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764000000043

第43章 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任免及相关限制

不同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任免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不同企业类型,任免的流程有所区别。同时,法律法规还对管理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性规定,针对高层兼职引发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前瞻性从严的禁止规定。从保护管理者和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这些规定可以防患于未然,预防可能出现的问题。

一、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任免

1.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任免的主管机构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国家出资企业的管理者。此处所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授权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其他部门或机构。

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进行管理者的任免或建议任免,直接体现和维护了出资人的利益,明确了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权责,这种直接的任免权利是对企业管理者不合理行为的最大约束,有利于实现企业管理者利益和出资人利益的趋同。

2.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任免权限及任免程序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于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任免有直接任免和建议任免两种方式,机构对拟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的人选,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考察,经过考察后认定合格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目前针对国家出资企业性质的不同,分别有以下一些任免程序。

(1)国有独资企业管理者的任免。国有独资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厂长(经理)的产生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情况决定采取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的厂长人选,须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的厂长,由政府主管部门免职或者解聘,并须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由职工代表大会罢免,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厂长(经理)的职权中有两项是涉及人员任免的:其一,提请政府主管部门任免或者聘任、解聘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二,任免或者聘任、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目前,国有独资企业数量不多,国家是企业唯一的出资人。企业的所有权归属国家,由相应的机构或主管部门负责出资事宜。企业在国家指令下生产,在完成国家计划指标的同时,拥有一定的生产经营权。在人员的任免上,由于出资人的单一性,一般以行政任免为主要方式。国有独资企业的管理者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管理者和其他高级管理者以及中层领导干部。其中总经理、副经理、财务管理者和副经理级的其他高管人员的任免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最终决定,而中层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一般由厂长负责。

(2)国有独资公司管理者的任免。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单独出资,其组织机构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其内部不设立股东会,只有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国资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形成了中国特有的“二会一层”的格局。其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的成员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也可以兼任经理。国有独资公司中的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应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产生。因此,在国有独资公司管理者的任免中,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任免的有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监事,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管理者的任免。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应该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享有人事决定权,可以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股份有限公司设股东大会,作为权力机构,其人事决定权与有限责任公司一致。也就是说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人选是由股东(大)会最终决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这个过程中只是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公司中应当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和监事人员的任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二、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兼职限制

兼职是指同时任职于不同企业。由于国家出资企业决策和监管机制比一般企业弱,企业出资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管理者兼职带来的损失可能不仅仅涉及部分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的利益,而是会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从根本上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所以,在高管的兼职问题上,国家相关法律做出了严格的限制规定。

1.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兼职限制的必要性

限制管理者的兼职行为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从遵循竞业禁止的原则出发。企业高管在另一家从事相同或相关业务的公司中兼职,一旦两家企业产生业务上的竞争关系时,很难保证管理者做出公正合理的职业判断,极大的可能是以损害某一方公司利益为代价(很可能是国家出资企业,因为企业的决策过程和监管环节不如其他企业严格),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下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损害,有必要对高管的兼职行为加以限制。其次,从防止形成不正当的利益关系角度出发。兼职的非国家出资企业可以通过给予管理者兼职岗位福利或其他物质利益等手法,变相地提供丰厚的经济利益。国企高管很有可能因为这些“阳光下”的经济利益而影响其决策,丧失其作为企业管理者的职业性和独立性,给国家出资企业运营带来一些不利的后果。因此,有必要对其加以规定限制。再次,从杜绝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出发。企业高管兼职于同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很可能出于特定的目的,通过职位便利在两家企业之间进行非正常的关联交易,或是为了虚增利润给报表增色,或是转移企业利润私吞国家资产等,这些违法操作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必须加以规定限制。最后,从激励职业经理人更好的立足本职出发。职业经理人首先应恪守尽职尽责的原则,一旦受雇于一家企业,应该全身心地为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价值最大化而努力。如果在别的企业有兼职,必然会分散其时间和精力,会产生顾此失彼的情况。从发挥经理人员最大价值出发,禁止兼职是必需的。

2.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兼职限制及相关规定

按照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管理者选拔任用机制的要求,总结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保护国有资产权益,《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五条特别对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兼职行为加以规范和限制,按照国有独资、控股、参股的不同企业类型分别做出规定。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者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者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董事、高级管理者不得兼任监事。

