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刚蒙蒙亮,许烛便睁开了眼睛,不过他并没有立即起床,清晨的被窝最能留人,他最近新换了一袭棉被,昨天又放在院子里晒了一整天,这样的被窝睡起来也就两个字。
舒坦。
这种不要早起外出办事的清晨对他而言真可谓是为数不多,醒来之后继续躺在被窝的这一段惬意时光,对于他而言更是弥足珍贵,已然成了他现在最后的消遣。
听着屋子外别家畜养的公鸡开始啼鸣,许烛这才不急不缓的起来,穿好衣服和鞋子,将被子叠好,然后走出了房间。
清晨空气微凉却沁人,外加上院子中弥漫的淡淡桂木香,站在院子里伸个懒腰,仅需一个深呼吸便足以让人洗去一身的倦怠和惫懒,让人神清气爽
许烛略微在院子里活动了一下筋骨,回到屋子里取出那根细铁棍,与其说是铁棍,倒更像是一根不成器的锥子,铁棍一端可见打磨过的痕迹,却也不是相当尖利,另一端则用布条缠紧用以握手,仅有小臂长度,藏在袖中不是相当起眼。
许烛站在院子中双脚微微撤开,半蹲着身子,握住布缠,屏息静气稳住心神后,铆足力气往身前空气刺去。
如果有人看见,大概会嗤笑不已,觉得这少年应该是脑子抽搐了。
此时的少年摸样确实有些滑稽。
面容严峻,眼神锐利,仿佛是在干什么了不得的事一样,手中却是重复着动作,一遍又一遍,不知疲倦,仿佛事硬要把身前的这一团空气刺穿,活脱脱一个呆头鹅,木讷而又傻气。
仅有的变招,也是变换了刺的方向,把刺换成了斜刺而已。
来来往往实际上仅有一招。
这一套动作半点花哨都没有,唯一的特点可能也就剩个稳字了。
从头到尾,脚步没有丝毫虚晃,膝盖弯曲的角度没有任何变化,每一个刺击最后落点都是在同一个位置,就算是精确到毫厘也没有一次误差。
一直到大汗淋漓,手脚酸痛,许烛才停了下来,用一套长短结合的呼吸吐纳方法调整心肺脉搏,然后回屋子洗漱换衣,整理妥帖,最后出门。
插着时间算,小镇上茶楼应该开门了,许烛帮人送货或者是帮人做工,经常都是早上出去然后晚上回来,很多时候一整天都不在家,尽管他自己会煮饭做菜,可家中的灶台锅碗用得依旧很少。
煮饭不难,炒菜也不难,但是只煮一个人饭的就有些不好把控了,煮多了一顿吃不完,白白浪费,可不煮那么多又不好煮,炒菜也一样。
以前捉襟见肘的时候,许烛自己一个人在家只需要早上做一顿饭菜,就能够应付一天。后来兜里有了些富余,便不在家自己做饭吃了,小镇上有茶楼也有饭馆,许烛一日三餐也就有了对付的地方。
茶楼坐落在竹塘街与凤梧街相交的路口,是一栋独立的阁楼,两层高,开辟有一个天井。第一层什么装饰都没有,也不设隔墙,空旷得很,只摆有普通的方正桌凳,二楼则装潢淡雅,设有独立厢间,各种器物都比一楼的要好。
当然了,茶楼两层价格也有所不同。
许烛只用消费得起一楼的茶水面点糕点,他没去过二楼,只在茶楼小厮和别人的闲聊里听过二楼。
当许烛走到茶楼时,一楼差不多人已经坐满了,大多都是过来吃早点的,一楼的东西价格公道,味道也好,在小镇上颇有美名。也有一部分人是已经吃完了刚好没事,便过来茶楼找消遣。
茶楼里有个规矩,客人想不想待、待多长时间都由客人自己随意,哪怕不点茶楼里的东西,也能在茶楼坐一天,当然前提是你要忍得住别人吃东西的那股香味。
许烛走进茶楼,和站着的小厮打了个招呼,说了声老样子便自己找了个空闲地方坐下了,呵呵笑着跟坐在旁边几张桌子上的人打招呼,他话说得比较少,多半是听别人聊天。
许烛现在如果不赶时间,基本上都会在茶楼里吃早餐,算得上是茶楼的常客,一来二往便与茶楼小厮相熟了,也同茶楼掌柜打过交道,帮茶楼做过事。
他在茶楼里吃的东西都是固定的,小厮也记得住,应了一声后就去后厨端来了茶汤面点送到了许烛的桌上。
许烛原本还想和小厮聊聊,在别处又有人在叫唤小厮,这事就只能作罢了。
茶楼掌柜擅长精打细算,一楼小厮三个人,刚刚足以应付一楼全部的位置。许烛原本的梦想是在小镇上开一家自己的店,在之前没少在茶楼的生意经上花心思,发现茶楼掌柜无论是做什么,所求的都是这刚好二字,也每此都能把这两个字做得很好。
许烛不止一次在心里想,或许也只有这样的一人才能打理好整个茶楼。
早点上桌后,许烛便不再东张西望听别人闲聊扯淡,低着头收拢心思专心填饱自己的肚子。
面点是茶楼招牌得荷花包,一盘有七个,样式宛如含苞待放的荷花,十分精美,荷花包的馅料则是茶楼秘制的酱香肉,肥瘦适中,相当可口。
