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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塔尔那夫的黄金靴子

他很了解我的过去。铃兰眯起眼睛想。

男人好整以暇地靠在凹凸不平的石墙上——铃兰打赌他夹克里面装有护心镜——亚麻质地的裤子装在含有铁块的皮靴里。

他看起来健壮得像一头棕熊,瞧瞧那锋利的鞋跟,他能一脚给我开个洞。

上个世纪她还没被教会发动的圣战封印时,可谓是臭名昭著。毕竟在几百圣骑和主教的眼皮子底下偷走疾行靴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百年来她的对手遍布西方大陆,死敌们忌惮她高深的魔力,哪怕满月之时也无人敢来找她麻烦。然而这个猎手孤身一人来狙杀她,要么是初出茅庐的自大,要么是他有狂傲的资本。

但铃兰有个秘密。没几个人知道她在满月之时比其他巫师更加虚弱,此时的她甚至跟人类没什么差别。

糟透了。

——没有人能在丝毫不了解自己对手的情况下贸然出击还能取得胜利,哪怕女巫也不能。

“说出你的名字,猎手。”

女巫的声音就像极寒之地的冰凌划过湖面,簌簌的冰屑洒落在风里。

这副样子使人联想起毒蛇吐着信子预备发动攻击。声音就是她的力量,吟诵魔咒者爱惜自己的喉咙就像鸟儿爱惜它们的羽毛。

然而铃兰在虚张声势。

男人露出个笑容,他甚至打开腰间的酒囊怡然自得喝了一口。

“你的咒语对我造成不了什么伤害,女巫。”他看起来放松极了,他伸手摘下自己的兜帽缓缓朝警惕的女巫靠近,一头耀眼的金发在月光下熠熠生辉。

这真是最好不过,该死的完全符合她的审美。

铃兰拢了拢袍子。云鲸开始迁徙了,用不了多长时间它们会挡住月光,巨大的身影将划过这座城池。

哈迪斯背脊毛发耸立起来做出攻击的姿态。它兴奋的舔着一口白牙,夜风送来它口中刚刚吃过的烤香肠的味道。

——烤肠!这只鲁莽的大狗只会给自己惹麻烦。铃兰愤恨地想。

现在她知道为什么家族炼金师给的隐匿魔药不管用了,哈迪斯不知道何时跑出去偷吃香肠!就连新手也能顺着它庞大而愚蠢的兽类气息追踪过来。

“不行,哈迪斯,你不是他的对手,况且我们不知道他有没有帮手。还有,你要是再敢背着我出去,我就把你藏起来的马鱼骨磨碎了喂给山羊。”

铃兰快速而低声地警告她的宠物。

对面的男人看看高空月晕旁边的一群个黑点,手伸到背后拿出战斧,膝盖弯曲下来积蓄着力量。

开始了。

铃兰紧紧盯着这个壮得跟头熊似的男人,吟诵起开启疾行靴的咒语。

她的黄金靴子完美隐藏在宽大的黑袍下,在男人绝不会发现的情况下,左脚跟轻轻碰撞右脚跟三下,发出微弱而清脆的“叮叮”声。

微风从周围升起,金边的袍子翻滚着。铃兰放松下来,愉悦地看着对面一个有力的弹跳开始虎扑的猎手。

她刻意延迟靴子的传送速度,男人的气息近在咫尺以至于能清楚的看到他脸上没剃干净的胡渣和胸襟上别着的圣骑准星。

“愉快的见面不是吗,猎手。”

铃兰调笑道。被她引诱坠入黑暗的圣骑不在少数,如果不是时机不对,她很有兴趣亲手折断圣骑的骄傲。

汹涌的力量裹住女巫,男人耀眼的金发顺着卷起的风摇晃起来。他有些惊讶的看着铃兰的双脚。

“噢,”他笑起来,看起来有些无奈“没想到是你得到了它。”

铃兰骄傲的仰起脖子,最后留给男人一个得意的笑容。男人瞳孔骤然放大,下一秒一条银色的闪光携带雷霆万钧的力量破空而至直击女巫被黄色光芒包裹起来的身影,但为时已晚——

沉重的战斧狠狠砸进地面,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和碎石,铃兰原本站着的地方瞬间空无一人。

午夜的空气中弥漫着雨后清新臭氧的味道,细微的电火花伴随着“滋啦”声爆裂在空气中。

猎人发出懊恼的声音,大意了。

所有人都在说铃兰刚刚从菲列特女爵那里得到了黄金靴子,但这位素来鲁莽的猎人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倒没觉得这次一定能得手,但起码这女巫该跟他过过手?

