的扩招政策使我国的国民教育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一定程度上也引起了教学质量下滑,大学毕业生的素质水平越来越令人担忧,就业压力不断增大。这使我们逐渐认识到,高等教育事业必须同经济建设相协调,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教学计划的制定,应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借鉴和吸取国内长期以来得出的经验和教训,理论联系实际,遵循教学管理工作自身的规律,利用自身规律指导具体教学工作,使教学计划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适应性。
当代学术发展趋势和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制订教学计划的重要依据。当前学术发展呈现出分化和综合两大趋势。一些学科不断分化,朝着更加深入精细的方向发展。另一些学科,彼此相互关联,向着互相融合的方向延伸。新世纪人才的培养应体现国际发展潮流,教学计划的制订应当关注当代学术发展的新动向。此外,教学计划的制订还应紧紧围绕我国当前的科教兴国战略,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应用型专门人才服务。
外国高等院校关于教学计划的有益经验是我们制定教学计划的参考依据。首先,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从整体水平上来讲,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基本国情出发,吸收和借鉴外国高等教育的有益经验,来弥补我国高等教育水平之不足。其次,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借鉴国内外高等教育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只有这样,才可以使我们避免走许多弯路,加快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