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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早在圣诞节期间,几家司考培训机构已经开始疯狂抢人,打起了价格战。一家新培训机构甚至抛出狠招,新年前报名的学生享受五折优惠还赠送一部MP4。大量学生便报了这家机构。来华下定决心要冲刺考试,所以需要借助优质资源以求一击必胜,他拿出了仅有的几百元报了名。很多平时出手阔绰的学生在这个时候反而犹豫不决。大三下半学期开始了,司考培训班也如期开课。不管学生们是否做好心理准备,考试都会在六个月后举行。为了不和学校的课程发生冲突,培训班选在周末开课。但大多数学生早已厌倦了无聊低效的课程,他们纷纷逃课跑到图书馆备战司考,老师们需要司考通过率来装点业绩,对逃课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他开始准备这场九死一生的战役。除了周末上培训班外,他把自己关在僻静的艺术楼教室,这些教室人迹罕至,是静心学习的好地方。每天对着一壶水几本书,度过一个又一个孤独的日子。先知先觉的行动和紧凑的时间安排让他远远领先了其他人,很多同学还在纠结先复习哪科时他已经悄无声息地把主要课程复习了一遍。心里充实的同时也被孤独深深折磨着,他的孤单来源于七八年来的生活经历,虽然混迹在人群当中,却测时刻感到自己与别人的不同,他必须独处一人与命运搏斗,不管成功失败,无论受伤流泪,都没人可以感同身受。他竭力在别人面前展现正常的一面,却悲哀地发现苍老正在慢慢侵蚀他的灵魂,思维日益迟钝,肢体日渐僵硬,往日的种种纠葛不时涌上心头,每次都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从令人窒息的往事中挣脱出来。无情无爱,恩断义绝,行尸走肉般存在这个世界,还在装模作样地进行着所谓的努力。他合上书本,甩甩酸胀的脑袋,望着窗外的璀璨灯火点燃一支烟。他无数次地想到晓燕,这个在他生命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女孩,她过得怎么样,她早已恋爱了吧,她还是像以前一样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成为焦点吧。他的心里涌起一种难言的苦涩,三年没见面了,他的思念早已风干成一枚琥珀,不时把他的心硌得生疼。这段时间,他习惯了用那台老式的手机剧空间,捕捉关于她的点点信息,她青春靓丽的照片,她潇洒直爽的语言,一次次刺痛他的心脏。她还是他心爱的女孩,只是在生活的巨浪面前,他们成了两条渐行渐远的船。他情不自禁回复了她的说说,她很快回复,让他欣喜若狂,两人在QQ上你来我往地聊了半天,晓燕宣布下周准备到秀容玩,来华惊喜地差点晕过去,立刻表示自己会去车站接她。

在那个青涩美好的年纪,她像一缕阳光融化了冰封已久的心灵,唤醒了他久违的热情和执着。她的一切都让他着迷,他们会为了一些无聊的话劳烦别人传递纸条,也会在一起谈论一些无聊透顶的话题。他不敢承认自己喜欢上晓燕的事实,恋爱是一个很敏感的字眼,在那暗淡的岁月,他缺乏勇气。在他的提议下他们兄妹相称,获得了接近她的机会。他的殷勤和关心也让她打开心扉,她也说出了自己并不是父母亲生子女的事实。这个不知真假的故事让来华感慨不已,对她更多了一份依赖和情愫。后来他留级,总会找机会去看她。来华发表文章就要带着冰淇淋找她庆祝,她生日的时候来华总会准时送上礼物。晓燕班级的毕业晚会上,他唱了一首林俊杰的《一千年以后》,并含泪深情拥抱了晓燕。

他不清楚晓燕对他是什么样的感情,像他一样有一份特殊的感情还是只把他当作普通同学。那一年晓燕金榜题名,飞上枝头变了凤凰。她终于可以睥睨众人,在众人的仰慕和夸赞中潇洒离去,并没有回头看来华一眼,哪怕留下一句鼓励的话。在那个忧郁难过的真夜,他独自来到文化公园,行人神情安详,好像他们的世界没有烦恼和忧伤。他看到了晓燕,隔了老远他还是无比肯定地认出了她。跟她一起的还有一对中年男女,应该是她的父母。她们迈着轻松闲适的步伐缓慢向前,低声交谈中偶尔一笑。来华的心像被什么东西刺痛了,如果他能够考上大学,哪怕是一所最差的二科,他也会自信地微笑着走上去,潇洒礼貌地问候叔叔阿姨,告诉他们自己和晓燕是关系很好的同学,今年也考上了某某大学。他甚至进一步意淫,晓燕的父母对他印象不错,露出了鼓励他们好好相处的神秘笑容,而晓燕在这样笑容中羞红了脸。这样的想象让他痛苦万分,他现在只能像斗败的狗一样躲在角落里****满身的伤疤。曾经名声大噪的大才子,现在却连个像样些的复读班都进不了。他实在不想出现在他们面前,不想用别人的光芒来反衬自己的卑微。他多想走上去和她亲切地聊天,多想凝视她可爱的脸庞。他哭了,是来叶离开以来第一次放声大哭,他不管街上穿梭的车辆,发疯地狂奔,直到视线模糊,精疲力竭才瘫坐在地上。