对于该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

(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中董事和高级管理者的兼职限制。

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高级管理者兼职限制的立法依据是《公司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即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者,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中董事和高级管理者的兼职限制不同于一般的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义务要求董事、经理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别人经营与所任职企业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所任职企业利益的行为。如果董事、经理不发生与其任职企业的竞业情形,而且其所从事的活动并不损害所任职公司的利益的,法律并不对一般的董事、经理的兼职行为予以禁止。但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者的兼职行为不论是否存在竞业关系,也不管兼职行为是否损害所任职的国家出资企业的利益,原则上对所有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者的兼职行为一律予以禁止,除非经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由此可见,对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者的兼职限制更为严格。

(2)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中董事和高级管理者的兼职限制。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者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企业国有资产法》中也明确禁止了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者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但是并没有禁止国有资本控股、参股企业中董事、高级管理者在不同类别的其他企业中进行兼职,比对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者的兼职限制要宽松一些。

(3)董事长不得担任经理的兼职限制。

公司董事长与经理分设有利于形成分权和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考虑到《公司法》已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故《企业国有资产法》对此做出与《公司法》相衔接的规定,即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但在实际执行中,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公司董事长兼任经理从严掌握。

(4)董事和高级管理者不得兼任监事的兼职限制。

《公司法》明确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者不得担任监事。因为监事会是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股东和职工对公司董事、执行董事和经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能部门。禁止董事、高级管理者担任监事,可以有效地实现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分离,保证监督的独立性、合理性和公平性。

三、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任职行为限制

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对企业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和不当利益,不得侵占、挪用企业资产,不得超越职权或者违反程序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不得有其他侵害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行为。

此条的立法依据是《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义务和禁止行为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有下列行为: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者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所说的“忠实义务”是指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在经营管理公司业务、履行相关职责时,必须代表全体股东为企业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当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把企业利益放在首位。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违反忠诚义务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把个人利益置于企业和股东利益之上等。“勤勉义务”则是指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在处理企业事务时必须是出于善意,并应该充分尽到普通谨慎之人在类似地位或情况下所应有的勤勉、谨慎和注意。勤勉义务一般有以下三个标准,即应有的善意;应有的注意;为了企业的最佳利益。

同类推荐
  • EMBA前沿管理方法:整合管理

    EMBA前沿管理方法:整合管理

    这是一个经济骤变的时代,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充满微生机、活力的同时,也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迎接挑战,便需要学习。EMBA便是高等学院校为广大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的学习企业管理前沿知识的课堂。与MBA相比,EMBA理强调实战性和前沿性,将世界上最前沿、最新潮的管理方法介绍给中国广大的企业经营管理者,这便是本书的宗旨。本书包括《整合管理》、《逆向管理》、《权变管理》和《长效管理》四个分册,它将最新的企业管理观念、最有效的企业管理方法展示在讲者面前。
  • 打动人心的98个营销技巧

    打动人心的98个营销技巧

    要想成为一个效率非凡的营销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风度、品质、性格、素质、特点、态度和能力。
  • 小巨人

    小巨人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成功的企业就是要不断地扩张规模,获取高额的利润收益。但总有一些卓越的公司反其道而行之。它们成功地克服了无休止增长的压力,转而追求一些在他们看来更重要的商业目标,如给员工创造更舒适的工作环境,为顾客提供有口皆碑的服务,为所在社区做出更多的贡献,成长为所从事行业中受人尊敬的楷模等。在这本影响了无数读者的书之中,保·伯林翰从独到的视角出发,摆脱了媒体镜头和MBA课堂上热烈讨论的案例,为企业发展指明了一条截然不同但却行之有效的道路。让我们触动的是,作者让我们明白有些公司虽小,却有伟大的灵魂;大,虽然是企业发展最顺理成章的方向,却不是成功的唯一标准,更不是经营者仅有的选择。
  • 这样执行最高效——影响团队执行力的八大根源