茶汤是茶楼最寻常的井甘茶,茶汤清冽,温热甘甜,饮之唇齿留香,用来配荷花包简直是一绝。
许烛一口荷花包一口井甘茶,感受着入喉的暖意和饱腹的那种踏实,心情渐渐转好,天大地大还是吃饭最大。
正在吃着,许烛就听到自己旁边有拖动木凳的发出的摩擦声,还不等他抬头,一股酒臭味就先冲进了他的鼻头,波动着他的神经,他刚刚才舒展开来的眉头一下就紧凑起来了。
再抬头时,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一个蓬头垢面的男人坐在了他对面,因为疏于打理,男人胡子拉碴,胡子都几乎要把脖子挡住了,长长得头发垂下来挡住了脸,面容也看得不是很清楚,依稀可见眼睛浮肿得厉害。
这人身处一身有些破烂的长袍,肉眼可见的污垢酒痕,骨架宽大瞧着原本应该是个英武魁拔的人,可惜现在瘦骨嶙峋,长袍像是披在了骷髅架子上,十分瘆人。
男人一身的穿着打扮与茶楼众人的干净整洁泾渭分明,更显格格不入。
许烛心中大奇。这人他倒是算是认识,以前只缩在酒馆,吃饭都是别人送的,从来没见他去别的地方。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居然会跑来茶楼。
这乞丐一样的邋遢汉子名叫李三余,来天狼镇已经很久了,听小镇上年纪比较大的人谈起过,李三余是个当初进来的时候摸样十分俊俏的年轻后生,举止端正,为人谦和,曾引得几条街的女子倾心不已。
在当初李三余住的地方,每天都能见到莺莺燕燕的姑娘故意从他门口路过,仅仅是为了见李三余一眼。
李三余住了几年后,不知道为何突然有一天好像就发疯了,整天呢喃着说些让人听不清的话,时而嬉笑,时而痛苦,就算是磕磕碰碰伤着痛着了,也没有任何正常人应该有的反应,再到后来,他就不说话了,整日再酒馆里买醉。
醒了就喝酒,一直喝到醉死,饿了就找吃的,一整天都没几个时辰是清醒的。一个好好的人没花多少时间就垮了,连个人样都不成了。那段时间不知道惹得小镇上多少姑娘哀苦心碎,劝说无用,直叫冤家。
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俗话说多情最是留不住,年轻的人眼泪当然也留不久。小姑最后也成了大姑娘,嫁人的嫁人,生子的生子,柴米油盐就足够让她们掏空心思去操心挂念的,也就分不出多少心思去关心这个一心只想醉生梦死的人了。
现在唯一还在管李三余的也就只剩下小镇绣坊的那个女掌柜了,李三余的酒钱饭钱、吃穿住行都算在女掌柜的头上,好像也是因为李三余,那样貌绝美又有殷实家底的女掌柜不知道拒绝了多少的红娘上门说媒。
许烛一直再给绣坊女掌柜送货,这其中的曲折他也知道。在他的双眼能看见小镇上那些奇怪的事情后,他就不再以貌取人了,他不打算去对李三余的经历指指点点、说三道四,对李三余更没有像旁人一样的的鄙夷和厌恶。
他只是觉得李三余身上的酒臭味实在是太冲了,上头的紧,面对面这样坐着差点没把他熏死。
酒这玩意适量就是好东西,贪杯就是坏东西。
早些年的冬天,许烛不得已出门做工,天寒地冻,没办法身上穿得又单薄,抗不了风,经常被冻得打颤发抖,那个时候他就学会了喝酒。
三杯两盏杯下肚,既能解乏又能暖和身子。
也就是那段时间他与酒馆有了交情,一度酒不离身,成了半个小酒鬼。
后来有一次不小心喝多了,差点把心底的那些事给抖落出来,隔天酒醒的时候差点没把他吓死,在那以后尽管依旧和酒馆关系很好,但是他就没怎么喝过酒了。
酒有酒香,不是喝酒的人品不到其中三味,但是喝醉了的人身上的那股酒臭,是个人都能闻得出来。
他们这张桌子旁边的人几乎都挪开了,刚才那阵移凳子的声音就是这么来的,唯恐避之不及,扰坏了他们早上的兴致。
许烛抬头往四周一看,苦也,难怪李三余会坐到他这张桌子上,其地方都坐满了人,就他这张桌子没坐满,他想换个地方没处换。
他盘子里的荷花包还没吃完,茶汤也没喝完,被这味道刺激着他感觉有点难以下咽,他不想端着盘子蹲在其他地方吃,那样不合适,对他或者对李三余,都不合适。
但是他又没吃饱,不想浪费。
就在许烛考虑时,他突然看见有一个人进了茶楼,他忽然就呆住了,仿佛见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一样。
那是一个外乡人,他不认识那个人,但是他千真万确却认识那个人身后背着的那把剑。