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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幼读南容传,苍茫老更哀

顺治十七年(1660),53岁的金圣叹一度似乎站在了自己人生最大的机遇面前。这一年正月,朋友邵点自京城回到苏州,千里旅行浸染的风尘都来不及掸洗,就匆忙来向好友报告好消息:当今圣上顺治皇帝不仅读过金圣叹批点的“才子书”,并且跟身边的臣子说,此人是做古文的高手,不要以做时文的眼光衡量他。

金圣叹听到此事后,感激涕零,当即恭恭敬敬地下跪,向着京城所在的方位虔诚叩首,并写下一组诗,表达了无限惊喜和企望。之前的30年光阴如同虚度,功名始终无望,寸心早已成灰,连夜织好了绿蓑衣、准备了青箬笠,预备就此长做渔翁,水云深处钓鱼去了,谁知道衰老之年还能有如此奇遇呢?“何人窗下无佳作,几个曾经御笔评”,何等荣耀!“实有五丝来补衮,敢将八口仰垂衣”,又是何等自信!“钟期更比伯牙难”,有才固然难得,然而能够真正赏识才人的人更难得;金圣叹一生以古人知己自居,对诸葛亮遭遇刘备、苏轼遭遇宋神宗这样君臣相得的佳话津津不已,谁知道在有生之年也能有“忽承帝里来知己”的一日呢?又怎能不让人浑然忘却鬓毛短尽,而忽发峥嵘志气呢?于是圣叹大胆想象,希望“一江春水好行船,二月春风便到天”,入翰林院为皇帝讲书去。从此官奉笔墨,“勒成盖代无双业”;手边为之头发熬白的评点书卷,也无需留恋,要收拾收拾交付给儿子了。(《春感八首》)

但是,恩诏没有等到,一年之后,却等到了哀诏。十八年(1661)正月初七,顺治帝驾崩。二月初一,消息传到苏州。我们现在无从知道,在等待皇帝下旨宣召自己进京的这一年中,金圣叹经历了怎样的热切、疑惑、失望,但是应该始终不曾真正绝望。对于年过半百的金圣叹而言,如需担心,也许只是自己老病相催、时日不多,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正当壮年的顺治帝会突然去世。“《凌云》更望何人读,《封禅》无如连夜烧”,没有了赏识的人,煌煌文章都只能付之一炬罢了。在听到来自九重天之外皇帝的天语纶音之前,“短短蓑衣连夜织”;经历了一年的漫长等待之后,金圣叹又要“《封禅》无如连夜烧”了。人生在世,急急攘攘,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空,两“连夜”之间的时光,竟如梦寐一般。“白发满头吾已矣,还余几日作渔樵”(《辛丑春感》),依然钓鱼去吧。

那么,顺治帝为什么没有召金圣叹进京呢?把当时的史实综合起来看,所谓“帝皇知己”一事的真相,与金圣叹本人的叙述是有出入的。此事的当事人之一弘觉禅师的叙述是:有一次皇帝问他:“苏州有个金若采,老和尚可知其人么?”弘觉禅师问:“听说有个金圣叹,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呢?”皇帝说:“正是此人。他批点《西厢》、《水浒》,议论颇为别致,只是太过穿凿附会,想来是才高而见僻之人。”(《奏对别记上》)

顺治读书非常博杂,对在封建文化体系中被贬为小道末技的曲本,也多有涉猎。禅师曾经和他议论金圣叹的同乡、晚明曲家张凤翼创作的传奇《红拂记》,他也能作出符合实际的批评(陈垣《汤若望与木陈忞》)。他对《西厢记》的好感似乎更为突出,由此与苏州文人发生渊源,尚不止金圣叹一人。尤侗曾经用《西厢记》中“临去秋波那一转”唱词为题目,模仿八股文的路数写过一篇文章。有一次顺治与大臣讨论这句话中的禅意,大臣就引尤侗的文章回答,顺治一听大感兴趣,马上就要求阅读全文,并赞叹为“真才子”(《西堂乐府》)。金圣叹声名藉盛,又批点过《西厢记》,引起他的注意,也在情理之中。但金圣叹从邵点那里辗转听到的评语,显然是不全面的,也许已经经过善意的取舍。从顺治说金圣叹“才高而见僻”看来,即使撇开他的帝王身份,这句评语也不失为公允,的确可称为圣叹知己。但是,也正是这句评语,决定了他不可能让金圣叹厕身朝堂,因为“见僻”对政权稳定和帝王权威可能造成的消解和危害,已经将“才高”的优点抵消殆尽了。所以说,人生之幸与不幸,似乎只在命运之神一念之间,其实未尝不是与各人的自我选择息息相关。康熙十八年(1679),尤侗应试博学鸿词科,授翰林院检修,做的正是金圣叹向往的修纂史书的工作。因曾受到顺治赏识的关系,康熙对尤侗温言悦色,称他为“老名士”。在尤侗“受知两朝”(潘耒《尤侍讲艮斋传》)的荣耀时刻,金圣叹却墓木已拱了。

