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洛伊丝(Lois),我是一个定居在米德加尔特的小画家,笔名悠然(Leisurely),目前居住在小镇切斯特郊区的一座小木屋里,对面有一大片金色的麦田。
距离那场延续了一个世纪之久的战争已经过去了一百一十年,对于生活在人类之国米德加尔特的人族来说,狼人、血族、精灵逐渐成为了传说,成为摇摇晃晃的酒吧里、形如枯木的巫婆口中令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住在这里的日子,悠闲得只想让人继续悠闲地生活下去。每一天清晨,迎着第一缕清风,我会到麦田里散散步,再回到小木屋吃早饭。百灵鸟从小镇飞来,敲敲窗户带来前一天小镇里发生的事,其实只不过是些世俗之事,我却喜欢听她说,毕竟在秩序森严的亚尔夫海姆是没有这些事的。
百灵鸟飞走了,我便开始工作。说是工作,更像是爱好——毕竟我只卖出过一幅画而已,其余的全都收着,并不想和什么人分享。我独自一人,没有朋友,也没有寂寞。
冬天,我会坐在温暖的壁炉前,跳动的炉火勾起心底深埋的回忆,这时出现在我笔下的,大都是米德加尔特看不到的奇景,拥有着半透明的翅膀的小人在盛大的花盘上起舞,小小的精灵蹦跳着穿梭在森林间,画里只有她和温柔的大自然。
夏天,我会坐在清爽的屋顶上,想到什么就画什么。夜空的繁星离我极近,风吹起金色的麦浪,屋后一片荒芜,放眼望去没有人烟,只有一条笔直的小道夹在青草之间遥遥指向微弱的灯火,似在天的另一边。有时候,枕着手臂,我会这样渐渐沉睡在屋顶上。
然而,对于曾不幸经历过百年前那些战争的我来说,小木屋中的生活悠闲得简直像在逃避一样。我卖了我的第一幅画,得到一大箱金币,每周远赴小镇买些吃的以确保自己不会被饿死。
说说我的画笔吧,那可是我的骄傲。早些年在亚尔夫海姆,我的养母辛西娅打造了它,并送给我当作是成年礼。它可以任意伸缩长短,笔杆用的是银橡木,意为繁茂与荣光,上面雕着旧约精灵的守护咒,肉眼是看不见的;笔毛用了柔软且坚韧的寒针木的叶片,谁能想到植物的叶子比动物的毛发更适合做画笔呢?笔尖与笔杆相连处镶了一圈能吸收月光的晶石,黑色平滑的表面上流动着浅浅的月光,使我的心也随之跌宕。
然而,这都不是最特别的。那最关键之处是它的内芯。内芯是一支画笔的灵魂。世界树掉落的第一片叶子正在我的笔中安详沉寂。这给予了画笔一种特殊的能力,它还可以是别的什么东西。但是现在,它只是一支普通的漂亮的画笔。
至于辛西娅为什么动用这无价之宝打造一支画笔,则是一段往事了,暂且不提。我与精灵族的关系亦不是三言两语便能解释得清,百年前的那些战争我更是不知从何处说起。
总之,这一切的结局就是米德加尔特被隔离在世界之外,血族、狼人、精灵、矮人都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我眼睁睁地看着人们遗忘了战争,生活在表面的安逸里。
而我,虽然从太阳神弗雷的神罚下侥幸逃脱,但它却带给我夜夜的噩梦,我再也无法举起我的武器,再也无法得到安眠,只能隐居在米德加尔特做一个小小的画家,不能、不敢也不想再回去。
而无论是这个有着天窗、风铃、壁炉的可爱的小木屋,抑或是其他地方,事实上又有什么区别呢?我是一个画家,相信我的感觉,也相信命运的安排,也许有一天,我会等到一个契机,带我离开这里,去应该去的地方,开始一些应该开始的故事。住在这里的生活,悠闲得就像是在等待一样。
幸好那一天并没有让我等太久。
像每一天的清晨一样,我换上白色的长袖绸衣,系好纽扣和领结,收紧袖口,再穿上金色绸裤,把裤脚塞进马靴里,挽起长发,推开小木屋的门,穿梭在半人高的金色麦田间享受第一阵清风。
纯粹的金色几乎比日光更耀眼,正因如此,麦田深处那株紫色植物才显得如此醒目。
紫色象征尊贵,在亚尔夫海姆,十二大公爵的城堡的大门都要用紫色的藤萝来装饰,女王的宫殿里更是处处摆上紫色的植物。来到这里之后,我也见过不少类似的,实在没有什么稀奇。但是,这一株不一样,我的心中涌出强烈的感觉,拨开密集的麦草,一步步向它接近。
它——哦,我忍不住以“她”来称呼——她生长在这一片麦田的中央,大概有半人高,像一丛繁盛的玫瑰。
紫红色通透的根茎中流淌着汁液;长有深刻纹路的叶片微微蜷曲但毫不羞涩地以最优雅的姿态舒展开,从叶片茎部到顶端的颜色渐深,叶尖的紫色浓郁到仿佛要滴下来;她的顶端盛放着一朵重瓣花,花瓣是半透明的,像冰一样的质地脆弱而坚毅。
她迎着清风笑着,一种用语言无法描述的魔力。空气中弥漫着奇异的香气,就像是生命的味道,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没错,冰雪的凛冽、火焰的热情、万物初生的萌动……
我十分肯定昨天她还没有降临在这里,什么植物生长得如此迅速?或者说,她真的只是一株植物吗?