    这样执行最高效——影响团队执行力的八大根源

    执行力在企业管理的过程中永远都是个变量,不但因人而异,而且因时而变。不同的管理者在执行同一件事情时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如果要想解决执行力的若干问题,就必须先剖析影响执行的根源,然后再找其方法,这样解决问题就自然变得清楚些,容易些。本书专注于深度剖析影响执行力的八个根源,从文化、定位、规划、心态、流程、沟通、考核、协作进行了分析解读,让读者真正理解是什么影响了执行力的发展,让读者正确理解为什么“宁愿要三流的战略、一流的执行,也不要三流的执行、一流的战略”。
  • 裂变型创业

    裂变型创业

    本书是作者在南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对裂变型创业企业和扎根理论方法问题研究的重要成果,供读者学习参考。
热门推荐
  • 凯夕源悠玺月恋

    凯夕源悠玺月恋

    夕月、子月和悠悠去了重庆,可是她们遇到了三只。。。
  • 戚,下雪了

    戚,下雪了

    陆戚在找一个人,那个人叫彭婷。可是他好像弄丢了,找不到了。
  • 穿越霸宠之公主来了

    穿越霸宠之公主来了

    “我穿越而来,也许只因这里有你。”玄九笙穿越了;还是个小婴儿。她是王朝长公主,注定不凡。钟离景泽“冗长黑夜,你是我唯一的光”世人都说他是魔鬼,只因他的眼睛是紫色的。只有她给了他光。“我贪恋的人间烟火,不偏不倚全是你。几段唏嘘几世悲欢,我命由我不由天”
  • 车厢漫谈纪

    车厢漫谈纪

    漫长的12个小时里,谁也没有料想到这个车厢会充盈着怎样或有趣或动人或凄恻的故事。人用字词组成话语,用话语组成故事,只是想将故事从远方带至更多人栖身的地方,以更大可能地寻找到理解和共鸣。也许精彩的故事叙述完之后,讲故事的和听故事的最终只是更加孤独、彷徨、悲伤而已。可不容怀疑地是,故事粉碎了无聊、消解了在12个小时里无休止外延的无涯时间,更值得一提的是,故事最终变成不只是故事。她是多么幸运,可以作为一个听故事的人而出现在这辆火车上,尽管她自身就带着很多的故事。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秦涵VS屎神

    秦涵VS屎神

    堂堂七尺男儿秦涵对天发誓:“我这辈子,爱女人,爱男人,爱人妖都可以,绝不会爱上一泡屎!”后来,是他抓着它的手大哭:“屎神,没有你我活不下去。”命运捉弄,造化闹人。“秦涵,万劫不复又怎样,只要你在身旁。”屎神道。——男孩与屎的较量,男孩与屎的情缘。我爱你,爱的惊天动地,爱的刻骨铭心。
  • 遮天魔尊

    遮天魔尊

    周游,来自现代世界的游戏玩家,因为匪夷所思的意外,穿越到异世,成为炼狱魔尊的一个小小弟子。因为被神秘的血髑髅附体,周游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吃货!吃货也能成魔皇?周游便是!
  • 消费力经济学

    消费力经济学

    长期以来,我们的经济学中,研究生产力问题较多,但很少研究消费力问题。生产力问题当然很重要,应该加强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很多学者致力于生产力经济学的研究,国家以及一些省市还成立了生产力经济学会,对生产力经济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践的研讨,这些都是很好的。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开始感到消费力和生产力是相对应的,关系非常密切。不重视消费力,不发展消费力,生产力也难以顺利运转,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受到制约。
  • 狐仙养成日记

    狐仙养成日记

    被残酷现实无情打倒的我穿越了?我该如何把握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如何寻找真正的自我?等等,思考人生大事之前,不妨先填饱肚子~妖族意识的觉醒,人与妖无止境的战争,解放本能的混沌水晶…当苏白以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仅仅是另一个故事的开端…
  • 全球大时代

    全球大时代

    公元2069年5月初,19岁的青年陈凡即将面临自己人生以来的第一次大考——高考时,却在至交好友陆凯的帮助下成为了G级武者;因此面对原本固定平凡的人生,陈凡有了更多更好的选择......大灾变至今,人类联盟与怪物大军之间一直持续发生着种族生存之战;作为刚刚加入的新人,陈凡却意外地一点点被黑暗笼罩在迷雾之中,是成为主宰世界命运的孤独王者,还是沦为布局天下苍生的卑微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