“享誉整个大陆的铃兰女巫竟然是逃出来的名声?”猎人挑眉。

哈迪斯的低吼带着警告:“或许你可以在明天回来试试,哈迪斯保证那是一个比今夜更加美妙的夜晚。”

说着它的身体缓缓沉入墙壁产生的阴影里,像夏天被曝晒的巧克力一样迅速融化成一摊黑影。

——冥界海姆来的生物都有这样的本事,猎人一开始也没打算同这匹巨狼纠缠。他打开酒囊喝了一口,哼着荒腔走板的歌回去酒馆。

云鲸的迁徙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不介意在和婚礼进行前把他以恶作剧著称的未婚妻搞搞清楚。

“交出那双鞋子亲爱的。”

黑袍的女巫刚刚经历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她扯开战斗中被划破的袍子丢在地上,朝瘫坐在地上的女人走去。

高跟皮靴踩在地板上,咯噔。咯噔。

不同寻常的绿色魔力布满这坐十五世纪就以华丽和奢靡闻名于世的庄园,它的所有者菲列特公爵在此宴请宾客,人族很多贵族以被邀请来这里为炫耀的资本。菲列特死后庄园由他的女儿继承,这位以女性身份当上主教的主人素来要求奇高。

然而此时这座饱经风雨的古老庄园里空无一人,被囚禁的花精灵们得到了某种许可,将精致的花丛破坏殆尽。

女人痛苦的呻吟遍布这间华丽的屋子。

“不错的记录,作为一个人族,你在我手下坚持的时间可真让我惊讶,女士。”铃兰赞叹道。

她的眼光扫过女人精致的裙摆,一些风元素在她指尖凝聚成小小的风刃飞过去左右翻飞画的它面目全非。贵族小姐的丝绸变成一摊破布,可这位教皇忠实的簇拥者目前只顾着瑟瑟发抖与求饶。

“我们东方人有句话,叫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收藏不属于你的东西,这就是你的代价。”铃兰漫不经心的指指点点,她很享受猎物濒死的那段时间。

女人的眼睛通红,她嘶哑地吼叫起来“你不能这样对我!我是菲列特公爵的直系亲属,我.....”这本该是个优雅的人,此时她应该跟一群小姐夫人品尝下午茶,再调笑几句刚进城的那位乡绅。

如果没有铃兰的话。

铃兰干脆的结束了她的控诉,在房间里翻箱倒柜拿出一个盒子,打开后里面一双黄金靴子熠熠闪光,熟悉的力量波动着。

纳尔塔夫三世的黄金靴子。

这是西方大陆的神器之一。传说这位带领人族占领火巨人三分之一领地的伟大教皇赋予它移形换影的强大能力,穿上他的人只需要掌握口诀,就能移动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

铃兰把绿色的魔力凝结在指尖,缓缓点触在鞋子表面。纳尔塔夫设下的禁锢与她激烈的对抗着,铃兰看着这个卑鄙的偷盗者设下的启动咒语,发出一声嘲讽的笑。她稍稍加大魔力,靴子传出一声脆裂声响,禁锢消失得无影无踪。

翡翠王朝时期矮人的手艺铃兰再熟悉不过,当时矮人族长从南方遍布丛丛大山的瓦特海姆跋涉而来,带来他们百年来数十位优秀匠人打造的宝物疾行靴,以感谢汉谟拉比大帝对他们的庇佑。她的哥哥总是对这类东西不感兴趣,他称呼其为“小玩意儿”。铃兰把它从库房里取出,送给一个误入尼福尔海姆的小女孩桃乐茜帮助她回到故土。

王朝结束后那双靴子下落不明,没想到再次听说疾行靴时它已经变成了塔尔那夫的宝物。

真是物是人非,哈?

铃兰把高跟鞋扔到女人尸体上,黄金靴子改变大小套上了她的脚。只需要左脚跟旋转三次,右脚跟轻轻一碰——

午后,房间里充满血腥味儿。一只蝇子顺着女人的鼻孔爬进去。地板上一双黑漆皮靴,耀武扬威的标明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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