因为顺治的赏识,获得了人生最大的机遇;又因为顺治的“辜负”,奇遇最终变成了笑谈。金圣叹一生不求闻达、冰雪胸襟的形象,也因为人生最后关头的热衷而大打折扣。一个一直工于抨击、肆无忌惮的人,忽然表露出对皇帝的感激爱敬,难免令人发笑(邓之诚《清初纪事初编》)。然而,结合他一生的遭际来看,最后的立场不稳,却更令人悲悯。《选批唐才子诗》完成于顺治十七年上半年,那时金圣叹正处于欢欣期待当中,批语中有不少关于出仕归隐问题的反复推求,可以看做是他当时真实心理状态的记录。

如权德舆有一首诗《待漏假寐梦归江东旧居因思惠阇黎茅处士》。等待早朝面圣的偷闲假寐中,身处九重宫阙中的权德舆做了一个关于故乡的梦,由此想起两位故人。而这两位故人的身份也很微妙,一位是僧人,一位是处士,都是跟富贵庙堂风马牛不相及的人。这个诗题中包含了热闹和萧淡两重天,对于讲究诗歌写作制题、审题的金圣叹来说,仅题目就足够引发他的感慨了。果然,在这首诗的批语中,他大谈特谈了一通行藏仕隐的问题。他认为,孔子所说的“用之则行,舍之则藏”一语,是儒家中庸态度的体现,其精髓应该是随时变通。如果一门心思都在宫阙官场,没有山间林下的胸怀,固然不对;倘若故意说些矫枉过正的话,抬高山林江湖,鄙薄宫阙官场,那也不对。正确的态度应该是,高卧之时,自当心如冰雪,不要驰情富贵;但富贵降临的时候,也不必又说什么高卧。诗歌最后,诗人被晨钟惊醒,站起来整理衣冠,“又随簪佩入君门”去了,故人之思、山林之想,还是继续留在梦里吧。金圣叹对此连叹“妙绝”,指出“此方是‘我与点也’秘密心印。若更葛藤上文,便成宋人笔墨”。也就是圣叹的这支笔,死人可以说活,活人可以说死,他只将笔尖轻轻一拨弄,就把坚执人生立场的前后一致,归入到宋儒僵化板滞一类中去,而将他本人名号“圣叹”二字的真谛,由曾点的世外之想,换成了与时俱进。看来此时金圣叹已经忘记了他十八年前说过“四十而未仕,不应更仕”的话,准备要迎接人生中突然降临的富贵了。