晓燕去上大学了,连声招呼都没有打。最后一次在学校遇见,在嘈杂的同学中间,来华期待她走过来说两句废话,她只隔着人群意味不明地看了他两眼。仅管如此,在漫长的复读生活中,她仍然是他心理最隐秘的痛苦和幸福,鞭策着他不懈怠不放弃。考上秀容师院后,他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借同学的手机给晓燕发了信息,晓燕淡淡地回了条进步很大可喜可贺。在等待入学的漫长暑假里,来华跟随当地的一个民歌手学习了民歌,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在苦闷的高中岁月里,唯一值得留恋的便是和晓燕在一起的片断。晓燕来自民歌之乡,据说小时候学过民歌地方戏。他躺在床上听着阿宝的民歌,想着心爱的晓燕,恍惚间两者在他的脑海中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关联。她变成了的玉莲,他成为了大春,正在上演一场凄惋动人的别离,深爱挡不住离别的命运,只能把无限的情意融入歌声和临行的叮咛中。正如他对晓燕那注定没有结果的感情。凄美的旋律常常让他泪流满面,欲罢不能,民歌无形中成了他的精神鸦片,在孤寂的岁月里他无数次他无数次轻轻吟唱,在旋律中得到抚慰又一次次受伤,他沉沦其中不能自拨。

大一刚入学时候,他犹豫再三拨通了晓燕的电话,晓燕还像以前一样外向爽朗,来华则有些口舌僵硬,算是有一次礼节性的交流。后来父亲出了事,来华很长一段时间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他仍然清楚地记得晓燕的生日,她的每个生日他都会莫名激动和难受好几天。他焦躁了一整天,最后还是颤抖地发出了一条祝福短信,晓燕很快回了电话,言语间洋溢着愉悦和幸福。这通电话让来华兴奋了很久。

晓燕要来的消息让来华兴奋地彻夜难眠,自习的时候也老是走神,舍友们也说他反常。晓燕来的前一天他特意动手染了染头发,遮住了那些蠢蠢欲动的白发。几乎一夜无眠,一早就起来换衣服刮胡须。好容易在图书馆捱过了上午,匆匆吃了一碗面就跳上了开往火车站的公交。他对她的想念已经快要爆炸,他不再是当年是当年那个腼腆的少年,他要把这么多年的情感毫无保留地向她倾诉,不指望换回她的任何承诺或回报,只想让她明白自己的心意,也给自己一个交代。在出站口焦灼地等了好久,晓燕终于姗姗而来。紧张的来华硬是没憋出一个字,还是晓燕先开了口,话题才慢慢打开。晓燕的直爽性格没有变,一见面就把包扔给他骂他不懂得照顾女士,气场弱小的来华乘乘接过包拿着。两人边聊边乘车返回学校。初春的阳光已经有些刺眼,回到学校没逛几步晓燕就有些疲惫,找了个石凳坐了下来,来华殷勤地跑去买了两瓶饮料。晓燕虽然还是那么健谈,可还是有一些变化,至于变化是什么,来华也说不上来。她从包里掏出来的竟是一iphone5,说是在外面做家教赚的。她还向来华讲她在大学的种种趣事,来华惊恐地发现原来大学是这个样子的,他在学校从来没有那么多新鲜刺激的事情,或者说他从来加入过那样的圈子,他记忆中的有趣的事,一是搬着小马扎在食堂大屏幕下看世界杯,二是大二下学期他拿下了系里演讲比赛的一等奖。他发现他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聊了一会儿,或许是来华不擅长陪女生聊天,两人都感到有些无聊。来华知道他没有吃午饭,提议到外面吃饭,晓燕总说自己不饿。这个寒酸的校园也实在没什么逛的,来华就领着她去了商业步行街,这个小城市最繁华的地段。

所谓步行街,除了准备好挣钱消费以外,实在没什么意思。来华为他买了一包糖炒粟子,这是他熟悉的美味小吃。晓燕显然是饿了,推让了一下后开始大口开嚼。来他看着她的吃相心里满是甜蜜和爱怜,这是他最爱的女孩,此刻就俏生生地站在他面前,这一切并非梦境,他不禁有些恍惚。由于心里紧张本来的漫步被来华带成了竞走,晓燕是高中时的短跑名将,两个人没用多久就穿过了长长的商业街。商业街的尽头是本市的地标建筑秀容古城楼,说是古城楼实在是瞎扯,没有任何老城墙,只有一个孤零零的仿造城楼,还不如老家的老南门城楼好看呢。来华有些尴尬,除了这里还有一个大一点的公园,他这个导游实在没地方可去。既然来了,还是帮晓燕拍了几张照片,毕竟晒照片是每个女孩的爱好。晓燕吃得差不多时才想起把手中的粟子让给来华。来华把最后几颗扔进了嘴巴。晓燕也无心再拍照,两个人就坐在石台阶上望着天空,这样的场景让来华感慨万千,他曾经千百次想过这样的场景,不觉有些痴醉,刚开口说了句我们那时候之类的话便兀自陷入了回忆中。旁边有一个年轻的母亲带着孩子,孩子在母亲的指挥下伸出胖嘟嘟的小手捡起一片垃圾,颤颤巍巍地送入了垃圾箱。这样温馨美好的画面让人感慨,晓燕喃喃地说有个小孩真幸福啊。他的母性大发刺激了来华的感情,情不自禁朝某些方面想了那么一下,仅仅一下,他便闹了个大红脸。是啊,如果可以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平淡地迎接日出日落,生命中的种种苦痛都变会变得无关紧要,才不会在遗憾和悔恨中度过残生。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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