我体内精灵的那一半血液开始发挥作用。精灵对大自然总是有着超越其他种族的敏感,我想起在亚尔夫海姆那短暂的美好时光,小时候我真的会和遇到的每一棵树每一朵花打招呼的,你们可不要笑话我哦。
可能这个小习惯到了现在还是没太改的掉,我走上前对着她问道:“早上好哇,美丽的女士,请问你是从哪里的呢?”
她轻轻摇晃了一下,似乎不想回答我的问题,也不想让我猜中她的心思。我只好自言自语:“你让我感觉很熟悉呢,是故意来此还是偶然经过?不过我猜,无论是哪一种,明天我都不会再见到你了,能允许我带走一片叶子作为纪念吗?”
阳光慈悲地洒下来,风吹得麦田沙沙作响。她没有拒绝(我就当作她没有拒绝),我小心翼翼地摘下一片幼叶,向她道别。
麦田深处的邂逅让我的心也欢喜。于是,这一整天,我都无所事事地躺在屋顶上,左手放在脑后枕着,右手握着那片叶子,在心里一遍遍描摹她的轮廓,却没有动一下画笔。
我固执地认为真正美好的东西是无法被画出来的,你怎么可能画得出“希望”、“新生”这些概念性的东西呢?你可以辩驳说可以用金色的麦田和阳光代表“希望”、用婴儿的微笑代表“新生”,但那只是表现出来的概念,你并不能将这些概念直接画到纸上去,对吧?
从屋顶往下看,那抹紫色离得太遥远。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紧紧盯着她,盯了很久,最后,竟陷入梦里,沉沉睡去。
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醒来时天还亮着,好像与睡着前没有任何区别,连太阳的位置都不曾移动,最令我惊讶的是,我竟然睡得很好,没有做噩梦。抬眼再去寻那抹紫色,却已经不在了。
不过,仔细看去,有一道紫气从麦田的另一端,遥远的地平线处延伸而来,蜿蜒地经过她曾在的位置,穿越了整片麦田。我的目光沿着紫气想要找出它的终点,它穿过麦田后径直指向我的木屋,经过门前站立的青年向上,终点是……我诧异地举起右手,那片紫色的幼叶竟然像融入了我的皮肤一样,化作了我手心里的一个印记。我一举起手,紫气也配合着向上延伸了一截。真奇怪,它是在我睡觉的时候来的吗?还有门前的青年……
等等,我惊讶地望向门前,一位银发及地、貌若神祗的青年正温和地仰头看我。不知道他看了多久?嗯,大概和我睡着的时间、紫气到来的时间一样久……
我敏捷地从屋顶一跃而下,有趣的是,那道莫名的紫气也随着我的动作,准确的说,是随着我左手的动作上下翻飞,在空中留下一道还算优美的轨迹。
还不等我问什么,青年忽然拿出一幅卷轴展开,一幅画,世界伊始,其名《创世》。画固然是惊世之作,但我却在看到画的一瞬间有种想要逃跑的冲动,奈何有紫气相随,到哪里都一样会被他找到。
叹了口气,我说道:“我还以为你们都当我死在弗雷的神罚下了,原来女王还在派人找我啊。我不知道你们是通过什么方式来到米德加尔特的,也不知道你是怎么利用一株植物找到我的,总之,一定很麻烦吧,辛苦啦。但你恐怕是找错人了,我已经没有能力再去守护亚尔夫海姆了。替我对辛西娅说声抱歉。”
众神在上,我其实不想一口气说这么多话的,但这个青年实在长得太好看了,他身上有一种温和而亲近的气质,即使是在以美貌闻名的旧约精灵里也十分罕见。而不凑巧的是,我吧,一见到美人就忍不住话多。唉,当初跟弗雷对峙的时候,心里怕得要死我都没忍住这毛病,更何况是面对青年这样温和的人呢。
青年摇头,温柔地笑着,否认了我的话:“小姐,你误会了。我并不是听从了女王的指令,事实上,我根本就不是旧约精灵。我只想带你去一个地方,也顺便帮你自己一个忙。”
“你想带我去什么地方?另外,你不是旧约精灵的事真的让我感到很惊讶,在说明你的来意之前,可以请你先介绍一下你自己吗?”我打量着面前的青年,真是越看越顺眼。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就是我所等待的了。
“我吗?”青年略微想了想,“你可以叫我……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