在三年前,金圣叹曾经赠诗给吴县教谕夏鼎,诗中有“杏花廊下重来坐,药草笼中实见收”(《赠夏广文》)之语,已经表示为保留秀才身份,重新参加岁考,甘心做新朝“药笼中物”,为其所用了。只不过那也许是新朝定鼎之后的权宜之计,毕竟“秀才”身份食之无味,但弃之可惜。免除徭役、厕身士绅行列,甚至是做私塾先生,都需要这一纸文凭。为生计作想,在亡国十几年之后,金圣叹表示要归顺新朝,自然不能以民族气节相苛求。但是,这一次如此兴高采烈、引以为荣,不能不令人遗憾。其实金圣叹本人,也并非是坦然无愧的。他在批许浑《淮阴阻风寄楚州韦中丞》一诗时,面对诗人“垂钓京江欲白头,江鱼堪钓却西游”的人生选择,这样解释:“明明壮年,反决意自废;迨于垂老,又变节出游。高才负气人以身世为儿戏,真有如是之事。”简直就是金圣叹本人的人生写照。“变节”一词,下笔何其严重;用“儿戏”来为“变节”辩护,又太勉强了。然而,除此之外,他似乎无法为自己垂老出游的渴望寻找到一个更合适的理由。他甚至为即将到来的出仕,设计了一个“游戏”的姿态:“人生世上,建大功,垂大名,自是偶然游戏之事。乃真因此而铜枷铁锁,牢不自脱,皮里有血,眼里有筋,即果胡为而至此乎?他年不道姓名,真摆断索头,自在而去矣。”(杜牧《寄题甘露寺北轩》批语)对圣叹而言,最理想的人生状态自然是功成然后身退,否则无论如何标榜自己不求闻达,终究难免“白嚼”之讥。虽然金批《水浒》、《西厢》刊刻后几乎是家置一编,金批本成为这两本书在此后几百年内刊行最多的版本,然而在他生前,青年时期装神弄鬼的活动带来的负面效应并没有消失,而批点众经的大胆言论和惊人风格,又雪上加霜,为他岌岌可危的形象增加了一条为人诟病的理由。因此,在其晚年,倘若真能够得到帝王的赏识恩宠,则30年辱于泥涂的人生从此翻身,成名于生前,较之渺茫的辉煌于身后而言,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所以,尽管我们会为金圣叹临老变节而觉得遗憾,但是看到他发出“人生自幼识字读书,真得如是一日亦足也”的感慨时(贾至《早朝大明宫呈两省僚友》批语),又不能不这样想:圣叹岂是羡富贵,尚快意耳!

然而,顺治并没有让圣叹实现这一愿望,他的突然驾崩,留给圣叹的是浓浓的落寞和怅惘。只不过,在他写下上面那首灰心绝望的《辛丑春感》时,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不久之后,会有更大的灾难降临到他身上。

哀诏达到苏州之后,苏州府大堂陈设了顺治皇帝的灵位,江宁巡抚朱国治为首,苏州府治下的大小官员、乡绅等,每日早晚在灵位前哭奠行礼。依礼是哭临三日,到第四日早晨,巡抚、按察使、道台等人正齐聚府堂,虽然脸上还带着悲戚之色,但已经准备各归其位,正常办公,为新君继续牧养小民去了。就在此时,在不远处的文庙,一场事变已经发生。这天一大早,秀才倪用宾、薛尔张、丁子伟等人从府学教授程邑那里要来了文庙的钥匙,率领一百多位同学鸣钟击鼓,在孔子像前宣读《卷堂文》,随后又来到苏州府大堂,向聚集在大堂的巡抚等跪进列举吴县知县任维初多款恶状的揭帖,要求驱逐此人。平时森严肃穆的府堂突然涌进这么多人,陆陆续续还有更多的人正向这里赶来,据说最后达到了一千多人,而且人人喧嚷号呼,群情激愤。震惊之余,巡抚朱国治表现出了一个封建官僚“最正常最直接”的反应,他下令左右衙役侍卫把这些闹事者全部抓起来!众人见到上官震怒,纷纷作鸟兽散。仓促之间,跪在最前面的十一个人没有能逃脱,他们是:倪用宾、沈玥、顾伟业、来献琪、丁观生、朱时若、朱章培、周江、徐玠、叶琪、张韩。随后,另一个重要的涉案人任维初也被拘留,交给道台王纪审问。

吴县县令任维初,山西石楼人,顺治十七年十二月刚刚上任。莅任之始,命人将大毛竹劈成竹片,用便溺浸湿,用来作为刑杖。百姓上纳的钱粮如果稍有短少,就抓来痛打三十大板。行刑的衙役如果下手轻了,自己会受到责罚;百姓被打的,倘若痛不可忍而叫出声来,任县令就会怒气冲冲,命令衙役扼住受刑者的脖子,使他们无法发出声音。受到责罚的人,往往被打得鲜血淋漓,无法站立,只能俯伏在地爬行而出。本来颇有一些贫苦或悍勇之人,以代人受杖换取一些酬劳,任维初到任后,就没有人敢替人受杖了。没过多久,就有一人被当场打死在县衙之上。任令酷烈之声由此远播,百姓一提及他,无不吓得色变股栗。

到十八年正月,任维初令人私自从储放漕粮的常平粮仓中,每仓按比例取走若干漕粮,前后共取走三千余石,交给县衙书办吴行之替他粜米。由此造成的缺额,却要负责储粮在这些仓库里的百姓自己补齐。任县令的监守自盗,对于负重的吴县士民来说,无疑是最后一根稻草。酷加之以贪,孰可再忍!于是就有了上述聚众请愿之举。(顾公燮《哭庙异闻》)

