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张松献蜀
公元210年,建安十五年,年仅15岁的“曹冲”率麾下马超、黄忠等将领远赴漠北,再次击败韩遂所部的残余势力,彻底平定了西凉。
同年,又一鼓作气痛击了在北方骚扰的匈奴,以及经常在南边作乱的鲜卑。使其纷纷远遁塞外,再也不敢侵犯中原。
其军纪公正严明,麾下将士一心,临阵指挥如神,军团所向披靡,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尤其是对外的连番作战,皆是完美大胜,以致威名远扬,名声大振。
时天下十之七八,已皆被曹操所据。
益州牧刘璋,自继承其父刘焉之位,每日只知纵情于山水之间,痴迷于画作美人后宫之图。昏庸无能,贪图享乐,心无大志,并非人主。
刘璋手下官僚,皆心知其不能久存,多有替巴蜀之地另寻良主之意。
益州别驾张松,为人短小精干,生性放荡不治节操,然而很有才能,特别是记忆超群,过目不忘。他认为刘璋暗弱,在他手下难以出头,为此经常叹息。
建安十五年冬,听闻张鲁要来进犯,刘璋束手无策。属下张松便趁机自告奋勇前去许都,要说服曹操攻打汉中张鲁,解益州之围。
张松携带其亲自描绘的西川四十一郡图前往许昌(巴蜀四十一县),求见曹操。却因外貌丑陋,受到下人轻视,已经来到许昌多日,却始终无法见到曹操。
在他求进无门,心灰意冷之时,却突然听到官驿传话,丞相公子“曹冲”邀他至府上作客。
张松赶紧准备一番,受宠若惊的来到曹冲府上,心中不免得意,如日中天的公子“曹冲”,竟亲自为他设宴,真是给足了面子。
李破晓深知张松此行来意,为确保张松投诚,得到巴蜀之地,他不惜请来了曹氏集团的各阶高层,以及朝堂文武百官,更有其幕僚周不疑、徐庶、庞统、黄忠、魏延、马超、马岱、庞德等人相陪。
歌舞升平,酒过三巡,李破晓再次向张松敬酒道:“先生大才!仓舒万分钦佩,今日得以一见,甚是高兴,当再饮一杯!”
张松连忙举杯同饮,高兴的说道:“公子言重,子乔愧不敢当。以我之见,大才之名非公子莫属。推囤田制,改租调制,短短几年时间,并使曹军日渐繁荣,空前强大。平定西凉,勇退匈奴,智伏鲜卑,功勋卓著。公子举世无双,文治武功皆乃当时一流,神童之名传扬四海,乃冠绝古今之不世奇才。”
众将首肯附和,两人惺惺相惜,互相商业吹捧。
连续几日,李破晓都以国士大礼相待,每日宴请张松玩乐,渐渐收复其心。
见时机成熟,于府中闲谈之际,李破晓忽然问道:“先生远在巴蜀为官,不惜千里来到许昌,不知所为何事?若仓舒能相助一二,不妨相告。”
张松连日来非常感激“曹冲”的热情款待,心下也早有了决定,此行本就为投诚曹氏,见“曹冲”此刻问询,当即回道:“益州险塞,沃野千里,民殷国富;智能之士,皆久慕公子之德。盼公子能挥师西进,尽取巴蜀之地,则霸业可成,天下可兴矣。”
李破晓装作不解道:“先生乃蜀中重臣,贵为别驾从事,为何如此?”
张松闻言,耐心解释道:“某非卖主求荣之辈,皆因今日相遇明公,不敢不披沥肝胆。刘季玉虽有益州之地,然禀性暗弱,不能任贤用能;加之张鲁在北,时思侵犯;人心离散,求觅明主。子乔此行,专欲纳款于明公。公子若取西川之地,必得丰富钱粮用度,以此匡正天朝,名垂青史,功莫大焉。公子若有取西川之意,松愿效犬马之劳,以为内应。未知钧意若何?”
见“曹冲”略微犹豫,张松担心其顾虑蜀道艰难,无意取之,于袖中取出一图,递与曹冲继续说道:“深感明公盛德,敢献此图。但看此图,便知蜀中道路矣。”
李破晓略展视之,上面果真尽写地理行程,远近阔狭。其山川险要,府库钱粮,一一俱载明细。
见“曹冲”已然心动,张松继续引诱道:“明公莫再犹豫,当速速图之。松有心腹契友二人名法正、孟达,此二人必能相助。公子若统兵亲征,声势浩荡,再由我等里应外合,定能使刘璋望风而降。”
见张松如此诚意,李破晓终于表态,拱手谢道:“青山不老,绿水长流。他日事成,必当厚报。”
张松深情道:“得遇明主,不得不尽情相告,岂敢望报乎?只盼公子取得巴蜀之地,还需多加善待。在下替巴蜀之地数十万军民,在此谢过公子。”
李破晓满心欢喜,一口应下。二人说罢作别,依依不舍。
经过与蜀中重臣多日来的密切合作,李破晓终于敲定了行程。
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春,“曹冲”亲率五万烈焰弓骑、五万白马银枪以及十万曹军精锐,挥师西进巴蜀。
行假道伐虢之计,名为替刘璋进攻张鲁,实则攻取西川之地。
大军杀至蜀地,各地守将亦早有预谋,临阵倒戈,不战而降。
刘璋心惊胆战,自知无力抵抗,在几位重臣的劝说之下,也不得不向“曹冲”归降。
李破晓亲临成都,会见蜀中重臣,如张任、严颜、法正、孟达、黄权、刘巴、吴懿、张翼、张嶷、张松、杨仪、费诗、吴兰、邓芝、李严等人,并根据他们的才能分别委以重任。
李破晓还特意强调:“赋予蜀地特权,让蜀人自行治理。”
蜀地重臣为之动容,皆感恩戴德,全部归心,至此,西川已尽入“曹冲”之手。
其属下人才济济,文武兼备。
文有:智囊周不疑、谋主徐庶、军师庞统、奇谋法正、以及大批的精干能史。
武有:威候马超、箭神黄忠、猛将魏延、名将张任、虎将严颜、神弓马岱、白马庞德。
一时之间,无人再敢与之争锋。
(PS:今天上班不小心把大拇指划到了,只能一边流血,一边打字,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