这件事的性质,用后来追述者的话来表述,即是“故习”、“故套”、“故事”耳。吴中故习,秀才们遇到贪酷不法、冤屈不平之事,就到文庙集合,发表罢课宣言,直到事情引起重视。(顾予咸《雅园居士自叙》)而这种方式也一直是奏效的,上官往往能采纳他们的言论,作出相对公正的处理。(陆文衡《啬庵随笔》)这一次,秀才们仍然是按照他们一贯的方式行事。从他们选择二月初四这一日请愿来看,事先应该是经过了较为慎重的考虑,既不想与哭临礼冲突,又想让尽可能多的朝廷官员知晓此事,从而迫使上层不得不正面对待。上千人面对在人数上绝对弱势的衙役侍卫,却并没有发生激烈的冲突,甚至也没有发生僵持对峙,而是纷纷作鸟兽散,可见众人本来是抱着与官方达成一致的愿望而来,其实毫无斗志。此时被逮捕的秀才应该不会去考虑他们的命运。朱巡抚在事出意外时下达的逮捕命令,一定会在他惊魂稍定后解除,因为故例俱在,秀才们也是循例行事,无论事情解决与否,都应该与为民请命的无辜者无关。

二月十九日,从“请愿”事件中逃脱的金圣叹参加了友人陈济生生子的庆贺宴会,并赋诗作贺。其中一首诗题为《陈定斋太仆辛丑春初索得雄,正值普门诞日,是日郡县恭接今上登极诏书适至,赋诗纪瑞》,拟得从容周到,贺友、贺新君,还没有看到他内心有惊惶忐忑的阴影。

二月下旬,友人阎修龄在苏州西郊的光福里邓尉山赏梅,见满山烂漫春光,忽动故园之思,意欲还家,金圣叹为之送行。因连日阴雨连绵,金圣叹与阎氏父子困于虎丘山寺,同时与会的还有姚佺。此人是晚明因忤魏忠贤而被杀的周顺昌的弟子,寓居苏州已久,与金圣叹有很深的交谊。盘旋至二月二十三日,已珍重告别,忽然淮安张养重和丘象升、象随来访阎氏。旧友新朋,率尔相逢,痛饮至晨,佛堂画舫,招伎唱曲,泛舟山塘,老夫少壮,共发其狂,可谓尽一时之欢。但金圣叹送别组诗有“承君问我归何事,白昼关窗只是眠”一语,已能读到意志消沉和前途未卜的惆怅(《同姚山期、阎牛叟、百诗乔梓滞雨虎丘甚久,廿三日既成别矣,忽张虞山、丘曙戒、季贞诸子连翩续至,命酒重上悟石轩,快饮达旦,绝句记之》)。此时距离“哭庙”之日,已过去二十天。任维初被拘拿之后,招供反攀朱国治,说巡抚大人向他索贿,催逼得太急,而自己上任不久,还没有来得及搜刮银两,无法满足要求,只好私自粜米卖钱,聊以应付。朱国治听到派在道台处阴察事态发展的人回去汇报后,大惊失色,连夜派人到道台处将供词取走,将不利于己的地方涂改,又伪造一张告示牌给任维初,写上“兵饷甚急,多征粮米,以备不虞”等内容,将告示时间写得很早,这样,任氏种种贪酷不法行为就得到了一个来自上级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而同时,朱国治将“哭庙”一事上奏朝廷,罗织了“震惊先帝之灵”、激打驱逐朝廷命官、串联凶党等罪名,请求严惩闹事者。金圣叹此时滞留虎丘山寺多日,不知道是否有听说风声渐紧之后避祸的因素在内。

金圣叹返家后“白昼关窗只是眠”的低调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此时正值“通海案”发,朝廷派满大臣四人至江宁会审。四月初三,会审大臣到达江宁,初四,“哭庙”案涉及的十一人被套上枷锁,发解至江宁。会审之日,对十一人严刑拷打。文献记载其中对答细节云:“四大人拷十一人,十一人以粜粮为辞。四大人怒曰:‘我方问汝谋反,汝反以粜粮对耶!’”(《哭庙异闻》)以揭发酷吏私自粜粮事发端,却要以谋反大罪成谳,四大臣设定的问答逻辑,其实已经说明了朝廷的态度。此前郑成功海上之师骚扰沿江屡得成功,清廷迁怒于百姓,认为是当地人心未曾帖服,暗中勾通援助之故,准备“假大狱以示威”(孟森《心史丛刊》),终于酿成“通海案”。而狡诈之徒,又借此攀连诬告,沿江城乡人人自危。“哭庙”案发生在这样敏感的时刻,已足够挑起清廷杀机。顺治五年(1648),法若真(字汉儒,号黄山,胶州人)出任福建乡试主考官,赴闽途中经过苏州,游览虎丘,写下了《登虎丘》一诗,诗中有“竖儒犹惜旧衣裳,文章之祸恐不小”之句,诗题下自注:“此戊子作,迟十三年果验。”诗作于顺治五年,十三年后即指哭庙案发之年。苏州文风极盛,士子以义勇自命,又好臧否时政,由明入清,风气未改,招来杀身之祸也是迟早之事。

四大人又对府学教授程邑严加推问,程不得已,供出丁子伟、金圣叹二人。四月二十六日,增捕金圣叹等七人,二十七日押解江宁。审讯之时,“各两夹棍,打三十板”,最后给金圣叹定的罪名是“为首鸣钟击鼓,聚众倡乱”。

夹棍、竹板齐上的讯问,最后得出的“真相”自然是可疑的。佚名《辛丑纪闻》引会审“奏疏”后,就忍不住说明,这些口供并非真相,而是巡抚朱国治自己拟稿,四大人署名而已。不过从漏洞百出的“会审记录”中,还是能隐约看到金圣叹在其中的身影。大概整件事情的核心人物是倪用宾,事前商议、草写揭帖、向程邑拿文庙钥匙、鸣钟击鼓、府堂跪进揭帖,都可以看到是倪用宾“为首”。而金圣叹在事前商议、撰文、文庙聚众,都应该是几个主要的人物之一,但从文庙向府衙进发的过程中,人越聚越多,混乱中金圣叹想必被拥挤的人群从核心群体中挤散,进入大堂时,可能已经落在后排。张韩、丁观生供词中称“我等同在前面跪,十一人拿住”,当是事出意外,朱国治下令抓拿闹事者时,左右之人只来得及抓住跪在最前面的十一人,而金圣叹不在其中,也可佐证我们上面的猜想。这样一个不前不后的位置,应该就是金圣叹在“哭庙”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真实反映。但因金圣叹才名远播,后人往往有所增饰。如孙静庵《金圣叹之死》,对金圣叹个人地位的改动就有两处:一是“圣叹即以是率诸生抢入,进揭帖”,突出了其自始至终的领袖地位;二是“于狱中上书千余言,为民请命”,增加了其被捕后自我牺牲的自觉性。(《栖霞阁野乘》)

其实,这样的改写与金圣叹当时的思想状态还是有出入的。入狱之后,金圣叹有《狱中见茉莉花》一诗,内容如下:

名花尔无玷,亦入此中来。误被童蒙拾,真辜雨露开。托根虽小草,造物自全材。幼读南容传,苍茫老更哀。

圣叹虽狂,但狱中痛定思痛。对一生行事不密,率性而行,终于遭遇此哀惨晚年,颇为自悔。“奏疏”中言金圣叹不堪受夹棍之苦,口呼“先帝”,四大人大怒,责问他:“今上初登极,乃呼先帝,以诅圣躬耶?”命人掌嘴三十。这样的场景,对于自负狂傲的金圣叹来说,该是何等难堪的耻辱。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所以把自己的侄女嫁给他。金圣叹诗中用这个典故,表达了对自己在邦国“无道”之时,不能明哲保身的反省。《水浒传》中鲁达自称“粗鲁”,圣叹曾批道:“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但批点《西厢记》时,针对红娘撮合张生和莺莺之后的两句唱词“我也不去受怕担惊,我也不图浪酒闲茶”,又大发感慨,认为红娘有功于崔张,却自认无功,是机敏精细的表现,“盖圣叹则一生无此精细故也”。可见他对自己的性情缺点未尝不知,却又有“宁作我”的自负倔强。但邦国“无道”之时,行事不谨,临老受辱,死而不解,还殃及亲友,他的从容赴死,应该并无自觉牺牲的意味。“苍茫老更哀”一句,已写出深切的自责和对一生选择正确与否的迷茫。

“哭庙”案整个过程中,殃及无辜无数。时至今日,再翻阅当时文献,仍会觉得悲愤难抑。如长洲县令刘令闻奉巡抚命令抄诸秀才的家,见令牌上有一姓朱的,以为是朱鸣虞家,“遽籍之”,将家资财物劫掠一空,“一妻两妾并其子真之妻皆下狱”。朱鸣虞为吴县富户,当倪用宾等十一个人被羁押苏州时,朱家曾有馈赠酒食之举。对于平时参与维持地方风化、处理公益事务的乡绅而言,不过是尽义务,用这种方式表示对为民请命的义士的钦佩和同情。但却因此为朱国治所记恨,竟然遭到“错抄”的大祸。又如苏州知府余廉征奉朱国治之命到顾予咸家抄没家产,看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随手收到袖子里。看到桌上放着的银制酒壶,居然放到地上一脚踩扁,放到靴筒里。又看上一个紫檀木制作的盒子,精致名贵,就拿起来交给贴身仆人,随即送到自己私宅里去了。堂堂朝廷命官,如此暴戾贪鄙,令人匪夷所思。期间因为涉案之人家属纷纷被拿入狱,牵连日广,城中讹言大起,人心惶惶,百姓中竟有要“屠城”的传闻,甚至有因此拖家带口逃难到乡下去的。(《哭庙异闻》)其时人命如草,朝夕之间,祸福难测,想到出于一己之义勇而惹起如此弥天大祸,狱中的秀才们怎么能不痛悔惊惧,度日如年呢?

当时在押之人遭遇荼毒之惨烈,更远远超出今人的想象。因病赋闲家居的吏部侍郎顾予咸与朱国治小有嫌隙,便被借故捕拿系狱。收监之后,狱卒用大铁链盘绕在他脖子上,重不可举,寝食不得安。到七月被释放时,“积汗成膏,淤血成腐”,铁链深陷于颈肉之中,粘连几乎不可分开。(顾予咸《雅园居士自叙》)秀才沈玥被杀之后,叔叔来南京为之收尸,好不容易辨认出尸首,发现本来只有三十多岁的侄子,被杀时须发皆白,“竟成老头陀矣”。诸人在狱中受到的非人折磨,由此可见一斑。沈玥在七月初一用半张旧纸写过一封家书,信中说:“儿犯之罪,固已至重,无可奈何。所望者,皇恩大赦耳。”金圣叹的狱中家书内容则是:“杀头,至痛也;籍没,至惨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不亦异乎?若朝廷有赦令,或可免耳。不然,死矣。”(《哭庙异闻》)以“无意”得之之“异”自我解嘲,是圣叹一贯的风格;寄希望于“赦令”的未死之心则与沈玥家信是一致的。这应该是当时狱中诸人共同的心理。

然而,翘首期盼中的皇恩大赦终究没有来。

顺治十八年(1661)七月十三日,金圣叹被斩于江宁三山街,时年五十四岁。

这一日,几件大案一起,“共有一百二十一人,凌迟廿八人,斩八十九人,绞四人,分五处行刑”。哭庙诸人的行刑法场在三山街,四面由全副武装的士兵环卫着,巡抚朱国治监斩。“罪人”被反绑双手,背插招旗,上面写着“斩犯一名,××”字样,口中塞着硬如钢铁的栗木,一旁一个士兵,挟持拖拽飞快而行。亲人和看客稍近,士兵就用枪柄、刀背乱打。俄而炮声一震,人头落地,“披甲奔驰,群官骇散,法场上惟有血腥触鼻、身首异处而已”。(《哭庙异闻》)在时人留下的这段关于屠杀现场的记录文字中,叙述者的个人心理体验被糅进了字里行间,士兵“奔驰”、官员“骇散”,速度、场面的快捷切换,营造了超出日常经验的诡异、恐怖的梦魇气氛,令人寒毛竖立。

被杀害的人死后尸体由亲人为之收殓,但唯恐牵连获罪,骸骨都不敢归葬故里。为金圣叹收尸之人,不是有血缘关系的亲戚,而是他的学生沈永启。沈永启(字方思)是吴江人。崇祯十三年(1640)前后,曾师从圣叹,“相与潜究性命奥窔”。仅仅一个多月,学问大有长进,金圣叹很欣赏这个学生的聪颖,就替他改名为圣说,号旋轮。(周廷谔《吴江诗粹》)二人师生之谊没有因为时间流逝和时势变化而有所改变。金圣叹从十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发解江宁狱中,到七月十三日被害,两个多月时间,其他弟子害怕受到牵连,纷纷避匿,只有沈永启前往江宁探监,死后又为之收尸,并将棺材安放于沈氏家庙中,与从兄沈永辰等祭奠如礼,号哭失声。(乾隆《震泽县志》)崇祯八九年间,金圣叹频频降神于叶绍袁家,叶绍袁妻子沈宜修是沈永启的姑母,大概从那个时候开始,金圣叹与沈氏子弟便结下了生死不渝的情谊。

《沉吟楼诗选》收有金圣叹临难前所作的绝句三首,真实地反映了他死前的牵挂和愿望。

其一为《绝命词》:“鼠肝虫臂久萧疏,只惜胸前几本书。虽喜唐诗略分解,庄骚马杜待何如?”

金圣叹一生醉心《南华经》,对庄子思想浸淫甚深。这首诗中“鼠肝虫臂”的典故就是出自《庄子·大宗师》。子来生病将死,友人子犁来看望他,问他:“造化是多么了不起啊!你死之后,他将要把你带往何处,要把你变成什么呢?会将你变成鼠肝呢?还是变成虫臂呢?”子来回答说:“天地就像是个大熔炉。每一个人都应该随顺造物主的意愿,变成什么都没有什么不可以。”金圣叹用这个典故,表示自己早已看破生死,随物自然了。只可惜批点“才子书”的愿望没有全部实现。《选批唐才子诗》侥幸完工,但是评点《庄子》、《离骚》、《史记》、“杜诗”的工作或者还没有开始,或者只完成了部分。所以,虽然自己无所谓生死,但平日所参悟的道理,一旦碰到真实的人生,就用不着了。这个懂得“伟哉造化”的道理却放不下自己心爱的书的金圣叹,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真”人。

金圣叹这首诗是写给他的堂兄金昌的。金昌虽然比圣叹年长,但曾从圣叹学《易》,与圣叹之间建立了独特的“亦兄弟亦师徒”的关系。平时家族节庆相聚,圣叹尊金昌为兄,但商讨学问的时候,金昌往往会恭恭敬敬地起立,将圣叹作为老师来看待。金圣叹也一直引这位堂兄为知己,将两人的关系比作王维、王缙和苏轼、苏辙(《春感八首》)。金昌没有辜负圣叹的嘱托,在圣叹身后,不避风险,组织了《唱经堂才子书汇稿》的整理刊刻工作,并为之作序。(金昌《才子书小引》、《叙第四才子书》)

临难绝句的第二首题为《与儿子雍》,是写给自己的儿子金雍的。金雍自幼在父亲宽容、慈爱的教育之下成长,五岁时就跟随父亲陪侍友人,成人后为父亲笔录各种著作,金圣叹对这个儿子的赏识和期望也至老至死没有改变。在这首诗中,圣叹自注道:“吾儿雍,不惟世间真正读书种子,亦是世间本色学道人也。”对儿子的才气、性情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诗中说:“与汝为亲妙在疏,如形随影只于书。今朝疏到无疏地,无著、天亲果晏如。”金圣叹在这里用印度佛教史上无著、天亲两位大师,来比喻他和儿子,写出了两人不仅在血缘上亲厚,而且在精神上平等、思想上承继的关系。

临难绝句的第三首《临别又口号遍谢弥天大人谬知我者》云:“东西南北海天疏,万里来寻圣叹书。圣叹只留书种在,累君青眼看何如?”诗中的“书种”,指的就是儿子金雍,这是圣叹的托孤之诗。那么,让狂傲一生的金圣叹临终前以感激之心托付儿子的“大人”究竟是谁呢?圣叹虽然没有明白指出,但回顾他被杀前一两年的交游活动,有一个人渐渐浮出水面,这就是时任赣州府推官的周计百(名令树,河南延津人)。

周计百因读到金圣叹批点的《才子书》,仰慕圣叹的为人,曾经派人带着财物,前往苏州诚邀圣叹去赣州著书立说,时为顺治十七年(1660)。当时圣叹正忙于选批唐才子诗,无暇他顾,但对于周氏的盛情一直感激于心,在回信中这样写道:“承惠砚材,便付好人手开斫去矣。后来凡有点注,请皆从此砚出,不敢没知己之盛心也。”(《答周计百令树》)圣叹曾经说过“美人爱青镜、名士爱古砚、大将爱良马”(《水浒传》第56回批语),周氏以名贵砚坯相赠,正是以“名士”待圣叹,圣叹则表示从此只用他所赠之砚磨墨著书,以示爱重。二人之风雅、多情,令人神往!信的结尾,金圣叹说:“来教正与鄙意如掌中书字,独奈隔此数千里何?”金圣叹用唐诗“掌中书字”的典故来形容两人相知之深,只可惜,一生不喜远游的他,嫌苏州、赣州相隔太远而未成行,这一本可无意中改变其悲剧命运的建议,就此搁浅。临难之前,圣叹想起这位“万里来寻圣叹书”的朋友时,应该是不无遗憾的吧。

在金圣叹被杀之后,友人嵇永仁在一封信中写到一件“异事”:

近有一绝异事。周计百使君司李南,读《才子书》,慕圣叹为人,遣使赍舟车之费,往迎之。圣叹适有唐诗选,未赴也,然业已心许之。越明年,使君梦一人,披发跣足,耸身案上,蒙面而泣曰:“我圣叹也!”使君晨起,谓客曰:“圣叹休矣!”遣使再至吴门,始知使君梦中之夕,即圣叹绝命之晨也。(《与黄俞邰》)

虽然周计百梦到圣叹披发赤足、蒙面哭泣的那一夜,就是金圣叹被杀而死的那一天,这样的巧合,难免有“小说家言”的嫌疑,但是哭庙案震惊天下,周氏本人又是肩负一府刑侦案狱之责的地方官员,在时刻关注哭庙案进展和担忧友人命运的情况下,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到友人前来诀别,也在情理之中。嵇永仁寓居苏州,又是圣叹友人,那么,周计百之梦以及在圣叹死后又遣使探问的事情,也许是他耳闻目睹。金、周二人虽未谋面,但心灵相通、生死相托的情谊令人感动,而周计百之不负圣叹,也由此可知。对金圣叹来说,家中有此一人(指金昌),身后有此一子(指金雍),有弟子收骸骨(指沈永启),有二三知己相知于生前,身后亦不辜负(如周计百、徐增等),这应该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友人丘象随在圣叹死后第二年写有《感逝》一诗云:“隔岁吴江重泊处,低回不尽故人伤。曾经彻夜吟诗老,那复高歌对酒狂。挝鼓祢衡三尺血,逃禅苏晋九原霜。分明画舫山塘路,秋风秋雨只渺茫。”画舫山塘的那次欢会似乎还在眼前,友人却已经命殒身亡,对此茫茫,哪能不百感交集呢?康熙三十五年(1696),廖燕(字梦醒,号柴舟,广东曲江人)至苏州,赋有《吊金圣叹先生》诗一首,高度评价金圣叹批点众经的成就:“……诸子及百家,矩度患多歧。得君一披导,忽如新相知。面目为改观,森然见须眉。直追作者魂,纸上闻啼嬉。高标七子作,分解三唐诗。其余经赏鉴,众妙纷陆离。陈者使之新,险者使之夷,昏愦使之灵,字字有馀思。掀翻神鬼窟,再辟混沌基。遂令千载下,人人得所师。……”金圣叹一生著述丰赡,清抄本《沉吟楼诗选》所附《唱经堂遗书目录》,将其分为外书、内书两类。外书多为评点著作,如《第一才子书庄子》、《第二才子书离骚》、《第三才子书史记》、《第四才子书杜诗》、《第五才子书》、《第六才子书》、《才子古文》、《程墨才子》、《小题才子文》等;内篇多为独立著述,如《大易义例私抄》、《涅槃讲场私抄》、《圣自觉三昧私抄》、《法华百问》、《南华前摩》、《庄子字制》等。因遭杀头籍没之惨,多有散佚,其存留著述结集出版,全集仍有250万字左右(见陆林辑校整理《金圣叹全集》,凤凰出版社2008)。金圣叹以新警之笔,揭示古人之真精神,辟疑解惑,遂为千载之师。几百年来,读其书、慕其人,追寻其遗踪、徘徊其墓前的读书人不知凡几。徐增“千秋万年,先生不亡”的预言果然成真,金圣叹泉下之灵,也应该得到安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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